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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文公布了《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通过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在为期10天的时间里,各界群众对草案征求意见稿反响积极,从不同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截至21日18时,共收到具体意见和建议200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