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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是为民办实事的大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自2004年以来,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服务大局,科学规划,创新机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到维护广大低收入家庭的切身利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上来,采取“责任到人、任务到天、解难到位、监督到点、追责到底”的举措,走出了一条“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的住房保障工作新路子,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现阳光分配。到8月底,全市投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资金15.4亿元,竣工(筹集)1098955平方米,16907套,通过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方式共解决了20187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012年末,可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含)以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11年,荣获全省保障性住房二等奖,为构筑幸福娄底、谱写和谐华章、喜迎党的“十八”大召开作出了显著成绩。
科学规划 创新机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快速提升,住房问题成为人们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十一五”期间,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投资各类保障性住房3.23亿元,竣工(筹集)233843平方米,4809套。另外经济适用住房竣工192套,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1378套,通过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共解决了25340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011年,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共完成投资3.21亿元,竣工(筹集)214840平方米、4190套,其中:廉租住房竣工1458套、经济适用住房200套、公共租赁住房400套、棚户区改造安置2132套。通过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共解决了10344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十二五”期间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16.425万套(户),其中:廉租住房1.59万套,经济适用住房0.22万套,公共租赁住房1.96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5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3.06万户,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0.295万户,中央(省)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4.3万户,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0.5万户。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含)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规划的出台为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明了方向。
为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在制定和落实政策上走在了全省前列,出台了《娄底市廉租房管理办法》、《娄底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娄底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各县市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各县市房地产管理局与各县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将目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细化目标考核体系,项目每周进行进度调度,每月进行项目建设小结,每季进行经验交流。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作表率”的良好氛围。对现场管理人员采取项目负责制,分工到人,责任到人。为更好地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专门成立了工程技术部,落实责任体系,每个项目进行了公示。建设部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先规划、后设计、再施工,严禁“三边”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执行,并强化对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从项目基础动工开始,质监、安监、监理全部入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到位。并建立了各种安全制度和台账、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等制度。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施工安全情况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共开展专项检查289次,杜绝了“三无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好事办好 实事办实
“能以我们少数人的力量,给许多人建一个温馨的家,这是我最幸福的。”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科长周串说。自从开展保障性住房工作以来,各项目部主任就把工地当成自己的家,不分白天和黑夜,都忙在工地上,偶尔回到家里,家人都已经睡了,心里便有一些愧疚,家人也不理解。他们都说,把项目完工,最大的心愿是休假几天,陪陪家人。目前,市房地产管理局已征地、拆迁752亩,已开工项目有9个,竣工6个。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群众热切期盼的民心工程,是顺民意、暖民心、惠民利、促发展的好事实事。为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从2004年住房保障工作启动以来,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始终把住房保障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按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到人、到事,做好了政策、资金、服务三个保障。
政策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2004年,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实施。简化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手续,建立行政审批快捷“绿色通道”,实现规划、发改、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并联审批和建设项目受理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各项优惠政策,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标准减半收取服务性收费,并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市房地产管理局批报批建办主任程跃平说,“尽管这几年自己很辛苦、很累,但看到低收入困难家庭住进廉租房小区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
资金保障。廉租房建设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建设资金的严重缺乏。中央拨给廉租住房每平方米200-400元的补助资金,其余部分均要由地方财政配套。根据省里下达的指标,全市每年预算需廉租住房建设资金6500万元,地方财政需配套4200万元,但全市财力有限,所需配套资金只占了全市计划总投资额的10%,不足部分采取企事业单位提供土地,政府提供投资补助方法,剩余部分由保障对象补足的办法建设共有产权式廉租住房,实行滚动式发展。统筹使用中央下拨的预算内投资补助和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棚户区改造项目将廉租房保障与棚户区改造补助打捆使用。
科学规划 创新机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快速提升,住房问题成为人们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十一五”期间,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投资各类保障性住房3.23亿元,竣工(筹集)233843平方米,4809套。另外经济适用住房竣工192套,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1378套,通过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共解决了25340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011年,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共完成投资3.21亿元,竣工(筹集)214840平方米、4190套,其中:廉租住房竣工1458套、经济适用住房200套、公共租赁住房400套、棚户区改造安置2132套。通过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共解决了10344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十二五”期间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16.425万套(户),其中:廉租住房1.59万套,经济适用住房0.22万套,公共租赁住房1.96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5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3.06万户,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0.295万户,中央(省)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4.3万户,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0.5万户。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含)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规划的出台为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明了方向。
为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在制定和落实政策上走在了全省前列,出台了《娄底市廉租房管理办法》、《娄底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娄底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各县市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各县市房地产管理局与各县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将目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细化目标考核体系,项目每周进行进度调度,每月进行项目建设小结,每季进行经验交流。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作表率”的良好氛围。对现场管理人员采取项目负责制,分工到人,责任到人。为更好地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专门成立了工程技术部,落实责任体系,每个项目进行了公示。建设部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先规划、后设计、再施工,严禁“三边”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执行,并强化对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从项目基础动工开始,质监、安监、监理全部入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到位。并建立了各种安全制度和台账、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等制度。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施工安全情况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共开展专项检查289次,杜绝了“三无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好事办好 实事办实
“能以我们少数人的力量,给许多人建一个温馨的家,这是我最幸福的。”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科长周串说。自从开展保障性住房工作以来,各项目部主任就把工地当成自己的家,不分白天和黑夜,都忙在工地上,偶尔回到家里,家人都已经睡了,心里便有一些愧疚,家人也不理解。他们都说,把项目完工,最大的心愿是休假几天,陪陪家人。目前,市房地产管理局已征地、拆迁752亩,已开工项目有9个,竣工6个。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群众热切期盼的民心工程,是顺民意、暖民心、惠民利、促发展的好事实事。为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从2004年住房保障工作启动以来,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始终把住房保障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按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到人、到事,做好了政策、资金、服务三个保障。
政策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2004年,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实施。简化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手续,建立行政审批快捷“绿色通道”,实现规划、发改、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并联审批和建设项目受理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各项优惠政策,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标准减半收取服务性收费,并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市房地产管理局批报批建办主任程跃平说,“尽管这几年自己很辛苦、很累,但看到低收入困难家庭住进廉租房小区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
资金保障。廉租房建设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建设资金的严重缺乏。中央拨给廉租住房每平方米200-400元的补助资金,其余部分均要由地方财政配套。根据省里下达的指标,全市每年预算需廉租住房建设资金6500万元,地方财政需配套4200万元,但全市财力有限,所需配套资金只占了全市计划总投资额的10%,不足部分采取企事业单位提供土地,政府提供投资补助方法,剩余部分由保障对象补足的办法建设共有产权式廉租住房,实行滚动式发展。统筹使用中央下拨的预算内投资补助和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棚户区改造项目将廉租房保障与棚户区改造补助打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