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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园林景观遭到破坏的现象解读,提出了避免景观破坏的长期有效方法,树立“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大力发展公众参与意识的观点,并对引导公众参与的方法作了较为详尽的论述。
[关键词]以人为本;设计;公众参与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9)52-0073-02
1 一种现象
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事实:公园里美丽的草坪被抄近路的行人开辟新径,有些道路因布局和形式不合理而少有人走,广场上用于某些功能的设施被挪做他用,道路和广场的材料使用不合理而导致人滑倒……
2 现象解读——为何园林景观遭到如此破坏
2.1 公众的行为习性遭到设计者破坏
由于和环境的交互作用,在长期生活和社会发展中,逐步形成了许多适应环境的本能,这就是行为习性。当人们清楚地知道目的地位置时,或是有目的地移动时,总是有选择最短路程的倾向。我们会经常看到,有一片草地,即使在周围设置了简单路障,由于其位置阻挡了人们的近路,结果仍旧被穿越,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条人行便道。
如若公众的这种行为习性遭到设计者破坏,在该设计路的地段却因为所谓的设计需要改设成草地等,这样,公众为了满足自身的需求,势必会破坏绿地,与设计者的初衷是相违背的。国内外最新的环境心理学研究成果表明,在设计中如果能以这些成果作为理论依据,则设计就更符合人的心理特点,才能提高人们在使用空间时心理方面的舒适度,这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的设计。
2.2 设计师的意图不被公众理解
设计者做设计时往往只是考虑使用者的需求而并没有让使用者参与到设计中来,这两者是不可真正替换的,但是,使用者往往不够了解或根本不理解设计师对外部环境如景点、小品等建筑的设计意图,难免产生与设计意图相悖的使用行为,即误用环境。如上文提到的广场上用于某些功能的设施被无端地挪做他用。不少的城市社区外部环境设计中没有充分考虑人们休息、休闲、对话的空间设置或合理的位置,使人们不得不在外部环境中的小品、景点或踏步上坐下休息或对话。
从以上现象解读可以看出,景观遭到破坏的根本原因并非公众的行为有多么的恶劣。我们的设计工作者是否也该扪心自问:我们的设计意图为什么不被公众理解和认同,我们的设计是否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为什么公众不自觉地维护我们的设计?……
归根结底,就是对人的关心程度不够,缺乏“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3 避免景观破坏的长期有效方法——发展公众参与意识
3.1 公众参与的含义
一种让公众参与决策过程的设计,强调的是与公众一起设计,而不是为他们设计。
3.2 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的现状
我国目前的园林设计,基本上都是由个人或单位来设计施工,设计过程中公众参与力度、深度和广度不够,在征求市民的意见与想法方面有一定的欠缺,有些设计变成了长官意志的产物或者设计者宣泄个性的场所。
公众的生态素养较低。与一些国家相比,我国公众大多不具备参与生态城市建设方案决策、监督生态建设进程及保护生态建设成果的能力,甚至缺乏参与生态建设的意愿。对城市绿化及其生态效益了解少,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弱,为满足个人需求而损坏绿地的行为仍然存在。
3.3 引导公众参与的方法
3.3.1 把宣传教育注入设计内涵
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事实:草坪边,温馨的标志牌“小草无语,人有情”、“请足下留情”显示出设计者的匠心和灵感,看到这些字句,游人是不忍心再去践踏草坪的,这就是设计者的成功之处。这些人性化的警示语是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激发人们的道德心、同情心、怜悯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的。有这样一个设计,茵茵绿色草坪中,一片叶子形状的标志牌寓意深刻,令人不免赞叹设计者的灵感,不免感叹园林小品带给游人的一种“不忍践踏草坪”的无限遐想和精神感悟。
3.3.2 引导公众参与设计
首先,要扩大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性”,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形式将设计或招标信息公开和透明。一方面对设计产生约束作用,另一方面拓展公众参与设计的渠道。
其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公众参与形式,包括召开座谈会、公众意见听证会、环境信息发布会、公众监督评议会、工程项目报告会、专家访谈、电话热线、电子信箱、意见箱以及问卷调查等形式,增加公众参与的渠道,培养公众参与意识。
3.3.3 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公众参与并不是一个唤之即来、来之即用的工具,对它的实践与研究必须把握其内涵。公众参与是一个系统工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多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加强公众参与理论的研究与教育,明确公众参与的本质,转换当前规划师、分析决策人员在实践中功利主义的倾向,形成规划师自身的道德规范,指导规划人员在公众参与中的行为;其次要使公众参与制度化,并保持其持续性,一方面限制过度的权力,另一方面有效地启发公众参与的热情,使公众参与良性发展;最后要加强公众参与的宣传,形成多方位多渠道的传播与推广,以便让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到城市规划中去。
4 结语
众所周知,设计是为人服务的,所以设计一定要有公众的参与,设计才会更完善、更合理、更科学和更客观,所以推行“公众参与性设计”的主要目的就是赋予公众以更多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即让公众参与建设的全过程,增加“公众”与“设计者”两者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进而推动风景园林事业的蓬勃发展,发挥长远的效益。也正因为如此,“公众参与”性设计的推广与实施在我国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应该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张维妮.景观设计初步[M].北京:气象出版社,2004.
[2]袁明霞.园林小品建设中的误区及发展趋势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06.
[3]陈易公众参与中的若干问题[J].城市问题,2002.
[4]周建军,公众参与:民主化进程中实施城市规划的重要策略[J].规划师,2000.
[关键词]以人为本;设计;公众参与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9)52-0073-02
1 一种现象
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事实:公园里美丽的草坪被抄近路的行人开辟新径,有些道路因布局和形式不合理而少有人走,广场上用于某些功能的设施被挪做他用,道路和广场的材料使用不合理而导致人滑倒……
2 现象解读——为何园林景观遭到如此破坏
2.1 公众的行为习性遭到设计者破坏
由于和环境的交互作用,在长期生活和社会发展中,逐步形成了许多适应环境的本能,这就是行为习性。当人们清楚地知道目的地位置时,或是有目的地移动时,总是有选择最短路程的倾向。我们会经常看到,有一片草地,即使在周围设置了简单路障,由于其位置阻挡了人们的近路,结果仍旧被穿越,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条人行便道。
如若公众的这种行为习性遭到设计者破坏,在该设计路的地段却因为所谓的设计需要改设成草地等,这样,公众为了满足自身的需求,势必会破坏绿地,与设计者的初衷是相违背的。国内外最新的环境心理学研究成果表明,在设计中如果能以这些成果作为理论依据,则设计就更符合人的心理特点,才能提高人们在使用空间时心理方面的舒适度,这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的设计。
2.2 设计师的意图不被公众理解
设计者做设计时往往只是考虑使用者的需求而并没有让使用者参与到设计中来,这两者是不可真正替换的,但是,使用者往往不够了解或根本不理解设计师对外部环境如景点、小品等建筑的设计意图,难免产生与设计意图相悖的使用行为,即误用环境。如上文提到的广场上用于某些功能的设施被无端地挪做他用。不少的城市社区外部环境设计中没有充分考虑人们休息、休闲、对话的空间设置或合理的位置,使人们不得不在外部环境中的小品、景点或踏步上坐下休息或对话。
从以上现象解读可以看出,景观遭到破坏的根本原因并非公众的行为有多么的恶劣。我们的设计工作者是否也该扪心自问:我们的设计意图为什么不被公众理解和认同,我们的设计是否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为什么公众不自觉地维护我们的设计?……
归根结底,就是对人的关心程度不够,缺乏“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3 避免景观破坏的长期有效方法——发展公众参与意识
3.1 公众参与的含义
一种让公众参与决策过程的设计,强调的是与公众一起设计,而不是为他们设计。
3.2 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的现状
我国目前的园林设计,基本上都是由个人或单位来设计施工,设计过程中公众参与力度、深度和广度不够,在征求市民的意见与想法方面有一定的欠缺,有些设计变成了长官意志的产物或者设计者宣泄个性的场所。
公众的生态素养较低。与一些国家相比,我国公众大多不具备参与生态城市建设方案决策、监督生态建设进程及保护生态建设成果的能力,甚至缺乏参与生态建设的意愿。对城市绿化及其生态效益了解少,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弱,为满足个人需求而损坏绿地的行为仍然存在。
3.3 引导公众参与的方法
3.3.1 把宣传教育注入设计内涵
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事实:草坪边,温馨的标志牌“小草无语,人有情”、“请足下留情”显示出设计者的匠心和灵感,看到这些字句,游人是不忍心再去践踏草坪的,这就是设计者的成功之处。这些人性化的警示语是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激发人们的道德心、同情心、怜悯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的。有这样一个设计,茵茵绿色草坪中,一片叶子形状的标志牌寓意深刻,令人不免赞叹设计者的灵感,不免感叹园林小品带给游人的一种“不忍践踏草坪”的无限遐想和精神感悟。
3.3.2 引导公众参与设计
首先,要扩大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性”,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形式将设计或招标信息公开和透明。一方面对设计产生约束作用,另一方面拓展公众参与设计的渠道。
其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公众参与形式,包括召开座谈会、公众意见听证会、环境信息发布会、公众监督评议会、工程项目报告会、专家访谈、电话热线、电子信箱、意见箱以及问卷调查等形式,增加公众参与的渠道,培养公众参与意识。
3.3.3 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公众参与并不是一个唤之即来、来之即用的工具,对它的实践与研究必须把握其内涵。公众参与是一个系统工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多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加强公众参与理论的研究与教育,明确公众参与的本质,转换当前规划师、分析决策人员在实践中功利主义的倾向,形成规划师自身的道德规范,指导规划人员在公众参与中的行为;其次要使公众参与制度化,并保持其持续性,一方面限制过度的权力,另一方面有效地启发公众参与的热情,使公众参与良性发展;最后要加强公众参与的宣传,形成多方位多渠道的传播与推广,以便让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到城市规划中去。
4 结语
众所周知,设计是为人服务的,所以设计一定要有公众的参与,设计才会更完善、更合理、更科学和更客观,所以推行“公众参与性设计”的主要目的就是赋予公众以更多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即让公众参与建设的全过程,增加“公众”与“设计者”两者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进而推动风景园林事业的蓬勃发展,发挥长远的效益。也正因为如此,“公众参与”性设计的推广与实施在我国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应该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张维妮.景观设计初步[M].北京:气象出版社,2004.
[2]袁明霞.园林小品建设中的误区及发展趋势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06.
[3]陈易公众参与中的若干问题[J].城市问题,2002.
[4]周建军,公众参与:民主化进程中实施城市规划的重要策略[J].规划师,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