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格式合同的存在大大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存在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弊病,特别是在意思自治与公平价值观的审视下,格式合同中部分强势条款的效力受到了质疑。格式合同中的任意解除权条款由于存在违反公平原则的情形,从而会产生无效的后果,格式合同提供者对于解除行为造成的损失应该予以赔偿,对此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进行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