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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传统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是在以“大一统”的教学理念指导下进行的,出现了很多不合理的问题。本着以培养职业技能型、复合型人才为目的,本文提出了《经济法》课程在教学理念、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体系上必须与职业面向相结合的观点,并付诸于实践教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关键词】职业面向;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块
高职财经类专业是对《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中的财经大类中各个专业的统称,具体包括会计、市场营销、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等专业。传统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是在以“大一统”的教学理念指导下进行的,出现了教材建设不具有实践性、教学内容不具有针对性、教学方法不具有灵活性、考核方式不具有合理性等问题。本着以培养职业技能型、复合型人才为目的,本文提出了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应与“职业面向”相结合,并就基于职业面向的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块的构建作了一些探索与实践(见图1)。
一、以職业面向为核心的教学理念是教学模块探索与实践的前提
该教学理念要求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应以财经类专业的“职业面向”为核心,打破以往“大一统”的教学理念,依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设计适合各专业特色的教学。具体而言,第一,教学要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在职业能力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经济法》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使学生学到经济法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能够满足财经类各专业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第二,教学要以人才培养目标为中心。《经济法》课程教学和财经类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当紧密结合,《经济法》课程标准和授课计划是在满足并适应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制定的。以会计专业为例,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使学生通过学习,掌握从事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因此《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应围绕着培养学生掌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展开,否则就失去了方向性。第三,教学要以学生特点为本位。《经济法》课程教学应根据学生特点和接受程度,做到因材施教。以会计专业为例,会计专业生源主要来自应届高中毕业生和职高生,这类学生的特点是求知欲强,具有一定的领悟力,但不足的是社会经验少,对经济法律知识还不够了解。[1]针对会计学生的特点,在教学中采用互动式教学方式,重点讲解合同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内容。
二、以职业应用为标准的教材建设是教学模块探索与实践的基础
目前,高职院校使用的经济法教材基本上都没有体现各专业的职业应用能力,对学生的就业和考证起不到任何辅助作用。以会计专业为例,会计专业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学生在课堂所学的经济法律知识要与职业实践需要相联系,但事实上学生使用的教材并不能满足会计专业学生的学习需要。一方面,教材没有体现职业能力培养。许多学生对枯燥的法律条文没有学习兴趣,也不会应用,实际分析和动手能力很差。另一方面,教材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缺乏衔接。学生在校期间拿不到职业资格证,就会直接影响其就业。因此,一本好的教材是教学的基础。笔者认为,教材建设要以职业应用为标准,要立足于职业岗位对知识和应用能力的需要。具体而言,第一,教材要针对高职高专财经类各专业人才的特点以及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以应用能力培养为本位,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重点阐述我国经济法律体系中与财经类各专业职业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第二,教材要体现导、教、学、练、思的紧密结合。《经济法》课程涉及的内容广泛,体系庞杂,学生在学习上有一定的难度。为了使学生很好地掌握课程基本知识,帮助学生理解教材内容,在编写体例上,教材各章要设计学习重点与难点、导入案例、正文、课堂讨论、课堂实训、案例解析、课后思考。这样的体例安排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将教师的导和学生的学、练、思紧密结合,体现教与学的交流。第三,教材要注重内容的使用与更新,尽可能增加实用知识与技能内容;教材中案例的设计要更贴近实际生活。
三、以职业岗位需要为依据的教学内容是教学模块探索与实践的核心
《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块的设计要以财经类各专业职业岗位的需要为依据,要为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打基础。具体而言,第一,以财经类各专业的职业岗位需要为依据设计教学模块。以会计专业为例,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学生毕业后能从事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资金管理等会计岗位,这些会计岗位需要具备合同、税收、支付结算等法律知识和技能,笔者认为,对会计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应以会计岗位的需要为依据设计出会计专业教学模块,重点讲授合同、税收、支付结算等法律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高职院校财经类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才能在毕业时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目前,财经类各专业的职业资格证考试都要考经济法的知识,以会计专业为例,会计证要考《财经法规》,初级会计师要考《经济法基础》,注册会计师要考《经济法》、《税法》。笔者认为,在教学内容的设计上,要结合各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大纲,为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打下良好的基础。
综上所述,笔者以高职财经类各专业的职业岗位需要为依据,参考财经类各专业的职业资格证考试大纲,将《经济法》课程分为会计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国际贸易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物流专业、商务行纪专业六大教学模块,[2]并且设计了每个模块的教学重点(见表1)。
四、以职业能力训练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是教学模块探索与实践的路径
在实践教学中,应采取以职业能力训练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见图2),以典型的案例为载体,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训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从导入案例引出各模块知识内容的讲授,再讲解完知识内容后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最后由教师进行归纳总结。
(一)理论教学主要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训练学生的职业能力
在理论教学中,根据《经济法》课程内容和财经类各专业不同的教学对象有针对性地采用提问启发、案例启发、案例讨论、图表讨论等教学方式。通过导入案例、教师提问、学生讨论、教师总结等方法不断强化学生对经济法理论知识的认识。在理论教学中,改变学生被动参与的方式,采用学生试讲、学生分组讨论等方式,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这样的教学方式有利于训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职业能力,也锻炼了学生的胆量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实训教学主要采用案例式、模拟式等教学方法训练学生的职业能力
《经济法》是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实训教学的目的主要是将抽象的经济法理论与实际案例紧密联系起来,训练学生对经济法律事务的应用能力。在实训教学中,主要采用案例式、模拟式等教学方式训练学生的职业能力。
案例式教学方法是将实际案例运用到实训教学过程中,通过案例解析,训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职业能力。案例式教学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建立案例库。教師在备课阶段,要积极收集与所授课内容相关的案例,并进行提炼,存放于案例库中。在实训课上,教师组织学生就案例库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案例分析讨论,并完成案例分析报告。二是多媒体放映。在实训课中,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放映案例录像,学生在观看案例录像后展开分组讨论,并完成案件分析报告。例如,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观看《今日说法》,并就节目中的案例分组讨论,组织学生结合法条进行分析,完成案例分析报告。
模拟式教学方法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模拟实践。教师组织学生在模拟的环境中,依据有关法律条文,进行经济法律事务的操作。例如,在《合同法》这一章的学习中,就可以组织学生模拟起草合同条款,模拟商务谈判,模拟订立合同,模拟合同的履行等。这种教学方式可以训练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为学生将来从事实际工作奠定基础。二是模拟法庭。教师应先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或者组织学生观看案件审理的录像,加强学生对经济法律事务处理的感性认识,也使学生对民事案件审理过程有个初步了解。然后再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模拟民事案件的审理、仲裁过程,训练学生的职业能力。
五、以职业素质培养为基础的考核体系是教学模块探索与实践的保障
课程考核是保障教学的重要手段,也是检测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环节。传统的《经济法》课程考核主要以试卷的形式考一些呆板、机械的问题,这种考核方式把具有丰富想象力和思维能力的学生变成了背书的机器,最终导致学生厌恶学习。建立以职业素质培养和专业技术标准为基础的考核体系,通过考试的引导作用,可以提高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自学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协作精神、职业道德等。[3]对考试成绩要结合课程的期末考试和平时考核进行综合评价,要逐步加大平时考核成绩在占总成绩中的比重,以此调动学生查阅资料和思考问题的积极性,增强对经济法的综合应用能力。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案例,组织学生分组开展讨论,并围绕案例让学生写出案例分析报告,依据学生的案例分析报告和学习态度、表达能力、团队精神评定平时成绩。期末考试的题型应以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为主,用于检测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促使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记忆,为日后的专业课学习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罗冬娥.高职会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能力培养教学体系的探索与实践[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9(5):108.
[2]黄亚宇.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块设计的反思与重建 [J].全国商情,2009(12):99.
[3]黄瑞.高职<经济法>课程考试改革刍议[J].职教论坛,2005(3):49.
【关键词】职业面向;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块
高职财经类专业是对《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中的财经大类中各个专业的统称,具体包括会计、市场营销、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等专业。传统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是在以“大一统”的教学理念指导下进行的,出现了教材建设不具有实践性、教学内容不具有针对性、教学方法不具有灵活性、考核方式不具有合理性等问题。本着以培养职业技能型、复合型人才为目的,本文提出了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应与“职业面向”相结合,并就基于职业面向的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块的构建作了一些探索与实践(见图1)。
一、以職业面向为核心的教学理念是教学模块探索与实践的前提
该教学理念要求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应以财经类专业的“职业面向”为核心,打破以往“大一统”的教学理念,依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设计适合各专业特色的教学。具体而言,第一,教学要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在职业能力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经济法》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使学生学到经济法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能够满足财经类各专业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第二,教学要以人才培养目标为中心。《经济法》课程教学和财经类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当紧密结合,《经济法》课程标准和授课计划是在满足并适应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制定的。以会计专业为例,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使学生通过学习,掌握从事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因此《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应围绕着培养学生掌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展开,否则就失去了方向性。第三,教学要以学生特点为本位。《经济法》课程教学应根据学生特点和接受程度,做到因材施教。以会计专业为例,会计专业生源主要来自应届高中毕业生和职高生,这类学生的特点是求知欲强,具有一定的领悟力,但不足的是社会经验少,对经济法律知识还不够了解。[1]针对会计学生的特点,在教学中采用互动式教学方式,重点讲解合同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内容。
二、以职业应用为标准的教材建设是教学模块探索与实践的基础
目前,高职院校使用的经济法教材基本上都没有体现各专业的职业应用能力,对学生的就业和考证起不到任何辅助作用。以会计专业为例,会计专业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学生在课堂所学的经济法律知识要与职业实践需要相联系,但事实上学生使用的教材并不能满足会计专业学生的学习需要。一方面,教材没有体现职业能力培养。许多学生对枯燥的法律条文没有学习兴趣,也不会应用,实际分析和动手能力很差。另一方面,教材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缺乏衔接。学生在校期间拿不到职业资格证,就会直接影响其就业。因此,一本好的教材是教学的基础。笔者认为,教材建设要以职业应用为标准,要立足于职业岗位对知识和应用能力的需要。具体而言,第一,教材要针对高职高专财经类各专业人才的特点以及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以应用能力培养为本位,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重点阐述我国经济法律体系中与财经类各专业职业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第二,教材要体现导、教、学、练、思的紧密结合。《经济法》课程涉及的内容广泛,体系庞杂,学生在学习上有一定的难度。为了使学生很好地掌握课程基本知识,帮助学生理解教材内容,在编写体例上,教材各章要设计学习重点与难点、导入案例、正文、课堂讨论、课堂实训、案例解析、课后思考。这样的体例安排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将教师的导和学生的学、练、思紧密结合,体现教与学的交流。第三,教材要注重内容的使用与更新,尽可能增加实用知识与技能内容;教材中案例的设计要更贴近实际生活。
三、以职业岗位需要为依据的教学内容是教学模块探索与实践的核心
《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块的设计要以财经类各专业职业岗位的需要为依据,要为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打基础。具体而言,第一,以财经类各专业的职业岗位需要为依据设计教学模块。以会计专业为例,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学生毕业后能从事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资金管理等会计岗位,这些会计岗位需要具备合同、税收、支付结算等法律知识和技能,笔者认为,对会计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应以会计岗位的需要为依据设计出会计专业教学模块,重点讲授合同、税收、支付结算等法律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高职院校财经类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才能在毕业时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目前,财经类各专业的职业资格证考试都要考经济法的知识,以会计专业为例,会计证要考《财经法规》,初级会计师要考《经济法基础》,注册会计师要考《经济法》、《税法》。笔者认为,在教学内容的设计上,要结合各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大纲,为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打下良好的基础。
综上所述,笔者以高职财经类各专业的职业岗位需要为依据,参考财经类各专业的职业资格证考试大纲,将《经济法》课程分为会计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国际贸易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物流专业、商务行纪专业六大教学模块,[2]并且设计了每个模块的教学重点(见表1)。
四、以职业能力训练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是教学模块探索与实践的路径
在实践教学中,应采取以职业能力训练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见图2),以典型的案例为载体,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训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从导入案例引出各模块知识内容的讲授,再讲解完知识内容后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最后由教师进行归纳总结。
(一)理论教学主要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训练学生的职业能力
在理论教学中,根据《经济法》课程内容和财经类各专业不同的教学对象有针对性地采用提问启发、案例启发、案例讨论、图表讨论等教学方式。通过导入案例、教师提问、学生讨论、教师总结等方法不断强化学生对经济法理论知识的认识。在理论教学中,改变学生被动参与的方式,采用学生试讲、学生分组讨论等方式,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这样的教学方式有利于训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职业能力,也锻炼了学生的胆量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实训教学主要采用案例式、模拟式等教学方法训练学生的职业能力
《经济法》是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实训教学的目的主要是将抽象的经济法理论与实际案例紧密联系起来,训练学生对经济法律事务的应用能力。在实训教学中,主要采用案例式、模拟式等教学方式训练学生的职业能力。
案例式教学方法是将实际案例运用到实训教学过程中,通过案例解析,训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职业能力。案例式教学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建立案例库。教師在备课阶段,要积极收集与所授课内容相关的案例,并进行提炼,存放于案例库中。在实训课上,教师组织学生就案例库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案例分析讨论,并完成案例分析报告。二是多媒体放映。在实训课中,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放映案例录像,学生在观看案例录像后展开分组讨论,并完成案件分析报告。例如,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观看《今日说法》,并就节目中的案例分组讨论,组织学生结合法条进行分析,完成案例分析报告。
模拟式教学方法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模拟实践。教师组织学生在模拟的环境中,依据有关法律条文,进行经济法律事务的操作。例如,在《合同法》这一章的学习中,就可以组织学生模拟起草合同条款,模拟商务谈判,模拟订立合同,模拟合同的履行等。这种教学方式可以训练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为学生将来从事实际工作奠定基础。二是模拟法庭。教师应先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或者组织学生观看案件审理的录像,加强学生对经济法律事务处理的感性认识,也使学生对民事案件审理过程有个初步了解。然后再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模拟民事案件的审理、仲裁过程,训练学生的职业能力。
五、以职业素质培养为基础的考核体系是教学模块探索与实践的保障
课程考核是保障教学的重要手段,也是检测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环节。传统的《经济法》课程考核主要以试卷的形式考一些呆板、机械的问题,这种考核方式把具有丰富想象力和思维能力的学生变成了背书的机器,最终导致学生厌恶学习。建立以职业素质培养和专业技术标准为基础的考核体系,通过考试的引导作用,可以提高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自学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协作精神、职业道德等。[3]对考试成绩要结合课程的期末考试和平时考核进行综合评价,要逐步加大平时考核成绩在占总成绩中的比重,以此调动学生查阅资料和思考问题的积极性,增强对经济法的综合应用能力。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案例,组织学生分组开展讨论,并围绕案例让学生写出案例分析报告,依据学生的案例分析报告和学习态度、表达能力、团队精神评定平时成绩。期末考试的题型应以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为主,用于检测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促使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记忆,为日后的专业课学习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罗冬娥.高职会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能力培养教学体系的探索与实践[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9(5):108.
[2]黄亚宇.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块设计的反思与重建 [J].全国商情,2009(12):99.
[3]黄瑞.高职<经济法>课程考试改革刍议[J].职教论坛,2005(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