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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农村青年,现在重庆一家公司打工。最近一段时间,我在网上看到对信访工作讨论得很热烈,勾起了我对自己一段信访经历的回忆。4年前,我从部队退伍回乡,当了一个最小的“官”——社长。我的家乡地处三峡库区,虽然是山区,但资源丰富,地上有果树,地下有煤炭。然而,正是那给我们带来不少收入的煤炭使我和全社的村民与信访结下了“不解之缘”。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一个私人老板到我社开了个煤矿,无节制地疯狂开采,可把我们村民害苦了。1999年上半年,有两户村民的房屋地下被挖空引起墙体裂缝。村民找煤矿老板,老板不认账;找乡领导,乡领导说观察一段时间再说。当年9月,使用了几十年的沟渠多处出现垮塌,蓄满水的山坪塘也干了个底朝天。村民们忍无可忍,一起找到煤矿老板交涉,老板说,把这些责任推到他头上,没得科学依据。于是我们又到乡上反映,但接待我们的副乡长像是和煤矿老板串了“口供”一样,也要我们拿出科学依据来。为了这个“科学依据”,我几次到县上找煤管局,请他们到现场看看,他们都说抽不出人来,今天不是这个开会去了,明天就是那个出差去了。一个办事员被我找得不耐烦了,板着脸说:“全县这么大,我们局又不是专门为你们社设的!”有村民怂恿我说:“现在要想解决问题,就是要把事情闹大;事情闹大了,领导才重视;领导重视了,问题才能得到解决。你把我们全社的人带到县里去闹,保证县上马上就会派人来。”
但我再三考虑,没同意。我毕竟是个共产党员,带着100多号人到县上去闹,肯定不对头。但问题又不能一直摆起不解决,于是,我们以全社社员的名义,给县上有关领导和煤管局、信访办等部门写信。我们没再找乡领导,因为大家对乡领导已不再信任了,认为他们经常和煤矿老板一起吃吃喝喝,“穿的是一条裤子”。
没想到,信发出去后,像石头扔进大海一样,一个多月没一点音讯。我又跑到煤管局去问,煤管局一个领导模样的人说:“你们给县领导写信,不就是要县领导给你们解决问题吗?还找我们做什么?你们去找信访办吧。”在信访办,我看到了县领导在我们信上的批示:“请信访办协调解决。”信访办主任说他已与煤管局联系过几次,而煤管局说工作忙,要等一等,信访办没有“硬火”(我们那里的土话,意思是过硬的权力或本事),只能慢慢协调。他说,如果领导把话说硬点,他们就好办些。
信访办热情的态度让我有火发不出,我理解他们的苦衷,想为群众办事的部门手中没有“硬火”,有“硬火”的人又不愿给群众办事。这样,又等了一个多月,还是没任何消息。我的思想陷入极度的矛盾之中:带村民去县里上访,明显不对头;按照“规矩”反映情况,问题又得不到解决。眼看春播就要到了,塘里无水,生产怎么办?况且还有几户村民的住房安全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啊。在纪律和群众利益之间,我只能顾一头了。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被迫成了“群访”的领头人。
2000年春节前,我带着社里80多位村民到县政府上访,想请县长听听我们的汇报。没想到还真管用,接待我们的分管副县长要求我们派5个代表到会议室开会,信访办、煤管局和我们乡里的领导都到了会场。听完我的汇报,副县长当即拍板说,5天内由煤管局拿出勘查结果,如果确实因挖煤给群众造成了损失,由乡政府在10天内负责协调处理好。他同时还批评我不该拉这么多群众到县里来上访。我虽然有些委屈,但想到只要能解决问题,也没必要申辩什么了。
后来的事情就顺利多了。虽然比县领导要求的时间晚了10多天,但问题总算解决了,村民们讨回了公道,得到了应得的经济补偿。当然,我也因此受到了乡党委的处理,挨了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这个处分,我没什么想不通,处分我一个,帮了全社人,值得!我想不通的是,那些迫使我成为“领头闹事者”的当权者却毫发无损,我不知道他们还会制造出多少“群访”事件。
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不想给领导找麻烦,更不想和政府作对。俗话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我难以理解的是,为什么只有把小事闹成大事,领导才会重视,事情才能解决?我真想大声地提醒某些公仆:老百姓折腾不起,我们的国家也折腾不起啊!
一个普通村民 于大雨
我是一名农村青年,现在重庆一家公司打工。最近一段时间,我在网上看到对信访工作讨论得很热烈,勾起了我对自己一段信访经历的回忆。4年前,我从部队退伍回乡,当了一个最小的“官”——社长。我的家乡地处三峡库区,虽然是山区,但资源丰富,地上有果树,地下有煤炭。然而,正是那给我们带来不少收入的煤炭使我和全社的村民与信访结下了“不解之缘”。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一个私人老板到我社开了个煤矿,无节制地疯狂开采,可把我们村民害苦了。1999年上半年,有两户村民的房屋地下被挖空引起墙体裂缝。村民找煤矿老板,老板不认账;找乡领导,乡领导说观察一段时间再说。当年9月,使用了几十年的沟渠多处出现垮塌,蓄满水的山坪塘也干了个底朝天。村民们忍无可忍,一起找到煤矿老板交涉,老板说,把这些责任推到他头上,没得科学依据。于是我们又到乡上反映,但接待我们的副乡长像是和煤矿老板串了“口供”一样,也要我们拿出科学依据来。为了这个“科学依据”,我几次到县上找煤管局,请他们到现场看看,他们都说抽不出人来,今天不是这个开会去了,明天就是那个出差去了。一个办事员被我找得不耐烦了,板着脸说:“全县这么大,我们局又不是专门为你们社设的!”有村民怂恿我说:“现在要想解决问题,就是要把事情闹大;事情闹大了,领导才重视;领导重视了,问题才能得到解决。你把我们全社的人带到县里去闹,保证县上马上就会派人来。”
但我再三考虑,没同意。我毕竟是个共产党员,带着100多号人到县上去闹,肯定不对头。但问题又不能一直摆起不解决,于是,我们以全社社员的名义,给县上有关领导和煤管局、信访办等部门写信。我们没再找乡领导,因为大家对乡领导已不再信任了,认为他们经常和煤矿老板一起吃吃喝喝,“穿的是一条裤子”。
没想到,信发出去后,像石头扔进大海一样,一个多月没一点音讯。我又跑到煤管局去问,煤管局一个领导模样的人说:“你们给县领导写信,不就是要县领导给你们解决问题吗?还找我们做什么?你们去找信访办吧。”在信访办,我看到了县领导在我们信上的批示:“请信访办协调解决。”信访办主任说他已与煤管局联系过几次,而煤管局说工作忙,要等一等,信访办没有“硬火”(我们那里的土话,意思是过硬的权力或本事),只能慢慢协调。他说,如果领导把话说硬点,他们就好办些。
信访办热情的态度让我有火发不出,我理解他们的苦衷,想为群众办事的部门手中没有“硬火”,有“硬火”的人又不愿给群众办事。这样,又等了一个多月,还是没任何消息。我的思想陷入极度的矛盾之中:带村民去县里上访,明显不对头;按照“规矩”反映情况,问题又得不到解决。眼看春播就要到了,塘里无水,生产怎么办?况且还有几户村民的住房安全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啊。在纪律和群众利益之间,我只能顾一头了。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被迫成了“群访”的领头人。
2000年春节前,我带着社里80多位村民到县政府上访,想请县长听听我们的汇报。没想到还真管用,接待我们的分管副县长要求我们派5个代表到会议室开会,信访办、煤管局和我们乡里的领导都到了会场。听完我的汇报,副县长当即拍板说,5天内由煤管局拿出勘查结果,如果确实因挖煤给群众造成了损失,由乡政府在10天内负责协调处理好。他同时还批评我不该拉这么多群众到县里来上访。我虽然有些委屈,但想到只要能解决问题,也没必要申辩什么了。
后来的事情就顺利多了。虽然比县领导要求的时间晚了10多天,但问题总算解决了,村民们讨回了公道,得到了应得的经济补偿。当然,我也因此受到了乡党委的处理,挨了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这个处分,我没什么想不通,处分我一个,帮了全社人,值得!我想不通的是,那些迫使我成为“领头闹事者”的当权者却毫发无损,我不知道他们还会制造出多少“群访”事件。
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不想给领导找麻烦,更不想和政府作对。俗话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我难以理解的是,为什么只有把小事闹成大事,领导才会重视,事情才能解决?我真想大声地提醒某些公仆:老百姓折腾不起,我们的国家也折腾不起啊!
一个普通村民 于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