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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基于2010年至2019年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交通事故数据,从事故发生次数、事故类型、事故发生时间和事故等级四个方面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出船舶交通事故的特征和规律,并据此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与对策,为主管机关在船舶交通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方面提供支持。
关键词: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交通事故;统计分析
中图分类号:U69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21)10-0045-02
琼州海峡位于我国海南省海口市和广东省湛江市之间,连通琼、粤两大省份,是北部湾与广东海区海上交通不可忽视的通道,也是湛江至海南、广州、广西乃至越南的海上交通沟通捷径。
近年来,港航海运业务飞速发展,使琼州海峡的船舶交通变得越来越繁忙,船舶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交通安全水平,对琼州海峡北岸水域2010年至2019年船舶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以期为主管机关在船舶交通风险控制措施制定方面提供支持。
1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交通事故统计与分析
1.1事故发生次数
图1为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交通事故发生次数统计结果。从图1中可以看出,2010年至2019年十年间一共发生了25起船舶交通事故,平均每年发生的船舶交通事故在2~3起之间。2010年至2019年间,2010年至2013年事故发生次数逐年递减,而2014年至2016年事故发生次数又有回弹,之后又逐年递减。
1.2事故类型
琼州海峡北岸水域2010年至2019年间共发生碰撞事故11起,占事故总数的42.3%;触礁事故2起,占事故总数的7.7%;搁浅事故6起,占事故总数的23%;其他事故7起,占事故总数的26.9%。从统计情况来看,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交通事故类型主要包括碰撞事故和搁浅事故,其中发生频率最高的事故为碰撞事故。
1.3事故发生时间
2010年至2019年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交通事故随月份分布如图2所示。
从图2中可以看出,除了1月,3月和10月之外,各月份均有船舶交通事故发生。其中,2月和4月为事故高发期。2月为春节前后,船员易放松警惕;4月为雾季,容易对碰撞危险估计不足。
1.4事故等级
图3为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交通事故等级统计结果。从图3中可以看出,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交通事故发生的等级以小事故居多,占事故总数的68%,2010年至2019年间,一般等级的事故只有7起,占事故总数的28%,较大等级的事故仅有1起,占事故总数的4%,无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一般等级及以上的事故并不频繁,可见船员能够及时发现并控制事故,应急处置较为迅速。
2 对策建议
(1)建立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综合报告制度。针对琼州海峡港口VTS、定线系统等区域报备要求多且杂、信息无法共享、交通管理效果不好、船舶报备负担重的问题,运用现代航运技术建立琼州海峡船舶报告制度,对船舶动态信息进行综合管理,实现各单位之间的共享,提高管理效果,减轻行政负担。
(2)及时掌握和标记通航环境的变化情况,动态跟踪事故多发水域和危险通航水域的航道宽度、水深、拐点和路线交叉口,及时掌握通航环境的变化情况。
(3)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渔船的检查力度,矫正其不规范的行为,同时免费发放渔区图给渔民,并宣传航行安全知识,尤其是避碰方面的,以免发生事故。
(4)开展琼州海峡客滚船实操培训考核,除常规的出航准备、抛起锚操作、系解缆操作、掉头操作、靠码头操作、离码头操作、船间靠、离操作等科目考核外,将防抗台风、防碰撞、应急救援、主机失控、舵机失灵、人员落水、船舶断缆、船舶遭遇暴雨、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船舶走锚、偏荡以及发生船舶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等应急、应变能力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培训以及模拟实操考核,提高琼州海峡水域船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5)制定琼州海峡水域船员违法记分制度,明确琼州海峡水域违法记分与违法行为之间的关系,保证记分制度的严肃性,针对实操检查不合格船员实施记分,记满规定分数限值的,实施强制培训。同时尝试建立重点跟踪船员“黑名单”制度,对有重大违法行为、多次在船员实操性检查中被违法记分的船员在网络上进行公布,并进行重点跟踪检查。
(6)强化船检管理,从源头控制船舶安全状况。对于琼州海峡水域营运船舶,定期進行船检质量检查,及时将船检质量检查情况向船检机构通报,防止低质量船舶流入,从源头上保证投入运营的船舶、船用产品符合法定技术标准要求。
(7)建立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准入制度,对于进入琼州海峡水域营运的内河船舶,要求一律按照海船规范执行;对于不满足海船规范且不整改的内河船舶,禁止其在琼州海峡水域从事营运;对于未装AIS、发现AIS信息发送不正常、信息不准确的船舶,限制其在琼州海峡水域营运。
(8)鼓励琼州海峡建立诚信船舶制度,为诚信船舶提供绿色海事服务;建立完善“黑”“灰”船舶监管制度,限制“黑”“灰”船舶在琼州海峡营运;具体操作上,可借鉴PSC欧洲“巴黎备忘录”和亚太“东京备忘录”经验,通过船舶安全检查、船检质量来识别并建立“黑”“灰”船舶名单,限制或禁止此类船舶进入琼州海峡水域营运。
3 小结
通过分析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交通事故的特征和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降低船舶交通事故风险的对策和建议,以期进一步提高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交通安全水平。
参考文献:
[1] 王新建. 基于贝叶斯网络的船舶摘浅事故致因分析[D]. 大连: 大连海事大学, 2016.
[2] 吴武超, 丁天明, 方益军, 等. 舟山海域船舶交通事故分析及预防[J]. 水运管理, 2017(5): 28-31.
[3] 张明辉, 陈修硕, 仇模凯, 等. 青岛辖区船舶交通事故统计与分析[J]. 水运管理, 2017(10): 24-26.
[4] 何净. 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长江干线船舶事故规律研究[J]. 中国海事, 2020(09): 49-52.
[5] 杨淑洁, 卢威, 王帅, 等. 浙江海域船舶交通事故分析及对策研究[J]. 中国水运(下半月), 2021, 21(01): 16-17.
关键词: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交通事故;统计分析
中图分类号:U69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21)10-0045-02
琼州海峡位于我国海南省海口市和广东省湛江市之间,连通琼、粤两大省份,是北部湾与广东海区海上交通不可忽视的通道,也是湛江至海南、广州、广西乃至越南的海上交通沟通捷径。
近年来,港航海运业务飞速发展,使琼州海峡的船舶交通变得越来越繁忙,船舶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交通安全水平,对琼州海峡北岸水域2010年至2019年船舶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以期为主管机关在船舶交通风险控制措施制定方面提供支持。
1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交通事故统计与分析
1.1事故发生次数
图1为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交通事故发生次数统计结果。从图1中可以看出,2010年至2019年十年间一共发生了25起船舶交通事故,平均每年发生的船舶交通事故在2~3起之间。2010年至2019年间,2010年至2013年事故发生次数逐年递减,而2014年至2016年事故发生次数又有回弹,之后又逐年递减。
1.2事故类型
琼州海峡北岸水域2010年至2019年间共发生碰撞事故11起,占事故总数的42.3%;触礁事故2起,占事故总数的7.7%;搁浅事故6起,占事故总数的23%;其他事故7起,占事故总数的26.9%。从统计情况来看,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交通事故类型主要包括碰撞事故和搁浅事故,其中发生频率最高的事故为碰撞事故。
1.3事故发生时间
2010年至2019年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交通事故随月份分布如图2所示。
从图2中可以看出,除了1月,3月和10月之外,各月份均有船舶交通事故发生。其中,2月和4月为事故高发期。2月为春节前后,船员易放松警惕;4月为雾季,容易对碰撞危险估计不足。
1.4事故等级
图3为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交通事故等级统计结果。从图3中可以看出,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交通事故发生的等级以小事故居多,占事故总数的68%,2010年至2019年间,一般等级的事故只有7起,占事故总数的28%,较大等级的事故仅有1起,占事故总数的4%,无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一般等级及以上的事故并不频繁,可见船员能够及时发现并控制事故,应急处置较为迅速。
2 对策建议
(1)建立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综合报告制度。针对琼州海峡港口VTS、定线系统等区域报备要求多且杂、信息无法共享、交通管理效果不好、船舶报备负担重的问题,运用现代航运技术建立琼州海峡船舶报告制度,对船舶动态信息进行综合管理,实现各单位之间的共享,提高管理效果,减轻行政负担。
(2)及时掌握和标记通航环境的变化情况,动态跟踪事故多发水域和危险通航水域的航道宽度、水深、拐点和路线交叉口,及时掌握通航环境的变化情况。
(3)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渔船的检查力度,矫正其不规范的行为,同时免费发放渔区图给渔民,并宣传航行安全知识,尤其是避碰方面的,以免发生事故。
(4)开展琼州海峡客滚船实操培训考核,除常规的出航准备、抛起锚操作、系解缆操作、掉头操作、靠码头操作、离码头操作、船间靠、离操作等科目考核外,将防抗台风、防碰撞、应急救援、主机失控、舵机失灵、人员落水、船舶断缆、船舶遭遇暴雨、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船舶走锚、偏荡以及发生船舶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等应急、应变能力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培训以及模拟实操考核,提高琼州海峡水域船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5)制定琼州海峡水域船员违法记分制度,明确琼州海峡水域违法记分与违法行为之间的关系,保证记分制度的严肃性,针对实操检查不合格船员实施记分,记满规定分数限值的,实施强制培训。同时尝试建立重点跟踪船员“黑名单”制度,对有重大违法行为、多次在船员实操性检查中被违法记分的船员在网络上进行公布,并进行重点跟踪检查。
(6)强化船检管理,从源头控制船舶安全状况。对于琼州海峡水域营运船舶,定期進行船检质量检查,及时将船检质量检查情况向船检机构通报,防止低质量船舶流入,从源头上保证投入运营的船舶、船用产品符合法定技术标准要求。
(7)建立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准入制度,对于进入琼州海峡水域营运的内河船舶,要求一律按照海船规范执行;对于不满足海船规范且不整改的内河船舶,禁止其在琼州海峡水域从事营运;对于未装AIS、发现AIS信息发送不正常、信息不准确的船舶,限制其在琼州海峡水域营运。
(8)鼓励琼州海峡建立诚信船舶制度,为诚信船舶提供绿色海事服务;建立完善“黑”“灰”船舶监管制度,限制“黑”“灰”船舶在琼州海峡营运;具体操作上,可借鉴PSC欧洲“巴黎备忘录”和亚太“东京备忘录”经验,通过船舶安全检查、船检质量来识别并建立“黑”“灰”船舶名单,限制或禁止此类船舶进入琼州海峡水域营运。
3 小结
通过分析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交通事故的特征和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降低船舶交通事故风险的对策和建议,以期进一步提高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船舶交通安全水平。
参考文献:
[1] 王新建. 基于贝叶斯网络的船舶摘浅事故致因分析[D]. 大连: 大连海事大学, 2016.
[2] 吴武超, 丁天明, 方益军, 等. 舟山海域船舶交通事故分析及预防[J]. 水运管理, 2017(5): 28-31.
[3] 张明辉, 陈修硕, 仇模凯, 等. 青岛辖区船舶交通事故统计与分析[J]. 水运管理, 2017(10): 24-26.
[4] 何净. 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长江干线船舶事故规律研究[J]. 中国海事, 2020(09): 49-52.
[5] 杨淑洁, 卢威, 王帅, 等. 浙江海域船舶交通事故分析及对策研究[J]. 中国水运(下半月), 2021, 21(01):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