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火煮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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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MAN
  
  我的名字叫阿MAN,不过却不是男人。
  “没差啦,男人婆一个。”
  发言的人是我男朋友,名叫汪鸣远,我和他在同一个学校,他学的是表演专业,我的专业是编剧。
  “阿MAN,这出戏最后一场一定要我和鸣远在一起吗?”同是表演系的姚颖芸端坐在化妆镜前,表情是她一贯的傻笑。
  我翻开剧本,将其中几处台词修改完,把笔别在耳后,这一系列的动作完成后我才大咧咧地蹲在一边挑选着饭盒,趁空闲回答颖芸的问题。
  “对。”今天的番茄炒蛋不错。
  “可是我扮演的是第三者,你才是女主角,哪有女主角才出了两场戏就OVER的?”
  我暗笑一声,将炒蛋满满地塞进嘴里。
  为了两个月后的校庆,各大专业联合拍摄短片,我当然也不能示弱。于是力邀鸣远和他的朋友加盟。可是他们却阴损地偏要我穿上白丝裙扮演女一号,否则一切免谈?就说表演系没一个好人,可我也不是省油的灯,先来个全盘答应,再回家大修剧本。哼哼,给你们个早早死翘翘的女一号,看你们又能如何?
  “没关系,你照演就好了,我保证效果超灵。”我对着颖芸比上一个V的手势。
  “你听她的才怪。”啊哦,半路杀出个程咬金,鸣远将我的饭盒抢去,大大咬上一口,“说穿了她就是在耍赖。”
  我对他挑挑眉,“不是说约了人打篮球吗?再不去要迟到咯。”
  “是,这就出发。”他挑了个鳗鱼饭递给我,“番茄炒蛋还蛮好吃的,你就吃鳗鱼吧。”
  我努了努嘴没吭声,背起包跟在他身后,他有着宽阔的后背,是个天生的衣架子。说我不贪恋男色是不可能的,但和鸣远交往了三年,他居然不知道我对鳗鱼过敏,我不禁有些失望。
  
  不是我小看表演系的男生,但和鸣远恋爱之前我一直没口德地称呼他们为“绣花枕头”,和鸣远在一起才稍有收敛。但眼下我看着他们比分节节落后,更证明了我当初的判断没有错。
  “防守,防守!喂,那个12号你在干吗啊?”享受家属待遇坐在替补席上的我,不顾旁人的眼光扯开嗓子就是一阵猛喊。
  “你们猪啊,怎么又让他们进了。”
  我懊恼地喊着,发现刚刚进球的男生用一双饶有笑意的眼睛看着我。我当下一震,哇噻,这还是个男人吗?长得比女人还漂亮。呸,娘娘腔!虽然他长得并不女人气,但我却见不得鸣远被他压着打。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
  娘娘腔的队友笑了出来,“你也算美女?”
  我刚要争辩,却见娘娘腔敛容斥责了队友一声,对我颔首道歉。我当下也不好发作,只能别过脸来个眼不见为净,却被一旁对方的啦啦队吓了一跳。
  “王子,王子,我们爱你!王子,王子,再进一个!”
  “王子?”我瞪大眼,哪里哪里?
  啦啦队队长见我如此愚昧,便卖力地为我解说起来:“刚才进球的6号就是我们政治系的王子庞烨博。”
  “6号?”我稍一搜索就了然,“哦,那个娘娘腔啊。”
  队长立即双手叉腰怒视我,“什么娘娘腔?庞学长不论长相、学习还是体育都是一流,对女生还特别温柔……”
  


  趁她还没完全花痴起来,我追问:“那为什么要叫他王子?”
  “因为他长得像李律王子啊。”
  “李律?”又是谁?
  队长惊呆得像看到外星人,“你居然没有看过《宫》?”
  “我……”球场上的变数让我停了口,由于对方犯规,鸣远一脸痛苦地倒在地板上。
  我赶忙冲上去,“鸣远,怎么样?”
  “脚伤了。”
  “同学,是我队友不好,我扶你到场边吧。”我一抬头,娘娘腔正友好地伸出手。
  我一把将他的手推开,装什么好人。
  “我们队里有人,不麻烦了。”
  在大家的七手八脚下,鸣远被扶到了替补席。
  “鸣远,你还能不能打?”队长问道。
  “好像抽筋了,应该可以坚持。”
  虽然他如此说着,我还是见到了他额际的薄汗,情况似乎不像他说的那般轻松。
  队长沉吟了一会儿:“要不今天就认输了吧。”
  由于只是普通的练习赛,并没有替补的队员,看来不结束也不行了,我也不愿鸣远的伤势加重。
  正在这时娘娘腔走了过来,对着队长说:“同学,今天就到这里吧,有空我们再比过。”
  不知为何他这番和风细雨,我听来却刺耳得很,再加上他那无害的笑容,刺激得我跳了起来,“我们不需要你们施舍,比赛还没有完。”
  我看了一眼记分牌,“还有十五分钟才知道鹿死谁手。”
  “可是你们似乎……”他看了鸣远一眼。
  “我能支持。”看着鸣远挣扎地站起,我将他按倒在椅子上。
  “把球衣脱下来。”我说道。
  “什么?”
  见鸣远傻傻地看着我,我动手将他的球衣脱了下来,利落地套在身上。
  “现在人够了。”
  “你……”
  “还愣着干吗?准备啊。”好歹高中时我也是校队主力,我瞄了娘娘腔一眼,他似刚刚转过神来一般冲我笑着,我却倨傲地将头扬得高高的。
  
  比赛渐渐变得好看起来,两队的比分成交替增长。由于我顶替鸣远的位子,就刚好娘娘腔打对抗。我一声“进攻”,我们队立即大军压上,我运着球,和娘娘腔对峙,一个假动作顺利地晃过他,三步上篮接着就是一阵叫好声。
  我却高兴不起来,看着娘娘腔对我竖起了大拇指,我径直走到他身边。
  “为什么让我?”刚才是他故意在左侧留出一个空当让我过人。
  娘娘腔温和一笑,“记住,下次我就不会让你了。”
  哼,我也对他比出拇指,方向却是朝下。
  最后的30秒,比分打到42平,球在对方手上,我们全线防守。我料到对方肯定会把球传到娘娘腔手上,于是步步紧逼防守,不让他有接球的机会。就在我暗自高兴,时间正一秒一秒地过去,比赛将拉入加时赛时,娘娘腔居然原地跳起,我也跳起防守飞来的球,但奈何身高上的差距我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将球稳稳接住。他拿到球也不做调整就立刻出手,我正笑他太过自大,球已经应声入网。
  “我说过不会再让你。”
  比赛结束,42比44,我们输了。
  “还好,输得不是太难看。”我耸耸肩,在对手面前故意洒脱。
  


  娘娘腔擦去脸上的汗,“虽然我们赢了今天的比赛,不过MVP却是非你莫属。”
  呵,还挺会说话的,这话我喜欢,我立即喜形于色,看他也没那么不顺眼了。虽然他眉目清秀、皮肤白皙,不过体型也算高大,双臂也健硕有力,从和他的对抗中我就知道他不是软脚虾一个。我有些惺惺相惜起来,毕竟他篮球打得不错。
  “我叫庞烨博,不介意做个朋友吧?”他将手掌伸向我。
  “大名鼎鼎,王子殿下。”我现学现卖,很高兴看到他的尴尬,举起手掌也迎了上去,却在快要接触他的掌心时,故意偏离方向,让他落空。
  “走了,王子殿下,下次要赢你。”
  我走到场边,却不见了鸣远的身影。想到他还带伤的腿,我意识到自己这个女朋友并不太尽责。
  
  此后,我和鸣远谁都没有提起比赛那天的事,我自觉并没有做错事,却总觉得亏欠了他。好在我天生豁达的性格让我俩的尴尬很快消散开去。
  “你哪是豁达?你是粗心大意。”我的钱包第N次落在教室,鸣远摇着头对我无可奈何。
  “吃饭皇帝大,吃了饭你再教训我?”我牵着他来到食堂最好吃的盖浇饭窗口前,这里人山人海的情景便可知口味一流。
  “你要吃大份还是小份?”鸣远问我。
  “当然是大份!小份哪里吃得饱!”我大声嚷道。
  同一时间有男音清晰道:“阿姨,给我两个小份。”
  


  安静。
  熙熙攘攘的人群突然安静起来,接着就是有人轻笑起来。我恨不得咬下自己的舌头,到底是哪个男人秀气地吃个小份就饱了?
  那个男生好像也意识到了,转过头寻找那个大胃王。
  “是你?”
  “是你?”
  我和他异口同声,不是那个娘娘腔王子还会有谁?
  “这不是鸣远吗?你女朋友胃口不错嘛。”有人对着鸣远开玩笑,我看到鸣远立即垮下的脸。
  “我吃两个小份,其实也和你差不多。”娘娘腔不顾他身边一脸莫名其妙的同学继续说:“因为我觉得打两个会多一点。”
  在一阵哄笑下,娘娘腔和他的同学端着饭走了出去。我知道他是为了帮我解围才这么说的,心下一阵感激。
  “到我们了。”鸣远推推我。
  看到美味的盖浇饭,我还是扮不来淑女,大声地对着阿姨叫道:“给我一份大份的辣鸡腿盖浇饭!”
  
  礼堂里,我编导的爱情剧正在上演,看着剧末鸣远和颖芸抱作一团,我还没心没肺地鼓着掌。鸣远突然朝我这里射来一眼,我看到他立即大力地挥手,他的表情却有些无奈。我愣了一会儿,却归咎于他这阵子太累了。端起我亲手做的鸡汤向后台跑去,见到鸣远我还没说话便被他拉着来到了礼堂的后门,面对着学生湖上满眼的萤火虫,我兴致高昂。
  “鸣远鸣远,你看,有萤火虫!”
  “你看错了,那是磷光。”
  我挥着手,“胡说什么,这又不是墓地,哪来的磷光。”
  “阿MAN。”鸣远喊着我的名字,牵着我的手渐渐松开,“不错,这里确实不是墓地,但我们的爱情却走到了尽头。我们,分手吧。”
  他的脸埋没在阴影中,我看不清,一边安慰着自己一边强笑道:“鸣远,我们的戏完结了,你还说什么对白啊?”
  “阿MAN,你知道吗?是你编了一出戏,把我真的推向了另一个女人。”
  我退后了一步,脑中轰然一声巨响,“是颖芸吗?”
  他点点头,“之所以现在才告诉你,就是希望能最后帮你把作品完成。”
  “还真谢谢你们的好心。”我冷笑,“为什么背叛我?”
  鸣远抬起头,我这才看到他满脸的受伤。真是好笑,明明是他伤害了我,为何却可以扮出一副我抛弃他的模样?不愧是表演系的高材生。
  “阿MAN,其实我们一点都不合适,你太不修边幅,大大咧咧,你从不考虑我的心情。你看看你,一头乱发,蓬松松地从不知打理。”
  “你见到我那天我就是如此。”我委屈,我不甘,这男人陌生得不似从前。
  “是。可我以为你会改,可你却变本加厉!”他咬牙切齿,“你想想比赛那天,你全不顾我的自尊,自说自话穿着我的球衣上场。你让我在兄弟面前怎么抬得起头来?”
  “我是为了帮你。”
  “你总是这么自以为是。”
  “那天确实是我考虑不周。”我妥协,低下头来。
  “不止那天,你从来都是如此。我们一起自习,你可以当着全班的面追着一只飞蛾蹿上蹿下,脱下凉鞋就是一阵猛打;说好是系里的舞会,你来了却一身男装,还当着我的面邀请系里的女生跳舞;还有你的汤……”
  汪鸣远弯腰取过我手里的暖瓶,“永远都只是路边的味精水,颖芸就不同,她会为我花几个小时炖鸡汤。”
  我将贴着创可贴的手摆在身后,冷言道:“别说了,我懂你的意思。说到底,你嫌我是个男人婆而已。”
  “这个味精水你还是留着自己喝吧。”他将暖瓶摆在地上,毫无留恋地向礼堂走去。
  “汪鸣远。”我喊住他,“希望你的好日子将要来临。”尽管心痛不已,我还是做着表面功夫。
  “我就知道会这样,我都怀疑你有没有投入过感情。”
  这是鸣远走前的最后一句话,我奋力地用袖管擦着眼角,坐在台阶上对着萤火虫发泄情绪。
  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我的暖瓶被递到眼前,“味道还不错,炖了很久吧?”
  “好几个小时了。”这是我第一次煮东西,还不小心伤了手指。
  “既然他不领情,我们就分了它吧。”
  我看着庞烨博的脸,心情突然坚定起来,捧起暖瓶就往喉咙里灌,却被烫得呼叫起来。
  “没事吧你?”
  我却懊恼,“你看到了吧,我就是这么冒失,所以鸣远才不要我了。”
  “是他见异思迁而已。”
  “不,是我不够好。”
  “你所谓的‘不够好’只是他离开的借口,你又何必在意。”
  “可是他句句说中我的痛脚。”
  他哈哈大笑,弄得我莫名其妙。
  “你也在嘲笑我?”我眯起眼,恨不得将手中的暖瓶朝他脸上砸去。
  他连连摆手,“我只是觉得你很可爱。”
  可爱?第一次听人用这个词修饰我,我有些措手不及,当下不知该如何回答,只能捧起鸡汤,这次我学乖了,慢慢地啜了一口,却当下皱起了眉。
  “味道是不错,就是没放盐。”庞烨博笑嘻嘻。
  “喂,同学,你不觉得在这个时刻你应该安慰我,而不是看我笑话吗?”我挠乱了头发,恶狠狠地瞪着他,可心里的悲伤却减轻了不少。
  “我好像做过自我介绍,我叫庞烨博。”
  哼,我抬起头,才不理他。
  “林舒曼同学你不该做个自我介绍吗?”
  听到“林舒曼”三个字我立即肾上腺素猛增,“不要叫我名字!”老爸为我起了如此琼瑶剧的名字,可一点都不衬他女中豪杰的女儿,每次被人如此称呼都好像在叫别人一般。
  “舒曼这个名字很好听啊。”
  “庞烨博!”
  他低笑起来,“终于记得我的名字了。”
  “慢着,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他指指礼堂,“前台在颁最佳编剧奖,报了几遍这个名字都没人应声。”
  “啊?真的?我真的得奖了?”我摇着他的肩膀兴奋道,撇下他就往礼堂冲去。
  “舒曼,你不怕遇上他吗?”身后的家伙对我喊着。
  我回头做了个大大的鬼脸,“怕!怕他再也不能伤我的心了。”
  是啊,庞烨博说得对,我所有的缺点都只是鸣远离开我的借口。更何况,在他眼中的缺点在我看来只是我的生活方式而已,我一定会找到真正欣赏它的人。
  
  闲来没事我把室友租来的《宫》看完了,也知道了庞烨博的“王子”称号师出何处。虽然有些夸大,不过他的温文尔雅和善解人意与片中的李律还是有几分相似的。没有了鸣远的日子,幸亏有他这个新朋友相伴左右,隔三岔五地打一场篮球,吃一顿火锅,或者切磋一下CS技艺都是我们的新节目。
  室友问我是不是和庞烨博谈恋爱了,我说他不是我的救生圈。其实,我是怕他又是另一个汪鸣远,我怕有朝一日他也会挑剔我的不拘小节。
  我,心有余悸。
  
  我叫庞烨博,取名“璀璨博学”之意,我觉得父母取的名字很好听,就像“林舒曼”这个名字也很好听一样。呵,林舒曼是我两个月前结识的一名女生,大方豪气,动静皆宜,却时常会做出一些令人捧腹的蠢事。对了,和我相反她并不喜欢她的中文名,她有个性格的英文名——阿MAN。其实,在知道她的名字之前,我就注意到了这个大大咧咧却不失可爱的女孩子。
  上个学期的一天我在图书馆自修,隔壁一桌的同学却始终熙熙攘攘地谈论暑假旅游事宜。突然图书馆的门被重重合上,我皱眉抬头,见到一位怀里捧着厚厚一摞书的女生吐着舌头忙不迭地向图书管理员道歉,然后蹦蹦跳跳地冲向——我?
  哦,见她的目的地是旁边一桌人后我安了心,却立即又担心起来。本已十分热闹的隔壁多了这一员“猛将”恐怕更不得安宁了,我环顾四周另觅他地。
  “我也要参加!”女生见到桌上摊着的旅游地图兴奋地摇头晃脑,在接收到周围一片异议的眼光后,她急忙将食指竖在唇边对着同桌人不停地“嘘”,却换来她的朋友一阵“嗟”。
  我被她的模样逗乐,既然精神无法集中在书本上,我干脆合上书竖起耳朵,借机轻松一下。
  “大小姐,我们去哪儿你都不知道,凑什么热闹,小心我们把你卖了!”有一把声音闷笑着恐吓。
  那个热情的女生也不甘示弱,“好啊,最好把我卖到云南做压寨夫人。不能嫁给黑社会老大,嫁一个强盗头子听起来也不错啊。来啊来啊,你们谁是人贩子?”
  “扑哧。”
  我忍俊不禁,笑了出来,她那副得意洋洋又带些挑衅的神情不仅使我开怀,更令她的朋友都傻了眼,接着便笑作一团。
  突然,隔壁桌有个男生猛地站起,椅子拖地发出刺耳的响声,他收拾书本的动作更是麻利。见他通红着脸,头也不回地疾步而去,刚落座的女生顾不上其他连忙追了出去。
  “鸣远的气量也真小。”他们的朋友窃窃私语起来。
  “换做我的女朋友在这么多人面前大放厥词,我也会气得调头走人。”
  我恍然大悟,原来那个气势汹汹的男孩子是她的男朋友,不过他为何要生气呢?他的女朋友很可爱啊。
  
  渐渐,我遗忘了图书馆的那一幕,更记不得那个女生的长相,只对她有些耍赖的表情和爽朗的笑声难以忘怀。我想,即使在校园里和她擦肩而过我也难以认出她了吧。
  入秋的校园迎来了我们的兄弟学校——日本横滨一所高校的交流生。霎时,落英缤纷的主干道上经常会遇到频频鞠躬的日本同学,学生会更是举办了一系列交流活动来使宾主皆欢。
  这天,我被学生会邀请去主持一场中日学生吃拉面比赛,在大草坪上临时搭建的台上看下去,不少同学被偌大的横幅吸引过来。我手持话筒宣布着比赛规则,中日双方各派出三男三女打擂角逐,可在确定我校女生人员上却出了状况。黑压压的人群竟没有一个女生愿意上台,毕竟哪个女孩子愿意在众目睽睽之下狼吞虎咽破坏自己的淑女形象呢?我和后台商量,最后也只能挤出两个内部人员参赛,正在我们为还缺一个女生犯愁时,一个身影远远地跑来,边跑边喊着:“我来,我来。”
  循声望去,一个穿着运动服扛着网球拍的女生跃上了擂台。她那晒得红彤彤的脸庞让我有片刻失神,她蹦到我面前把她的运动背包和球拍一股脑地塞我怀里,急不可待道:“人都齐了,你怎么还不喊开始?”
  我啼笑皆非,只能宣布比赛开始。让我更瞠目结舌的是在短短五分钟时间里她竟然吃了十八碗拉面,以两碗的优势险胜日本选手,成为女生组的冠军。
  我走上前问她怎么能吃那么快?
  她捂着嘴模糊道:“因为我不想给中国人丢脸。”
  台下一阵掌声和欢呼,日本选手也过来向她表示祝贺,她也点头哈腰不停地“哦哈哟”。
  “‘哦哈哟’是早上好的意思。”都傍晚了还早上呢。
  她凑近我顿足道:“那怎么办?我只会说两句日文,一句是‘哦哈哟’,一句是‘八格’!”
  我笑喷,再看她一眼挤眉弄眼的模样,我知道她是故意的。猛然间,记忆涌上心头,我想我知道她是谁了。她兴奋地捧着奖励的一箱速食拉面,下台跑到人群中分发。
  那天,我还从她朋友的呐喊声中知道,原来,她的名字叫“阿MAN”。
  
  在最近的两个月内接二连三与阿MAN在篮球场、餐厅、礼堂“巧遇”,我更目睹了她与男友分手的场面,在那一刻我竟然小人地涌上了欣喜的心情。我想,我是喜欢上这个叫阿MAN的女孩子了。
  今天是情人节,傍晚我捧着一大束红玫瑰来到阿MAN的寝室楼下,接到我的电话后她急忙下了楼。
  当她见到我手中的玫瑰时,表情由惊到喜,看到她的笑容我一颗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哇!”她看着花束惊叹。
  “送给你。”我就知道女生都会喜欢在情人节这天收到意外的礼物,就算帅气的阿MAN也不例外。
  “我们一起去卖吧。”
  可她的下一句话却使我傻了眼,愣愣地看着她接过花束,兴高采烈地盘算着。
  “我早就想批发些玫瑰来卖了,没想到我们这么心有灵犀,不愧是好哥们。”她边说边往回走,“你等等我,我去楼上拿个塑料桶放些水下来。”
  看着她的背影,初春的天气我却像被从头到脚浇了一盆冷水。到底是她太迟钝,还是我没有表达清楚?她难道没有看到花束上印着红心的包装纸吗?
  
  在阿MAN的误解和她一头热的情况下,我只好陪她在校园中扮起“花贩”的角色。我提着装有玫瑰的塑料桶,她手中握着几枝玫瑰频频向校园里的学生兜售。
  “你看我像不像卖花女?”
  看着她蹬着的马靴和上身军装风格的夹克,怎么看也不像印象中温婉清丽的卖花女,实足一个朋克女郎。我只能摸摸鼻子,但笑不语。
  遭受了“挫折”的阿MAN也不气馁,“新时代的卖花女当然在装扮上也有所改变啦,等我把这一桶花都卖完时你就不敢小看我了。”
  看着她不甘示弱地扮起鬼脸,我只能哈哈大笑。不过她真的没有生意头脑,玫瑰只售一元一枝,这样“贱卖”当然引起一阵不小的轰动,不到半小时我那99枝玫瑰就所剩无几了。不过看着她满足的神情,每每卖出一枝花就兴奋地向我挤眉弄眼的傻劲,我反而觉得能用一束花换来她的开心比什么都重要了。
  其实,在校园里卖花我不是全无顾忌的,就生怕遇到熟人。果不其然,迎面走来的一对情侣让我面部表情抽搐起来。
  “兄弟,怎么在这里卖起花来了?”来者正是我的好朋友陆家炜,“这些花你不是用来向某人告白的吗?”知道内情的家炜不停地瞟向一旁正忙着向他女朋友兜售的阿MAN。
  “嘘。”我急忙捂住他的嘴,“总之一言难尽。”
  “你啊。”家炜意味深长地叹气。
  “同学,这花怎么卖?”家炜走到阿MAN面前询问价钱。
  “一元一枝,还剩下……”阿MAN数了数,“正好11枝啦,代表一心一意,你全买去的话算你十元好了。”
  “一元一枝?”家炜怪叫起来,然后看向我龇牙咧嘴。
  我当然知道他所谓何事,我花五倍价钱买来的玫瑰就被阿MAN如此“糟蹋”。不过,我却甘之如饴。
  “好吧,我都要了,这种便宜不要白不要。”
  这家伙得了便宜还卖乖。
  
  “都卖完了,我们走吧。”阿MAN长舒口气,拎着塑料桶晃啊晃的,一脸的满足。
  “是啊,都卖完了。”我看着落日不免有些感慨,好好一个情人节却被我浪费了。
  “呃?你应该有话对我说吧?”阿MAN走到我面前,皱起眉看着我。
  “有话要说?”对啊,本来是有话的,不过现在……
  “喏,给你一次机会,只有一次哦。”阿MAN从身后抽出一枝玫瑰花递给我。
  我又惊又喜,“你不是说都卖完了?”
  “这些花是你送给我的嘛,我总要为自己留一枝啊。”她笑嘻嘻的,双脚点着地,栗色的卷发蓬蓬的,衬着她红彤彤的脸颊,她可爱得像是一只朋克娃娃。
  “原来你早知道了。”我失笑。
  “知道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她侧过身,扬起头,嘴角却带着笑意。
  “知道……”我吞吞吐吐。
  “喂,庞烨博。”她着急地扬起拳头在空中乱挥,“你现在不是应该对我说喜欢我!请我做你的女朋友吗?你这个笨蛋!”
  一口气吼完的阿MAN突然噤声,满脸涨得通红,正要扭头就走,却被我一把拉进怀里。
  “对,我喜欢你,请你做我的女朋友。”
  “怎么我说什么你就照抄什么,一点创意都没有。”她小声地笑。
  “那你答不答应?”我问道。
  她侧着头想了一会儿,“那你愿不愿意陪我吃大份的盖浇饭?”
  我愣住,却在下一秒笑了出来。
  “我们现在就去吃。”拉着她的手,我们向食堂走去。
  “舒曼?”
  “干吗?”
  “舒曼?”
  “不要叫我名字。”
  “林——舒——曼!”
  “庞——烨——博,叫我阿MAN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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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已经无法看清五月的影子。毫无知觉地把日历翻过一页,竟不能记起今天是星期几。  上帝造物共用了七天。而她,从得知自己失恋到结束哀悼不过是用了其中的二千零十六分之一,即五分钟。  早上,从带点清冷的床上醒来,看看放在枕边的手表,时针直指8点。不禁惊跳起来!要迟到了!趿着拖鞋边想能什么借口可推搪。快走出房间时才发现,今天是休假日。  每月里仅有的两天啊!心中哀号着倒在床上,盘算该怎么度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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