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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第551号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2011年1月1日正式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发达国家在本世纪初,就开始按照生产者延伸责任制的基本原则,设立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中国将成为最早设立该基金的发展中国家。为此,深入研究该基金特点、征收水平、补贴对象及水平、管理体制及监督评价体系,对于该基金的顺利推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封面文章栏目是《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课题总报告的摘要。参与总报告讨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