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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概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类型,就其发展中所表现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构建提出相应的措施,从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构建提供借鉴,以进一步推动和谐社会发展进程。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型;问题;构建措施;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 F32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03-0351-01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载体,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1-3]。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迅速发展起来,其经营范围涵盖了养殖、种植、销售、加工、信息和技术服务等众多领域,现对其类型[4]、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构建措施作一探讨。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型
1.1 政策引导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之所以发展得如此迅猛,关键是政策的扶植发挥的作用。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国家对其财政扶持和税收扶持的力度逐年加大,许多合作社都分别领取了数额不等的扶持资金。
1.2 科技主导型
农业产业发展中,科技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地位越来越突出,由科技团体、服务部门、科技人员领导创办的合作社相继成立。
1.3 能人带动型
这一类型的合作社由一批有想法的带头人领导,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但数量不多,表现为机制健全、运转规范、分工明确、目标明确、敢于投入资金。
1.4 企业带动型
为保证稳定的农产品供应和固定的基地,由销售或加工企业组织规模内产业相关的农户来形成相应的合作社。
1.5 市场拉动型
市场和消费者的双重要求使得农副产品的发展成为必然,要求其组织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消费安全化,进而成立与其相匹配的合作社。
1.6 特色服务型
随着日益深入的结构调整,面向农村的植保服务、栽培服务等特色合作社蓬勃兴起。
2 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合作社数量很多,但质量普遍不高
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迅速增长,但质量普遍不高。大量的皮包式合作社的存在,使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形式化[5]。此外,对于区域规划缺乏考虑,造成同类合作社登记存在重复性,甚至在同一个乡镇有数家同类专业合作社,从而导致原本就并不充足的技术、资金等流向不同地方,使大量的资源被浪费,未能实现集中使用的目标,自然也难以推动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2.2 合作社体制机制不健全
一是设立合作社时,其成员为直系血统与旁系血统的家庭成员,从而形成了“家庭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许多合作社的社员资格并不开放,因部分合作社得到了许多补助;加之不完善的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从而使多数合作社成员特别是核心成员对其他农户的加入持排斥态度。合作社在成立之后未拓展业务,未增加人数,也未能实现有效发展,背离了构建合作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6]。
2.3 资金扶持政策未发挥预期效果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壮大发展,如登记设立不收费、税收减免、给予专项资金等。其中,资金扶持对于促进合作社的发展是最实惠、最直接的,但实际上其使用效果并不理想。其原因包括以下2个方面,一是合作社数量过多,造成资金扶持力度分散,对其使用效果产生影响;二是存在扶持资金被挪用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其使用效果。
2.4 领导型人才缺乏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导人才应具备的素质包括:有经济头脑和群众威信,在服务群众的同时,能促进合作社经济效益的提升。但就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合作社领导的综合素质普遍不高,对于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和意识不强。而会管理、懂技术、具备市场开拓能力的领导人才更是缺乏,甚至存在一些国家在职人员担当合作社领导人的现象。
3 构建措施
3.1 出台相关实施办法,进行有效的登记规范
依据资源、地理等因素进行区域划定,同类专业合作社应确定数量范围,且增加对不同类合作社设立的鼓励力度[7]。明确各个专业合作社内容,使农民依据自身条件,有选择性地加入,遵循“自愿入社、自由退社”的原则,优化配置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强、做大,提升合作社竞争力。有效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参与力和市场谈判地位,坚决淘汰经营不佳的合作社,从而降低农民的损失。
3.2 强化扶持资金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其使用效果
对于扶持对象的现实状况,各级扶持部门应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8]。下达扶持资金时应订立合同,规定合作社在享受扶持一段时间后,若效益不佳,或存在资金挪用现象时,扶持部门有权收回扶持资金;同时要求登记部门将其取缔,从而将扶持资金用于真正有需要的合作社,使其发挥应有的效果,最大限度地体现使用效果。
3.3 多渠道并举,满足人才需求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政府的推动与支持。政府通过各种鼓励政策引导大学生选择农村就业,鼓励优秀的民营企业家投资,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此外,还可邀请专家到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不定期的指导,或对合作社主要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学习成功合作社的经验,甚至请求政府介入对外进行经理招聘。
4 结语
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避免农民无序竞争,推进农村和谐精神建设[9];可以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组织和凝聚农民,推进农村和谐政治建设;可以优化生产要素,合理配置资源,推进农村和谐物质建设;可以改善人居环境,激发农民环保意识,推进农村和谐生态建设。因此,新时期和谐社会的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切入点加以开展[10]。
5 参考文献
[1] 梁红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和谐意蕴解读[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9(1):58-62.
[2] 许可.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促進农村经济发展[J].财经界,2010(2):16.
[3] 肖坚.构建和谐社会视野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长远发展[C]//首届湖湘三农论坛论文集(中).长沙:湖湘三农论坛组委会,2008.
[4] 魏素清,郭文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的思考[J].种业导刊,2011(5):30.
[5] 雷瑛.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典型问题解析[J].河南农业科学,2011(8):1-4.
[6] 董长海,张广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及发展探析[J].河南农业科学,2009(12):5-8.
[7] 石玉梅,张敏.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0(32):18562-18565.
[8] 隋姝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的新问题及对策——以山东省潍坊市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1(25):15670-15672.
[9] 江尧辉,周军.景德镇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践与思考[J].江西农业学报,2009(10):170-171.
[10] 朱海兵.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机制探讨[J].江西农业学报,2007(4):151-153.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型;问题;构建措施;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 F32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03-0351-01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载体,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1-3]。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迅速发展起来,其经营范围涵盖了养殖、种植、销售、加工、信息和技术服务等众多领域,现对其类型[4]、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构建措施作一探讨。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型
1.1 政策引导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之所以发展得如此迅猛,关键是政策的扶植发挥的作用。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国家对其财政扶持和税收扶持的力度逐年加大,许多合作社都分别领取了数额不等的扶持资金。
1.2 科技主导型
农业产业发展中,科技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地位越来越突出,由科技团体、服务部门、科技人员领导创办的合作社相继成立。
1.3 能人带动型
这一类型的合作社由一批有想法的带头人领导,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但数量不多,表现为机制健全、运转规范、分工明确、目标明确、敢于投入资金。
1.4 企业带动型
为保证稳定的农产品供应和固定的基地,由销售或加工企业组织规模内产业相关的农户来形成相应的合作社。
1.5 市场拉动型
市场和消费者的双重要求使得农副产品的发展成为必然,要求其组织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消费安全化,进而成立与其相匹配的合作社。
1.6 特色服务型
随着日益深入的结构调整,面向农村的植保服务、栽培服务等特色合作社蓬勃兴起。
2 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合作社数量很多,但质量普遍不高
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迅速增长,但质量普遍不高。大量的皮包式合作社的存在,使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形式化[5]。此外,对于区域规划缺乏考虑,造成同类合作社登记存在重复性,甚至在同一个乡镇有数家同类专业合作社,从而导致原本就并不充足的技术、资金等流向不同地方,使大量的资源被浪费,未能实现集中使用的目标,自然也难以推动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2.2 合作社体制机制不健全
一是设立合作社时,其成员为直系血统与旁系血统的家庭成员,从而形成了“家庭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许多合作社的社员资格并不开放,因部分合作社得到了许多补助;加之不完善的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从而使多数合作社成员特别是核心成员对其他农户的加入持排斥态度。合作社在成立之后未拓展业务,未增加人数,也未能实现有效发展,背离了构建合作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6]。
2.3 资金扶持政策未发挥预期效果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壮大发展,如登记设立不收费、税收减免、给予专项资金等。其中,资金扶持对于促进合作社的发展是最实惠、最直接的,但实际上其使用效果并不理想。其原因包括以下2个方面,一是合作社数量过多,造成资金扶持力度分散,对其使用效果产生影响;二是存在扶持资金被挪用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其使用效果。
2.4 领导型人才缺乏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导人才应具备的素质包括:有经济头脑和群众威信,在服务群众的同时,能促进合作社经济效益的提升。但就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合作社领导的综合素质普遍不高,对于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和意识不强。而会管理、懂技术、具备市场开拓能力的领导人才更是缺乏,甚至存在一些国家在职人员担当合作社领导人的现象。
3 构建措施
3.1 出台相关实施办法,进行有效的登记规范
依据资源、地理等因素进行区域划定,同类专业合作社应确定数量范围,且增加对不同类合作社设立的鼓励力度[7]。明确各个专业合作社内容,使农民依据自身条件,有选择性地加入,遵循“自愿入社、自由退社”的原则,优化配置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强、做大,提升合作社竞争力。有效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参与力和市场谈判地位,坚决淘汰经营不佳的合作社,从而降低农民的损失。
3.2 强化扶持资金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其使用效果
对于扶持对象的现实状况,各级扶持部门应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8]。下达扶持资金时应订立合同,规定合作社在享受扶持一段时间后,若效益不佳,或存在资金挪用现象时,扶持部门有权收回扶持资金;同时要求登记部门将其取缔,从而将扶持资金用于真正有需要的合作社,使其发挥应有的效果,最大限度地体现使用效果。
3.3 多渠道并举,满足人才需求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政府的推动与支持。政府通过各种鼓励政策引导大学生选择农村就业,鼓励优秀的民营企业家投资,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此外,还可邀请专家到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不定期的指导,或对合作社主要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学习成功合作社的经验,甚至请求政府介入对外进行经理招聘。
4 结语
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避免农民无序竞争,推进农村和谐精神建设[9];可以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组织和凝聚农民,推进农村和谐政治建设;可以优化生产要素,合理配置资源,推进农村和谐物质建设;可以改善人居环境,激发农民环保意识,推进农村和谐生态建设。因此,新时期和谐社会的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切入点加以开展[10]。
5 参考文献
[1] 梁红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和谐意蕴解读[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9(1):58-62.
[2] 许可.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促進农村经济发展[J].财经界,2010(2):16.
[3] 肖坚.构建和谐社会视野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长远发展[C]//首届湖湘三农论坛论文集(中).长沙:湖湘三农论坛组委会,2008.
[4] 魏素清,郭文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的思考[J].种业导刊,2011(5):30.
[5] 雷瑛.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典型问题解析[J].河南农业科学,2011(8):1-4.
[6] 董长海,张广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及发展探析[J].河南农业科学,2009(12):5-8.
[7] 石玉梅,张敏.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0(32):18562-18565.
[8] 隋姝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的新问题及对策——以山东省潍坊市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1(25):15670-15672.
[9] 江尧辉,周军.景德镇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践与思考[J].江西农业学报,2009(10):170-171.
[10] 朱海兵.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机制探讨[J].江西农业学报,2007(4):15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