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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调查研究工作是我们党一贯的优良传统。在司法领域,要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当前,怎样重新看待调查研究在法院工作全局中的作用,如何保障调研方法的创新性、科学性,法院学术讨论会于司法进步意义何在等,乃当前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必须予以关注的重大问题。在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背景下,开展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更具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明白重要意义
调查研究一直被视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一、调研是凸显法院工作亮点的重要举措。调研可视为更高层次的审判,是审判过程的理性延伸,是将典型个案解决经验发展成为类型化案件处理原则的过程。它将首先触及经济新概念、发展新事物、改革最前沿,不断面临生机勃勃的思想交锋和观点碰撞,这都对调研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更新期待。调研能力是法院综合实力的重要表征。调研有助于将司法服务大局的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只有通过调研,才能将法院的各项工作明晰化、具体化、公开化,才能将专业优势转化为服务大局的实效。二、调研是法院科学发展的奠基工程。凡作出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前,必须进行针对性调查研究。审判实践遇到问题,通过研究来解决;研究提出的策略接受实践检验并被实践中的新问题所挑战,然后再去研究解决,周而复始,推动法院的发展。司法工作,关键在于发现、思考和总结。通过调研,可以发现影响法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可以将工作精髓上升到理论高度,使经验得以传承,智慧得以共享等。三、调研是县法院纵深跨越的主阵地。必须具备跳出法院看调研的视野,通过调研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二、打造全新格局
强化调研意识,将是否重视调研,是否具有调研能力,应作为基层法院年终综合考评重要标准之一。法院调研工作要实现跨越发展,应以全新的调研工作格局为依托。为此,领导要重视,并垂范引领。院党组成员深入调研第一线,作好调研工作表率,使法院工作人员思路活跃、见解深刻、举措得力;否则,就会暮气沉沉、浅尝辄止、非常被动。法院领导尤其是一把手应切实把抓好调研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调研思路指明方向,为调研工作开展搭建平台,为调研人才成长提供保障,自上而下形成良好调研氛围。要将各部门、干警的调研工作納入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变软任务为硬指标,责任到庭,任务到人。激励与约束并重、以激励为主的调研工作机制,是促进法院调研工作持续发展的长效力量。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把一批有思想、有才干、既具宏观思维又通审判实践的理论研究人才汇集起来。面向司法实务,注重理论支持甚至丰富法学理论,是法院调研生命力所在。要健全机制,加强队伍培养。健全的调研网络,是调研工作的组织保障。构建以院党组为龙头,研究室为核心,专、兼职调研人员相结合且以一线法官为主体,涵括各个部门,辐射每名法官的调研工作网络。面向审判实际,切中当前热点地进行调研,以增强前瞻性与指导意义,学会“小题大做”,从大处着眼,重点研究解决新形势下纠纷发展趋势变化和司法政策应对举措。要重在“实用”,从小处切入,从法律适用难点切入,从实际数据切入,重点解决审判实践的疑难复杂问题。调研成果或被法院工作整体部署采纳,或成为制定审判指导意见的素材,或以司法建议形式对完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规范社会管理起到积极作用,都是相当好的成果转化。要鼓励干警撰写调研材料时,既要考虑全院工作的整体安排,又要结合各庭室业务实际。
三、掌握科学方法
调研方法的正确掌握与科学运用,是法院调研工作跨越式发展的动力。调研工作必须具备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感,先人一步,棋先一着,未雨绸缪研究应对金融危机的司法政策。立足“参”与“谋”二字,参在点子上,谋在关键处,聚焦中心,抓住亮点,主动思考,以真招实法为决策和审判服务,争取在更高更广层面产生影响力。做好准备工作是搞好调查研究的重要环节。要明确调查研究的目的和任务、进行政策理论学习、制定调研计划等。做好了调研前的准备工作后,即可正式开始调研。搜集资料是调查研究的重要内容。在一定意义上讲,调查的过程就是收集资料的过程。为了确保高质量地了完成调查研究,在整个调研过程中,调研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克服片面性、研究分析、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等。调研应有不拘一格的思路,更加彻底地解放思想,在政策法律基本原则内,从新的角度切入,不仅大题目新,小点子也新,通过新来出彩。不仅要从法院角度分析矛盾解决问题,更要把司法的矛盾和问题置于政治大前提、经济大背景、社会大舞台综合考虑。切合经济社会实际,不超越国情、市情、院情;不谈违背政治原则、指导思想的问题,不谈现行体制之外的问题。推出的成果贴近实际,具有可操作性,领导决策好用,审判实践好用,宣传推出也好用;不谈不可操作的东西,不纸上谈兵,克服审判与调研“两张皮”现象。搞调研,必须具备一针见血、切中要害的能力和水平
一、明白重要意义
调查研究一直被视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一、调研是凸显法院工作亮点的重要举措。调研可视为更高层次的审判,是审判过程的理性延伸,是将典型个案解决经验发展成为类型化案件处理原则的过程。它将首先触及经济新概念、发展新事物、改革最前沿,不断面临生机勃勃的思想交锋和观点碰撞,这都对调研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更新期待。调研能力是法院综合实力的重要表征。调研有助于将司法服务大局的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只有通过调研,才能将法院的各项工作明晰化、具体化、公开化,才能将专业优势转化为服务大局的实效。二、调研是法院科学发展的奠基工程。凡作出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前,必须进行针对性调查研究。审判实践遇到问题,通过研究来解决;研究提出的策略接受实践检验并被实践中的新问题所挑战,然后再去研究解决,周而复始,推动法院的发展。司法工作,关键在于发现、思考和总结。通过调研,可以发现影响法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可以将工作精髓上升到理论高度,使经验得以传承,智慧得以共享等。三、调研是县法院纵深跨越的主阵地。必须具备跳出法院看调研的视野,通过调研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二、打造全新格局
强化调研意识,将是否重视调研,是否具有调研能力,应作为基层法院年终综合考评重要标准之一。法院调研工作要实现跨越发展,应以全新的调研工作格局为依托。为此,领导要重视,并垂范引领。院党组成员深入调研第一线,作好调研工作表率,使法院工作人员思路活跃、见解深刻、举措得力;否则,就会暮气沉沉、浅尝辄止、非常被动。法院领导尤其是一把手应切实把抓好调研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调研思路指明方向,为调研工作开展搭建平台,为调研人才成长提供保障,自上而下形成良好调研氛围。要将各部门、干警的调研工作納入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变软任务为硬指标,责任到庭,任务到人。激励与约束并重、以激励为主的调研工作机制,是促进法院调研工作持续发展的长效力量。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把一批有思想、有才干、既具宏观思维又通审判实践的理论研究人才汇集起来。面向司法实务,注重理论支持甚至丰富法学理论,是法院调研生命力所在。要健全机制,加强队伍培养。健全的调研网络,是调研工作的组织保障。构建以院党组为龙头,研究室为核心,专、兼职调研人员相结合且以一线法官为主体,涵括各个部门,辐射每名法官的调研工作网络。面向审判实际,切中当前热点地进行调研,以增强前瞻性与指导意义,学会“小题大做”,从大处着眼,重点研究解决新形势下纠纷发展趋势变化和司法政策应对举措。要重在“实用”,从小处切入,从法律适用难点切入,从实际数据切入,重点解决审判实践的疑难复杂问题。调研成果或被法院工作整体部署采纳,或成为制定审判指导意见的素材,或以司法建议形式对完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规范社会管理起到积极作用,都是相当好的成果转化。要鼓励干警撰写调研材料时,既要考虑全院工作的整体安排,又要结合各庭室业务实际。
三、掌握科学方法
调研方法的正确掌握与科学运用,是法院调研工作跨越式发展的动力。调研工作必须具备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感,先人一步,棋先一着,未雨绸缪研究应对金融危机的司法政策。立足“参”与“谋”二字,参在点子上,谋在关键处,聚焦中心,抓住亮点,主动思考,以真招实法为决策和审判服务,争取在更高更广层面产生影响力。做好准备工作是搞好调查研究的重要环节。要明确调查研究的目的和任务、进行政策理论学习、制定调研计划等。做好了调研前的准备工作后,即可正式开始调研。搜集资料是调查研究的重要内容。在一定意义上讲,调查的过程就是收集资料的过程。为了确保高质量地了完成调查研究,在整个调研过程中,调研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克服片面性、研究分析、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等。调研应有不拘一格的思路,更加彻底地解放思想,在政策法律基本原则内,从新的角度切入,不仅大题目新,小点子也新,通过新来出彩。不仅要从法院角度分析矛盾解决问题,更要把司法的矛盾和问题置于政治大前提、经济大背景、社会大舞台综合考虑。切合经济社会实际,不超越国情、市情、院情;不谈违背政治原则、指导思想的问题,不谈现行体制之外的问题。推出的成果贴近实际,具有可操作性,领导决策好用,审判实践好用,宣传推出也好用;不谈不可操作的东西,不纸上谈兵,克服审判与调研“两张皮”现象。搞调研,必须具备一针见血、切中要害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