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面对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期间客观存在的经济下行压力,以及公共卫生事件过去之后,“后公共卫生事件时代”的经济大复苏、大繁荣,中国的保险产业,该向何处去?中国的保险产业,在这样的大变革、大发展的时代,应当如何找准自身定位,将公共卫生事件危机意识,转化为产业自身适配社会进步的战略机遇?本文拟对此提出一些案例依据和思考路径,以为相关方面更加深入的研究,提供可能的思辨依据。
关键词:公共卫生事件;中国保险产业;两核;产业升级
随着国内对于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机制的常态化,该公共卫生事件对于中国保险产业的冲击效应,也在经历了最初的一轮集中体现之后,逐渐呈现出逐步愈合的相关趋势。在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机制常态化,国际交通、人际“面对面”的交往被相对阻隔的背景下,中国保险业该向何处去?中国保险产业体系的理论、应用建构,又应当如何适应这样的新变化、新生态?
一个首要命题在于由核保、核赔所构成之“两核”思维的变化。不论产险还是寿险,很多保险公司尚未将系统化的公共卫生事件风管、风控思维纳入核保、核赔系统。自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出现以来,整个保险产业讨论最多的,在于该公共卫生事件所造成的保险标的“闪崩”现象;这种“闪崩”由多种因素相叠加所导致,国际间的交通封锁、经济不良预期和恐慌情绪的扩大、实体产业产能置换过程中的“阵痛”衰减……不一而足。这种现象,给保险产业带来了非常明显的“次生灾害”。
譬如某家在保的出口服装加工企业,因受意大利“封国”影响,而导致对方订单撤销,进而已加工的成品被迫滞销。然而,由于这家服装出口企业信誉良好,且具体业务承保部门可能在前期承保过程中也出于展业需要,进而为该标的在产品召回责任基础上加保了对方的违约、毁约条款。因此,保险人成为了被保险人巨额退单损失的风险转嫁工具。加之被保险人在被买方“爽约”后,其仓库莫名其妙一把大火,烧出了“自燃事故全损”的公估结论;因此,承保这家服装厂的共保体只好硬着头皮,本着“共度时艰”的理赔精神,直接按保单承诺,对被保险人进行了满额赔付。
再如很多保险公司今年都存在的共同情况,不知道什么时候,保险标的就“不翼而飞”了。浙江义乌出现了为数不少的类似情况,即实体加工企业已经注销,但可能由于相关企业住没有保险意识的缘故,因此企业都没了,保单还没退保。虽然这在赔付上没造成损失,客观上还为保险公司增加了部分“幽灵保费”的“意外收入”;然而对于相关保险数据统计而言,这造成了不小的压力。
另有一个突出问题,体现在以雇主责任保险、团体意外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代表的产险人身险领域。很多企业为了缓解经济压力,虚报医疗、伤残的情况时有发生,且较之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出现之前,相关案件数量呈现出较大的增长态势。2020财年,无论何种类别的所有企业,都遭受了经济大环境受该公共卫生事件影响而带来的严峻考验。很多企业在财务状况紧缩的情况下,想到了通过人身险保单缓解自身财务压力的办法。因此,随着出险案件数量的激增,很多保险公司对于雇主、团意、公众责甚至安责险,都采取了较之该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之前经济平稳下行时期更加谨慎的承保态度。有些业务部门甚至做了除非业绩数据非常必要,否则直接“关停”人身险产品的极端措施。对于实体生产企业来说,这在客观上激化了人身险的供求矛盾。
寿险领域的问题也相对突出。武汉“解封”之后,在寿险风险事故核赔领域,曾经有一个问题争论的甚嚣尘上。即因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死亡是否可以算作重疾承保范围内的传染病死亡?其实,这在法理上和法律执行层面根本无可争议;然而现实问题在于,如果因该公共卫生事件死亡纳入常规传染病寿险赔偿范畴,则很多寿险机构便可以直接把保证金从银保监提出来赔光之后关门大吉。因此,围绕着这个问题,各种各样的诉讼、争议在武汉乃至湖北各级法院之间来回“穿梭”,各家法院的各种判决也天差地别。有判赔的,也有不判赔的。虽然武汉因2020公共卫生事件死亡人数只有几千人,但在这些人群之中,买了寿险、加保了传染病责任的却大有人在,是故相关诉讼争议至今尚无定论。
在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出现之后,很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与该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险种。譬如复工类的人身险、与相关疾病防治有关的寿险产品、促进实体企业在该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时期发展的财产险产品等。针对这种“一窝蜂”式的产品推广,银保监也下发了多个调控政策。然而,类似这样的保险产品,到最后大多沦为“噱头”,而并没有和政府行为层面的公共卫生事件响应体系形成很好的结合效应,也没有非常贴切的符合社会实际需求。譬如实体生产企业非常关注的由于厂区封闭、群体隔离造成的经济损失,再有很多务工者最为关心的由于居家、指定地点隔离造成的经济损失(误工费);对此,很多与类似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保险产品唯恐避之不及。虽说对于赔付率的考察是非常必要的,然而完全不敢触碰实际问题的保险产品,最终也便沦为了空有其名的噱头。
对于中国保险产业而言,在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初期,的确暴露出了自身的很多问题。对于新环境、新生态适应能力较弱,以及对于相关公共卫生事件之下的生产结构适配模式迟缓;类似这样的问题,在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前后,大多暴露了出来。随着国内、国际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的逐渐常态化,保险产业必须适应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时期以及“后公共卫生事件时代”的社会经济发展形态。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改变了全人类的生活、生产方式,这种对于生活、生产方式的改变,其有临时性的一面,也有进步性的一面。其进步性的一面,不会随着该公共卫生事件的过去而消退,只会在该公共卫生事件过去之后,体现出更大的社会生产-生活要素需求。我们的保险产业,必须适应这种需求,以逐渐的调整自身形态,从而与时俱进。
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响应常态化及不久之后即将到来的“后公共卫生事件时代”,所为社会经济发展模型提供的进步性,一个最大的特征,便在于“区块链”的发展。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响应常态化及该公共卫生事件过去之后,受益最大的,必定是实体产业、供应链和互联网产业。中心化的产业模式,将在很大程度上被“去中心化”的产业发展模式所替代。这种替代,主要体现在传统“面对面”的人际交往模式,将在很大程度上被社交媒体所取代;传统产业推进模式,将在一定程度上被以5G、AI智能化的产业推进模式所替代。在这种形势下,保险公司的传统产品、产业模式,需要适应这样的发展路径。譬如针对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的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状况,保险产品应当在更加有效控制不良赔付比例、保证合理利润的前提下,更好的服务于实体产业和互联网产业的切实发展。在防范骗保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压力、经济下行压力期间的产业复苏。在国家经济政策的支撑之下,审慎合理的通过保险项目,向被保险的实体产业、务工人员和寿险被保险个人提供作为社会保险补充范畴以内的基础保障;并以此而有效解除相关群体的后顾之忧,为迎接“后公共卫生事件时代”经济大复苏、大繁荣的到来打好基础,尽一份绵薄之力。
具体说来,“两核”领域,应当针对公共卫生事件期间所暴露出来的具体问题,汇总而形成系统性的调整方案。不是“查漏补缺”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是把问题的系统节点找到,脚踏实地的优化“两核”体系。对于核保、核赔体系而言,掌握保险标的相关的产业环境动态变化,显得尤为重要。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出现之后,很多产业的产业模式,都产生了巨大变化;生产、供销模式,也发生了深刻转型。对于这样的新动向,“两核”人员及相关系统,应当及时把握。利润点在哪里?哪里更需要保障?风险点在哪里?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出现之后,很多产业领域之于保险产业的风险点,都发生了变化。
譬如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之前,出口產业一直是保险公司眼中的“香饽饽”;出口产业普遍利润率高、出险比例较低,且出现大额赔案的可能性较小。因为很多出口企业大多采用国际化的管理模式,安全生产环境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其供销系统也与国际接轨。因此,这样的企业在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出现之前,最不容易出险;然而在该公共卫生事件出现之后,随着各国“封关”,很多出口订单取消,出口企业为了清理库存,采取一些极端骗保方式回笼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于保险人而言,现阶段出口企业的动态风险系数是相对较高的。然而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终将过去,在该公共卫生事件过去之后,出口企业的动态风险系数又将降低;至于哪些因素会降低?哪些因素会依旧高企?其所考察的,是“两核”体系的社会洞察力和动态风险的辨识、分析能力。
对于中国保险产业而言,无论产险还是寿险,现在的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期间,及未来的“后公共卫生事件时代”,皆是“危”、“机”并存。在这样的大趋势下,只有充分把握动态风险,提高“两核”能力;更关键的在于及时优化产业布局,才能在现阶段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未来经济复苏的总体环境下,找准自身定位,做大、做强自身产业规模;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属于保险产业的“经济动能”,也能够为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之后的中国经济复兴,尽自身的一份绵薄之力。
2021年1月22日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江苏 南京 210024)
关键词:公共卫生事件;中国保险产业;两核;产业升级
随着国内对于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机制的常态化,该公共卫生事件对于中国保险产业的冲击效应,也在经历了最初的一轮集中体现之后,逐渐呈现出逐步愈合的相关趋势。在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机制常态化,国际交通、人际“面对面”的交往被相对阻隔的背景下,中国保险业该向何处去?中国保险产业体系的理论、应用建构,又应当如何适应这样的新变化、新生态?
一个首要命题在于由核保、核赔所构成之“两核”思维的变化。不论产险还是寿险,很多保险公司尚未将系统化的公共卫生事件风管、风控思维纳入核保、核赔系统。自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出现以来,整个保险产业讨论最多的,在于该公共卫生事件所造成的保险标的“闪崩”现象;这种“闪崩”由多种因素相叠加所导致,国际间的交通封锁、经济不良预期和恐慌情绪的扩大、实体产业产能置换过程中的“阵痛”衰减……不一而足。这种现象,给保险产业带来了非常明显的“次生灾害”。
譬如某家在保的出口服装加工企业,因受意大利“封国”影响,而导致对方订单撤销,进而已加工的成品被迫滞销。然而,由于这家服装出口企业信誉良好,且具体业务承保部门可能在前期承保过程中也出于展业需要,进而为该标的在产品召回责任基础上加保了对方的违约、毁约条款。因此,保险人成为了被保险人巨额退单损失的风险转嫁工具。加之被保险人在被买方“爽约”后,其仓库莫名其妙一把大火,烧出了“自燃事故全损”的公估结论;因此,承保这家服装厂的共保体只好硬着头皮,本着“共度时艰”的理赔精神,直接按保单承诺,对被保险人进行了满额赔付。
再如很多保险公司今年都存在的共同情况,不知道什么时候,保险标的就“不翼而飞”了。浙江义乌出现了为数不少的类似情况,即实体加工企业已经注销,但可能由于相关企业住没有保险意识的缘故,因此企业都没了,保单还没退保。虽然这在赔付上没造成损失,客观上还为保险公司增加了部分“幽灵保费”的“意外收入”;然而对于相关保险数据统计而言,这造成了不小的压力。
另有一个突出问题,体现在以雇主责任保险、团体意外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代表的产险人身险领域。很多企业为了缓解经济压力,虚报医疗、伤残的情况时有发生,且较之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出现之前,相关案件数量呈现出较大的增长态势。2020财年,无论何种类别的所有企业,都遭受了经济大环境受该公共卫生事件影响而带来的严峻考验。很多企业在财务状况紧缩的情况下,想到了通过人身险保单缓解自身财务压力的办法。因此,随着出险案件数量的激增,很多保险公司对于雇主、团意、公众责甚至安责险,都采取了较之该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之前经济平稳下行时期更加谨慎的承保态度。有些业务部门甚至做了除非业绩数据非常必要,否则直接“关停”人身险产品的极端措施。对于实体生产企业来说,这在客观上激化了人身险的供求矛盾。
寿险领域的问题也相对突出。武汉“解封”之后,在寿险风险事故核赔领域,曾经有一个问题争论的甚嚣尘上。即因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死亡是否可以算作重疾承保范围内的传染病死亡?其实,这在法理上和法律执行层面根本无可争议;然而现实问题在于,如果因该公共卫生事件死亡纳入常规传染病寿险赔偿范畴,则很多寿险机构便可以直接把保证金从银保监提出来赔光之后关门大吉。因此,围绕着这个问题,各种各样的诉讼、争议在武汉乃至湖北各级法院之间来回“穿梭”,各家法院的各种判决也天差地别。有判赔的,也有不判赔的。虽然武汉因2020公共卫生事件死亡人数只有几千人,但在这些人群之中,买了寿险、加保了传染病责任的却大有人在,是故相关诉讼争议至今尚无定论。
在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出现之后,很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与该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险种。譬如复工类的人身险、与相关疾病防治有关的寿险产品、促进实体企业在该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时期发展的财产险产品等。针对这种“一窝蜂”式的产品推广,银保监也下发了多个调控政策。然而,类似这样的保险产品,到最后大多沦为“噱头”,而并没有和政府行为层面的公共卫生事件响应体系形成很好的结合效应,也没有非常贴切的符合社会实际需求。譬如实体生产企业非常关注的由于厂区封闭、群体隔离造成的经济损失,再有很多务工者最为关心的由于居家、指定地点隔离造成的经济损失(误工费);对此,很多与类似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保险产品唯恐避之不及。虽说对于赔付率的考察是非常必要的,然而完全不敢触碰实际问题的保险产品,最终也便沦为了空有其名的噱头。
对于中国保险产业而言,在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初期,的确暴露出了自身的很多问题。对于新环境、新生态适应能力较弱,以及对于相关公共卫生事件之下的生产结构适配模式迟缓;类似这样的问题,在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前后,大多暴露了出来。随着国内、国际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的逐渐常态化,保险产业必须适应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时期以及“后公共卫生事件时代”的社会经济发展形态。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改变了全人类的生活、生产方式,这种对于生活、生产方式的改变,其有临时性的一面,也有进步性的一面。其进步性的一面,不会随着该公共卫生事件的过去而消退,只会在该公共卫生事件过去之后,体现出更大的社会生产-生活要素需求。我们的保险产业,必须适应这种需求,以逐渐的调整自身形态,从而与时俱进。
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响应常态化及不久之后即将到来的“后公共卫生事件时代”,所为社会经济发展模型提供的进步性,一个最大的特征,便在于“区块链”的发展。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响应常态化及该公共卫生事件过去之后,受益最大的,必定是实体产业、供应链和互联网产业。中心化的产业模式,将在很大程度上被“去中心化”的产业发展模式所替代。这种替代,主要体现在传统“面对面”的人际交往模式,将在很大程度上被社交媒体所取代;传统产业推进模式,将在一定程度上被以5G、AI智能化的产业推进模式所替代。在这种形势下,保险公司的传统产品、产业模式,需要适应这样的发展路径。譬如针对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的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状况,保险产品应当在更加有效控制不良赔付比例、保证合理利润的前提下,更好的服务于实体产业和互联网产业的切实发展。在防范骗保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压力、经济下行压力期间的产业复苏。在国家经济政策的支撑之下,审慎合理的通过保险项目,向被保险的实体产业、务工人员和寿险被保险个人提供作为社会保险补充范畴以内的基础保障;并以此而有效解除相关群体的后顾之忧,为迎接“后公共卫生事件时代”经济大复苏、大繁荣的到来打好基础,尽一份绵薄之力。
具体说来,“两核”领域,应当针对公共卫生事件期间所暴露出来的具体问题,汇总而形成系统性的调整方案。不是“查漏补缺”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是把问题的系统节点找到,脚踏实地的优化“两核”体系。对于核保、核赔体系而言,掌握保险标的相关的产业环境动态变化,显得尤为重要。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出现之后,很多产业的产业模式,都产生了巨大变化;生产、供销模式,也发生了深刻转型。对于这样的新动向,“两核”人员及相关系统,应当及时把握。利润点在哪里?哪里更需要保障?风险点在哪里?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出现之后,很多产业领域之于保险产业的风险点,都发生了变化。
譬如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之前,出口產业一直是保险公司眼中的“香饽饽”;出口产业普遍利润率高、出险比例较低,且出现大额赔案的可能性较小。因为很多出口企业大多采用国际化的管理模式,安全生产环境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其供销系统也与国际接轨。因此,这样的企业在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出现之前,最不容易出险;然而在该公共卫生事件出现之后,随着各国“封关”,很多出口订单取消,出口企业为了清理库存,采取一些极端骗保方式回笼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于保险人而言,现阶段出口企业的动态风险系数是相对较高的。然而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终将过去,在该公共卫生事件过去之后,出口企业的动态风险系数又将降低;至于哪些因素会降低?哪些因素会依旧高企?其所考察的,是“两核”体系的社会洞察力和动态风险的辨识、分析能力。
对于中国保险产业而言,无论产险还是寿险,现在的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期间,及未来的“后公共卫生事件时代”,皆是“危”、“机”并存。在这样的大趋势下,只有充分把握动态风险,提高“两核”能力;更关键的在于及时优化产业布局,才能在现阶段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未来经济复苏的总体环境下,找准自身定位,做大、做强自身产业规模;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属于保险产业的“经济动能”,也能够为2020年度公共卫生事件之后的中国经济复兴,尽自身的一份绵薄之力。
2021年1月22日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江苏 南京 21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