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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对于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行业布局和资产结构等将发挥积极作用,也标志着国家正从政策性债转股转向商业性债转股。商业性债转股的实现,表明法律已经明确认可股东以债权方式对公司进行出资。但债权出资的方式并没有全部放开,使债转股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法律障碍,容易引起不必要的法律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