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国民经济中最基本的物质生产部门。中国和印度都是人口大国和世界农业大国,两国地理位置毗鄰,资源禀赋条件相近,近年来,我国农业贸易总额不断扩大,总体国际市场占有率有所提高,但是从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来看,农业部门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还需进一步增强。相比之下,印度的农产品出口结构较我国而言更加合理,因此对比研究两国农业出口情况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从中印农产品出口概况、农产品出口结构指数分析、影响力因素和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对策建议四方面进行阐述。通过对比研究,来为推动我国农业部门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一些思路。
关键词:中国;印度;农产品出口
引言
中国和印度都是世界人口大国和农业大国,两国地理位置毗邻,资源禀赋条件相近。因此,对比研究两国农产品出口结构对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印农产品出口概况
首先是中印两国农产品出口总额和贸易顺逆差。从中国方面看,2013年农产品出口总额为701.59亿美元,2017年则为784.38亿美元,涨幅近12%,但是五年间连年涨幅逐渐趋于缓和,从6.15%逐渐下降至3.92%;从印度方面看,2013年农产品出口总额为469.54亿美元,2017年则为388.33亿美元,农产品出口总额有所下降,且从2013年至2016年间农产品出口总额都出现了连年下降的情况,2016年至2017年农产品出口总额才又有所回升。因此仅从出口总额来看,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优势要高于印度。(见图一)但是进一步考察两国贸易顺逆差发现,从中国方面看,2013年至2017年间,中国农产品贸易始终呈现逆差态势,且逆差总额总体呈扩大趋势,2013年为953.17亿美元,2017年则为1024.63亿美元,其数值远高于进口总额;从印度方面看,2013年至2017年间,印度农产品贸易呈现顺差态势,2013年为225.36亿美元,2017年则为58.42亿美元,虽然总额有所下降,但其数值仍处在一个较为合理的范围以内,所以从两国贸易顺逆差来看,印度的农产品出口结构要优于中国(见表一)。
其次是中印农产品出口主要国家。从中国方面看,亚洲国家是中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目的地,尤其是日本,原因在于日本国土面积狭小,其农作物基本依靠进口,而中国则依据地理优势成为其首选目标。有相关数据显示,亚洲地区占中国出口主要国家的65%左右,其次则是欧洲。整个欧洲地区对农产品的需求较强,而中国在这一地区的农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英国、丹麦、挪威和芬兰等国。从印度方面看,印度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国家多集中在中东和东南亚地区,根据印度商务部资料显示,沙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常出现在其农产品出口主要国家的名单之中。除此以外,美国、瑞士和德国也是印度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国家。因此,由于中印两国农产品出口对象侧重略有所不同,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两国农产品出口的竞争性。
最后是中印两国出口的主要农产品种类。从中国方面看,近年来,中国农产品出口前五名大体是鱼、甲壳及软体类动物及制品、蔬菜水果、杂项食品、纺织纤维以及咖啡茶和调料制品,由此按照农产品的传统分类习惯可知,中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类别是园艺产品、水产品和其他农副产品。从印度方面来看,近年来印度农产品出口前五名大体是谷物及谷物制品、鱼和甲壳软体类动物及制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和蛋品以及杂项食品,由此可知,印度农产品出口的主要类别则是粮油产品、水产品和畜禽类产品,对比发现,除水产品以外,两国农产品出口种类具有较为明显的互补性。两国农产品出口之所以会出现较大的不同,从中国一方看,一部分原因在于,相比印度,中国具有更加多元化的气候和地理条件,因此种植的蔬果产量丰富、种类繁多;另一部分原因则在于,相比于印度,近年来中国农业可耕种土地较为稀缺,普遍存在等级、质量较低等问题,因此粮油类产品出口较少,另外,考察两国农产品进口结构可知,近年来,中印两国都对动植物油脂表现出极大的需求渴望,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数据可知,2013年至2017年间,在中国和印度的农产品进口名单中,油籽果实和动植物油脂都名列前茅,由此可知,两国对油料作物的需求都非常高。
通过对中印两国农产品出口概况的大致考察,可以发现,第一,虽然仅从两国农产品出口总额来看,中国比印度更具国际竞争力,但是对比两国贸易顺逆差情况,发现印度的整体农产品出口结构比中国更加优化;第二,由于中印两国优质农产品出口种类和农产品出口国家有所不同,因此两国农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性一定程度上有所削弱。
二、中印农产品出口结构指数分析
进一步量化研究中印两国农产品出口结构,可以用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数(MS)、贸易竞争力指数(TC)和显示性比较指数(RCA)来分析。
首先是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数(MS)。国际市场占有率是一国某产品或服务在世界市场上所占份额的比重,用公式表示为:
MSij=Xij/Xwj×100%
其中,Xij表示i国农产品的出口总额,Xwj表示全球农产品的出口总额,MS取值在[0,1]之间,MS数值越高,则表明该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越强。由表二可知,2013年至2017年间,中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都维持在4%以上,2013年为4.05%,2017年则为4.52%,总体呈现出上升趋势,表明中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空间呈现较为良好的态势。从印度方面来看,五年间印度农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也都保持在2%以上,其均值约为2.34%,但是近年来其国际市场占有率略有所有所下滑,2017年才有所回升。中印作为世界农业大国,两国出口农产品占据世界农产品市场份额都保持着相对稳定的水平,并且横向对比两国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发现中国农产品总体更具国际竞争力。
其次是贸易竞争力指数(TC)。贸易竞争力指数表示一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差额同该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通过比较一国的农产品生产效率与国际水平,来衡量农产品的净出口竞争力。用公式表示为: TCij=(Xij-Mij)/(Xij+Mij)
Xij表示该国农产品的出口总额,Mij则表示农产品的进口总额。TC指数取值在[-1,1]之间,取值若在(-1,-0.6)之间,则表明该国的农产品劣势极大,取值在(-0.6,-0.3)之间,则表明该国的农产品竞争劣势较大,取值在(-0.3,0)之间,则表明竞争劣势微弱,取值在(0,0.3)之间,则表明竞争优势微弱,取值在(0.3,0.6)之间,则表明农产品竞争优势较强,取值在(0.6,1)之间,则表明农产品的竞争优势极强。由表三可知,2013至2017年间,中国农产品的TC指数均为负值,且长期处于(-0.6,-0.3)的区间范围内,表明中国的农产品竞争劣势较大,农产品进口远胜于出口,而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之所以如此严重,主要是由于中国农产品出口种类少于进口种类,出口集中度较高,且出口数量也少于进口数量。此外,中国农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进口价格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较为严重。总体来看,中国对农产品进口的依赖颇深,相较之下,印度农产品的TC指数均为正值,说明印度农产品具有竞争优势,出口大于进口,表明印度的农产品进出口结构相比于中国而言更加合理,但是TC指数长期在(0,0.3)的区间范围内,均值约为0.16,由此可知印度的农产品生产效率接近国际水平,具有微弱的竞争优势,并且近年来TC指数不断下降,表明这一竞争优势总体呈下降趋势。
最后是显示性比较指数(RCA)。显示性比较指数是指一国出口的某类商品(或服务)占该国所有出口商品(或服务)比重与世界该类出口商品(或服务)占世界商品(或服务)总出口额比重之间的比率,用公式表示为:
Xij表示i国j类产品的出口额,Xit表示i国所有商品的出口额,Xwj表示世界j类产品的出口额,Xwt表示世界所有商品的出口额。RCA指数总体取值大于0,其中,RCA大于2.5则表明该国农产品具有极强的竞争力,RCA在(1.25,2.5)的区间范围内,则表明具有强竞争力,RCA在(0.8,1.25)之间,则表明该国农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RCA小于0.8则表明该国农产品的竞争力较弱。由表四可知,2013年至2017年间,中国农产品RCA指数都在0.35上下浮动,表明中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较弱,并且对比近年来中国农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呈上升趋势可以发现,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部分原因在于中国为制造业大国,农业部门相较于其他部门而言并不具备太大的出口优势。进一步分析原因,则可能与中国优先发展工业,剥夺农业整体发展战略以及农业生态环境较差有关。相较之下,印度农产品显示性比较指数虽然近年来数值有所下降,但都保持在1.25以上,其均值约为1.41,表明印度农业部门在整个商品贸易出口中保持着较为稳定的竞争优势。
结合国际贸易标准分类进一步对分类农产品进行RCA指数比较发现,第一,在食品及活动物这一大类里,中国除活动物、蔬菜水果以及杂项食品这三类产品较印度而言具有明显竞争优势以外,其余类别商品RCA指数几乎都低于印度,而且在这三类商品中活动物这一类RCA指数也并未高于0.8,表明中国的这一类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也较弱。另外,在谷物这一栏里,中国的RCA指数同印度的相比,形成了极大的反差,中国的谷物类RCA指数近年来远低于0.8,其均值为0.12,表明中国的粮油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相当薄弱,而印度的谷物类RCA指数五年间都大于2.5,其均值约为3,表明印度谷物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第二,在非食用原料和动植物油脂这两大类产品里,中印两国各类农产品RCA指数近年来近乎都远低于0.8,表明两国这两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都较弱,再结合两国分类农产品的进口情况,从侧面反映出中印都比较依赖农作物原料进口,尤其是油料作物。(见表五)
通过以上三类指数分析可以发现,虽然中国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方面高于印度,且呈上升趋势,表明我国的确是农业大国,但是在TC指数和RCA指数上,中国均为负值,体现出我国农产品整体是处于竞争劣势地位的。相反,印度这两类指数均为正值,表明我国的农产品进出口结构并不如印度合理,因此,我国还不是农业强国。
三、中印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差异的影响因素
分析影响中印农产品竞争力差异的因素可以借鉴波特的钻石理论,并结合现实性条件,主要对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和支持性产业、农业生产组织战略以及政府五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是生产要素条件。生产要素条件包括初级生产要素和高级生产要素。在初级生产要素方面,第一,我国的农业可耕种土地较为稀缺,且农业用地质量不高。根据自然资源部2016年公布的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数据成果显示,我国7—13等耕地总面积占全国耕地评定面积的78.37%(全国耕地共有15等,1等最好,15等最差),全国耕地质量平均等别为9.96等,根据等别进一步划分等地发现,我国的优等地面积和高等地面积占全国耕地评定面积之和不足30%;第二,我国可利用水资源严重不足,且时空分布严重不平衡,如长江流域和长江以南耕地只占全国的36%,而水资源量却占全国的80%;黄、淮、海三大流域,水资源量只占全国的8%,而耕地却占全国的40%,水土资源相差十分悬殊。在高级要素方面,我国曾长期使用过量化肥,达到土地资源承受极限,而且由于化肥施用量过多,还带来了土地污染等问题。相较之下,印度的土地资源则比较丰富,其面积虽然不足300万平方公里,但是耕地面积却高达1.56亿公顷,居世界之首,而且在适宜农业生产的冲积土和热带黑土等条件的配合下,大部分土地肥沃且平整,可直接供农业利用,并且由于该国绝大部分地区处于热带季风气候区,水热条件较好,农作物一年四季均可生长,因而其农业生产大部分一年两熟,部分作物甚至可以一年三熟,这也是两国谷物类产品出口对比非常明显的主要原因。
其次是需求條件。消费者需求是产业发展的动力。客观而言,我国居民的食品消费结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主要农产品竞争力的提高。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对粮食类产品的消费需求总体呈下降趋势,对蔬菜、水果和水产品等非粮食类产品的需求呈上升趋势,而国内市场需求的这种变化也对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产生了影响,粮食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显著降低,园艺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则有所提高。相较之下,印度国内主要农产品的需求相对旺盛则有助于其粮食类产品国际竞争力提高。同其他国家相比,印度的饮食结构较为特殊,肉类和蔬菜类的食用量并不是特别多,所以耕地中用于种植粮食的比例较高。在国外需求市场上,一方面国际市场对粮食产品的需求广大;另一方面,国际粮食价格水平又比印度国内更高,因此促使掌握耕地的印度富户努力扩大粮食出口以获得更多利润,从而推动印度主要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的进一步提高。另外,从其他粮食作物需求方面来看,大规模出口水稻类粮食作物还有利于其换回其他价格更低的作物,以满足其国内的工业化需求和农产品需求。 再次是相关和支柱性产业。农产品出口既需要上游产业的要素投入,如种子、化肥和农机制造等,又需要下游产业的支撑,如物流、销售和农产品加工。在本文中,主要考察的则是同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业化程度对一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直接影响。从中国方面看,尽管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经济效益逐步改善,但是农产品加工业的国际竞争力仍然较低。具体而言,第一,我国以劳动密集型的初级农产品加工为主,但是近年来随着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价格的上涨,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成本不断上升,导致这一类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下降;第二,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产业化水平还有待提高,由于科技投入和成果转化还不足,导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水平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农产品加工的增值转化还较低。相较之下,印度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则相对成熟。有数据显示,食品加工行业是印度最大的行业之一,占该国食品总市场的32%,食品加工部门对制造业和农业的贡献分别为GDP的9%和11%,分别占印度出口的13%和工业总投资的6%,而且由于印度已经确立了自身的食品净出口国地位,因此尽管有时会受到相关商品的生产和价格的影响,但是该部门基本能保持8%的年平均增长率。
然后是农业生产组织战略。土地规模经营有利于促进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一方面,它可以通过集约化经营来获得规模效益;另一方面也能通过促进农业机械化和生产科技化等影响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从中国方面来看,我国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仍比较落后,以农户分散经营为主,规模化程度较低,而这种经营方式使得小型生产者在原料采购、生产管理以及收获后管理等方面难以实现规模效益,使得投入品成本较高,而且受劳动分工缺乏的制约,使得农户在市场信息流通方面的努力收效甚微。相较之下,印度在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战略则显得更加高效。印度在农业生产规划方面,形成了以农业合作社为主体的农业合作组织体系。几乎每一个印度农户都加入了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将生产资料供给、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及运输等各环节紧密相连,在加强商品流通和增强乡村经济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最后是政府。政府在产业发展中起着导向作用。虽然近年来我国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以及振兴乡村经济等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章,例如2017年农业部与财政部共同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就在给予农民直接补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结构调整、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但是总体来看,我国政府在农业立法和农业资金投入方面的力度还不够。具体而言,第一,我国政府在农产品质量监管上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有待完善。当前,我国的食品标准、食品质量监管制度同国际标准相比都还有一定差距,导致我国出口的农产品和加工食品时常会受到SPS和TBT措施的限制,因此检疫标准的不达标也成为了阻碍我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重要因素;第二,我国政府在引导农业科技研发与创新技术方面的财政预算不够。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产品企业还缺少有实践经验的创新性人才,与科研机构的合作较少;第三,我国政府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国农户有时受市场信息流通条件等方面的限制,并不能有效地对接市场,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农产品产销脱节的现象较为严重。相较之下,印度在扶持农业经济发展与农产品出口方面的政策则显得相对成熟稳定。例如,印度政府利用本国信息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自1988年起就在全国开展农业信息化建设,逐渐形成了一个地区性与全国性交互联系的农业信息化技术网络,并建立农业信息数据库,从而帮助农民了解国内外市场信息等。
通过以上五方面的分析,可以发现农业生产要素质量不高、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程度不够、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不够、农产品精加工力度不够以及农产品市场信息化建设力度不够是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重要原因,因此改进应从这几方面入手。
四、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首先是改善我国现有的农业生产要素条件。“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近年来,我国一直倡导“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应当继续深化土地资源修复,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治理,整体统筹土地利用与管护。在农业用水方面,政府应鼓励支持节水省肥,例如从国外引进高效用水的灌溉系统和技术。同时,政府也应当利用财政预算鼓励与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引导农产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对接,自主创新开发高校节能的农业生产技术,切实贯彻“科技支农”的战略。
其次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程度。政府可以扶持和壮大农业生产合作社体系,通过土地、生产规模化经营,一方面可以推广农业机械化生产,节省生产时间,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发挥农业生产合作社和相关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将生产、加工、销售、物流与服务等进行一体化联系,从而实现产业集群,最终提高整个农产品价值链的水平。另外,推动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组织化的提高,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遏制国内部分小型农产品生產经营者的恶性竞争与遏制部分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简化生产流程,加入违规添加剂现象的发生。
再次是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检疫标准与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具体而言,第一,政府应当采用国际通用的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并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与引导农产品企业采用绿色化生产方式,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与水平;第二,政府应当在农产品质量审核等方面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制度,同时也应加强对农产品从生产到出口等环节的质量监管,明确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对于出现安全问题的农、食产品,严格追溯问题源头,并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严肃处理;第三,加强食品安全科技体系建设。我国政府可以效仿欧美等发达国家进行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建设,效仿国外经验,例如组建相关机构,多部门联合,明确责任分工,对国内外食品安全信息进行追踪与研究,从而为我国企业和相关部门提供有效信息。 然后是调整升级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方式。政府应当加大财政预算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具体而言,政府应当鼓励支持企业在农产品加工技术上的创新,对这类企业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或政策支持,并对其知识产权给予保护。同时,政府还可以适度扩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投资,鼓励这类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进行农产品项目的创新。
最后是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一站式”服务平台。我国政府可以建立一个地区性与全国性交互联系的农业信息数据库系统,数据库内容包括天气与自然灾害预警、生产原料市场定价、农产品销售渠道、国内外农产品需求市场更新等,农户与农产品企业都可以通过该平台第一时间了解相关信息动态,实现资源共享与流通。
除了以上五个方面的内容,由于中印两国农产品的互补性较强,因此对两国而言,还可以加强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例如相互降低关税、建立自贸区等,发挥各自农产品出口优势,进行互补。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总额虽然高于印度,市场占有率近几年同印度相比也呈上升趋势,但是农产品贸易逆差却相当严重,且呈持续恶化状态,并且由于我国出口农产品集中度较高,因此从各类出口农产品来看,大部分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都需进一步提高。虽然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推动农业部门的绿色健康发展,但是由于生产要素的改善周期较长,以及农业部门的相关和支柱性产业仍处于一种“粗加工”的初级状态,而且各环节之间的联动效应并没有充分显现,现代农业发展所需要的要素并没有充分融合。因此,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还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 蔡雁卓. 中印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比较研究[D]. 湖南大学,2014
[2] 曹阳. 中国土地规模经营对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影响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5
[3] 程欣. 食品安全视角下对提升我国农产品与食品出口竞争力的思考[J]. 江苏农业科学, 2016(12):613-615
[4] 迟 杨.张小平. 中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钻石模型[J].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4(5):24—28
[5] 耿仲鐘.肖海峰. “一带一路”愿景下的中国对南亚农产品出口贸易:需求、结构与竞争力[J].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5):76—84
[6] 耿仲钟.肖海峰. 贸易开放背景下的中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研究[J]. 南亚研究季刊,2015(2):61-69
[7] 侯蕾. 中印农产品贸易影响因素及潜力研究[J]. 山东农业大学,2018
[8] 李嘉旭.李旻晶. 中国与印度农产品进出口对比分析及其启示[J]. 价格月刊, 2019(4):63-66
[9] 李月娥.张吉国. 中国与印度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比较研究[J]. 安徽农业科学, 2019(9):207-211
[10] 李月娥.张吉国. 中国对印度农产品出口波动及影响因素研究——基于CMS模型的实证分析[J]. 世界农业,2018(12):134—140
[11] 林亮敏. 中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分析[J]. 商场现代化,2015(1):7
[12] 林涛.黄银锻. “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印农产品贸易关系分析[J]. 亚太经济,2020(3):45-52
[13] 刘艺卓. 封岩. 金砖国家合作框架下的中印农产品贸易现状、问题和对策[J]. 南方农村,2020(2):27-30
[14] 刘颖琦. 吕文栋. 李海升. 钻石理论的演变及其应用[J],中国软科学,2003(10):139-144
[15] 潘伟康. “一带一路”国家对中国农产品输出贸易潜力研究——基于贸易互补性与随机前沿效率的实证[J]. 开放性金融研究,2018(3):26-35
[16] 孙雁南. WTO框架下中国农产品出口的贸易争端研究[J]. 中国商论,2019(9):91-92
[17] 万晓宁.孙爱军. 中国和印度对美国出口农产品贸易成本的比较研究[J]. 世界农业,2016(10):143-149
[18] 王晶明. 中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与竞争性研究[D]. 辽宁大学,2013
[19] 王品飞. 中国对其他金砖国家农产品出口贸易竞争力研究[J]. 中国流通经济,2018(12):87-94
[20] 杨照.陈伟忠. 中国特色农产品出口竞争力提升战略研究[J]. 世界农业,2018(12):220-225
[21] 肖黎.周镕基. 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竞争力评价——基于灰色关联分析[J]. 商业经济研究,2019(1):132-136
[22] 肖亦天. 麻吉亮. 蔡鑫. 中国和印度农产品贸易现状及前景展望[J]. 农业展望,2017(1):65-69
作者简介:
李蔚菡 1995 女 汉 籍贯:四川成都
学历:硕士研究生(研二在读)研究方向:国际经济关系
单位: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
关键词:中国;印度;农产品出口
引言
中国和印度都是世界人口大国和农业大国,两国地理位置毗邻,资源禀赋条件相近。因此,对比研究两国农产品出口结构对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印农产品出口概况
首先是中印两国农产品出口总额和贸易顺逆差。从中国方面看,2013年农产品出口总额为701.59亿美元,2017年则为784.38亿美元,涨幅近12%,但是五年间连年涨幅逐渐趋于缓和,从6.15%逐渐下降至3.92%;从印度方面看,2013年农产品出口总额为469.54亿美元,2017年则为388.33亿美元,农产品出口总额有所下降,且从2013年至2016年间农产品出口总额都出现了连年下降的情况,2016年至2017年农产品出口总额才又有所回升。因此仅从出口总额来看,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优势要高于印度。(见图一)但是进一步考察两国贸易顺逆差发现,从中国方面看,2013年至2017年间,中国农产品贸易始终呈现逆差态势,且逆差总额总体呈扩大趋势,2013年为953.17亿美元,2017年则为1024.63亿美元,其数值远高于进口总额;从印度方面看,2013年至2017年间,印度农产品贸易呈现顺差态势,2013年为225.36亿美元,2017年则为58.42亿美元,虽然总额有所下降,但其数值仍处在一个较为合理的范围以内,所以从两国贸易顺逆差来看,印度的农产品出口结构要优于中国(见表一)。
其次是中印农产品出口主要国家。从中国方面看,亚洲国家是中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目的地,尤其是日本,原因在于日本国土面积狭小,其农作物基本依靠进口,而中国则依据地理优势成为其首选目标。有相关数据显示,亚洲地区占中国出口主要国家的65%左右,其次则是欧洲。整个欧洲地区对农产品的需求较强,而中国在这一地区的农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英国、丹麦、挪威和芬兰等国。从印度方面看,印度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国家多集中在中东和东南亚地区,根据印度商务部资料显示,沙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常出现在其农产品出口主要国家的名单之中。除此以外,美国、瑞士和德国也是印度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国家。因此,由于中印两国农产品出口对象侧重略有所不同,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两国农产品出口的竞争性。
最后是中印两国出口的主要农产品种类。从中国方面看,近年来,中国农产品出口前五名大体是鱼、甲壳及软体类动物及制品、蔬菜水果、杂项食品、纺织纤维以及咖啡茶和调料制品,由此按照农产品的传统分类习惯可知,中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类别是园艺产品、水产品和其他农副产品。从印度方面来看,近年来印度农产品出口前五名大体是谷物及谷物制品、鱼和甲壳软体类动物及制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和蛋品以及杂项食品,由此可知,印度农产品出口的主要类别则是粮油产品、水产品和畜禽类产品,对比发现,除水产品以外,两国农产品出口种类具有较为明显的互补性。两国农产品出口之所以会出现较大的不同,从中国一方看,一部分原因在于,相比印度,中国具有更加多元化的气候和地理条件,因此种植的蔬果产量丰富、种类繁多;另一部分原因则在于,相比于印度,近年来中国农业可耕种土地较为稀缺,普遍存在等级、质量较低等问题,因此粮油类产品出口较少,另外,考察两国农产品进口结构可知,近年来,中印两国都对动植物油脂表现出极大的需求渴望,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数据可知,2013年至2017年间,在中国和印度的农产品进口名单中,油籽果实和动植物油脂都名列前茅,由此可知,两国对油料作物的需求都非常高。
通过对中印两国农产品出口概况的大致考察,可以发现,第一,虽然仅从两国农产品出口总额来看,中国比印度更具国际竞争力,但是对比两国贸易顺逆差情况,发现印度的整体农产品出口结构比中国更加优化;第二,由于中印两国优质农产品出口种类和农产品出口国家有所不同,因此两国农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性一定程度上有所削弱。
二、中印农产品出口结构指数分析
进一步量化研究中印两国农产品出口结构,可以用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数(MS)、贸易竞争力指数(TC)和显示性比较指数(RCA)来分析。
首先是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数(MS)。国际市场占有率是一国某产品或服务在世界市场上所占份额的比重,用公式表示为:
MSij=Xij/Xwj×100%
其中,Xij表示i国农产品的出口总额,Xwj表示全球农产品的出口总额,MS取值在[0,1]之间,MS数值越高,则表明该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越强。由表二可知,2013年至2017年间,中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都维持在4%以上,2013年为4.05%,2017年则为4.52%,总体呈现出上升趋势,表明中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空间呈现较为良好的态势。从印度方面来看,五年间印度农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也都保持在2%以上,其均值约为2.34%,但是近年来其国际市场占有率略有所有所下滑,2017年才有所回升。中印作为世界农业大国,两国出口农产品占据世界农产品市场份额都保持着相对稳定的水平,并且横向对比两国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发现中国农产品总体更具国际竞争力。
其次是贸易竞争力指数(TC)。贸易竞争力指数表示一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差额同该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通过比较一国的农产品生产效率与国际水平,来衡量农产品的净出口竞争力。用公式表示为: TCij=(Xij-Mij)/(Xij+Mij)
Xij表示该国农产品的出口总额,Mij则表示农产品的进口总额。TC指数取值在[-1,1]之间,取值若在(-1,-0.6)之间,则表明该国的农产品劣势极大,取值在(-0.6,-0.3)之间,则表明该国的农产品竞争劣势较大,取值在(-0.3,0)之间,则表明竞争劣势微弱,取值在(0,0.3)之间,则表明竞争优势微弱,取值在(0.3,0.6)之间,则表明农产品竞争优势较强,取值在(0.6,1)之间,则表明农产品的竞争优势极强。由表三可知,2013至2017年间,中国农产品的TC指数均为负值,且长期处于(-0.6,-0.3)的区间范围内,表明中国的农产品竞争劣势较大,农产品进口远胜于出口,而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之所以如此严重,主要是由于中国农产品出口种类少于进口种类,出口集中度较高,且出口数量也少于进口数量。此外,中国农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进口价格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较为严重。总体来看,中国对农产品进口的依赖颇深,相较之下,印度农产品的TC指数均为正值,说明印度农产品具有竞争优势,出口大于进口,表明印度的农产品进出口结构相比于中国而言更加合理,但是TC指数长期在(0,0.3)的区间范围内,均值约为0.16,由此可知印度的农产品生产效率接近国际水平,具有微弱的竞争优势,并且近年来TC指数不断下降,表明这一竞争优势总体呈下降趋势。
最后是显示性比较指数(RCA)。显示性比较指数是指一国出口的某类商品(或服务)占该国所有出口商品(或服务)比重与世界该类出口商品(或服务)占世界商品(或服务)总出口额比重之间的比率,用公式表示为:
Xij表示i国j类产品的出口额,Xit表示i国所有商品的出口额,Xwj表示世界j类产品的出口额,Xwt表示世界所有商品的出口额。RCA指数总体取值大于0,其中,RCA大于2.5则表明该国农产品具有极强的竞争力,RCA在(1.25,2.5)的区间范围内,则表明具有强竞争力,RCA在(0.8,1.25)之间,则表明该国农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RCA小于0.8则表明该国农产品的竞争力较弱。由表四可知,2013年至2017年间,中国农产品RCA指数都在0.35上下浮动,表明中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较弱,并且对比近年来中国农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呈上升趋势可以发现,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部分原因在于中国为制造业大国,农业部门相较于其他部门而言并不具备太大的出口优势。进一步分析原因,则可能与中国优先发展工业,剥夺农业整体发展战略以及农业生态环境较差有关。相较之下,印度农产品显示性比较指数虽然近年来数值有所下降,但都保持在1.25以上,其均值约为1.41,表明印度农业部门在整个商品贸易出口中保持着较为稳定的竞争优势。
结合国际贸易标准分类进一步对分类农产品进行RCA指数比较发现,第一,在食品及活动物这一大类里,中国除活动物、蔬菜水果以及杂项食品这三类产品较印度而言具有明显竞争优势以外,其余类别商品RCA指数几乎都低于印度,而且在这三类商品中活动物这一类RCA指数也并未高于0.8,表明中国的这一类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也较弱。另外,在谷物这一栏里,中国的RCA指数同印度的相比,形成了极大的反差,中国的谷物类RCA指数近年来远低于0.8,其均值为0.12,表明中国的粮油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相当薄弱,而印度的谷物类RCA指数五年间都大于2.5,其均值约为3,表明印度谷物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第二,在非食用原料和动植物油脂这两大类产品里,中印两国各类农产品RCA指数近年来近乎都远低于0.8,表明两国这两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都较弱,再结合两国分类农产品的进口情况,从侧面反映出中印都比较依赖农作物原料进口,尤其是油料作物。(见表五)
通过以上三类指数分析可以发现,虽然中国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方面高于印度,且呈上升趋势,表明我国的确是农业大国,但是在TC指数和RCA指数上,中国均为负值,体现出我国农产品整体是处于竞争劣势地位的。相反,印度这两类指数均为正值,表明我国的农产品进出口结构并不如印度合理,因此,我国还不是农业强国。
三、中印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差异的影响因素
分析影响中印农产品竞争力差异的因素可以借鉴波特的钻石理论,并结合现实性条件,主要对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和支持性产业、农业生产组织战略以及政府五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是生产要素条件。生产要素条件包括初级生产要素和高级生产要素。在初级生产要素方面,第一,我国的农业可耕种土地较为稀缺,且农业用地质量不高。根据自然资源部2016年公布的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数据成果显示,我国7—13等耕地总面积占全国耕地评定面积的78.37%(全国耕地共有15等,1等最好,15等最差),全国耕地质量平均等别为9.96等,根据等别进一步划分等地发现,我国的优等地面积和高等地面积占全国耕地评定面积之和不足30%;第二,我国可利用水资源严重不足,且时空分布严重不平衡,如长江流域和长江以南耕地只占全国的36%,而水资源量却占全国的80%;黄、淮、海三大流域,水资源量只占全国的8%,而耕地却占全国的40%,水土资源相差十分悬殊。在高级要素方面,我国曾长期使用过量化肥,达到土地资源承受极限,而且由于化肥施用量过多,还带来了土地污染等问题。相较之下,印度的土地资源则比较丰富,其面积虽然不足300万平方公里,但是耕地面积却高达1.56亿公顷,居世界之首,而且在适宜农业生产的冲积土和热带黑土等条件的配合下,大部分土地肥沃且平整,可直接供农业利用,并且由于该国绝大部分地区处于热带季风气候区,水热条件较好,农作物一年四季均可生长,因而其农业生产大部分一年两熟,部分作物甚至可以一年三熟,这也是两国谷物类产品出口对比非常明显的主要原因。
其次是需求條件。消费者需求是产业发展的动力。客观而言,我国居民的食品消费结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主要农产品竞争力的提高。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对粮食类产品的消费需求总体呈下降趋势,对蔬菜、水果和水产品等非粮食类产品的需求呈上升趋势,而国内市场需求的这种变化也对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产生了影响,粮食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显著降低,园艺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则有所提高。相较之下,印度国内主要农产品的需求相对旺盛则有助于其粮食类产品国际竞争力提高。同其他国家相比,印度的饮食结构较为特殊,肉类和蔬菜类的食用量并不是特别多,所以耕地中用于种植粮食的比例较高。在国外需求市场上,一方面国际市场对粮食产品的需求广大;另一方面,国际粮食价格水平又比印度国内更高,因此促使掌握耕地的印度富户努力扩大粮食出口以获得更多利润,从而推动印度主要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的进一步提高。另外,从其他粮食作物需求方面来看,大规模出口水稻类粮食作物还有利于其换回其他价格更低的作物,以满足其国内的工业化需求和农产品需求。 再次是相关和支柱性产业。农产品出口既需要上游产业的要素投入,如种子、化肥和农机制造等,又需要下游产业的支撑,如物流、销售和农产品加工。在本文中,主要考察的则是同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业化程度对一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直接影响。从中国方面看,尽管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经济效益逐步改善,但是农产品加工业的国际竞争力仍然较低。具体而言,第一,我国以劳动密集型的初级农产品加工为主,但是近年来随着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价格的上涨,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成本不断上升,导致这一类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下降;第二,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产业化水平还有待提高,由于科技投入和成果转化还不足,导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水平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农产品加工的增值转化还较低。相较之下,印度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则相对成熟。有数据显示,食品加工行业是印度最大的行业之一,占该国食品总市场的32%,食品加工部门对制造业和农业的贡献分别为GDP的9%和11%,分别占印度出口的13%和工业总投资的6%,而且由于印度已经确立了自身的食品净出口国地位,因此尽管有时会受到相关商品的生产和价格的影响,但是该部门基本能保持8%的年平均增长率。
然后是农业生产组织战略。土地规模经营有利于促进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一方面,它可以通过集约化经营来获得规模效益;另一方面也能通过促进农业机械化和生产科技化等影响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从中国方面来看,我国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仍比较落后,以农户分散经营为主,规模化程度较低,而这种经营方式使得小型生产者在原料采购、生产管理以及收获后管理等方面难以实现规模效益,使得投入品成本较高,而且受劳动分工缺乏的制约,使得农户在市场信息流通方面的努力收效甚微。相较之下,印度在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战略则显得更加高效。印度在农业生产规划方面,形成了以农业合作社为主体的农业合作组织体系。几乎每一个印度农户都加入了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将生产资料供给、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及运输等各环节紧密相连,在加强商品流通和增强乡村经济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最后是政府。政府在产业发展中起着导向作用。虽然近年来我国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以及振兴乡村经济等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章,例如2017年农业部与财政部共同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就在给予农民直接补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结构调整、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但是总体来看,我国政府在农业立法和农业资金投入方面的力度还不够。具体而言,第一,我国政府在农产品质量监管上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有待完善。当前,我国的食品标准、食品质量监管制度同国际标准相比都还有一定差距,导致我国出口的农产品和加工食品时常会受到SPS和TBT措施的限制,因此检疫标准的不达标也成为了阻碍我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重要因素;第二,我国政府在引导农业科技研发与创新技术方面的财政预算不够。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产品企业还缺少有实践经验的创新性人才,与科研机构的合作较少;第三,我国政府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国农户有时受市场信息流通条件等方面的限制,并不能有效地对接市场,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农产品产销脱节的现象较为严重。相较之下,印度在扶持农业经济发展与农产品出口方面的政策则显得相对成熟稳定。例如,印度政府利用本国信息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自1988年起就在全国开展农业信息化建设,逐渐形成了一个地区性与全国性交互联系的农业信息化技术网络,并建立农业信息数据库,从而帮助农民了解国内外市场信息等。
通过以上五方面的分析,可以发现农业生产要素质量不高、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程度不够、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不够、农产品精加工力度不够以及农产品市场信息化建设力度不够是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重要原因,因此改进应从这几方面入手。
四、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首先是改善我国现有的农业生产要素条件。“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近年来,我国一直倡导“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应当继续深化土地资源修复,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治理,整体统筹土地利用与管护。在农业用水方面,政府应鼓励支持节水省肥,例如从国外引进高效用水的灌溉系统和技术。同时,政府也应当利用财政预算鼓励与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引导农产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对接,自主创新开发高校节能的农业生产技术,切实贯彻“科技支农”的战略。
其次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程度。政府可以扶持和壮大农业生产合作社体系,通过土地、生产规模化经营,一方面可以推广农业机械化生产,节省生产时间,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发挥农业生产合作社和相关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将生产、加工、销售、物流与服务等进行一体化联系,从而实现产业集群,最终提高整个农产品价值链的水平。另外,推动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组织化的提高,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遏制国内部分小型农产品生產经营者的恶性竞争与遏制部分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简化生产流程,加入违规添加剂现象的发生。
再次是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检疫标准与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具体而言,第一,政府应当采用国际通用的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并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与引导农产品企业采用绿色化生产方式,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与水平;第二,政府应当在农产品质量审核等方面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制度,同时也应加强对农产品从生产到出口等环节的质量监管,明确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对于出现安全问题的农、食产品,严格追溯问题源头,并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严肃处理;第三,加强食品安全科技体系建设。我国政府可以效仿欧美等发达国家进行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建设,效仿国外经验,例如组建相关机构,多部门联合,明确责任分工,对国内外食品安全信息进行追踪与研究,从而为我国企业和相关部门提供有效信息。 然后是调整升级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方式。政府应当加大财政预算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具体而言,政府应当鼓励支持企业在农产品加工技术上的创新,对这类企业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或政策支持,并对其知识产权给予保护。同时,政府还可以适度扩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投资,鼓励这类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进行农产品项目的创新。
最后是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一站式”服务平台。我国政府可以建立一个地区性与全国性交互联系的农业信息数据库系统,数据库内容包括天气与自然灾害预警、生产原料市场定价、农产品销售渠道、国内外农产品需求市场更新等,农户与农产品企业都可以通过该平台第一时间了解相关信息动态,实现资源共享与流通。
除了以上五个方面的内容,由于中印两国农产品的互补性较强,因此对两国而言,还可以加强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例如相互降低关税、建立自贸区等,发挥各自农产品出口优势,进行互补。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总额虽然高于印度,市场占有率近几年同印度相比也呈上升趋势,但是农产品贸易逆差却相当严重,且呈持续恶化状态,并且由于我国出口农产品集中度较高,因此从各类出口农产品来看,大部分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都需进一步提高。虽然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推动农业部门的绿色健康发展,但是由于生产要素的改善周期较长,以及农业部门的相关和支柱性产业仍处于一种“粗加工”的初级状态,而且各环节之间的联动效应并没有充分显现,现代农业发展所需要的要素并没有充分融合。因此,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还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 蔡雁卓. 中印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比较研究[D]. 湖南大学,2014
[2] 曹阳. 中国土地规模经营对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影响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5
[3] 程欣. 食品安全视角下对提升我国农产品与食品出口竞争力的思考[J]. 江苏农业科学, 2016(12):613-615
[4] 迟 杨.张小平. 中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钻石模型[J].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4(5):24—28
[5] 耿仲鐘.肖海峰. “一带一路”愿景下的中国对南亚农产品出口贸易:需求、结构与竞争力[J].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5):76—84
[6] 耿仲钟.肖海峰. 贸易开放背景下的中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研究[J]. 南亚研究季刊,2015(2):61-69
[7] 侯蕾. 中印农产品贸易影响因素及潜力研究[J]. 山东农业大学,2018
[8] 李嘉旭.李旻晶. 中国与印度农产品进出口对比分析及其启示[J]. 价格月刊, 2019(4):63-66
[9] 李月娥.张吉国. 中国与印度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比较研究[J]. 安徽农业科学, 2019(9):207-211
[10] 李月娥.张吉国. 中国对印度农产品出口波动及影响因素研究——基于CMS模型的实证分析[J]. 世界农业,2018(12):134—140
[11] 林亮敏. 中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分析[J]. 商场现代化,2015(1):7
[12] 林涛.黄银锻. “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印农产品贸易关系分析[J]. 亚太经济,2020(3):45-52
[13] 刘艺卓. 封岩. 金砖国家合作框架下的中印农产品贸易现状、问题和对策[J]. 南方农村,2020(2):27-30
[14] 刘颖琦. 吕文栋. 李海升. 钻石理论的演变及其应用[J],中国软科学,2003(10):139-144
[15] 潘伟康. “一带一路”国家对中国农产品输出贸易潜力研究——基于贸易互补性与随机前沿效率的实证[J]. 开放性金融研究,2018(3):26-35
[16] 孙雁南. WTO框架下中国农产品出口的贸易争端研究[J]. 中国商论,2019(9):91-92
[17] 万晓宁.孙爱军. 中国和印度对美国出口农产品贸易成本的比较研究[J]. 世界农业,2016(10):143-149
[18] 王晶明. 中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与竞争性研究[D]. 辽宁大学,2013
[19] 王品飞. 中国对其他金砖国家农产品出口贸易竞争力研究[J]. 中国流通经济,2018(12):87-94
[20] 杨照.陈伟忠. 中国特色农产品出口竞争力提升战略研究[J]. 世界农业,2018(12):220-225
[21] 肖黎.周镕基. 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竞争力评价——基于灰色关联分析[J]. 商业经济研究,2019(1):132-136
[22] 肖亦天. 麻吉亮. 蔡鑫. 中国和印度农产品贸易现状及前景展望[J]. 农业展望,2017(1):65-69
作者简介:
李蔚菡 1995 女 汉 籍贯:四川成都
学历:硕士研究生(研二在读)研究方向:国际经济关系
单位: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