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于公众和媒体来说,“造假丑闻”无论如何都是一种“另类”的刺激,尤其是对于一家曾有着长期的良好声誉和业绩表现,甚至堪称新国企卓越代表的企业来说,更是如此。
在2003年春节之前,我们在思考这样两个问题的时候,都毫不犹豫地把TCL纳入了视野——“新国企”、“萧条期的英雄企业”。在我们已经出版的4月号杂志的封面文章《新国企群落》中,TCL仍赫然在列。
但是,三月中旬,我们因寻找“萧条期的英雄企业”而深入调查TCL时才发现——因涉嫌重大财务造假行为,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管办已经在2003年初对其发出相关通知。我们必须把它从“英雄企业”的名单上剔除。
在此后的调查中,我们看到了事实的严重性。而且,随着调查的深入进展,更加强烈地印证了这一点。
尽管,在已知的报道中,大多数媒体对此事件采取了比较温和、甚至是缄默的态度,但是,无论谁都知道,这将是一个中国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历史上里程碑式的案例——具有符号性意义的明星级公司第一次暴露“造假丑闻”。
TCL财务造假的“丑闻”提出了另一个深层次的问题——转型期社会的公司治理。
从学术层面来看,企业改革和公司治理并不分国界,更不分时期。所谓的转型期社会的公司治理,看起来似乎是一个“伪命题”。但是,在研究了美国的公司治理历史后,我们却不难发现,大规模爆发公司治理“丑闻”——财务造假只是一个最为人熟知的方面——通常就发生在社会的转型期。
1920—1930年代、1980年代,以及2000年左右,正是美国的社会转型期。有关统计显示,这几个时期美国爆发的公司丑闻甚至比其他所有时期的总和还要多。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几个时期也正是美国经济和公司治理发展最重要的时期。
其实,公司治理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的企业改革,而直到银广夏事件,这个难题才成为一个真正的带有社会普遍性的问题。与美国的公司治理历史相同,中国开始大规模爆发公司治理丑闻也正是中国经济和公司治理发展的最重要时期——不仅大量的国有企业需要进行股份制改造,而且民营企业的长远发展也需要一个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来保障,而只有这一切与资本市场对接起来的时候,有关公司治理的难题才会真正地变成一个社会性难题。
斯蒂芬·P·罗宾斯在其《管理学》一书中曾设置了这样一个关于管理道德困境的问题——早期的公司巨人是捐助者还是掠夺者。他提到,在美国1920年代,以洛克菲勒、范德比尔特为代表的早期公司巨人,大量地通过贿赂、操纵股票价格等等不道德和不负责任,乃至残酷的竞争方式“赢得了”他们的惊人成绩和声名狼藉的声誉,但是,他们也同时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为美国制造业1960年代的卓越表现打下了坚实的产业基础,他们还通过捐助等方式把大量的财富返还给了社会。
他们究竟是捐助者,还是掠夺者?这似乎真的是一个艰难的道德命题。
在规范资本市场和完善公司治理的同时,严厉监管势必要一定程度地损害或加重我们在产业整合、解决失业、发展经济等方面的进程和压力,尤其当我们正处在这样一个重要的转型期——即将全面履行WTO承诺的时候、我们的企业改革进入到了一个攻坚阶段的时候、我们的资本市场刚刚开始酝酿新的发展时期的时候。如果,TCL真的代表具有符号意义的明星级公司开始“暴露”他们的本来面目,我们究竟该拿出什么样的勇气来面对可能即将大规模爆发的公司“丑闻”呢?
无论对于管理者还是广义的监管者——包括作为“守望狗”(WATCHDOG)的一部分的媒体来说,历史都会不动声色地提醒我们:不仅是洛克菲勒的大量声名狼藉的手段打下了美国乃至西方发达国家1960年代以来大发展的基础,更是理性的社会环境、清晰而勇敢的监管手段,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大量严刑峻法,造就了美国经济的繁荣和为全世界称道的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治理和经济发展的道德不仅依赖于结果,更依赖建立在对公平和效益均衡考量的基础上的规则。资本永远是逐利的,我们不能指望它自己“良心发现”,而只能以此为契机,在重要的转型时期重构市场规划,勇敢地直面挑战。
在2003年春节之前,我们在思考这样两个问题的时候,都毫不犹豫地把TCL纳入了视野——“新国企”、“萧条期的英雄企业”。在我们已经出版的4月号杂志的封面文章《新国企群落》中,TCL仍赫然在列。
但是,三月中旬,我们因寻找“萧条期的英雄企业”而深入调查TCL时才发现——因涉嫌重大财务造假行为,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管办已经在2003年初对其发出相关通知。我们必须把它从“英雄企业”的名单上剔除。
在此后的调查中,我们看到了事实的严重性。而且,随着调查的深入进展,更加强烈地印证了这一点。
尽管,在已知的报道中,大多数媒体对此事件采取了比较温和、甚至是缄默的态度,但是,无论谁都知道,这将是一个中国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历史上里程碑式的案例——具有符号性意义的明星级公司第一次暴露“造假丑闻”。
TCL财务造假的“丑闻”提出了另一个深层次的问题——转型期社会的公司治理。
从学术层面来看,企业改革和公司治理并不分国界,更不分时期。所谓的转型期社会的公司治理,看起来似乎是一个“伪命题”。但是,在研究了美国的公司治理历史后,我们却不难发现,大规模爆发公司治理“丑闻”——财务造假只是一个最为人熟知的方面——通常就发生在社会的转型期。
1920—1930年代、1980年代,以及2000年左右,正是美国的社会转型期。有关统计显示,这几个时期美国爆发的公司丑闻甚至比其他所有时期的总和还要多。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几个时期也正是美国经济和公司治理发展最重要的时期。
其实,公司治理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的企业改革,而直到银广夏事件,这个难题才成为一个真正的带有社会普遍性的问题。与美国的公司治理历史相同,中国开始大规模爆发公司治理丑闻也正是中国经济和公司治理发展的最重要时期——不仅大量的国有企业需要进行股份制改造,而且民营企业的长远发展也需要一个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来保障,而只有这一切与资本市场对接起来的时候,有关公司治理的难题才会真正地变成一个社会性难题。
斯蒂芬·P·罗宾斯在其《管理学》一书中曾设置了这样一个关于管理道德困境的问题——早期的公司巨人是捐助者还是掠夺者。他提到,在美国1920年代,以洛克菲勒、范德比尔特为代表的早期公司巨人,大量地通过贿赂、操纵股票价格等等不道德和不负责任,乃至残酷的竞争方式“赢得了”他们的惊人成绩和声名狼藉的声誉,但是,他们也同时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为美国制造业1960年代的卓越表现打下了坚实的产业基础,他们还通过捐助等方式把大量的财富返还给了社会。
他们究竟是捐助者,还是掠夺者?这似乎真的是一个艰难的道德命题。
在规范资本市场和完善公司治理的同时,严厉监管势必要一定程度地损害或加重我们在产业整合、解决失业、发展经济等方面的进程和压力,尤其当我们正处在这样一个重要的转型期——即将全面履行WTO承诺的时候、我们的企业改革进入到了一个攻坚阶段的时候、我们的资本市场刚刚开始酝酿新的发展时期的时候。如果,TCL真的代表具有符号意义的明星级公司开始“暴露”他们的本来面目,我们究竟该拿出什么样的勇气来面对可能即将大规模爆发的公司“丑闻”呢?
无论对于管理者还是广义的监管者——包括作为“守望狗”(WATCHDOG)的一部分的媒体来说,历史都会不动声色地提醒我们:不仅是洛克菲勒的大量声名狼藉的手段打下了美国乃至西方发达国家1960年代以来大发展的基础,更是理性的社会环境、清晰而勇敢的监管手段,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大量严刑峻法,造就了美国经济的繁荣和为全世界称道的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治理和经济发展的道德不仅依赖于结果,更依赖建立在对公平和效益均衡考量的基础上的规则。资本永远是逐利的,我们不能指望它自己“良心发现”,而只能以此为契机,在重要的转型时期重构市场规划,勇敢地直面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