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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作为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有关国家法律与地区条约确认的基本人格之一,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非法窥探、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档案作为公民隐私的重要载体,其利用与保护是一个辩证统一体,如何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既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档案信息的合法需求,又有效地保护公民隐私,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法学界和档案界共同关注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