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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修志中怎样利用年鉴资料,有人说“志是多年鉴,鉴是一年志”,把志、鉴划等号;也有人说“志鉴不同脉”,将志、鉴截然分开。笔者对上述两种观点不敢苟同。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给地方志划定范畴。即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但志书与年鉴不能划等号.年鉴中有许多资料可为续志所用。同时,年鉴资料也有不足之处,在今后年鉴的编纂中有必要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