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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合作社利益关系的实质及表现
农业合作社利益关系的实质就是建国初期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合作社过正中,所涉及到的利益主体之间的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需要而形成的社会联系。农业合作社利益关系的表现为:
第一,贫农和中农的利益矛盾。贫农要在互助合作运动中揩中农的油,中农却要牲口、农居多分红。表现为土地、耕畜和劳力报酬的分配关系。土改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分为个体经营和互助合作两方面,这反映了农民(主要是中农)本身具有既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的双重性质,这就不可避免出现阶级分化。
第二,农业生产合作社和社员个人的利益矛盾。一般社员个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入社以后,能够增加自己的个人收入,他首先因为这样才赞乘社会主义。而合作社的干部总想把合作社办的神奇些,多积累些公共财产,但是公共积累搞多了,社员的社会收益就会减少,这就有了矛盾。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基础,但是如果过分强调集体利益,不能使当地照顾个人利益,结果必然损害集体利益。
二、农业合作社利益关系的特点
(一)利益关系的不确定性
第一、利益关系的不确定性是当时历史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决定的。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 农业合作社利益也是由具有其心理基础是人们的需求。建国初期我国是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阶段,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确立,国家就要大力发展经济建设,经济建设的主要动因就是发展生产力,变革当时的生产关系,当时农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不仅是一个提高生产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也是从私有经济到集体经济的生产关系变革,所以当时变化的不仅是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还是从一种经济制度到另一种经济制度的历史变革。
第二、利益关系的不确定性是利益自我实现的要求与社会实现途径之间的矛盾决定的。我国建国初期为了使全民得到富裕,我国开展了合作化运动,发展了农业合作社,开始的农业合作社是由贫农和中农组成的联合互助组织。所以农业合作社经济关系主要表现与贫农和中农的利益矛盾。所以利益关系具有矛盾性和同一性。
(二)利益关系的复杂性
利益关系的复杂性,是当时社会经济决定的,于当时土改后,资本主义经济仍然存在,而且当时农业生产上存在着困难,农民又因为时代的关系带有双重性。农业合作社既要考虑农民的双重性质,又要完成生产关系变革。还要调节结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又要在提高生产的前提下,为社员的独立的经济活动提供服务。各种利益纠结在一起,形成了一种过渡时期特有的利益关系特点。
三、农业合作社利益关系整合的途径
(一)改进农业合作社的分配制度
第一、要合理节约开支,在保证生产费用在增产的前提下,力求节约。公开账目,培养专业的会计人才,做到社员对财物的监督。
第二、在保证国家税收和必要的生产费用外,合作社的公积金不超过百分之五,固定税收,争取把合作社的收入能真正分配给社员。并且加强党中央的领导。
第三、再分配中必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应该对弱势社员群体给予照顾,合理运用公积金。而且实行劳动报酬的定期预支,已发展农村的副业。
(二)合理调整相关政策
第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
第二、加强合作社组织建设。
第三,加强劳动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四、积极、稳步、因地适宜的实行技术改革,推广先进经验。在国家计划经济指导下,保持合作化经营的独立性。
四、农业合作社利益关系整合的历史启示
1、利益整合必须坚持发展至上
发展是指一个国家或社会由落后的不发达状态向先进的发达状态的过渡与转化。它既指经济发展,又包括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等诸多内容,是社会整体、协调、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发展中出现的利益矛盾,只能通过发展来解决。从苏东演变的教训看,世界上一些国家发生问题,主要因为经济上不去,生活水平下降,长期过紧日子。只有当生产力高度发达并带动科学文化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增强,人民过上富裕文明的生活,才能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2、利益整合必须坚持稳步推进
所谓稳步推进,就是指政策和策略必须有利于形成社会有机的利益共同体,手段的运用、措施的跟进、力度的要求、预期的效果等必须适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满足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利益诉求,能够有效促进社会转型中矛盾的化解和障碍排除。首先是,整合的手段必须刚柔兼济。其次,整合的措施必须系统配套。再次,整合的力度必须强弱适当。
3、利益整合必须坚持公平正义
整合利益矛盾,很主要、很关键的一个环节,在于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中,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以更好地维护社会正义。需要注意的是,社会公平程度的高低是公众判断执政党执政合法性的一个重要价值尺度,社会正义的维护是保持民众对执政党执政合法性的价值认同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社会公平正义,党的执政地位就会受到挑战,党就会面临执政合法性危机。
4、利益整合必须坚持共同富裕
所谓共同富裕,是指社会成员共同过上富裕的生活,共同占有和消费更充裕的物质文化产品。共同富裕是一种基于效率基础之上的经济公平和正义。社会转型时期利益分化的现实表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而是一个依靠主体自觉不断对利益关系进行调整的过程。
首先,必须始终尊重人民群众追求物质利益的合理性。人民群众是历史实践主体与历史价值主体的统一,而这个统一正是在物质利益基础上的现实的统一,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主体与物质成果享受主体的统一。整合利益必须保护一切有利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保护一切有利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组织形式,保护一切有利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成果。
其次,必须让社会成员普遍受益。所谓普遍受益是指社会成员能持续不断地感受到由改革和发展带来的实惠,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任何一项改革措施的出台,都应该力求让社会成员普遍受益,即使是长远发展的战略选择,也首先应避免大部分或全部社会成员受损局面的出现。所以,整合利益必须优先考虑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对一切合理而且能够实现的利益要求,要尽量给予满足;一切因政策调整和制度变迁而导致的多数社会群体利益受损的问题,应通过新制度的补充而得到补偿。
再次,必须正确处理先富与共富的关系。共富并非均富,并非同等富裕,并非同步富裕,而是一个有先有后的过程。先富是共富的途径,共富是先富的最终目标。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时候,必须注意妥善处理好先富与后富的关系,既要反对平均主义,更要遏制两极分化,避免两级分化所带来的社会危机。
参考文献:
[1]戴立新.政党与群众--中国共产党执政考量[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
[2]王浦劬.政治学基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吴建新(1986-),女,河北石家庄人,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
农业合作社利益关系的实质就是建国初期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合作社过正中,所涉及到的利益主体之间的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需要而形成的社会联系。农业合作社利益关系的表现为:
第一,贫农和中农的利益矛盾。贫农要在互助合作运动中揩中农的油,中农却要牲口、农居多分红。表现为土地、耕畜和劳力报酬的分配关系。土改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分为个体经营和互助合作两方面,这反映了农民(主要是中农)本身具有既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的双重性质,这就不可避免出现阶级分化。
第二,农业生产合作社和社员个人的利益矛盾。一般社员个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入社以后,能够增加自己的个人收入,他首先因为这样才赞乘社会主义。而合作社的干部总想把合作社办的神奇些,多积累些公共财产,但是公共积累搞多了,社员的社会收益就会减少,这就有了矛盾。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基础,但是如果过分强调集体利益,不能使当地照顾个人利益,结果必然损害集体利益。
二、农业合作社利益关系的特点
(一)利益关系的不确定性
第一、利益关系的不确定性是当时历史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决定的。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 农业合作社利益也是由具有其心理基础是人们的需求。建国初期我国是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阶段,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确立,国家就要大力发展经济建设,经济建设的主要动因就是发展生产力,变革当时的生产关系,当时农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不仅是一个提高生产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也是从私有经济到集体经济的生产关系变革,所以当时变化的不仅是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还是从一种经济制度到另一种经济制度的历史变革。
第二、利益关系的不确定性是利益自我实现的要求与社会实现途径之间的矛盾决定的。我国建国初期为了使全民得到富裕,我国开展了合作化运动,发展了农业合作社,开始的农业合作社是由贫农和中农组成的联合互助组织。所以农业合作社经济关系主要表现与贫农和中农的利益矛盾。所以利益关系具有矛盾性和同一性。
(二)利益关系的复杂性
利益关系的复杂性,是当时社会经济决定的,于当时土改后,资本主义经济仍然存在,而且当时农业生产上存在着困难,农民又因为时代的关系带有双重性。农业合作社既要考虑农民的双重性质,又要完成生产关系变革。还要调节结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又要在提高生产的前提下,为社员的独立的经济活动提供服务。各种利益纠结在一起,形成了一种过渡时期特有的利益关系特点。
三、农业合作社利益关系整合的途径
(一)改进农业合作社的分配制度
第一、要合理节约开支,在保证生产费用在增产的前提下,力求节约。公开账目,培养专业的会计人才,做到社员对财物的监督。
第二、在保证国家税收和必要的生产费用外,合作社的公积金不超过百分之五,固定税收,争取把合作社的收入能真正分配给社员。并且加强党中央的领导。
第三、再分配中必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应该对弱势社员群体给予照顾,合理运用公积金。而且实行劳动报酬的定期预支,已发展农村的副业。
(二)合理调整相关政策
第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
第二、加强合作社组织建设。
第三,加强劳动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四、积极、稳步、因地适宜的实行技术改革,推广先进经验。在国家计划经济指导下,保持合作化经营的独立性。
四、农业合作社利益关系整合的历史启示
1、利益整合必须坚持发展至上
发展是指一个国家或社会由落后的不发达状态向先进的发达状态的过渡与转化。它既指经济发展,又包括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等诸多内容,是社会整体、协调、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发展中出现的利益矛盾,只能通过发展来解决。从苏东演变的教训看,世界上一些国家发生问题,主要因为经济上不去,生活水平下降,长期过紧日子。只有当生产力高度发达并带动科学文化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增强,人民过上富裕文明的生活,才能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2、利益整合必须坚持稳步推进
所谓稳步推进,就是指政策和策略必须有利于形成社会有机的利益共同体,手段的运用、措施的跟进、力度的要求、预期的效果等必须适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满足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利益诉求,能够有效促进社会转型中矛盾的化解和障碍排除。首先是,整合的手段必须刚柔兼济。其次,整合的措施必须系统配套。再次,整合的力度必须强弱适当。
3、利益整合必须坚持公平正义
整合利益矛盾,很主要、很关键的一个环节,在于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中,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以更好地维护社会正义。需要注意的是,社会公平程度的高低是公众判断执政党执政合法性的一个重要价值尺度,社会正义的维护是保持民众对执政党执政合法性的价值认同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社会公平正义,党的执政地位就会受到挑战,党就会面临执政合法性危机。
4、利益整合必须坚持共同富裕
所谓共同富裕,是指社会成员共同过上富裕的生活,共同占有和消费更充裕的物质文化产品。共同富裕是一种基于效率基础之上的经济公平和正义。社会转型时期利益分化的现实表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而是一个依靠主体自觉不断对利益关系进行调整的过程。
首先,必须始终尊重人民群众追求物质利益的合理性。人民群众是历史实践主体与历史价值主体的统一,而这个统一正是在物质利益基础上的现实的统一,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主体与物质成果享受主体的统一。整合利益必须保护一切有利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保护一切有利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组织形式,保护一切有利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成果。
其次,必须让社会成员普遍受益。所谓普遍受益是指社会成员能持续不断地感受到由改革和发展带来的实惠,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任何一项改革措施的出台,都应该力求让社会成员普遍受益,即使是长远发展的战略选择,也首先应避免大部分或全部社会成员受损局面的出现。所以,整合利益必须优先考虑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对一切合理而且能够实现的利益要求,要尽量给予满足;一切因政策调整和制度变迁而导致的多数社会群体利益受损的问题,应通过新制度的补充而得到补偿。
再次,必须正确处理先富与共富的关系。共富并非均富,并非同等富裕,并非同步富裕,而是一个有先有后的过程。先富是共富的途径,共富是先富的最终目标。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时候,必须注意妥善处理好先富与后富的关系,既要反对平均主义,更要遏制两极分化,避免两级分化所带来的社会危机。
参考文献:
[1]戴立新.政党与群众--中国共产党执政考量[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
[2]王浦劬.政治学基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吴建新(1986-),女,河北石家庄人,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