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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带一路”对推动我国国内经济发展、提升国际地位具有重要的影响。“一带一路”区域中大部分国家的法律体制与我国不同,这些国家的法律制度也较为复杂,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外国企业走进来,或者中外企业相互合作,对企业、劳动者的法律保护和救济必不可少。这给我国中青年律师行业的业务拓展带来了极佳的机遇,同时也伴随着风险和挑战,对相关问题的研究迫在眉睫。本文就“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中青年律师的发展机遇、所面临的风险与挑战进行剖析,进而梳理出我国中青年律师应对“一带一路”战略的可行性举措。
【关键词】一带一路;中青年律师;挑战;机遇;举措
【中图分类号】F752.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07-0070-02
一、“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中青年律师的发展机遇
“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其发展前景举世瞩目。“一带一路”战略需要立法的支撑和司法的保障,律师作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群体,在其中的作用不可小觑。那么,“一带一路”战略为我国中青年律师带来哪些发展机遇呢?
(一)“一带一路”战略框架亟需国际职业化的中青年律师
无论是国家层面的外交活动,还是国内企业在沿线国家开展的投资贸易活动,均要求有相关法律的支撑和保障。我国在未来势必要与沿线国家缔结条约、国内也将开展相关的立法活动,这其中均需要法律专家学者以及律师的参与。参与“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应该具备如下几个基本素质:
1.律师应具有全球的法律视野。能在熟知国内法的基础上,又突破国内法的传统思维,从国际法的视野去思考涉外法律问题,只有着眼于全球的法律,方能合理、科学、公平、公正、高效地适用法律。
2.律师应掌握两门以上的外语,熟悉国际贸易的法律实践。能流畅运用外语沟通,并能参与域外取证、域外仲裁、域外应诉等诸多法律实践。
3.律师不仅要求精通国内法律,还应具备国际法学或比较法学的复合型学科背景。
总之,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提供法律服务,需要熟悉国际经贸法律的国家化职业化律师。中青年律师群体将成为“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践行者、推动者和保障者。
(二)“一带一路”战略为中青年律师创造了广阔的执业前景
从我国目前的律师执业现状来看,能胜任“一带一路”法务要求的律师凤毛麟角。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底,全国律师总人数突破30万人。但目前进入全国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的律师只有500人左右。这也反映出我国目前的律师群体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中的不足,同时也反映出涉外法律人才缺口大。
我国需要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培养一大批具有全球视野、具有丰富执业经验,且精通国际法、国际商事规则的复合型涉外律师人才,以使其投身建设“一带一路”的伟大工程。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国际交流合作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涉外律师将会脱颖而出,并将抢占国际涉外领域的一席之地。
二、中青年律师应对“一带一路”战略的风险与挑战
我国的中青年律师不仅要抓住“一带一路”的重大机遇走出去,更要做好各种风险防范,要发挥专业特长识别各种风险,才能灵活应对各种挑战。
(一)区域内政治经济法律的认知
1.“一带一路”部分的国家政局动荡,局部战争频发,遭受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困扰。如伊拉克、叙利亚和阿富汗的国内政党斗争,印度的恐怖袭击等,这些都需要我国中青年律师在参与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必须熟悉该国的政治框架、社会环境和行政管理机制,谨慎评估由于当地社会动荡带来的各种商业风险,为委托人提供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商务计划和政府信用保障体系。
2.一带一路区域除少部分外,大部分国家与地区虽资源丰富,但总体上经济结构单一、落后。如中东欧国家面临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亚、西亚出口型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导致国际能源市场的波动决定其本国经济的景气与否。印度的服务业已经领先于农业和工业,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半以上。而东盟国家则抓住全球产业布局转移契机,大力发展对外出口型制造业。面对上述状况,我国中青年律师要及时了解全球产业布局及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间的产业差异,在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努力做到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二)“一带一路”战略的法律顶层设计不足,为律师参与涉外服务时带来较多风险
由于当前有些“一带一路”国家尚未签订国际条约,各项业务缺乏明确的法律指引,律师在适用法律解决案件纠纷时,往往会陷入无法可依的窘境。如在财政上,关于“一带一路”缺乏明确的年度预算。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方面均缺乏有效的政策安排和指引。
(三)法律體系不健全,法治环境不成熟,宗教文化的法律化特征明显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由于一带一路部分区域国家或地区政局动荡,经济处于转型发展期,故其法律体系发展较为缓慢且尚不完善,甚至不能保证法律规范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行政执法环境、司法环境均不够理想,有时甚至因政局动荡而中断。尤其是一些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其日常行为习惯多受伊斯兰教义的约束,体现出宗教教义高于法律或者教义法律化的显著特征。这都要求从事“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的中青年律师掌握该地区的法律制度,尊重民族信仰与民族風俗,将其与投资贸易活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最大化的降低商业风险,推动两国的经贸合作。
三、我国中青年律师行业应对“一带一路”战略的举措
由于“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传统不同,且法律发达和完善程度也各不相同。这就要求从事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的中青年律师娴熟运用冲突规范解决法律争议,必须广泛研究和熟识各国的民商事法律文件、国际条约和国际商事惯例。本文试图梳理出我国中青年律师应对“一带一路”战略的举措: (一)注重涉外法律服务律师的高端人才培养
我国提出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未来将参与、推动相关行业领域国际规则的制定,这都需要大批高端法律人才。要实施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方案,努力培养出通晓国际法律规则、熟悉外国法律法规、善于应对域外法律争端的高端律师人才队伍。通过专题涉外业务培训、对外律所人才交流等方式,提高涉外律师的业务能力。目前,广西律师协会已和马来西亚等国的律所签订《青年律师培养协议》,每年定期会选派执业律师到东盟国家有规模性的律所进行中长期的交流学习,提高广西律师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能力。这一举措将为广西服务东盟国家的法律服务储备更多的涉外律师人才。
(二)律师行业可以建立跨国律所联盟
在企业走出国门的过程中,每一个特定国家或地区,都有不同的法律环境,如果想要交易顺利地完成,当地专业律师的支持和配合必不可少。而国内,亦需要专业的律师来就国内部分的行业环境给出有利的法律意见。就律所而言,笔者认为,可以结合律所自身的行业优劣势,在合作地域市场寻求结盟伙伴。
寻找结盟伙伴一方面可以实现资源互通,即有关尽职调查的法律资料可以共享,当地的投资法律环境、民俗习惯、宗教信仰等也可以经常交流,实现跨国贸易一条龙的专业法律服务。另一方面也为自己赢得更多的交易机会,也可以降低问题解决的成本,加快贸易合作的顺利进行。
事实上,寻求跨国律所联盟已经变成了行业潮流。目前许多国内有战略眼光的律所已经嗅到“一带一路”所带来的国际化法律服务合作发展契机,纷纷向国际的律所提出了联盟邀请,国际律所也正在我国寻觅联盟合作伙伴。相信经过几年时间的自然选择和市场优胜略汰,跨国律所联盟局面将基本形成。毕竟在前景大好的合作机会面前,任何有拓展野心的国内律所或国际律所都不会拒绝联盟。而那些毫无远见的律所则很有可能被淘汰出激烈的涉外法律服务市场。
(三)律师应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储备
现代律师业的分工愈加精细,律师的精力有限,不可能或者很难做到是多个专业精通的多面手。因而,在“一带一路”的国家发展战略下,中青年律师必须认识到自己的专业优势与劣势,在提供涉外法律服务时,律师必须保障自己的服务又专业又有特色,保证对同一个法律问题的研究得比其他通行更加精准、更加透彻,才能在同行中显露头角,方能吸引企业成为自己的稳定客户。对于客户而言,也可凭借对于相关专业法律服务市场的了解,更加精准地寻找到目标律所或律师。因此,建议中青年律师根据“一带一路”战略部署所需要的法律服务内容及形式,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化知识储备,在取得成就的专业领域发展继续更新颖、分工更加明确的专业服务方向,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四、结语
律师行业应及时把握“一带一路”所带来的良好契机,通过学习、实践、评估等,培养越来越多的适合“一带一路”战略的国际经贸法律实务人才。通过开展培训、积极发展对外合作交流等方式,不斷探索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为“一带一路”战略法律制度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包运成.“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律思考[J].前沿,2015(1).
[2]韩秀丽.中国海外投资中的环境保护问题[J].国际问题研究,2013(5).
[3]陳积敏.论中国海外投资利益保护的现状与对策[J].国际论坛,2014(5).
[4]陈宜.“一带一路”战略下律师行业的机遇与挑战[J].中国司法,2016(3).
作者简介:刘源源,女,讲师工作单位:钦州学院。
【关键词】一带一路;中青年律师;挑战;机遇;举措
【中图分类号】F752.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07-0070-02
一、“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中青年律师的发展机遇
“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其发展前景举世瞩目。“一带一路”战略需要立法的支撑和司法的保障,律师作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群体,在其中的作用不可小觑。那么,“一带一路”战略为我国中青年律师带来哪些发展机遇呢?
(一)“一带一路”战略框架亟需国际职业化的中青年律师
无论是国家层面的外交活动,还是国内企业在沿线国家开展的投资贸易活动,均要求有相关法律的支撑和保障。我国在未来势必要与沿线国家缔结条约、国内也将开展相关的立法活动,这其中均需要法律专家学者以及律师的参与。参与“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应该具备如下几个基本素质:
1.律师应具有全球的法律视野。能在熟知国内法的基础上,又突破国内法的传统思维,从国际法的视野去思考涉外法律问题,只有着眼于全球的法律,方能合理、科学、公平、公正、高效地适用法律。
2.律师应掌握两门以上的外语,熟悉国际贸易的法律实践。能流畅运用外语沟通,并能参与域外取证、域外仲裁、域外应诉等诸多法律实践。
3.律师不仅要求精通国内法律,还应具备国际法学或比较法学的复合型学科背景。
总之,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提供法律服务,需要熟悉国际经贸法律的国家化职业化律师。中青年律师群体将成为“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践行者、推动者和保障者。
(二)“一带一路”战略为中青年律师创造了广阔的执业前景
从我国目前的律师执业现状来看,能胜任“一带一路”法务要求的律师凤毛麟角。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底,全国律师总人数突破30万人。但目前进入全国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的律师只有500人左右。这也反映出我国目前的律师群体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中的不足,同时也反映出涉外法律人才缺口大。
我国需要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培养一大批具有全球视野、具有丰富执业经验,且精通国际法、国际商事规则的复合型涉外律师人才,以使其投身建设“一带一路”的伟大工程。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国际交流合作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涉外律师将会脱颖而出,并将抢占国际涉外领域的一席之地。
二、中青年律师应对“一带一路”战略的风险与挑战
我国的中青年律师不仅要抓住“一带一路”的重大机遇走出去,更要做好各种风险防范,要发挥专业特长识别各种风险,才能灵活应对各种挑战。
(一)区域内政治经济法律的认知
1.“一带一路”部分的国家政局动荡,局部战争频发,遭受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困扰。如伊拉克、叙利亚和阿富汗的国内政党斗争,印度的恐怖袭击等,这些都需要我国中青年律师在参与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必须熟悉该国的政治框架、社会环境和行政管理机制,谨慎评估由于当地社会动荡带来的各种商业风险,为委托人提供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商务计划和政府信用保障体系。
2.一带一路区域除少部分外,大部分国家与地区虽资源丰富,但总体上经济结构单一、落后。如中东欧国家面临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亚、西亚出口型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导致国际能源市场的波动决定其本国经济的景气与否。印度的服务业已经领先于农业和工业,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半以上。而东盟国家则抓住全球产业布局转移契机,大力发展对外出口型制造业。面对上述状况,我国中青年律师要及时了解全球产业布局及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间的产业差异,在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努力做到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二)“一带一路”战略的法律顶层设计不足,为律师参与涉外服务时带来较多风险
由于当前有些“一带一路”国家尚未签订国际条约,各项业务缺乏明确的法律指引,律师在适用法律解决案件纠纷时,往往会陷入无法可依的窘境。如在财政上,关于“一带一路”缺乏明确的年度预算。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方面均缺乏有效的政策安排和指引。
(三)法律體系不健全,法治环境不成熟,宗教文化的法律化特征明显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由于一带一路部分区域国家或地区政局动荡,经济处于转型发展期,故其法律体系发展较为缓慢且尚不完善,甚至不能保证法律规范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行政执法环境、司法环境均不够理想,有时甚至因政局动荡而中断。尤其是一些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其日常行为习惯多受伊斯兰教义的约束,体现出宗教教义高于法律或者教义法律化的显著特征。这都要求从事“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的中青年律师掌握该地区的法律制度,尊重民族信仰与民族風俗,将其与投资贸易活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最大化的降低商业风险,推动两国的经贸合作。
三、我国中青年律师行业应对“一带一路”战略的举措
由于“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传统不同,且法律发达和完善程度也各不相同。这就要求从事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的中青年律师娴熟运用冲突规范解决法律争议,必须广泛研究和熟识各国的民商事法律文件、国际条约和国际商事惯例。本文试图梳理出我国中青年律师应对“一带一路”战略的举措: (一)注重涉外法律服务律师的高端人才培养
我国提出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未来将参与、推动相关行业领域国际规则的制定,这都需要大批高端法律人才。要实施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方案,努力培养出通晓国际法律规则、熟悉外国法律法规、善于应对域外法律争端的高端律师人才队伍。通过专题涉外业务培训、对外律所人才交流等方式,提高涉外律师的业务能力。目前,广西律师协会已和马来西亚等国的律所签订《青年律师培养协议》,每年定期会选派执业律师到东盟国家有规模性的律所进行中长期的交流学习,提高广西律师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能力。这一举措将为广西服务东盟国家的法律服务储备更多的涉外律师人才。
(二)律师行业可以建立跨国律所联盟
在企业走出国门的过程中,每一个特定国家或地区,都有不同的法律环境,如果想要交易顺利地完成,当地专业律师的支持和配合必不可少。而国内,亦需要专业的律师来就国内部分的行业环境给出有利的法律意见。就律所而言,笔者认为,可以结合律所自身的行业优劣势,在合作地域市场寻求结盟伙伴。
寻找结盟伙伴一方面可以实现资源互通,即有关尽职调查的法律资料可以共享,当地的投资法律环境、民俗习惯、宗教信仰等也可以经常交流,实现跨国贸易一条龙的专业法律服务。另一方面也为自己赢得更多的交易机会,也可以降低问题解决的成本,加快贸易合作的顺利进行。
事实上,寻求跨国律所联盟已经变成了行业潮流。目前许多国内有战略眼光的律所已经嗅到“一带一路”所带来的国际化法律服务合作发展契机,纷纷向国际的律所提出了联盟邀请,国际律所也正在我国寻觅联盟合作伙伴。相信经过几年时间的自然选择和市场优胜略汰,跨国律所联盟局面将基本形成。毕竟在前景大好的合作机会面前,任何有拓展野心的国内律所或国际律所都不会拒绝联盟。而那些毫无远见的律所则很有可能被淘汰出激烈的涉外法律服务市场。
(三)律师应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储备
现代律师业的分工愈加精细,律师的精力有限,不可能或者很难做到是多个专业精通的多面手。因而,在“一带一路”的国家发展战略下,中青年律师必须认识到自己的专业优势与劣势,在提供涉外法律服务时,律师必须保障自己的服务又专业又有特色,保证对同一个法律问题的研究得比其他通行更加精准、更加透彻,才能在同行中显露头角,方能吸引企业成为自己的稳定客户。对于客户而言,也可凭借对于相关专业法律服务市场的了解,更加精准地寻找到目标律所或律师。因此,建议中青年律师根据“一带一路”战略部署所需要的法律服务内容及形式,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化知识储备,在取得成就的专业领域发展继续更新颖、分工更加明确的专业服务方向,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四、结语
律师行业应及时把握“一带一路”所带来的良好契机,通过学习、实践、评估等,培养越来越多的适合“一带一路”战略的国际经贸法律实务人才。通过开展培训、积极发展对外合作交流等方式,不斷探索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为“一带一路”战略法律制度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包运成.“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律思考[J].前沿,2015(1).
[2]韩秀丽.中国海外投资中的环境保护问题[J].国际问题研究,2013(5).
[3]陳积敏.论中国海外投资利益保护的现状与对策[J].国际论坛,2014(5).
[4]陈宜.“一带一路”战略下律师行业的机遇与挑战[J].中国司法,2016(3).
作者简介:刘源源,女,讲师工作单位:钦州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