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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思维存在着一定的思维方法,主要有观察、比较、分析、分类、综合、归纳、演绎、抽象、概括、类比联想、归纳猜想、数学化归纳及假设等,这些方法必须从小开始进行培养。下面,笔者就其中一些方法的培养进行浅析。
一、观察法
观察是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视觉器官去认识事物的性质,状态及相互关系的活动。
例如:学生观察教师出示的两组算式:第一组为两个数的和乘以一个数,第二组为两个积的和:
(25+75)×4 25×4+75×4
(0.37+0.63)×8 0.37×8+0.63×8
(3+7)×9 3×9+7×9
(100+125)×8 100×8+125×8
通过老师引导,学生观察出左右两边算式对应结果相等,把握了“两个数的和乘以一个数与两个数分别乘以这个数,再把积加起来,结果相同”的规律,即乘法分配律。
观察是思维的出发点,观察能力对数学学习和发现都有很重要的作用。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应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观察能力的培养。有的教师在推导公式法则的过程中提出观察任务,在口算法则中提出观察任务,在口算训练中强调观察数据的特征,在四则混合运算中教会学生审题……这些都有助于学生掌握观察的方法,促进其初步观察能力的形成。
二、比较法
比较是用以确定客观事物和现象的相似之处与不同之处的思维方法。有比较才能有鉴别,通过比较才能认识事物的特征和本质属性。
比较是数学教学中经常采用的、有效的方法,教师运用比较法进行数学教学,同时培养学生的比较能力。有两类比较:同类事物的比较、不同类事物的比较。通过同类事物的比较,有利于帮助学生发现各种变式中同类事物的共同和本质的特点;通过不同类事物的比较,有利于帮助学生区别不同类事物间的本质差异。数学是一门逻辑性很强的学科,新旧知识之间密切联系。通常,旧知识是新知识的准备;新知识是旧知识的发展。教师应通过比较,突出新旧知识的共同因素,同时引导学生注意它们之间的不同点,帮助学生建立新的概念。例如:多位数加法计算法则与两位数加法计算法则,通过比较可以找出其相同点:都要把相同的数位对齐,再从个位开始加;不同点是:百以内两位数加法只是个位上的数相加满十向十位进一,而万以内的数的加法是十位、百位、千位上的数相加满十都要进位。这就概括出多位数加法与两位数加法不同的一条计算法则:哪一位上的数相加满十,都要向前一位进一。
数学中,有许多概念不仅相互联系紧密,而且容易混淆。例如:长度、面积和体积的概念,单位、正比例、反比例和似是而非的不成比例的量等,教师要引导学生通过比较,找出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以形成明确的科学概念。
在教学中应用比较法应抓好比较的时机,有的教师将联系紧密、对比性强的知识放在一起同时学习,如:约分和通分,求比一个数多几的数和求比一个数少几的数的应用题放在一起进行教学,效果较好。但要注意,应用比较,应使学生在基本掌握概念的条件下再进行比较。另外,教师要看到,小学生喜欢比较但又不善于比较。他们往往不能抓住事物的本质特征,而且容易受到新异刺激的干扰。例如:学生学习整数乘法时乘得的积一般比被乘数大,而学习小数和分数乘法时,乘得的积有时又小于被乘数,这使他们迷惑不解,因为他们错误地把“积比两个因数都大”看作乘法的本质特征。因此,教师在学生进行比较时要启发学生分析。例如:
100×2=200:表示2个100,即100的2倍是多少。
100×1=100:表示1个100,即100的1倍是多少。
100×0.5=50:表示半个100,即100的二分之一倍是多少。
100×1/2=50:表示半个100,即100的二分之一倍是多少。
通过比较,使学生理解了“乘数比1小的时候,乘得的数比被乘数小”的道理,也学到了进行比较的方法。
三、分类法
分类是在比较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标准,依据事物的性质,把相同性质的事物归入同一类,不同性质的事物归入不同类事物的思维方法。
分类是一种学生在学习数学中逐步形成的逻辑思维方法,有利于学生认知结构的系统化,也有利于数学的解题等。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分类能力。在指导学生分类时,要注意分类的原则:(1)一次分类应按一个标准;(2)分类应是完备的,即各类的集合中元素不漏分;(3)分类应是纯粹的,即分类事物间不能重复。
例如:三角形的分类:按角来分,可分为锐角三角形、直角三角形、钝角三角形;按边来分,可分为等边三角形(正三角形)、等腰三角形、不等边三角形。
四、分析与综合法
分析就是指把反形容或思维的对象的整体分成各个部分、方面、层次和因素,并分别对它们进行研究、考察和探究。
综合是把已有的关于研究对象的各个部分、方面、因素和层次的认识联合起来,形成对研究对象的统一整体性的认识。
综合与分析是对立的两个方面,是数学学习中重要的思维方法。例如:学习分数的意义,学生先分别认识“单位1”、“平均分”、“若干份”等概念,这实际上是对分数概念的一种分析过程;然后把这些概念联合起来,形成分数的概念。又如:教学复合应用题,也是先分析,即把它分成若干个连续的一步应用题,然后再把这些一步应用题综合起来,形成了完整的应用题的解法。
因此,我们在教学中应注意对学生进行分析、综合这两种思维方法的培养与训练。
综上所述,小学生的数学思维方法还有很多,如抽象与概括、类比联想、归纳猜想、化归、假设等,这里不作一一阐述。希望小学数学教师们在教学中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一、观察法
观察是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视觉器官去认识事物的性质,状态及相互关系的活动。
例如:学生观察教师出示的两组算式:第一组为两个数的和乘以一个数,第二组为两个积的和:
(25+75)×4 25×4+75×4
(0.37+0.63)×8 0.37×8+0.63×8
(3+7)×9 3×9+7×9
(100+125)×8 100×8+125×8
通过老师引导,学生观察出左右两边算式对应结果相等,把握了“两个数的和乘以一个数与两个数分别乘以这个数,再把积加起来,结果相同”的规律,即乘法分配律。
观察是思维的出发点,观察能力对数学学习和发现都有很重要的作用。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应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观察能力的培养。有的教师在推导公式法则的过程中提出观察任务,在口算法则中提出观察任务,在口算训练中强调观察数据的特征,在四则混合运算中教会学生审题……这些都有助于学生掌握观察的方法,促进其初步观察能力的形成。
二、比较法
比较是用以确定客观事物和现象的相似之处与不同之处的思维方法。有比较才能有鉴别,通过比较才能认识事物的特征和本质属性。
比较是数学教学中经常采用的、有效的方法,教师运用比较法进行数学教学,同时培养学生的比较能力。有两类比较:同类事物的比较、不同类事物的比较。通过同类事物的比较,有利于帮助学生发现各种变式中同类事物的共同和本质的特点;通过不同类事物的比较,有利于帮助学生区别不同类事物间的本质差异。数学是一门逻辑性很强的学科,新旧知识之间密切联系。通常,旧知识是新知识的准备;新知识是旧知识的发展。教师应通过比较,突出新旧知识的共同因素,同时引导学生注意它们之间的不同点,帮助学生建立新的概念。例如:多位数加法计算法则与两位数加法计算法则,通过比较可以找出其相同点:都要把相同的数位对齐,再从个位开始加;不同点是:百以内两位数加法只是个位上的数相加满十向十位进一,而万以内的数的加法是十位、百位、千位上的数相加满十都要进位。这就概括出多位数加法与两位数加法不同的一条计算法则:哪一位上的数相加满十,都要向前一位进一。
数学中,有许多概念不仅相互联系紧密,而且容易混淆。例如:长度、面积和体积的概念,单位、正比例、反比例和似是而非的不成比例的量等,教师要引导学生通过比较,找出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以形成明确的科学概念。
在教学中应用比较法应抓好比较的时机,有的教师将联系紧密、对比性强的知识放在一起同时学习,如:约分和通分,求比一个数多几的数和求比一个数少几的数的应用题放在一起进行教学,效果较好。但要注意,应用比较,应使学生在基本掌握概念的条件下再进行比较。另外,教师要看到,小学生喜欢比较但又不善于比较。他们往往不能抓住事物的本质特征,而且容易受到新异刺激的干扰。例如:学生学习整数乘法时乘得的积一般比被乘数大,而学习小数和分数乘法时,乘得的积有时又小于被乘数,这使他们迷惑不解,因为他们错误地把“积比两个因数都大”看作乘法的本质特征。因此,教师在学生进行比较时要启发学生分析。例如:
100×2=200:表示2个100,即100的2倍是多少。
100×1=100:表示1个100,即100的1倍是多少。
100×0.5=50:表示半个100,即100的二分之一倍是多少。
100×1/2=50:表示半个100,即100的二分之一倍是多少。
通过比较,使学生理解了“乘数比1小的时候,乘得的数比被乘数小”的道理,也学到了进行比较的方法。
三、分类法
分类是在比较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标准,依据事物的性质,把相同性质的事物归入同一类,不同性质的事物归入不同类事物的思维方法。
分类是一种学生在学习数学中逐步形成的逻辑思维方法,有利于学生认知结构的系统化,也有利于数学的解题等。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分类能力。在指导学生分类时,要注意分类的原则:(1)一次分类应按一个标准;(2)分类应是完备的,即各类的集合中元素不漏分;(3)分类应是纯粹的,即分类事物间不能重复。
例如:三角形的分类:按角来分,可分为锐角三角形、直角三角形、钝角三角形;按边来分,可分为等边三角形(正三角形)、等腰三角形、不等边三角形。
四、分析与综合法
分析就是指把反形容或思维的对象的整体分成各个部分、方面、层次和因素,并分别对它们进行研究、考察和探究。
综合是把已有的关于研究对象的各个部分、方面、因素和层次的认识联合起来,形成对研究对象的统一整体性的认识。
综合与分析是对立的两个方面,是数学学习中重要的思维方法。例如:学习分数的意义,学生先分别认识“单位1”、“平均分”、“若干份”等概念,这实际上是对分数概念的一种分析过程;然后把这些概念联合起来,形成分数的概念。又如:教学复合应用题,也是先分析,即把它分成若干个连续的一步应用题,然后再把这些一步应用题综合起来,形成了完整的应用题的解法。
因此,我们在教学中应注意对学生进行分析、综合这两种思维方法的培养与训练。
综上所述,小学生的数学思维方法还有很多,如抽象与概括、类比联想、归纳猜想、化归、假设等,这里不作一一阐述。希望小学数学教师们在教学中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