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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由与秩序基本内涵和两者关系考量,基于法律和事实两个层面,互联网空间属于公共空间,网络秩序属于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对互联网的管理实质上就是对人们如何正确使用互联网的一种行为管理。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过程中的法治思维,要着重体现和反映在自由与秩序在互联网发展中的价值以及失衡的宏观表现、公安机关依法管理互联网的意义及法治思维的宏观把握、法治思维引领下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工作的策略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