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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在经历了一波又一波的洗礼之后,又来到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重要时期,以央企新型董事会建设为标志,国企改革进入了攻坚之役。
我国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自改革开放以来,领导体制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从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到利改税后的厂长(经理)全面负责制,再到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每一种机制都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并发挥过重要作用,但核心问题都没得到根本性的解决,那就是国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问题。中国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都处在所有权与经营权混为一谈、或者完全分离的“内部人控制”的迷雾之中。
其实,公司治理不仅是中国国企的一大难题,就连西方发达国家也曾经历过无数风波。在上个世纪70年代之前,无论经济发达的美国也好、英国也罢,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恶化所导致的不良结果,致使经营者“代理成本”的逐日增高,严重地吞噬着企业所有者的最大化利益,由此带来的各种社会弊端越来越多地引起人们广泛关注。从70年代中期起,美国拉开了有关公司治理问题的讨论帷幕,英国也因“治理之乱”相继出台了不少有关公司治理的实施规则。公司治理成为全球性的热论话题。
公司治理的核心是董事会,董事会的完善与否直接反映公司治理的完善程度。事实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行进路线,是在“寻寻觅觅”中探索一种既让国企轻装前进、自我发展、又让出资人便于管理且有所收益的运行模式。改革开放一开始我国便把重点放到国企的放权让利上,继而又在实践的总结中提出国企改革的途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强化公司治理,而公司治理关键是建立和完善企业董事会。应该说,对董事会从认知到实践,尽管历经曲曲折折,但最终确为国企在体制改革上找到了破题之解。
不过,董事会走进中国国企毕竟时间太短、缺乏经验、有失规范,一度成为企业“橡皮图章”。董事会的独立性差与决策效率低成为“弱董事会”的主要根源。企业发展和改革的深化,呼唤建立新型董事会。
建立新型董事会,就是要让董事会真正走向前台,使所有权与经营权在分清责任主体的基础上发挥董事会的独立作用。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强调,国企改革摆在第一位的就是要建立董事会制度,使国资委真正行使“出资人”角色;而将企业的具体工作交给董事会,国资委将授权由董事会对企业的管理人员和经营负责。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同时表示,下一步国资委计划建立四项重要制度规范与董事会的关系:一是建立国资委对董事会、董事的评价制度;二是建立国资委听取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三是建立国资委对试点企业的专人跟踪分析制度;四是建立国资委主动与董事会、董事沟通制度。
建立新型董事会,眼下重要之举是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应该说,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对19户中央企业实行董事会试点,其中重要举措就是建立了外部董事制度,这与过去董事会有着截然的不同点,也是试点的关键性制度安排,它避免了董事与经理人员的高度重合,真正使决策权与执行权分权制衡,保证了董事会能在独立于经理层面上作出判断与决策。
国企改革的难题既破,接下来的任务是如何构建优质董事会、完善科学的董事会流程与工作方法、形成董事会成员之间有效互动和对企业经营管理形势的“冷眼看世界”?我们期待新型董事会的不同凡响!
我国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自改革开放以来,领导体制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从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到利改税后的厂长(经理)全面负责制,再到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每一种机制都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并发挥过重要作用,但核心问题都没得到根本性的解决,那就是国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问题。中国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都处在所有权与经营权混为一谈、或者完全分离的“内部人控制”的迷雾之中。
其实,公司治理不仅是中国国企的一大难题,就连西方发达国家也曾经历过无数风波。在上个世纪70年代之前,无论经济发达的美国也好、英国也罢,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恶化所导致的不良结果,致使经营者“代理成本”的逐日增高,严重地吞噬着企业所有者的最大化利益,由此带来的各种社会弊端越来越多地引起人们广泛关注。从70年代中期起,美国拉开了有关公司治理问题的讨论帷幕,英国也因“治理之乱”相继出台了不少有关公司治理的实施规则。公司治理成为全球性的热论话题。
公司治理的核心是董事会,董事会的完善与否直接反映公司治理的完善程度。事实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行进路线,是在“寻寻觅觅”中探索一种既让国企轻装前进、自我发展、又让出资人便于管理且有所收益的运行模式。改革开放一开始我国便把重点放到国企的放权让利上,继而又在实践的总结中提出国企改革的途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强化公司治理,而公司治理关键是建立和完善企业董事会。应该说,对董事会从认知到实践,尽管历经曲曲折折,但最终确为国企在体制改革上找到了破题之解。
不过,董事会走进中国国企毕竟时间太短、缺乏经验、有失规范,一度成为企业“橡皮图章”。董事会的独立性差与决策效率低成为“弱董事会”的主要根源。企业发展和改革的深化,呼唤建立新型董事会。
建立新型董事会,就是要让董事会真正走向前台,使所有权与经营权在分清责任主体的基础上发挥董事会的独立作用。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强调,国企改革摆在第一位的就是要建立董事会制度,使国资委真正行使“出资人”角色;而将企业的具体工作交给董事会,国资委将授权由董事会对企业的管理人员和经营负责。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同时表示,下一步国资委计划建立四项重要制度规范与董事会的关系:一是建立国资委对董事会、董事的评价制度;二是建立国资委听取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三是建立国资委对试点企业的专人跟踪分析制度;四是建立国资委主动与董事会、董事沟通制度。
建立新型董事会,眼下重要之举是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应该说,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对19户中央企业实行董事会试点,其中重要举措就是建立了外部董事制度,这与过去董事会有着截然的不同点,也是试点的关键性制度安排,它避免了董事与经理人员的高度重合,真正使决策权与执行权分权制衡,保证了董事会能在独立于经理层面上作出判断与决策。
国企改革的难题既破,接下来的任务是如何构建优质董事会、完善科学的董事会流程与工作方法、形成董事会成员之间有效互动和对企业经营管理形势的“冷眼看世界”?我们期待新型董事会的不同凡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