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法律滞后的问题更加突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对环境问题治标不治本。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应以完善法制为重点,以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为辅。为了贯彻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实施,有必要提高立法的可执行性和监管力度,以有效服务和严格执法推动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文章对此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