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农业行政执法文书中立案审批表是用以履行报批立案手续的文书,属于内部文书,为了更好的做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旨在进一步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
关键词: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立案审批表;制作水平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是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在农业行政执法活动中制作、运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总称。它是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实施法律的必要手段,是开展执法活动的记录和凭证,是行政执法机关监督的重要依据,是衡量农业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尺度,是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教材。
立案审批表是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在办理一般程序案件中,用以履行报批立案手续的文书。
1制作立案审批表的基本要求
1.1合法,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程序要符合法律规定,二是文书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
1.2准确,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所依据的事实和运用的语言必须准确无误。
1.3充分,指的是理由要充分,充分说明当事人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及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4统一,就是要格式统一,制作立案审批表的格式是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制作。根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67条,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由农业部统一制定,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工作需要,调整有关内容或补充相应文书,报农业部备案。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制作执法文书是必须按照《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部制发的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格式或其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农业部备案的文书格式统一制作,不得随意改变。
1.5规范,必须按照农业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文书制作规范进行,对固定的用法、表述必须依照规范进行。
2立案审批表的书写要求
2.1语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练、严谨、平实。
2.2文书中的编号、时间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2.3标点符号,文书中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避免产生歧义。
3立案审批表的制作
3.1案号,立案审批表中“案号”填写为:行政区划简称+处罚机关简称+执法类别+立+年份+序号,例如在襄汾县查处的农药案件,填写格式为:襄农(农药)立[2015]1号。
3.2案件来源,行政处罚程序中案件来源主要有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或投诉、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媒体曝光、监督抽检、违法行为人交代等。
3.2.1检查发现是农业行政机关在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有较大嫌疑的案件。实践证明,执法人员主动发现线索是案源的主要途径。
3.2.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当事人的违法嫌疑行为可以用电话、信件、来访等形式向农业行政执法机关进行举报投诉。
3.2.3上级交办案件就是上级农业行政主管机关、本级人大、政府或有关领导批示交办的案件。
3.2.4移送案件包括没有管辖权的机关将受理的案件交给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或某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依法将可以由自己处理的案件转移给另一个农业行政处罚机关管辖处理。
3.2.5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媒体宣传发现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将报道的案情与事实进行调查分析后确定是否进行立案。
3.2.6经过技术检验或鉴定的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达到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处理。
3.2.7违法行为人因为利益之争或迫于艰难的处境交代违法行为,希望得到从轻、减轻处罚,经调查后根据实际案情进行立案。
3.3受案时间,就是发现违法行为的当天。
3.4案由,立案时案件尚未定性,要写为涉嫌+违法行为定性+案。
3.5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区分当事人是单位还是个人。
3.5.1单位,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有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等。
3.5.2个人,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筹建过程中尚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其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等。
3.5.3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应该与工商注册信息一致。
3.5.4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与身份证上信息一致。其中年龄以公历周岁为准,住址为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并在备注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3.6简要案情,这是立案审批表中的重要部分,要交代清事实认定的要素,表明时间、人物、涉嫌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所发生违法行为的情节、采用的手段,违法行为产生的后果,证据简要情况。涉嫌违反的法律规定条款以及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等。
3.6.1受案人签名,至少由两个执法人员签名。
3.7机构意见的签署。执法机构意见、法制机构意见、执法机关意见三栏中,相关负责人应明确是否同意立案的意见,并署名和写明日期。
3.8备注栏中写明特殊信息,没有的填写“无”。
执法人员对不同来源的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情况,认为需要立案程序的,需要填写《行政处罚立案申请表》,并由机关负责人批准方可进行。
参考文献:
[1]《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及文书制作实务》
作者简介:
郑苏琴,女,襄汾县农委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艺师。
关键词: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立案审批表;制作水平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是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在农业行政执法活动中制作、运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总称。它是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实施法律的必要手段,是开展执法活动的记录和凭证,是行政执法机关监督的重要依据,是衡量农业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尺度,是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教材。
立案审批表是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在办理一般程序案件中,用以履行报批立案手续的文书。
1制作立案审批表的基本要求
1.1合法,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程序要符合法律规定,二是文书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
1.2准确,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所依据的事实和运用的语言必须准确无误。
1.3充分,指的是理由要充分,充分说明当事人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及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4统一,就是要格式统一,制作立案审批表的格式是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制作。根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67条,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由农业部统一制定,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工作需要,调整有关内容或补充相应文书,报农业部备案。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制作执法文书是必须按照《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部制发的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格式或其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农业部备案的文书格式统一制作,不得随意改变。
1.5规范,必须按照农业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文书制作规范进行,对固定的用法、表述必须依照规范进行。
2立案审批表的书写要求
2.1语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练、严谨、平实。
2.2文书中的编号、时间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2.3标点符号,文书中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避免产生歧义。
3立案审批表的制作
3.1案号,立案审批表中“案号”填写为:行政区划简称+处罚机关简称+执法类别+立+年份+序号,例如在襄汾县查处的农药案件,填写格式为:襄农(农药)立[2015]1号。
3.2案件来源,行政处罚程序中案件来源主要有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或投诉、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媒体曝光、监督抽检、违法行为人交代等。
3.2.1检查发现是农业行政机关在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有较大嫌疑的案件。实践证明,执法人员主动发现线索是案源的主要途径。
3.2.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当事人的违法嫌疑行为可以用电话、信件、来访等形式向农业行政执法机关进行举报投诉。
3.2.3上级交办案件就是上级农业行政主管机关、本级人大、政府或有关领导批示交办的案件。
3.2.4移送案件包括没有管辖权的机关将受理的案件交给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或某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依法将可以由自己处理的案件转移给另一个农业行政处罚机关管辖处理。
3.2.5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媒体宣传发现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将报道的案情与事实进行调查分析后确定是否进行立案。
3.2.6经过技术检验或鉴定的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达到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处理。
3.2.7违法行为人因为利益之争或迫于艰难的处境交代违法行为,希望得到从轻、减轻处罚,经调查后根据实际案情进行立案。
3.3受案时间,就是发现违法行为的当天。
3.4案由,立案时案件尚未定性,要写为涉嫌+违法行为定性+案。
3.5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区分当事人是单位还是个人。
3.5.1单位,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有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等。
3.5.2个人,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筹建过程中尚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其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等。
3.5.3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应该与工商注册信息一致。
3.5.4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与身份证上信息一致。其中年龄以公历周岁为准,住址为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并在备注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3.6简要案情,这是立案审批表中的重要部分,要交代清事实认定的要素,表明时间、人物、涉嫌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所发生违法行为的情节、采用的手段,违法行为产生的后果,证据简要情况。涉嫌违反的法律规定条款以及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等。
3.6.1受案人签名,至少由两个执法人员签名。
3.7机构意见的签署。执法机构意见、法制机构意见、执法机关意见三栏中,相关负责人应明确是否同意立案的意见,并署名和写明日期。
3.8备注栏中写明特殊信息,没有的填写“无”。
执法人员对不同来源的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情况,认为需要立案程序的,需要填写《行政处罚立案申请表》,并由机关负责人批准方可进行。
参考文献:
[1]《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及文书制作实务》
作者简介:
郑苏琴,女,襄汾县农委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艺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