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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一直是各国刑法打击的重点。教唆犯作为挑起他人犯罪意图的特殊犯罪人类型,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处罚原则更是受到各国刑法的普遍关注。香港和内地因法律渊源的不同,对教唆犯的刑事立法各有特色。本文从法律传统和实定法的角度分析了两地刑法对教唆犯的规定,并比较了两地刑法学界对教唆犯构成要件的不同观点,以分析各自的利弊优劣。为完善内地刑法对教唆犯的立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