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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和议案,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体现。而人大常委会依法督促“一府两院”落实好代表建议和议案,又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因此,各级人大常委会应把这项工作列入自己的重要工作日程,认真加以督促,确保代表建议和议案的办理落到实处。
一、要充分认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把议案办理工作纳入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日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国家权力机关的行为主体。人民代表大会是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只有每一位代表都能够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人民代表大会才能真正成为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机关,成为全面负担起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人大代表按照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提出议案,是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执行代表职责,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工作,是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是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代表的议案,来源于社会实践,来源于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就议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客观上按照议案推动工作的紧迫性而言,代表议案非常重要,对于推进社会经济发展、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改进各方面的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认真办理代表议案,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各级国家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也是国家机关联系群众、了解民意、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一条重要渠道,对于密切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领导机关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承办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尊重人大代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意识,按照代表议案处理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代表议案的办理工作。
二、要以两个文件为指针,做好代表议案的办理工作。
为了做好代表议案的办理工作,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9号文件、省委3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准备制定出台《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使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如何做好这项工作?我认为应抓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二是要及时办结。按照议案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议案的办理工作。三是要做好与提案人的联系、沟通工作。办理代表议案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将议案办理的意见和结果答复代表。对代表议案所涉及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尽快地解决,并将解决结果答复代表;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代表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做耐心细致地解释,取得代表的理解。
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玄顺玉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的议案”,主要是反映目前我省部分地区陆生野生动物侵害农民生产生活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常委会几位领导同志分别就此问题作出过重要批示。在去年11月,省人大农委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林业厅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这个问题。此外,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还就此问题与省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沟通、协调,并形成了初步的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2005年12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农委的专题汇报,形成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关于解决目前部分地区陆生野生动物侵害农民生产生活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以常委会办公厅文件向省政府交办。建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要正确认识我省禁猎所取得的成果;二是要对全省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进行普查,科学合理地控制造成危害陆生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三是加快制定和出台陆生野生动物伤害人畜、毁损农作物的补偿制度。承办部门在办理议案时应重点从以上三个方面入手,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使这个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圆满合理的解决。
(作者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一、要充分认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把议案办理工作纳入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日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国家权力机关的行为主体。人民代表大会是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只有每一位代表都能够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人民代表大会才能真正成为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机关,成为全面负担起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人大代表按照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提出议案,是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执行代表职责,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工作,是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是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代表的议案,来源于社会实践,来源于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就议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客观上按照议案推动工作的紧迫性而言,代表议案非常重要,对于推进社会经济发展、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改进各方面的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认真办理代表议案,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各级国家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也是国家机关联系群众、了解民意、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一条重要渠道,对于密切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领导机关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承办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尊重人大代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意识,按照代表议案处理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代表议案的办理工作。
二、要以两个文件为指针,做好代表议案的办理工作。
为了做好代表议案的办理工作,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9号文件、省委3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准备制定出台《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使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如何做好这项工作?我认为应抓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二是要及时办结。按照议案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议案的办理工作。三是要做好与提案人的联系、沟通工作。办理代表议案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将议案办理的意见和结果答复代表。对代表议案所涉及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尽快地解决,并将解决结果答复代表;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代表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做耐心细致地解释,取得代表的理解。
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玄顺玉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的议案”,主要是反映目前我省部分地区陆生野生动物侵害农民生产生活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常委会几位领导同志分别就此问题作出过重要批示。在去年11月,省人大农委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林业厅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这个问题。此外,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还就此问题与省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沟通、协调,并形成了初步的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2005年12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农委的专题汇报,形成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关于解决目前部分地区陆生野生动物侵害农民生产生活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以常委会办公厅文件向省政府交办。建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要正确认识我省禁猎所取得的成果;二是要对全省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进行普查,科学合理地控制造成危害陆生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三是加快制定和出台陆生野生动物伤害人畜、毁损农作物的补偿制度。承办部门在办理议案时应重点从以上三个方面入手,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使这个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圆满合理的解决。
(作者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