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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以其交互性强、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在自媒体行业异军突起。2016年被称为网络直播元年,直播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直播平台多达200多家,用户规模3.25亿,堪称“全民直播时代到来”。移动直播的普泛化使互动交流更加轻松、信息传递更加便捷,不仅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而且使每个个体都可以进行自我表达,但也引发一系列值得探讨的法律问题,比如曾引发热议的360水滴摄像头侵犯他人隐私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引人深思。下面笔者以网络直播为例,探讨自媒体环境下隐私权的保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