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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方式,能较好地解决委托代理问题,有效地实现对职业经理人的长期激励。我国公司实践中也已经采用了这一制度,同时,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对股权激励进行了规定。本文结合投资银行的实践,提出股份支付准则的修订方向——应考虑我国的具体实际,做到"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