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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写过一本书1,部分地谈到英国人在印度陷入的困境。美国人感到自己在印度不会有困难,于是坦然地阅读那本书。他们愈读愈感到舒畅,结果给作者寄来一张支票。我用这张支票买下一处林园,不是一片大的林园——树木稀少,更倒霉的是,还被一条公共小道穿过。但无论怎样说,它究竟是我拥有的第一份产业,这下也该别人分担我的耻辱,以程度不同的惊骇口气向他们自己提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财产对人的品格会产生什么影响?咱们别提经济问题,私有制对于整个公众的影响另是一码事——也许是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但另是一码事,咱们从心理上说吧,假若你拥有财产,它对你会产生什么影响呢?我的林园对我有什么影响?
首先,它使我感到沉重。财产确实会产生这种影响。财产造就出笨重的人,而身体笨重便进不了天堂。《圣经》寓言中那位不幸的富翁并非心术不正,只是身体太粗壮。他大腹便便,别提身后有多臃肿了。他在水晶般透明的天堂入口侧来转去,擦伤了肥胖的两肋,这时他却看见旁边有一头身体较为细长的骆驼穿过针眼,到了上帝的身边2。四部福音书都把粗壮和缓慢相提并论,它们指出了显而易见的道理,却很少意识到:假若你拥有许多财产,你的行动就会很不方便。家具需要打扫,扫帚需要雇人使用,雇人需要给保险金——这一连串事儿够你在接受晚宴请帖时或决定去约旦河游泳之前三思而行。福音书的进一步阐述还表明了与托尔斯泰一致的观点:财产是罪恶。在这里,它接近于苦行主义的艰难领域,我不能亦步亦趋。但谈到财产对人的直接影响,完全符合逻辑,不言而喻。财产产生笨重的人,顾名思义,笨重者不能疾速如闪电,由东至西一瞬而过;体重将近两万磅的主教登上布道坛,恰好会与耶稣临世形成尖锐的对照。我的林园使我感到沉重。
其次,它使我感到林地还应当更宽阔一些。
不久前的一天,我听见林中树枝啪的一声响。开始我有些恼怒,心想有人在摘黑莓,全然不顾树下的草木。走拢一看,踏在树枝上并弄出啪声的不是人,而是一只鸟。我心里坦然了。我的鸟。鸟儿却并不同样坦然,它才不管我们之间的关系呢,一见我露面便展翅而飞,直越过界篱飞进一块地里——赫尼希太太的地产,并歇在那儿尖叫了一声。它现在成了赫尼希太太的鸟儿了,我顿觉怅然若失,林园要再大些就不会出现这等事了。我没钱买下赫尼希太太的地产,也不敢谋害她。这种种局限从四面八立向我袭来。亚哈3并不想占那个葡萄园——全是为了使自己的地产完整,他正筹划一条新的地界。而为了使我的林园完整,林园周围的土地都该属于我。有了边界才能有保障。但遗憾的是,新的边界又需要得到保障。否则,喧嚣会越边界墙,小孩子会扔石子。就这样,一大再大,逐步扩张,直到我们与大海接壤。幸运的卡鲁特王!4更幸运的亚历山大大帝!5这个世界为什么竟成了占有者的极限?但愿载着英国国旗的火箭不久会发射到月球去。到火星,天狼星,再往外……但这样广袤的空间终会令人沮丧失望。我不能设想自己的林园注定会是征服宇宙的核心——太狭小了,没有任何矿产,只结一些黑莓。当赫尼希太太的鸟儿再次受惊飞起,我也很不高兴;它完全飞离了我们,深信它只属于它自己。
第三,财产使它的主人感到应该用它来办点什么事,但他又不清楚究竟要办什么事。不安宁的心情占据了他,他模糊地感到需要表现自己的个性——同样的感觉(但不模糊)驱使艺术家进行创造活动。有时我想砍倒剩余的树,有时又想在树间空地补栽新苗,两种冲动都很矫揉造作和空虚,既没有诚心以此获利,又不打算以此美化林园,都源出于表现自我的愚蠢愿望,出于缺乏享受已有财产的能力。在人的心灵里,创造、财产和享受组成一个邪恶的三位一体。创造和享受两者都不错,但要是没有物质基础,则往往无法办到,这时,作为一种替代选择,财产插了进来自荐:“接受我吧,我于大家都有利。”其实,并不很有利,正像莎士比亚谈到淫念时说的:“精神损耗于羞耻之中。”——“事前令人感到喜悦,事后恍若一梦。”然而,我们不知道如何避免,它被我们的经济体制作为饥饿的替换物强加给了我们,这也是灵魂深处的内在缺陷所强加于我们的负担,认为财产之中蕴藏着自我发展的胚胎,蕴藏着优雅或英勇行为的根源。我们在世上的生活本是——也应当是——物质的和肉体的存在,但我们还没有学会如何适当地处理物质利益和享受之间的关系,两者仍然同占有欲纠缠在一起,用但丁的话来说:“占有与丧失同一。”
而这把我们领入了第四点,即最后一点:黑莓。
在稀疏的丛林里,黑莓结得并不多,站在横穿林园的公共小道上便可一览无遗,伸手摘取也毫不费力。毛地黄,人们爱攀摘;受过些教育的女人,甚至伸手去采毒菌,以便在星期一的课堂上显示显示。另外一些受教育较少的女人,则搂着男朋友在蕨草地上打滚。这儿扔下纸,那儿留下罐头盒。天哪,我的林园还属不属于我?倘若属于我的话,我是否最好不让任何人入内?在林蒙雷基地方有一處林园,不幸也有一条公共小道穿过,但它的主人在这个问题上毫不犹豫。他在路的两旁筑起高大的石墙,墙间以桥横跨。当公众像白蚁般来回走动其间,他却在饱餐黑莓,但谁也看不见他。这个能干的家伙,名副其实地拥有他的林园。戴夫斯6在阴间的表现不错,他与拉撒若斯之间的鸿沟能被意念跨越,但这儿什么也无法通过,说不定哪一天,我也会这样做。我将在路边筑起墙,园边围起篱笆,让我能够真正领略拥有财产的甜蜜。身躯庞大,贪得无厌,冒充创造,极端自私,我将为自己编织一顶偌大的财产王冠,直到那些布尔什维克走到跟前,重又把它摘下,然后把我推入黑暗。
(蓝仁哲 译)
注释:
1:一本书:指小说《印度之行》(1924)。本文写于1926年。
2: 见《圣经·新约全书》的《马太福音》第19章24节。
3:亚哈: 纪元前九世纪的以色列君王。
4: 卡鲁特王(994—1035):征服不列颠的丹麦王。
5: 亚历山大大帝(纪元前356—323):马其顿国王,历史上著名的军事征服者。
6: 戴夫斯:《圣经》寓言中的富豪,在世时,乞丐拉撒若斯上门乞讨,他让狗驱赶他;死后,两者的命运颠倒过来。:
首先,它使我感到沉重。财产确实会产生这种影响。财产造就出笨重的人,而身体笨重便进不了天堂。《圣经》寓言中那位不幸的富翁并非心术不正,只是身体太粗壮。他大腹便便,别提身后有多臃肿了。他在水晶般透明的天堂入口侧来转去,擦伤了肥胖的两肋,这时他却看见旁边有一头身体较为细长的骆驼穿过针眼,到了上帝的身边2。四部福音书都把粗壮和缓慢相提并论,它们指出了显而易见的道理,却很少意识到:假若你拥有许多财产,你的行动就会很不方便。家具需要打扫,扫帚需要雇人使用,雇人需要给保险金——这一连串事儿够你在接受晚宴请帖时或决定去约旦河游泳之前三思而行。福音书的进一步阐述还表明了与托尔斯泰一致的观点:财产是罪恶。在这里,它接近于苦行主义的艰难领域,我不能亦步亦趋。但谈到财产对人的直接影响,完全符合逻辑,不言而喻。财产产生笨重的人,顾名思义,笨重者不能疾速如闪电,由东至西一瞬而过;体重将近两万磅的主教登上布道坛,恰好会与耶稣临世形成尖锐的对照。我的林园使我感到沉重。
其次,它使我感到林地还应当更宽阔一些。
不久前的一天,我听见林中树枝啪的一声响。开始我有些恼怒,心想有人在摘黑莓,全然不顾树下的草木。走拢一看,踏在树枝上并弄出啪声的不是人,而是一只鸟。我心里坦然了。我的鸟。鸟儿却并不同样坦然,它才不管我们之间的关系呢,一见我露面便展翅而飞,直越过界篱飞进一块地里——赫尼希太太的地产,并歇在那儿尖叫了一声。它现在成了赫尼希太太的鸟儿了,我顿觉怅然若失,林园要再大些就不会出现这等事了。我没钱买下赫尼希太太的地产,也不敢谋害她。这种种局限从四面八立向我袭来。亚哈3并不想占那个葡萄园——全是为了使自己的地产完整,他正筹划一条新的地界。而为了使我的林园完整,林园周围的土地都该属于我。有了边界才能有保障。但遗憾的是,新的边界又需要得到保障。否则,喧嚣会越边界墙,小孩子会扔石子。就这样,一大再大,逐步扩张,直到我们与大海接壤。幸运的卡鲁特王!4更幸运的亚历山大大帝!5这个世界为什么竟成了占有者的极限?但愿载着英国国旗的火箭不久会发射到月球去。到火星,天狼星,再往外……但这样广袤的空间终会令人沮丧失望。我不能设想自己的林园注定会是征服宇宙的核心——太狭小了,没有任何矿产,只结一些黑莓。当赫尼希太太的鸟儿再次受惊飞起,我也很不高兴;它完全飞离了我们,深信它只属于它自己。
第三,财产使它的主人感到应该用它来办点什么事,但他又不清楚究竟要办什么事。不安宁的心情占据了他,他模糊地感到需要表现自己的个性——同样的感觉(但不模糊)驱使艺术家进行创造活动。有时我想砍倒剩余的树,有时又想在树间空地补栽新苗,两种冲动都很矫揉造作和空虚,既没有诚心以此获利,又不打算以此美化林园,都源出于表现自我的愚蠢愿望,出于缺乏享受已有财产的能力。在人的心灵里,创造、财产和享受组成一个邪恶的三位一体。创造和享受两者都不错,但要是没有物质基础,则往往无法办到,这时,作为一种替代选择,财产插了进来自荐:“接受我吧,我于大家都有利。”其实,并不很有利,正像莎士比亚谈到淫念时说的:“精神损耗于羞耻之中。”——“事前令人感到喜悦,事后恍若一梦。”然而,我们不知道如何避免,它被我们的经济体制作为饥饿的替换物强加给了我们,这也是灵魂深处的内在缺陷所强加于我们的负担,认为财产之中蕴藏着自我发展的胚胎,蕴藏着优雅或英勇行为的根源。我们在世上的生活本是——也应当是——物质的和肉体的存在,但我们还没有学会如何适当地处理物质利益和享受之间的关系,两者仍然同占有欲纠缠在一起,用但丁的话来说:“占有与丧失同一。”
而这把我们领入了第四点,即最后一点:黑莓。
在稀疏的丛林里,黑莓结得并不多,站在横穿林园的公共小道上便可一览无遗,伸手摘取也毫不费力。毛地黄,人们爱攀摘;受过些教育的女人,甚至伸手去采毒菌,以便在星期一的课堂上显示显示。另外一些受教育较少的女人,则搂着男朋友在蕨草地上打滚。这儿扔下纸,那儿留下罐头盒。天哪,我的林园还属不属于我?倘若属于我的话,我是否最好不让任何人入内?在林蒙雷基地方有一處林园,不幸也有一条公共小道穿过,但它的主人在这个问题上毫不犹豫。他在路的两旁筑起高大的石墙,墙间以桥横跨。当公众像白蚁般来回走动其间,他却在饱餐黑莓,但谁也看不见他。这个能干的家伙,名副其实地拥有他的林园。戴夫斯6在阴间的表现不错,他与拉撒若斯之间的鸿沟能被意念跨越,但这儿什么也无法通过,说不定哪一天,我也会这样做。我将在路边筑起墙,园边围起篱笆,让我能够真正领略拥有财产的甜蜜。身躯庞大,贪得无厌,冒充创造,极端自私,我将为自己编织一顶偌大的财产王冠,直到那些布尔什维克走到跟前,重又把它摘下,然后把我推入黑暗。
(蓝仁哲 译)
注释:
1:一本书:指小说《印度之行》(1924)。本文写于1926年。
2: 见《圣经·新约全书》的《马太福音》第19章24节。
3:亚哈: 纪元前九世纪的以色列君王。
4: 卡鲁特王(994—1035):征服不列颠的丹麦王。
5: 亚历山大大帝(纪元前356—323):马其顿国王,历史上著名的军事征服者。
6: 戴夫斯:《圣经》寓言中的富豪,在世时,乞丐拉撒若斯上门乞讨,他让狗驱赶他;死后,两者的命运颠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