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虚拟企业是近几年才出现的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发展模式,并日益成为21世纪制造业的一大发展趋势.随着这一新事物的不断发展,给现行合同法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文章就此对合同自由原则和无名合同的相关规定提出了若干置疑,并提出以构建契约实体的方式来界定虚拟企业的法律本质,同时也建议对合同法相对自由原则作适当的扩大,而对无名合同也应有明确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