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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能源既是全球性问题,又是区域性问题,需要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相对稳定的安排 ,以反映相关方的利益关系。《能源宪章条约》的经济目的是建立促进长期能源合作的多边 框架,其政治目的是促进东西欧国家和平合作。我们应该关注《能源宪章条约》的“亚洲维 度”,通过政策协调可以在区域层面采取集体行动,应对能源问题。以国际能源署和石油输 出国组织为轴心运转的国际能源秩序建立,东亚缺乏有效的能源协调机制,竞争多 于合作,这是东亚能源共同体建设的重要背景。当前东亚各国的能源合作与对话主要通过 三个途径:双边对话机制、亚太经合组织能源部长会议机制、“东盟加中、日、韩”能源合 作部长级会议机制。东亚能源合作的出路在于形成稳定有效的多边机制,将寻求与主要石油 输出国建立战略双边关系的单方面依赖变为相互依赖,开展多边行动。东亚能源合作应该建 立在全球能源相互依存的认识上,是市场机制和地缘政治的综合反映。
[关键词] 东亚 能源共同体 《能源宪章条约》 能源合作
中图分类号:F114•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369(2010)3-0026-12
能源是支撑社会发展的支柱,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环境保护,关系到世界和地区和平与 稳定。从经济角度看,能源是一种商品,受市场机制的调节和经济规律的支配;从安全的角 度看,能源是发展必需的战略物资。能源既是全球性问题,又是区域性问题,需要在一定历 史条件下形成相对稳定的安排,以反映相关方的利益关系。
70年代石油危机后,能源安全成为一个全球性话题。能源问题既产生利益冲突及摩擦,又催 生多边合作,以国际能源署和石油输出国组织为轴心运转的国际能源秩序建立起来。17世纪 以来,煤炭在相当长时间内成为世界主要能源,到20世纪50年代,石油在能源消费中的地位 越来越重要。世界石油资源主要集中在东半球的北非—中东—里海—俄罗斯中北部和西半球 的委内瑞拉—墨西哥湾—美国中部—加拿大西部—阿拉斯加北部这两大弧形地带。1973年石 油禁运之前,国际能源市场主要由跨国石油公司与产油国政府进行利益博弈。1960年,石油 输出国组织成立时,石油消费国还处于无组织状态,在遭遇石油禁运时采取各自追求自身利 益的短期措施,导致油价飙升。1974年国际能源署建立,开展成员国之间能源合作,提供石 油市场情报,促进与石油生产国和其他石油消费国合作。国际能源署的核心是规定各成员国 建立一定数量的石油储备,并在石油短缺时合作使用。与此同时,在GATT的框架下,能源和 其他商品适用同样的贸易规则。
在20世纪90年代,欧洲地区的能源供应问题突出。荷兰总理倡议促进与前苏联、中欧和东欧 国家在能源事务方面的合作,促进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协作,建立稳定的地区能源安全共 同 体,保证能源生产国、过境国和消费国之间的互利共赢。1991年12月,48个国家和欧共体委 员会签署了《欧洲能源宪章》。《欧洲能源宪章》是一份国际能源合作的政治宣言。随着活 动范围的拓展,它越过其最初的地理界限,“欧洲”一词被删除。1994年12月,《能源宪章 条约》 具体内容请参阅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编.能源宪章条约:条约、贸易修正案及相关 文件.中国电力出版社,2000通过,1998年4月16日生效,为建立开放的国际能源市场提供了法律基础。《能源 宪章条约》包括一些与能源有关的“软性条款”,如竞争、环境、资本利用和技术转移,也 包括一些“硬性规定”,涉及国家义务等。 Roggenkamp M M. etc. ed. Energy Law in Europe: National, EU and Internati onal Law and Institutions.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195《能源宪章条约》要求能源生产国、过境国 和消费国实行市场自由化的能源政策,提高能源部门的开放程度和透明度,建立有利于能源 投资和能源贸易的法律条件。《能源宪章条约》的经济目的是建立促进长期能源合作的多边 框架,其政治目的是促进东西欧国家和平合作。 Gavin B, Lee S. Regional Energy Cooperation in North East A sia: Lessons from the European Experience, Asia Europe Journal, 2007(5)欧洲经验说明,通过政策协调可以在区 域层面采取集体行动,应对能源问题。我们应该关注《能源宪章条约》的“亚洲维度”,当 条件成熟时在东亚采取地区性集体行动。
东亚能源共同体建设的背景:东亚地区能源合作与其他地区的差别及其面临的问题
东亚地处欧亚大陆东端,作为一个地理概念,包括东北亚和东南亚两个组成部分。东北亚一 般是指中国、日本、韩国、朝鲜、蒙古国和俄罗斯的亚洲部分,东南亚则是指东盟10国。东 亚并不存在地区合作的制度性结构。就能源合作而言,一般涉及能源生产、消费和过境。东 亚地区既有世界上迅速崛起的发展中国家,也有经济上位居前列的发达国家,经济体制、政 治体制、国家利益差别很大,能源合作与北美、南美、欧洲存在较大差异。首先,东北亚国 家拥有彼此独立的能源供求体系。韩国、日本依赖石油进口,中国和朝鲜对煤炭依存度高, 人均能源消费量较低,俄罗斯是能源生产大国。其他国家能源状况也千差万别。其次,东亚 地区存在特殊历史情结:既有复杂的领土争端,又面临国家统一问题;既面临调整国际关系 的现实问题,又有纠缠不清的历史问题,这就增加了在自身获取利益的同时与邻国相安无事 的难度。第三,东亚各国间能源交易基础设施不足,地区一体化程度不高,除日本和韩国外 ,缺乏有效的石油战略储备和预警系统,紧急应对措施不完善,缺乏足够的抗风险能力。第 四,东亚是世界经济发展最为迅速的地区,也是能源需求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并且经济增 长和能源需求增长都是持续的。能源供应的有限性与需求增长的持续性之间存在矛盾。亚洲 地区已经占据全球经济40%以上的份额,正在成为世界主要的生产地。 Flamos A, Van der Gaast W, Doukas H, Deng G. EU and Asian Countries Polic ies and Programmes for the Diffusion of Sustainable Energy Technologies.Asia Europe Journal,2008(6)技术和市场力量 加快了经济全球化进程,从2007年至2030年,全球石油需求将平均每年增长1%。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World energy outlook 2008. Paris: Head of C ommunication and Information Office, 2008:91亚太地区能 源消费量占全球的2/3,正在以平均5%以上的速度增长。日本、中国和韩国是 世界能源消费大国,严重依赖对外进口。东亚石油进口依存度高,主要集中在中东地区。东 亚能源领域面临供求、价格、环境多种危机。东亚能源共同体既涉及重大的原则问题,又涉 及诸多具体问题,协调各国利益就显得非常重要。
在东亚地区内部,现实的和潜在的能源供给基地包括陆地和海上两部分:俄罗斯的远东和西 伯利亚,东南亚的印度尼西亚、文莱、越南等国家和东海、南中国海的海上石油资源。东亚 地区严重依赖中东、中亚、俄罗斯等地的油气资源,必须与石油生产国合作。日本是世界上 典型的资源小国、经济大国、能源消费大国。在过去30年,韩国经济的年均增长率达到7.4% ,使该国从世界上最穷的国家之一跨入最富国行列。在1971—2000年期间,韩国的一次能源 需求量每年增长8.8%,在世界能源总需求中的比例已超过2%,而在1971年仅占0.3%。国际能源署.世界能源展望•2002,中国石化出版社,2004:117能源问题被东亚国 家提上议事日程。
东亚地区缺乏成熟完善的区域合作机制,存在同构性竞争。东亚能源消费国之间缺乏有效的 能源协调机制,竞争多于合作。在国家关系中,竞争是常态,受这种思维影响,东亚国家往 往选择民族主义路径,采取“与邻为壑”政策,宁愿在外部寻求合作,力图通过在海外直接 控制油气田,发展与石油输出国的双边关系,建设油气管道等办法来控制油气供应。东亚国 家能源领域面临许多共同问题:第一,能源市场随时可能出现动荡。第二,无论在全球范围 还是在东亚区域内,东亚都还没有形成基于共同利益和讨价还价能力。相反,由于高度依赖 中东石油而不得不支付“亚洲溢价”,每桶比西方国家贵1—2美元。第三,海上运输风险不 断增大,石油运输通道存在“马六甲困局”。国家间的共同利益只有通过合作才能实现,从 国际角度看,各国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在争取控制资源为自身利益服务的竞争中建构互惠合 作模式。能源安全需要从传统“零和模式”向“合作共赢模式”演进。
建立在相互依存基础上的地区性协调机制符合各方共同利益。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 制度明显体现了其有价值的功能。首先,制度使大家分担负担。其次,制度为政府提供了信 息。再次,制度有助于大国从相互交往中获得多种利益。 Keohane R O, Nye J S. 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 New York: Longman, 2000: 291世界一些地方在努力构筑合作 网络,例如欧洲的泛欧洲能源网络、北非的马格里布联盟、拉美能源组织、跨东盟天然气管 道项目。印度重新激活了孟、印、斯、缅、泰经合组织,重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加强能源 合作与对话。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全球能源大棋局.时事出版社,2005: 271欧洲已经形成了比较好的管网和供应系统,美洲从加拿大到墨西哥湾、中 南美,至少北美的能源系统比较完善,而亚洲还是在各行其事,能源设施、能源贸易、能源 开发、能源战略都没有形成自己的体系。开展全球性、多方面的能源合作成为一种世界性趋 势。
从相互依存的角度来看,东亚需要建立较完善的能源合作机制,没有哪个国家可以依靠一国 的力量实行独立的能源政策,解决能源问题。相互依赖影响世界政治和国家行为,但政府行 动也会影响相互依赖的模式。通过创建或接受某些活动的程序、规则或制度,政府能够调节 和控制跨国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Keohane R O, Nye J S. 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 New York: Longman, 2000: 5制度提供了解决冲突的方式。能源问题虽然是一个局 部问题,却是一个事关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局部问题。能源问题需要合作,也需要避免冲突与 对抗。
东亚能源共同体建设的进程:当前东亚能源合作途径及存在的问题
以美国为主导的全球能源安全框架主要围绕因中东几次出现的能源中断建立起来,这种框架 略忽视了亚洲的能源安全,中东的石油在美国石油的进口里只占20%,中东现在有60%的石 油运到亚洲来。 周大地.东亚能源合作前景展望.http://news.sohu.com/20050703/n226172779.sh tml《能源宪章条约》试图在经济合作组织和石油输出国组织之外重构国际 能源秩序。能源是东亚的热点问题,需要制定完善的市场法规,鼓励能源生产多样化,加强 国际合作。东亚能源合作不是简单地交换意见,而是解决实质性问题,通过协商一致以合理 的价格持续获得能源,分享发展机会,创造一个经济上相互依存的局面。
近年来,东亚经济持续增长,因而成为能源需求与进口大国,在确保能源安全上有共同利益 。东亚正在成为发展最快和能源消费最大的地区之一。从东北亚能源储藏丰富的萨哈林穿过 韩国,经过日本,到中国能源短缺的福建和广东,这一地区被称为“东亚危机弧形地带”, 能源可能引起国际冲突和地区紧张。中国在1993年成为石油净进口国,能源是关系中国经济 增长、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战略问题。中国制定了繁荣国内能源市场、开拓海外市场 以及长期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远大目标。韩国是世界第五大石油进口国,70%的进口石油来 自中东,正在形成竞争性的市场导向石油体制。日本正在采取各种措施实现能源供应多样化 ,天然气占能源消费量的13%,以液化天然气形式进口,主要来自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 东南亚国家。东亚国家需要与其他国家进行能源合作。
东亚能源合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从生产国与消费国的关系来看,它们在能源合作方面具有共 同利益。俄罗斯需要市场、管道和资本投资来开发远东和东西伯利亚埋藏的资源,中国、日 本和韩国需要可靠的能源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从消费国之间的关系来看,东亚需要建立 有竞争力的能源制度,以确保供应安全和环境保护。从东亚与世界的关系来看,东北亚国家 在发展多边合作开发俄罗斯能源方面远远落后于欧洲。 Chun H. Russia's Energy Diplomacy Toward Europe and Northeast Asia: a Com parative Study. Asia Europe Journal, 2009(7)当前东亚各国的能源合作和对话 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双边对话机制、亚太经合组织能源部长会议机制、“东盟加中、日、韩 ”能源合作部长级会议机制。
能源关系往往建立在近邻原则和特殊双边关系基础之上。近邻原则体现了能源地理特点,地 理上距离近降低了运输成本和运输风险,通常意味着更安全。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韩 国等国已经就建立东亚能源合作机制提出过构想。日本富士通综研经济研究所首席研究员田 边敏宽先生就提出建立“东亚清洁能源共同体”。日本前外相中山太郎提出了“亚洲能源共 同体”的构想,其核心思想是在开发西伯利亚和远东石油方面,俄罗斯、日本、中国、韩国 和美国密切合作。斯•日兹宁.国际能源政治与外交.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 362003年,东北亚地区的中日韩三国首脑在印尼巴厘岛签署了《面向和 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2003年9月签署的《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 明确宣布在能源合作领域扩大互利合作,加强在建设石油/天然气输送管线等能源运输方式 及水电站等方面进行协调与合作,探讨建立区域性能源运输/传输网络的可能性。温家宝总 理在2007年4月访问日本时决定每年就能源问题进行部长级对话,争取签订政府间长期石油 合作协议。东亚国家共同致力于加强地区和世界的能源安全建设。
1989年建立的亚太经合组织涉及议题广泛,并不专门针对能源问题。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在政 府间论坛的框架内建立了地区能源合作组织,其常设性秘书处设在澳大利亚堪培拉,并以专 门工作组形式开展统计分析、能源效益和能源节约、能源生态、技术交流和矿产原料资源开 采等问题的研究。2007年1月15日,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 兰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在菲律宾签署《东亚能源安全宿务宣言》,提出东亚地区能源合作 的具体目标和措施:改善矿物能源的使用效率和环境效应;通过强化有关能效和节能计划、 利用水力、扩大可再生能源系统和生物燃料的生产或利用,在有兴趣的国家开发民用核能, 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营造开放和具有竞争力的地区和国际市场,致力于在各个经济层面 提供价格上可承受的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通过私营部门的更多参与,寻求和鼓励针对 能源及基础设施开发的投资。日本利用其先进技术以及雄厚资金向东亚提供政府开发援助, 在节能、生物能源等领域为亚洲培训专家,并帮助亚洲国家建立石油战略储备。
“10+3”能源合作部长级会议已经成为制度。1990年,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提出"东亚经 济集团"设想,后来改称"东亚经济论坛"。2001年,“东亚展望小组”正式向东亚各国提出 由“10+3”机制向建立“东亚共同体”发展的长远设想,其中包括建立透明、有规则、可持 续的能源市场。2002年9月,日本经济产业大臣平沼赳夫主持中日韩和东盟国家的部长 级会议,达成以下协议:开设紧急时的交流网络(如建立中、日、韩与东盟能源高官可以共 享信息的网络等)、加快石油储备的建设与合作、推动有关亚洲石油市场的共同研究、促进 天然气的利用、节能、新能源技术的开发等。2003年3月,东盟“10+3”能源当局成立“亚 洲能源工作组”,以加强信息沟通,进行政策协商与共同研究。蔡建国主编.东亚 区域合作.同源大学出版社,2007:2172004年6月22日,在青 岛召开的亚洲合作对话第三次外长会议发表旨在加强能源合作的《青岛倡议》,认为可持续 、稳定的能源生产和供应符合每个国家的根本利益,能源合作应成为区域和国际合作的重要 组成部分,强调加强东盟各国与中日韩三国在能源安全领域的合作。东亚能源合作应该考虑 在协商基础上吸收俄罗斯、朝鲜、蒙古等国家参加。
东亚各国在推动区域合作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相对固定的组织架构,即领导人会议—部长级 会议—高官会议—专业委员会工作小组,辅以工商理事会、咨询专家小组,这是政府间合作 的架构。东亚能源合作既要能在集思广益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实行有效管理,又要符合区域 实际情况和需要,对油气资源共同采购、共同运输、共同储备、共同利用,并共同开发新能 源,保障这一地区大多数国家的共同利益。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全球能源大棋局.时事出版社,2005: 288亚洲石油消费国的共同合作可以提高对中东 产油国的协商能力,可能将消极被动竞争转变成积极主动合作。这提供了一种比单纯双边协 定更为理想的国际合作框架。
从现实情况来看,东亚地区能源合作更多停留在学者讨论文字中,停留在政府间意向性协议 上,只有一些较低层次的行动、低水平运作,对有关各方没有多少约束力。东亚能源合作正 在经历从双边到多边,由市场导向到机制保证的发展阶段。从合作的范围和领域来看,东亚 多边能源合作机制应超越简单的买卖关系,从一般贸易逐步向生产合作和相互投资方向发展 ,逐步涵盖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和运输、储备、加工和环境保护等各个能源环节和领域, 逐步构建能源安全共同体。 唐彦林.国际政治视野下构建东亚能源合作机制的路径分析与模式选择.世界经济与 政治论坛,2006(4)东亚需要加深包括加强领导人之间、民间以及经贸往来等方 面的合作,实行政治与经济分开、民间与官方分开、地方与中央分开的原则。有关各方共同 推 动东亚能源合作,形成一个由区域组织、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咨询公司、能源公司、高 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组成的能源合作网络。
从现实角度来看,东亚国家需要研究能源安全战略的地缘政治层面,发挥各国掌握发展所需 能源资源的能力,而不是提出一些抽象的、没有约束力的协议。东亚能源合作是在亚洲及全 球性问题上进行的合作。
东亚能源共同体建设的前景:建立东亚能源共同体的初步设想
供应安全意味着能源需求可以通过本地和进口能源供应来获得满足。东亚面临的战略难题是 内部油气供应不足、难以承受任何能源危机或持续高油价重负。能源合作对欧洲一体化具有 重要的象征意义。《能源宪章条约》建立的基础是承认共同利益和依赖。 Gavin B, Lee S. Regional Energy Cooperation in North East Asia: Lessons F rom the European Experience. Asia Europe Journal, 2007(5)《能源宪章条 约》是一个在加强国际社会能源领域合作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多边协议,涵盖石油、天然气 、煤炭及可再生资源等各种能源资源,包括从设计勘探开发到运输分配,以确保能源供应的 安全性、稳定性、多样性和灵活性。
东亚能源合作的出路在于形成稳定有效的多边机制,将寻求与主要石油输出国建立战略双边 关系的单方面依赖变为相互依赖,开展多边行动。日本资金和技术优势明显,战略石油储备 体 系完善,石油精炼能力很强,特别是在核电、节能、环保、开发新能源等方面法律完备。中 国拥有劳动力、地利以及油气勘探等技术优势,同时也是能源生产大国,目前依然是日本、 韩国重要的煤炭供应国。韩国在节能、市场运作、储备等方面也有诸多可供借鉴的地方。日 韩石油市场体系较为完善,而东南亚一些国家,如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在天然气、炼 油和石油通道方面有优势。蔡建国主编.东亚区域合作.同源大学出版社,2007:185 东亚不妨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建立东亚能源共同体来应对能源安全问题。
东亚能源共同体首先要解决制度安排问题。能源合作是战略性高层次区域合作,不仅需要巨 大的战略利益驱动,而且需要良好的政治互信,还需要能源企业、能源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 展开多层次合作,包括组建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专家小组,定期讨论,提出具体建议。东亚 国家可以通过促进内部市场开放来废除民族能源保护政策;提高市场竞争力,创造就业机会 ;调整能源结构,促进成员国能源需求多样化。蔡建国主编.东亚区域合作.同源 大学出版社,2007:198东亚能源政策越来越由市场力量决定造 成能源与政治和战略分离,最后把能源问题留给工业部门,以短期经济收益为指导,忽视了 本地区的中长期利益。东亚能源供应需要采取多元化战略,石油、天然气、核电、水电以及 可再生能源开发都要加强,同时要积极地开展国际能源合作。东亚各国的共同行动有助于增 强投资者的信心,为各国企业创造大量的投资、贸易和经营机会。东亚国家把能源合作置于 东亚政治经济和安全合作的大背景下加以考虑,借助制度的力量为区域合作提供一个制度框 架,更好地协调各方的利益。
建立能源合作融资体系。投资是影响能源供应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能源生产和供应能力扩 大要求进行大规模投资。世界能源储存量并不是问题,问题是能源领域缺少投资,在资金充 裕时甚至可以开发能源价值链的上游产业和下游产业,实现利益最大化。能源投资具有战略 性、长期性,要求高度的政治互信和较好的安全保障框架。东亚地区的经济发展使能源基础 设施建设高涨。能源投资大、风险高、收效慢,东亚国家可考虑组建能源开发银行,以不同 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能源部门,形成利益交汇点,把合作各方的利益牢固地联系起来。
建设区域内油气管网、运输通道。从陆地通道来看,俄罗斯因为基础设施缺乏而只能部分满 足东亚所需的石油和天然气。中国在不同方向与不同国家接壤,具有利用中东和中亚-俄罗 斯石油资源的政治和地缘优势,按照地理位置,中国能源安全地区合作也可以通过不同方式 灵活开展。2007年6月29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中国、俄罗 斯 、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能源部长在莫斯科就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宪章达成一致。中 国-中亚天然气管道起始于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边境,经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 到达中国霍尔果斯,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更多清洁高效的天然气资源。中国 目前实施的西气东输工程将可能为日本和韩国提供一条安全便捷的能源进口线路,实现能源 输出国、运输国和消费国的利益平衡。为了减少对中东的过度依赖,东北亚国家也在设法叩 开中亚国家的大门。与此同时,中亚能源生产者极力开拓出口市场,以避免此前只依赖俄罗 斯的局面。 Chun H. Russia's Energy Diplomacy Toward Europe and Northeast Asia: a Com parative Study. Asia Europe Journal, 2009(7)2009年6月16日,中缅政府签署《关于开发、运营和管理中缅原油管道项目 的谅解备忘录》,中缅管道作为整体油气战略的西南通道得以打通,将破解中国和东亚能源 安全的“马六甲困局”。中国东北、西北、西南和海上油气进口通道是东亚能源管网中的重 要节点。从海洋通道来看,由于中国的沿岸水深比韩国要浅,14个原油进出港中巨型油轮可 以靠岸的港口不过只有5个,韩国5个原油进出港中有4个允许20万吨以上的巨型油轮靠岸。 韩国和中国的石化公司从产油国进口原油时,通过共同购买和运输可以提高原油进口的物流 效率。从中东的拉斯坦努拉港到中国的大连港单独运输费用为每吨18.92美元,而如果 与韩国共同运输,费用则仅为每吨13.6美元。 朴昌源.中国经济成长与东亚能源合作——以韩中能源合作为主.当代韩国.2006年 秋季号当然,东亚国家需要采取共同措施来保障 马六甲海峡通航安全。
建立信息和数据共享机制,了解每个国家的政策意图和能源发展计划。尽管地理上相邻,但 东亚区域内的能源信息、数据和人员交流有限。相互了解能源政策、交流有关能源安全立场 有利于开展国际合作。东亚国家应该提高能源信息交流的质量,以便建立开放透明的亚洲石 油市场,可以考虑建设共享信息的网络,对各国的能源立法和政策进行协调。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编.全球能源大棋局.时事出版社,200 5:249东亚国家 要共同进行石油月度统计,及时更新石油生产、需求和库存的数据,掌握市场的动态,规避 价格风险。在此基础上设立一个管理有关能源市场的信息体系,利用整体力量加大与能源生 产国的对话力度。这样才能避免将能源政策问题交给国际石油公司,各个国家单独行动无法 有效解决能源安全问题,至少必须建立区域性信息和数据机制来应对挑战。
建立联合石油储备制度,形成危机处理机制。在东亚国家中,只有日本、韩国拥有完善的石 油储备制度。1975年,日本国会通过了《石油储备法》,规定国内石油企业必须储备足够90 天消费的石油,至1980年基本实现了这一目标。1978年起,日本政府也开始建立国家石油储 备。2002年底,日本民间储备的石油足够国内消费78天,官方储备的石油足够91天消费。20 03年日本已拥有十个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实行联合石油储备体系可以实现东亚各国在石油储 备体系领域的优势互补,确保各国长期的石油和天然气供应,获得对石油价格的调控能力。 与之相关的是制定有效使用储备物资方案,设备持续增加会导致过剩,加大尖端设备利用成 本。东亚国家在此基础上开展区域性期货交易。1983年,在美国纽约期货交易所上市的原油 期货交易迅速扩大,短短数年就夺取了世界原油定价权。油价开始脱离原由国际石油公司后 由石油输出国组织一手操纵的垄断特征,呈现出由市场供需决定的自由商品特征。 蔡建国主编.东亚区域合作.同源大学出版社,2007:195东亚要成为主 导力量还需要较长时间,现在强调开拓能源供应的渠道,快速建立能源储备,通过东亚层面 的协调合作增强对世界能源价格的影响力。
从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来思考,东亚在通过市场力量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基础上协调能源 政策,就能够在竞争的独木桥之外找到更多共同利益,提升对未来的信心,确保能源安全, 进而通过能源部门一体化解决地缘政治竞争的难题。处理好能源和其他地缘政治的关系,构 建东亚共同体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着眼长远,又要立足现实。地理邻近的东亚各国可以通 过长期相互合作形成紧密联系的整体,它建立在共同利益和地区认同基础之上。
东亚能源共同体是开放而不是排他性的。东亚区域合作也不可能是排他性的封闭式区域合作 ,必须加强同亚洲其他国家和美欧非的合作与交流,没有哪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够独自实现可 持续能源安全。这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互保体系。当今国际事务中仍存在着地理因 素的作用,诸如油气资源的分布、漫长的油气管道、险要的海上通道、日益减少的自然资源 等地理因素,迄今为止仍然是影响或决定国家行为的基本要素。东亚能源合作应该建立在全 球能源相互依存的认识上,是市场机制与地缘政治的综合反映。
(责任编辑:张晓薇)
[关键词] 东亚 能源共同体 《能源宪章条约》 能源合作
中图分类号:F114•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369(2010)3-0026-12
能源是支撑社会发展的支柱,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环境保护,关系到世界和地区和平与 稳定。从经济角度看,能源是一种商品,受市场机制的调节和经济规律的支配;从安全的角 度看,能源是发展必需的战略物资。能源既是全球性问题,又是区域性问题,需要在一定历 史条件下形成相对稳定的安排,以反映相关方的利益关系。
70年代石油危机后,能源安全成为一个全球性话题。能源问题既产生利益冲突及摩擦,又催 生多边合作,以国际能源署和石油输出国组织为轴心运转的国际能源秩序建立起来。17世纪 以来,煤炭在相当长时间内成为世界主要能源,到20世纪50年代,石油在能源消费中的地位 越来越重要。世界石油资源主要集中在东半球的北非—中东—里海—俄罗斯中北部和西半球 的委内瑞拉—墨西哥湾—美国中部—加拿大西部—阿拉斯加北部这两大弧形地带。1973年石 油禁运之前,国际能源市场主要由跨国石油公司与产油国政府进行利益博弈。1960年,石油 输出国组织成立时,石油消费国还处于无组织状态,在遭遇石油禁运时采取各自追求自身利 益的短期措施,导致油价飙升。1974年国际能源署建立,开展成员国之间能源合作,提供石 油市场情报,促进与石油生产国和其他石油消费国合作。国际能源署的核心是规定各成员国 建立一定数量的石油储备,并在石油短缺时合作使用。与此同时,在GATT的框架下,能源和 其他商品适用同样的贸易规则。
在20世纪90年代,欧洲地区的能源供应问题突出。荷兰总理倡议促进与前苏联、中欧和东欧 国家在能源事务方面的合作,促进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协作,建立稳定的地区能源安全共 同 体,保证能源生产国、过境国和消费国之间的互利共赢。1991年12月,48个国家和欧共体委 员会签署了《欧洲能源宪章》。《欧洲能源宪章》是一份国际能源合作的政治宣言。随着活 动范围的拓展,它越过其最初的地理界限,“欧洲”一词被删除。1994年12月,《能源宪章 条约》 具体内容请参阅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编.能源宪章条约:条约、贸易修正案及相关 文件.中国电力出版社,2000通过,1998年4月16日生效,为建立开放的国际能源市场提供了法律基础。《能源 宪章条约》包括一些与能源有关的“软性条款”,如竞争、环境、资本利用和技术转移,也 包括一些“硬性规定”,涉及国家义务等。 Roggenkamp M M. etc. ed. Energy Law in Europe: National, EU and Internati onal Law and Institutions.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195《能源宪章条约》要求能源生产国、过境国 和消费国实行市场自由化的能源政策,提高能源部门的开放程度和透明度,建立有利于能源 投资和能源贸易的法律条件。《能源宪章条约》的经济目的是建立促进长期能源合作的多边 框架,其政治目的是促进东西欧国家和平合作。 Gavin B, Lee S. Regional Energy Cooperation in North East A sia: Lessons from the European Experience, Asia Europe Journal, 2007(5)欧洲经验说明,通过政策协调可以在区 域层面采取集体行动,应对能源问题。我们应该关注《能源宪章条约》的“亚洲维度”,当 条件成熟时在东亚采取地区性集体行动。
东亚能源共同体建设的背景:东亚地区能源合作与其他地区的差别及其面临的问题
东亚地处欧亚大陆东端,作为一个地理概念,包括东北亚和东南亚两个组成部分。东北亚一 般是指中国、日本、韩国、朝鲜、蒙古国和俄罗斯的亚洲部分,东南亚则是指东盟10国。东 亚并不存在地区合作的制度性结构。就能源合作而言,一般涉及能源生产、消费和过境。东 亚地区既有世界上迅速崛起的发展中国家,也有经济上位居前列的发达国家,经济体制、政 治体制、国家利益差别很大,能源合作与北美、南美、欧洲存在较大差异。首先,东北亚国 家拥有彼此独立的能源供求体系。韩国、日本依赖石油进口,中国和朝鲜对煤炭依存度高, 人均能源消费量较低,俄罗斯是能源生产大国。其他国家能源状况也千差万别。其次,东亚 地区存在特殊历史情结:既有复杂的领土争端,又面临国家统一问题;既面临调整国际关系 的现实问题,又有纠缠不清的历史问题,这就增加了在自身获取利益的同时与邻国相安无事 的难度。第三,东亚各国间能源交易基础设施不足,地区一体化程度不高,除日本和韩国外 ,缺乏有效的石油战略储备和预警系统,紧急应对措施不完善,缺乏足够的抗风险能力。第 四,东亚是世界经济发展最为迅速的地区,也是能源需求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并且经济增 长和能源需求增长都是持续的。能源供应的有限性与需求增长的持续性之间存在矛盾。亚洲 地区已经占据全球经济40%以上的份额,正在成为世界主要的生产地。 Flamos A, Van der Gaast W, Doukas H, Deng G. EU and Asian Countries Polic ies and Programmes for the Diffusion of Sustainable Energy Technologies.Asia Europe Journal,2008(6)技术和市场力量 加快了经济全球化进程,从2007年至2030年,全球石油需求将平均每年增长1%。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World energy outlook 2008. Paris: Head of C ommunication and Information Office, 2008:91亚太地区能 源消费量占全球的2/3,正在以平均5%以上的速度增长。日本、中国和韩国是 世界能源消费大国,严重依赖对外进口。东亚石油进口依存度高,主要集中在中东地区。东 亚能源领域面临供求、价格、环境多种危机。东亚能源共同体既涉及重大的原则问题,又涉 及诸多具体问题,协调各国利益就显得非常重要。
在东亚地区内部,现实的和潜在的能源供给基地包括陆地和海上两部分:俄罗斯的远东和西 伯利亚,东南亚的印度尼西亚、文莱、越南等国家和东海、南中国海的海上石油资源。东亚 地区严重依赖中东、中亚、俄罗斯等地的油气资源,必须与石油生产国合作。日本是世界上 典型的资源小国、经济大国、能源消费大国。在过去30年,韩国经济的年均增长率达到7.4% ,使该国从世界上最穷的国家之一跨入最富国行列。在1971—2000年期间,韩国的一次能源 需求量每年增长8.8%,在世界能源总需求中的比例已超过2%,而在1971年仅占0.3%。国际能源署.世界能源展望•2002,中国石化出版社,2004:117能源问题被东亚国 家提上议事日程。
东亚地区缺乏成熟完善的区域合作机制,存在同构性竞争。东亚能源消费国之间缺乏有效的 能源协调机制,竞争多于合作。在国家关系中,竞争是常态,受这种思维影响,东亚国家往 往选择民族主义路径,采取“与邻为壑”政策,宁愿在外部寻求合作,力图通过在海外直接 控制油气田,发展与石油输出国的双边关系,建设油气管道等办法来控制油气供应。东亚国 家能源领域面临许多共同问题:第一,能源市场随时可能出现动荡。第二,无论在全球范围 还是在东亚区域内,东亚都还没有形成基于共同利益和讨价还价能力。相反,由于高度依赖 中东石油而不得不支付“亚洲溢价”,每桶比西方国家贵1—2美元。第三,海上运输风险不 断增大,石油运输通道存在“马六甲困局”。国家间的共同利益只有通过合作才能实现,从 国际角度看,各国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在争取控制资源为自身利益服务的竞争中建构互惠合 作模式。能源安全需要从传统“零和模式”向“合作共赢模式”演进。
建立在相互依存基础上的地区性协调机制符合各方共同利益。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 制度明显体现了其有价值的功能。首先,制度使大家分担负担。其次,制度为政府提供了信 息。再次,制度有助于大国从相互交往中获得多种利益。 Keohane R O, Nye J S. 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 New York: Longman, 2000: 291世界一些地方在努力构筑合作 网络,例如欧洲的泛欧洲能源网络、北非的马格里布联盟、拉美能源组织、跨东盟天然气管 道项目。印度重新激活了孟、印、斯、缅、泰经合组织,重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加强能源 合作与对话。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全球能源大棋局.时事出版社,2005: 271欧洲已经形成了比较好的管网和供应系统,美洲从加拿大到墨西哥湾、中 南美,至少北美的能源系统比较完善,而亚洲还是在各行其事,能源设施、能源贸易、能源 开发、能源战略都没有形成自己的体系。开展全球性、多方面的能源合作成为一种世界性趋 势。
从相互依存的角度来看,东亚需要建立较完善的能源合作机制,没有哪个国家可以依靠一国 的力量实行独立的能源政策,解决能源问题。相互依赖影响世界政治和国家行为,但政府行 动也会影响相互依赖的模式。通过创建或接受某些活动的程序、规则或制度,政府能够调节 和控制跨国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Keohane R O, Nye J S. 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 New York: Longman, 2000: 5制度提供了解决冲突的方式。能源问题虽然是一个局 部问题,却是一个事关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局部问题。能源问题需要合作,也需要避免冲突与 对抗。
东亚能源共同体建设的进程:当前东亚能源合作途径及存在的问题
以美国为主导的全球能源安全框架主要围绕因中东几次出现的能源中断建立起来,这种框架 略忽视了亚洲的能源安全,中东的石油在美国石油的进口里只占20%,中东现在有60%的石 油运到亚洲来。 周大地.东亚能源合作前景展望.http://news.sohu.com/20050703/n226172779.sh tml《能源宪章条约》试图在经济合作组织和石油输出国组织之外重构国际 能源秩序。能源是东亚的热点问题,需要制定完善的市场法规,鼓励能源生产多样化,加强 国际合作。东亚能源合作不是简单地交换意见,而是解决实质性问题,通过协商一致以合理 的价格持续获得能源,分享发展机会,创造一个经济上相互依存的局面。
近年来,东亚经济持续增长,因而成为能源需求与进口大国,在确保能源安全上有共同利益 。东亚正在成为发展最快和能源消费最大的地区之一。从东北亚能源储藏丰富的萨哈林穿过 韩国,经过日本,到中国能源短缺的福建和广东,这一地区被称为“东亚危机弧形地带”, 能源可能引起国际冲突和地区紧张。中国在1993年成为石油净进口国,能源是关系中国经济 增长、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战略问题。中国制定了繁荣国内能源市场、开拓海外市场 以及长期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远大目标。韩国是世界第五大石油进口国,70%的进口石油来 自中东,正在形成竞争性的市场导向石油体制。日本正在采取各种措施实现能源供应多样化 ,天然气占能源消费量的13%,以液化天然气形式进口,主要来自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 东南亚国家。东亚国家需要与其他国家进行能源合作。
东亚能源合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从生产国与消费国的关系来看,它们在能源合作方面具有共 同利益。俄罗斯需要市场、管道和资本投资来开发远东和东西伯利亚埋藏的资源,中国、日 本和韩国需要可靠的能源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从消费国之间的关系来看,东亚需要建立 有竞争力的能源制度,以确保供应安全和环境保护。从东亚与世界的关系来看,东北亚国家 在发展多边合作开发俄罗斯能源方面远远落后于欧洲。 Chun H. Russia's Energy Diplomacy Toward Europe and Northeast Asia: a Com parative Study. Asia Europe Journal, 2009(7)当前东亚各国的能源合作和对话 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双边对话机制、亚太经合组织能源部长会议机制、“东盟加中、日、韩 ”能源合作部长级会议机制。
能源关系往往建立在近邻原则和特殊双边关系基础之上。近邻原则体现了能源地理特点,地 理上距离近降低了运输成本和运输风险,通常意味着更安全。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韩 国等国已经就建立东亚能源合作机制提出过构想。日本富士通综研经济研究所首席研究员田 边敏宽先生就提出建立“东亚清洁能源共同体”。日本前外相中山太郎提出了“亚洲能源共 同体”的构想,其核心思想是在开发西伯利亚和远东石油方面,俄罗斯、日本、中国、韩国 和美国密切合作。斯•日兹宁.国际能源政治与外交.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 362003年,东北亚地区的中日韩三国首脑在印尼巴厘岛签署了《面向和 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2003年9月签署的《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 明确宣布在能源合作领域扩大互利合作,加强在建设石油/天然气输送管线等能源运输方式 及水电站等方面进行协调与合作,探讨建立区域性能源运输/传输网络的可能性。温家宝总 理在2007年4月访问日本时决定每年就能源问题进行部长级对话,争取签订政府间长期石油 合作协议。东亚国家共同致力于加强地区和世界的能源安全建设。
1989年建立的亚太经合组织涉及议题广泛,并不专门针对能源问题。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在政 府间论坛的框架内建立了地区能源合作组织,其常设性秘书处设在澳大利亚堪培拉,并以专 门工作组形式开展统计分析、能源效益和能源节约、能源生态、技术交流和矿产原料资源开 采等问题的研究。2007年1月15日,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 兰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在菲律宾签署《东亚能源安全宿务宣言》,提出东亚地区能源合作 的具体目标和措施:改善矿物能源的使用效率和环境效应;通过强化有关能效和节能计划、 利用水力、扩大可再生能源系统和生物燃料的生产或利用,在有兴趣的国家开发民用核能, 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营造开放和具有竞争力的地区和国际市场,致力于在各个经济层面 提供价格上可承受的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通过私营部门的更多参与,寻求和鼓励针对 能源及基础设施开发的投资。日本利用其先进技术以及雄厚资金向东亚提供政府开发援助, 在节能、生物能源等领域为亚洲培训专家,并帮助亚洲国家建立石油战略储备。
“10+3”能源合作部长级会议已经成为制度。1990年,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提出"东亚经 济集团"设想,后来改称"东亚经济论坛"。2001年,“东亚展望小组”正式向东亚各国提出 由“10+3”机制向建立“东亚共同体”发展的长远设想,其中包括建立透明、有规则、可持 续的能源市场。2002年9月,日本经济产业大臣平沼赳夫主持中日韩和东盟国家的部长 级会议,达成以下协议:开设紧急时的交流网络(如建立中、日、韩与东盟能源高官可以共 享信息的网络等)、加快石油储备的建设与合作、推动有关亚洲石油市场的共同研究、促进 天然气的利用、节能、新能源技术的开发等。2003年3月,东盟“10+3”能源当局成立“亚 洲能源工作组”,以加强信息沟通,进行政策协商与共同研究。蔡建国主编.东亚 区域合作.同源大学出版社,2007:2172004年6月22日,在青 岛召开的亚洲合作对话第三次外长会议发表旨在加强能源合作的《青岛倡议》,认为可持续 、稳定的能源生产和供应符合每个国家的根本利益,能源合作应成为区域和国际合作的重要 组成部分,强调加强东盟各国与中日韩三国在能源安全领域的合作。东亚能源合作应该考虑 在协商基础上吸收俄罗斯、朝鲜、蒙古等国家参加。
东亚各国在推动区域合作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相对固定的组织架构,即领导人会议—部长级 会议—高官会议—专业委员会工作小组,辅以工商理事会、咨询专家小组,这是政府间合作 的架构。东亚能源合作既要能在集思广益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实行有效管理,又要符合区域 实际情况和需要,对油气资源共同采购、共同运输、共同储备、共同利用,并共同开发新能 源,保障这一地区大多数国家的共同利益。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全球能源大棋局.时事出版社,2005: 288亚洲石油消费国的共同合作可以提高对中东 产油国的协商能力,可能将消极被动竞争转变成积极主动合作。这提供了一种比单纯双边协 定更为理想的国际合作框架。
从现实情况来看,东亚地区能源合作更多停留在学者讨论文字中,停留在政府间意向性协议 上,只有一些较低层次的行动、低水平运作,对有关各方没有多少约束力。东亚能源合作正 在经历从双边到多边,由市场导向到机制保证的发展阶段。从合作的范围和领域来看,东亚 多边能源合作机制应超越简单的买卖关系,从一般贸易逐步向生产合作和相互投资方向发展 ,逐步涵盖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和运输、储备、加工和环境保护等各个能源环节和领域, 逐步构建能源安全共同体。 唐彦林.国际政治视野下构建东亚能源合作机制的路径分析与模式选择.世界经济与 政治论坛,2006(4)东亚需要加深包括加强领导人之间、民间以及经贸往来等方 面的合作,实行政治与经济分开、民间与官方分开、地方与中央分开的原则。有关各方共同 推 动东亚能源合作,形成一个由区域组织、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咨询公司、能源公司、高 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组成的能源合作网络。
从现实角度来看,东亚国家需要研究能源安全战略的地缘政治层面,发挥各国掌握发展所需 能源资源的能力,而不是提出一些抽象的、没有约束力的协议。东亚能源合作是在亚洲及全 球性问题上进行的合作。
东亚能源共同体建设的前景:建立东亚能源共同体的初步设想
供应安全意味着能源需求可以通过本地和进口能源供应来获得满足。东亚面临的战略难题是 内部油气供应不足、难以承受任何能源危机或持续高油价重负。能源合作对欧洲一体化具有 重要的象征意义。《能源宪章条约》建立的基础是承认共同利益和依赖。 Gavin B, Lee S. Regional Energy Cooperation in North East Asia: Lessons F rom the European Experience. Asia Europe Journal, 2007(5)《能源宪章条 约》是一个在加强国际社会能源领域合作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多边协议,涵盖石油、天然气 、煤炭及可再生资源等各种能源资源,包括从设计勘探开发到运输分配,以确保能源供应的 安全性、稳定性、多样性和灵活性。
东亚能源合作的出路在于形成稳定有效的多边机制,将寻求与主要石油输出国建立战略双边 关系的单方面依赖变为相互依赖,开展多边行动。日本资金和技术优势明显,战略石油储备 体 系完善,石油精炼能力很强,特别是在核电、节能、环保、开发新能源等方面法律完备。中 国拥有劳动力、地利以及油气勘探等技术优势,同时也是能源生产大国,目前依然是日本、 韩国重要的煤炭供应国。韩国在节能、市场运作、储备等方面也有诸多可供借鉴的地方。日 韩石油市场体系较为完善,而东南亚一些国家,如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在天然气、炼 油和石油通道方面有优势。蔡建国主编.东亚区域合作.同源大学出版社,2007:185 东亚不妨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建立东亚能源共同体来应对能源安全问题。
东亚能源共同体首先要解决制度安排问题。能源合作是战略性高层次区域合作,不仅需要巨 大的战略利益驱动,而且需要良好的政治互信,还需要能源企业、能源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 展开多层次合作,包括组建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专家小组,定期讨论,提出具体建议。东亚 国家可以通过促进内部市场开放来废除民族能源保护政策;提高市场竞争力,创造就业机会 ;调整能源结构,促进成员国能源需求多样化。蔡建国主编.东亚区域合作.同源 大学出版社,2007:198东亚能源政策越来越由市场力量决定造 成能源与政治和战略分离,最后把能源问题留给工业部门,以短期经济收益为指导,忽视了 本地区的中长期利益。东亚能源供应需要采取多元化战略,石油、天然气、核电、水电以及 可再生能源开发都要加强,同时要积极地开展国际能源合作。东亚各国的共同行动有助于增 强投资者的信心,为各国企业创造大量的投资、贸易和经营机会。东亚国家把能源合作置于 东亚政治经济和安全合作的大背景下加以考虑,借助制度的力量为区域合作提供一个制度框 架,更好地协调各方的利益。
建立能源合作融资体系。投资是影响能源供应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能源生产和供应能力扩 大要求进行大规模投资。世界能源储存量并不是问题,问题是能源领域缺少投资,在资金充 裕时甚至可以开发能源价值链的上游产业和下游产业,实现利益最大化。能源投资具有战略 性、长期性,要求高度的政治互信和较好的安全保障框架。东亚地区的经济发展使能源基础 设施建设高涨。能源投资大、风险高、收效慢,东亚国家可考虑组建能源开发银行,以不同 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能源部门,形成利益交汇点,把合作各方的利益牢固地联系起来。
建设区域内油气管网、运输通道。从陆地通道来看,俄罗斯因为基础设施缺乏而只能部分满 足东亚所需的石油和天然气。中国在不同方向与不同国家接壤,具有利用中东和中亚-俄罗 斯石油资源的政治和地缘优势,按照地理位置,中国能源安全地区合作也可以通过不同方式 灵活开展。2007年6月29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中国、俄罗 斯 、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能源部长在莫斯科就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宪章达成一致。中 国-中亚天然气管道起始于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边境,经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 到达中国霍尔果斯,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更多清洁高效的天然气资源。中国 目前实施的西气东输工程将可能为日本和韩国提供一条安全便捷的能源进口线路,实现能源 输出国、运输国和消费国的利益平衡。为了减少对中东的过度依赖,东北亚国家也在设法叩 开中亚国家的大门。与此同时,中亚能源生产者极力开拓出口市场,以避免此前只依赖俄罗 斯的局面。 Chun H. Russia's Energy Diplomacy Toward Europe and Northeast Asia: a Com parative Study. Asia Europe Journal, 2009(7)2009年6月16日,中缅政府签署《关于开发、运营和管理中缅原油管道项目 的谅解备忘录》,中缅管道作为整体油气战略的西南通道得以打通,将破解中国和东亚能源 安全的“马六甲困局”。中国东北、西北、西南和海上油气进口通道是东亚能源管网中的重 要节点。从海洋通道来看,由于中国的沿岸水深比韩国要浅,14个原油进出港中巨型油轮可 以靠岸的港口不过只有5个,韩国5个原油进出港中有4个允许20万吨以上的巨型油轮靠岸。 韩国和中国的石化公司从产油国进口原油时,通过共同购买和运输可以提高原油进口的物流 效率。从中东的拉斯坦努拉港到中国的大连港单独运输费用为每吨18.92美元,而如果 与韩国共同运输,费用则仅为每吨13.6美元。 朴昌源.中国经济成长与东亚能源合作——以韩中能源合作为主.当代韩国.2006年 秋季号当然,东亚国家需要采取共同措施来保障 马六甲海峡通航安全。
建立信息和数据共享机制,了解每个国家的政策意图和能源发展计划。尽管地理上相邻,但 东亚区域内的能源信息、数据和人员交流有限。相互了解能源政策、交流有关能源安全立场 有利于开展国际合作。东亚国家应该提高能源信息交流的质量,以便建立开放透明的亚洲石 油市场,可以考虑建设共享信息的网络,对各国的能源立法和政策进行协调。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编.全球能源大棋局.时事出版社,200 5:249东亚国家 要共同进行石油月度统计,及时更新石油生产、需求和库存的数据,掌握市场的动态,规避 价格风险。在此基础上设立一个管理有关能源市场的信息体系,利用整体力量加大与能源生 产国的对话力度。这样才能避免将能源政策问题交给国际石油公司,各个国家单独行动无法 有效解决能源安全问题,至少必须建立区域性信息和数据机制来应对挑战。
建立联合石油储备制度,形成危机处理机制。在东亚国家中,只有日本、韩国拥有完善的石 油储备制度。1975年,日本国会通过了《石油储备法》,规定国内石油企业必须储备足够90 天消费的石油,至1980年基本实现了这一目标。1978年起,日本政府也开始建立国家石油储 备。2002年底,日本民间储备的石油足够国内消费78天,官方储备的石油足够91天消费。20 03年日本已拥有十个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实行联合石油储备体系可以实现东亚各国在石油储 备体系领域的优势互补,确保各国长期的石油和天然气供应,获得对石油价格的调控能力。 与之相关的是制定有效使用储备物资方案,设备持续增加会导致过剩,加大尖端设备利用成 本。东亚国家在此基础上开展区域性期货交易。1983年,在美国纽约期货交易所上市的原油 期货交易迅速扩大,短短数年就夺取了世界原油定价权。油价开始脱离原由国际石油公司后 由石油输出国组织一手操纵的垄断特征,呈现出由市场供需决定的自由商品特征。 蔡建国主编.东亚区域合作.同源大学出版社,2007:195东亚要成为主 导力量还需要较长时间,现在强调开拓能源供应的渠道,快速建立能源储备,通过东亚层面 的协调合作增强对世界能源价格的影响力。
从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来思考,东亚在通过市场力量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基础上协调能源 政策,就能够在竞争的独木桥之外找到更多共同利益,提升对未来的信心,确保能源安全, 进而通过能源部门一体化解决地缘政治竞争的难题。处理好能源和其他地缘政治的关系,构 建东亚共同体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着眼长远,又要立足现实。地理邻近的东亚各国可以通 过长期相互合作形成紧密联系的整体,它建立在共同利益和地区认同基础之上。
东亚能源共同体是开放而不是排他性的。东亚区域合作也不可能是排他性的封闭式区域合作 ,必须加强同亚洲其他国家和美欧非的合作与交流,没有哪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够独自实现可 持续能源安全。这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互保体系。当今国际事务中仍存在着地理因 素的作用,诸如油气资源的分布、漫长的油气管道、险要的海上通道、日益减少的自然资源 等地理因素,迄今为止仍然是影响或决定国家行为的基本要素。东亚能源合作应该建立在全 球能源相互依存的认识上,是市场机制与地缘政治的综合反映。
(责任编辑:张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