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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规金融在我国以其强大的生命力昭示着对目前制度安排的变迁的强烈需求,而推动创新的正式制度的供给却显得明显滞后。本文通过对当前非正规金融制度变迁需求与供给的具体分析,说明正式制度供给的主体——政府应适时创新,在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基础上选择强制性制度安排路径,将非正规金融纳入正规金融,实现制度效率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