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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民间儿童文学资源虽然丰富,但是在五四以前其并未引起研究者注意。五四时期在大量外国民间儿童文学的影响下,研究者们才开始对本土作品进行系统整理与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颇具特色的筛选及改编标准。而五四时期外国民间儿童文学高质量的翻译与出版,不仅影响了当时同类作品的采集与研究,也对当下儿童文学的编辑出版有积极启示。
[关键词]五四时期;民间儿童文学;翻译出版;影响;启示
我国童话“自昔有之”,其中“乡邨之间”之口头作品尤多,而“成文之童话”则多见于“晋唐小说”,但常被归入“志怪”小说之列[1]。整体而言,我国民间儿童文学虽然资源丰富,但是五四以前,其长期无人问津,而古代神话、传说等十分零碎,多散见于古书,未被收录到特定作品集之中。五四时期,随着大量外国民间儿童文学的翻译出版,研究者们逐步将目光投向我国同类作品,呼吁尽量采集或修订民间儿童文学,以给儿童提供精神食糧,并建议开始研究此类作品。简言之,在外国民间儿童文学翻译出版的直接影响下,学界逐步关注本土民间儿童文学,不仅开始对其进行系统性的整理与研究,还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颇具特色的筛选及改编标准。
一、五四时期外国民间儿童文学翻译出版概况
五四时期,学界积极译介外国儿童文学,其中不乏优秀民间儿童文学作品。该时期民间儿童文学的翻译出版十分兴盛。出版机构积极推出各类单行本:商务印书馆推出系列单行本,如《三姊妹》(1917)、《红帽儿》(1917)、《时谐》(1917)、《海斯交运》(1919)、《蛙公主》(1919)、《天方夜谭》(1924)等;崇文书局于1922年翻译出版了两部格林童话集《格列姆童话集》和《童话集》;河南教育厅编译处推出了《格尔木童话集》(1925)。除上述单行本,各大报刊也积极刊登民间儿童文学译作,如《晨报副刊》于1923年11月连续刊登了格林兄弟的《睡美人》(15日)、《狐狸的尾巴》(22日)和《十二兄弟》(29日),1924年其又继续刊登了《亨斯与其妻葛利得》(3月19日)、《圣母玛丽的孩子》(6月26日)、《花立母亲》(6月27日)和《狼与七匹小山羊》(7月19日)。其余报刊虽然未如此大规模地连续登载格林童话或是其他民间儿童文学译作,但是刊登过此类作品的报刊仍为数不少,如《妇女杂志》《少年》《儿童世界》《时事新报·学灯》《民国日报·觉悟》《京报副刊》《晨报副刊·家庭》《青年友》《清华周刊》《民众文学》《民间文艺》《德文月刊》等,都曾刊登以《格林童话》《贝洛童话》为代表的民间儿童文学译作。
随着大量外国民间儿童文学的翻译出版,研究者开始关注我国长期散落于民间的童话、童谣、神话、传说等,并逐渐认识到民间儿童文学的价值,认为其与儿童性情相合,是“最好”的儿童文学。出于对民间儿童文学价值的认可,人们开始有意识地模仿其并进行创作,如叶圣陶就曾说自己写童话“是受了西方的影响”,“五四前后,格林、安徒生、王尔德的童话陆续介绍过来”,他在这些作品的刺激下产生了“试一试的想头”,开始提笔创作[2]。实际上,外国民间儿童文学翻译出版在我国的深远影响更多地体现在民间儿童文学领域。在其直接影响下,我国学者开始系统性地收集、整理和研究本土民间儿童文学。另外,为了将民间文学转化为更适合儿童阅读的文学作品,学界还形成了特定的筛选与改编标准。
二、五四时期我国民间儿童文学整理与研究
早在17世纪,贝洛就有意识地为儿童收集、改编民间传说和故事,之后格林兄弟也专门将民间文学转化为儿童文学。相较于西方对民间儿童文学的关注,我国古代的神话、传说等向来被人们所忽视。随着《格林童话》《贝洛童话》等作品的翻译出版,我国学者逐渐主张为儿童收集和整理民间文学作品。如周作人认为我国民间童话若无人“采录”,“不及一世,澌没将尽”,建议参考《格林童话》尽快进行收集和整理[1];张梓生主张学习格林兄弟,研究国内流传的民间童话,并将其“集成一种专书”[3];郭沫若也认为我国童话、童谣中不乏“有艺术价值的作品”,建议学习“德国《格吕谟童话》”,将此类作品“征求、审判而裒集成书”[4]。
外国民间儿童文学在我国的翻译出版产生了巨大影响,使我国长期散落于民间的童话、童谣、神话、传说等开始走入人们视野。儿童文学界和民俗学界均主张学习《格林童话》《贝洛童话》等外国民间文学的整理方法。该时期形成了收集和整理民间儿童文学的热潮,很多“长期深埋‘地下’的民间童话、故事以及童谣、儿歌等都被发掘了出来,并很快作为‘儿童读物’印行出版”。截至1935年,五四以来出版的民间儿童故事类书籍有91种之多[5]。此外,各大报刊均积极登载民间儿童文学,《妇女杂志》更是于1921年第7卷第1号起,特辟“民间文学”专栏,积极征集各地童话、故事和歌谣,我国民间儿童文学收集和整理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
在收集与整理的同时,我国学者也对民间儿童文学展开了系列研究。与儿歌、童谣研究相关的论文主要有周作人《读〈童谣大观〉》《读〈各省童谣集〉》《吕坤的〈演小儿语〉》《〈潮州輋歌集〉序》、冯国华《儿歌底研究》、褚东郊《中国儿歌的研究》、张拾遗《儿歌的研究》等,从不同层面深入分析了儿歌或童谣的起源、实质、特征、分类和形式。关于民间童话、故事的论文主要有周作人《关于〈狐外婆〉》、刘充葆《陆安传说,宁波传说与常州传说之比较—老虎外婆,老虎母亲与野人婆婆》和桑洛卿《陆安传说与宁波传说之比较—老虎外婆与老虎母亲》,对比分析了我国不同地方流传的“老虎外婆”型故事,进而能够“看出同一母题(motif)如何运用联合而成为各样不同的故事,或一种母题如何因时地及文化的关系而变化”这有利于我国民间文学研究的纵深发展[6]。此外,涉及民间童话、故事的论文集有《童话评论》和《童话论集》,从民俗学和比较文学的角度阐述民间文学,有效拓宽了研究视野和范围。
三、五四时期我国民间儿童文学筛选与改编标准
虽然我国学界大量引进外国儿童文学,但是依靠翻译终非长久之计,只有开发本土民间儿童文学资源,才能逐步解决儿童文学匮乏问题。我国目前可考的第一部儿歌集为明朝吕坤的《演小儿语》。该书中不乏童趣之作,但由于“父为子纲”封建儿童观在当时占据主流地位,该书出版的主要目的并非“娱乐”儿童。实际上,吕坤非常重视利用通俗的文学形式向群众宣传封建道德风教,《演小儿语》也是抱着这种目的编成的,常“趣味”之下“暗含”封建道德思想。《明清民歌选(乙集)》中的“北京儿歌”部分以及伍兆鳌编的《下里歌谣》中也有不少向儿童灌输封建思想的作品。整体而言,我国古代民间儿童文学散逸居多,少有人采辑,而为数不多的作品集又质量不高,编撰者多出于特定封建“教训”目的对其进行收集和整理,儿童精神需求并未被列入考虑范畴。 我国民间儿童文学良莠不齐,抱着对儿童成长认真负责的态度,五四时期文学界人士大多主张学习《格林童话》《贝洛童话》等优秀外国民间儿童文学作品,按照其采集标准与方法对我国民间儿童文学进行征集与筛选,将有益儿童的作品“改编”成儿童文学,并仔细剔除其中有害的思想与观念。赵景深认为《格林童话》的选择标准十分精密,建议人们在编辑儿童读物之前,先对《格林童话》做一番研究,并根据《格林童话》的筛选及改编方法提出了三条标准,即“不荒唐”“不恐怖”和“不粗鄙”。面对我国民间童话“优劣杂出”及“未经搜集”之情况,周作人则认为应参考《格林童话》《贝洛童话》的筛选方法“决择取之”,并提出四条具体采集标准。第一,“优美”。其认为童话之“美”重在“自然”,而非“藻饰”,“造作附会”只能抹杀趣味。第二,“新奇”。第三,“单纯”。这是童话“固有之德”,也十分“合于儿童心理”,叙事繁复则是童话“所忌”。第四,“匀齐”。好的儿童文学作品应当做到“段落整饬,无所偏倚”[7]。
茅盾、郑振铎在《格林童话》等优秀民间儿童文学的启发下,也及时提出民间儿童文学采集时的注意事项。《格林童话》语句较为简短,符合儿童阅读习惯。参照该标准,茅盾认为民间儿童文学应避免“半文半白”的文字以及“死板枯燥”的叙述方式;至于“国货”中“封建迷信”“荒唐”的东西,则“千万请少用”[8]。郑振铎建议谨慎采用我国民间故事,对其中会养成儿童“劣等嗜好”或是“残忍”性情的部分应尽量删改。
四、五四时期外国民间儿童文学翻译出版的现代启示
五四时期,随着大量外国民间儿童文学的翻译出版,我国儿童文学先驱们逐渐注意到《格林童话》《贝洛童话》等优秀外国民间儿童文学,并开始正视长期被排斥在正统之外的民间文学。儿童文学界和民俗学界人士不仅开始收集和整理民间童话、故事、童谣等,还对这些作品进行了较为系统和深入的理论研究。这既有利于保存我国珍贵的民间儿童文学资源,也便于形成基于我国本土作品的现代儿童文学理论。此外,人们还积极学习《格林童话》《贝洛童话》等优秀外国民间儿童文学的采集标准和方法,形成了颇具本土特色的筛选及改编标准,并在此基础上为儿童读者献上了大批符合其阅读趣味的民间文学作品,为我国民间儿童文学的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除上述作用与影响外,五四时期外国民间儿童文学的翻译出版对当下儿童文学的编辑出版仍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重视作品质量,发挥品牌效应
五四时期外国民间儿童文学的译介之所以能产生如此广泛的影响力,与作品本身出色的翻译、印刷及装帧质量密不可分。该时期民间儿童文学的主要译者—孙毓修、茅盾、赵景深、顾均正、CF女士(张近芬)等,均具有相当高的文学素养,有效保证了译文质量。另外,商务印书馆、崇文书局等对印刷及装帧的重视同样促进了作品的广泛传播。此外,该时期出版机构还积极发挥品牌效应,增强作品竞争力,如前文提到的《三姊妹》《红帽儿》《海斯交运》等均由商务印书馆翻译出版,被列入“童话”丛书。该丛书影响深远,冰心、张天翼、赵景深、张若谷等都曾提及孩提时代对该丛书的喜爱。由于商务印书馆“童话”丛书之品牌效应及其作品本身的巨大吸引力,《三姊妹》和《红帽儿》初版于1917年推出,至1922年时已经推出第4版,成为该时期颇受欢迎的畅销书。
(二)明确读者对象,做到量体裁衣
五四时期,商务印书馆、开明书店等出版机构的译者和编辑具有明确的儿童读者意识以及先进的编辑思想和出版理念,主张在儿童文学翻译出版中做到以儿童为本位。如孙毓修在翻译和编辑“童话”丛书时,尽量添加图画,使用浅近文言,以提升儿童阅读兴趣与效果。此外,该时期外国儿童文学(包括民间儿童文学)的译介和出版已经呈现较为明确的分级阅读思想。如商务印书馆“童话”丛书“文字之浅深,卷帙之多寡,随集而异”[9]。换言之,“童话”丛书根据字数多少、难易程度等分为1-3集,适合不同年龄段儿童阅读。开明书店在翻译出版《鹅妈妈的故事》时也提到“幼儿期以奇异幻想为尚,所以童话、故事、儿歌等是适宜于这期的”,十分重视特定年龄段儿童的阅读特征[10]。正是由于五四时期译者和编辑们拥有明确的儿童读者意识和先进的编辑出版理念,该时期才能产生大量经久不衰的儿童文学经典,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儿童及成人读者。
(三)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
五四时期,译者、编辑以及出版机构在翻译出版包括民间儿童文学在内的外国儿童文学作品时,不只注重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敢于坚守自身文化理想,引领时代风气之先,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将翻译出版与儿童教育事业相结合。在“父为子纲”封建儿童观的影响下,我国古代儿童读物以《三字经》《百家姓》等“识字”书以及《小学》《圣谕广训》等伦理书为主。五四时期,大量外国儿童文学的翻译出版打破了我国儿童读物传统格局,高质量的翻译出版为儿童带来了《格林童话》《贝洛童话》《天方夜谭》等孩提时代的“恩物与好伴侣”。该时期儿童文学译作大多内容新颖、图文并茂,不仅有助于儿童增长知识、拓寬视野,还有利于其提高审美意识,塑造符合时代需求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由五四时期儿童文学翻译出版成功案例可见,出版机构只有不忘为儿童出版优质读物之初心,牢记社会责任与使命,坚持社会效益放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才能真正成为对社会、国家有用的可持续发展的文化企业。
[参考文献]
[1]周作人.童话研究[J].教育部编纂处月刊,1913(07):13.
[2]叶圣陶.我和儿童文学[M].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1980.
[3]张梓生.论童话[J].妇女杂志,1921(07):39-40.
[4]郭沫若.儿童文学之管见[J].民铎,1921(04):6.
[5]王泉根.现代中国儿童文学主潮[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0.
[6]岂明.关于“狐外婆”[J].语丝,1926(61):8.
[7]周作人.童话略论[J].教育部编纂处月刊,1913(08):6-7.
[8]江.关于“儿童文学”[J].文学,1935(02):276.
[9]孙毓修.童话序[J].东方杂志,1909(12):179.
[10] [法]贝洛尔,鹅妈妈的故事[M].戴望舒,译.上海:开明书店,1929.
[关键词]五四时期;民间儿童文学;翻译出版;影响;启示
我国童话“自昔有之”,其中“乡邨之间”之口头作品尤多,而“成文之童话”则多见于“晋唐小说”,但常被归入“志怪”小说之列[1]。整体而言,我国民间儿童文学虽然资源丰富,但是五四以前,其长期无人问津,而古代神话、传说等十分零碎,多散见于古书,未被收录到特定作品集之中。五四时期,随着大量外国民间儿童文学的翻译出版,研究者们逐步将目光投向我国同类作品,呼吁尽量采集或修订民间儿童文学,以给儿童提供精神食糧,并建议开始研究此类作品。简言之,在外国民间儿童文学翻译出版的直接影响下,学界逐步关注本土民间儿童文学,不仅开始对其进行系统性的整理与研究,还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颇具特色的筛选及改编标准。
一、五四时期外国民间儿童文学翻译出版概况
五四时期,学界积极译介外国儿童文学,其中不乏优秀民间儿童文学作品。该时期民间儿童文学的翻译出版十分兴盛。出版机构积极推出各类单行本:商务印书馆推出系列单行本,如《三姊妹》(1917)、《红帽儿》(1917)、《时谐》(1917)、《海斯交运》(1919)、《蛙公主》(1919)、《天方夜谭》(1924)等;崇文书局于1922年翻译出版了两部格林童话集《格列姆童话集》和《童话集》;河南教育厅编译处推出了《格尔木童话集》(1925)。除上述单行本,各大报刊也积极刊登民间儿童文学译作,如《晨报副刊》于1923年11月连续刊登了格林兄弟的《睡美人》(15日)、《狐狸的尾巴》(22日)和《十二兄弟》(29日),1924年其又继续刊登了《亨斯与其妻葛利得》(3月19日)、《圣母玛丽的孩子》(6月26日)、《花立母亲》(6月27日)和《狼与七匹小山羊》(7月19日)。其余报刊虽然未如此大规模地连续登载格林童话或是其他民间儿童文学译作,但是刊登过此类作品的报刊仍为数不少,如《妇女杂志》《少年》《儿童世界》《时事新报·学灯》《民国日报·觉悟》《京报副刊》《晨报副刊·家庭》《青年友》《清华周刊》《民众文学》《民间文艺》《德文月刊》等,都曾刊登以《格林童话》《贝洛童话》为代表的民间儿童文学译作。
随着大量外国民间儿童文学的翻译出版,研究者开始关注我国长期散落于民间的童话、童谣、神话、传说等,并逐渐认识到民间儿童文学的价值,认为其与儿童性情相合,是“最好”的儿童文学。出于对民间儿童文学价值的认可,人们开始有意识地模仿其并进行创作,如叶圣陶就曾说自己写童话“是受了西方的影响”,“五四前后,格林、安徒生、王尔德的童话陆续介绍过来”,他在这些作品的刺激下产生了“试一试的想头”,开始提笔创作[2]。实际上,外国民间儿童文学翻译出版在我国的深远影响更多地体现在民间儿童文学领域。在其直接影响下,我国学者开始系统性地收集、整理和研究本土民间儿童文学。另外,为了将民间文学转化为更适合儿童阅读的文学作品,学界还形成了特定的筛选与改编标准。
二、五四时期我国民间儿童文学整理与研究
早在17世纪,贝洛就有意识地为儿童收集、改编民间传说和故事,之后格林兄弟也专门将民间文学转化为儿童文学。相较于西方对民间儿童文学的关注,我国古代的神话、传说等向来被人们所忽视。随着《格林童话》《贝洛童话》等作品的翻译出版,我国学者逐渐主张为儿童收集和整理民间文学作品。如周作人认为我国民间童话若无人“采录”,“不及一世,澌没将尽”,建议参考《格林童话》尽快进行收集和整理[1];张梓生主张学习格林兄弟,研究国内流传的民间童话,并将其“集成一种专书”[3];郭沫若也认为我国童话、童谣中不乏“有艺术价值的作品”,建议学习“德国《格吕谟童话》”,将此类作品“征求、审判而裒集成书”[4]。
外国民间儿童文学在我国的翻译出版产生了巨大影响,使我国长期散落于民间的童话、童谣、神话、传说等开始走入人们视野。儿童文学界和民俗学界均主张学习《格林童话》《贝洛童话》等外国民间文学的整理方法。该时期形成了收集和整理民间儿童文学的热潮,很多“长期深埋‘地下’的民间童话、故事以及童谣、儿歌等都被发掘了出来,并很快作为‘儿童读物’印行出版”。截至1935年,五四以来出版的民间儿童故事类书籍有91种之多[5]。此外,各大报刊均积极登载民间儿童文学,《妇女杂志》更是于1921年第7卷第1号起,特辟“民间文学”专栏,积极征集各地童话、故事和歌谣,我国民间儿童文学收集和整理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
在收集与整理的同时,我国学者也对民间儿童文学展开了系列研究。与儿歌、童谣研究相关的论文主要有周作人《读〈童谣大观〉》《读〈各省童谣集〉》《吕坤的〈演小儿语〉》《〈潮州輋歌集〉序》、冯国华《儿歌底研究》、褚东郊《中国儿歌的研究》、张拾遗《儿歌的研究》等,从不同层面深入分析了儿歌或童谣的起源、实质、特征、分类和形式。关于民间童话、故事的论文主要有周作人《关于〈狐外婆〉》、刘充葆《陆安传说,宁波传说与常州传说之比较—老虎外婆,老虎母亲与野人婆婆》和桑洛卿《陆安传说与宁波传说之比较—老虎外婆与老虎母亲》,对比分析了我国不同地方流传的“老虎外婆”型故事,进而能够“看出同一母题(motif)如何运用联合而成为各样不同的故事,或一种母题如何因时地及文化的关系而变化”这有利于我国民间文学研究的纵深发展[6]。此外,涉及民间童话、故事的论文集有《童话评论》和《童话论集》,从民俗学和比较文学的角度阐述民间文学,有效拓宽了研究视野和范围。
三、五四时期我国民间儿童文学筛选与改编标准
虽然我国学界大量引进外国儿童文学,但是依靠翻译终非长久之计,只有开发本土民间儿童文学资源,才能逐步解决儿童文学匮乏问题。我国目前可考的第一部儿歌集为明朝吕坤的《演小儿语》。该书中不乏童趣之作,但由于“父为子纲”封建儿童观在当时占据主流地位,该书出版的主要目的并非“娱乐”儿童。实际上,吕坤非常重视利用通俗的文学形式向群众宣传封建道德风教,《演小儿语》也是抱着这种目的编成的,常“趣味”之下“暗含”封建道德思想。《明清民歌选(乙集)》中的“北京儿歌”部分以及伍兆鳌编的《下里歌谣》中也有不少向儿童灌输封建思想的作品。整体而言,我国古代民间儿童文学散逸居多,少有人采辑,而为数不多的作品集又质量不高,编撰者多出于特定封建“教训”目的对其进行收集和整理,儿童精神需求并未被列入考虑范畴。 我国民间儿童文学良莠不齐,抱着对儿童成长认真负责的态度,五四时期文学界人士大多主张学习《格林童话》《贝洛童话》等优秀外国民间儿童文学作品,按照其采集标准与方法对我国民间儿童文学进行征集与筛选,将有益儿童的作品“改编”成儿童文学,并仔细剔除其中有害的思想与观念。赵景深认为《格林童话》的选择标准十分精密,建议人们在编辑儿童读物之前,先对《格林童话》做一番研究,并根据《格林童话》的筛选及改编方法提出了三条标准,即“不荒唐”“不恐怖”和“不粗鄙”。面对我国民间童话“优劣杂出”及“未经搜集”之情况,周作人则认为应参考《格林童话》《贝洛童话》的筛选方法“决择取之”,并提出四条具体采集标准。第一,“优美”。其认为童话之“美”重在“自然”,而非“藻饰”,“造作附会”只能抹杀趣味。第二,“新奇”。第三,“单纯”。这是童话“固有之德”,也十分“合于儿童心理”,叙事繁复则是童话“所忌”。第四,“匀齐”。好的儿童文学作品应当做到“段落整饬,无所偏倚”[7]。
茅盾、郑振铎在《格林童话》等优秀民间儿童文学的启发下,也及时提出民间儿童文学采集时的注意事项。《格林童话》语句较为简短,符合儿童阅读习惯。参照该标准,茅盾认为民间儿童文学应避免“半文半白”的文字以及“死板枯燥”的叙述方式;至于“国货”中“封建迷信”“荒唐”的东西,则“千万请少用”[8]。郑振铎建议谨慎采用我国民间故事,对其中会养成儿童“劣等嗜好”或是“残忍”性情的部分应尽量删改。
四、五四时期外国民间儿童文学翻译出版的现代启示
五四时期,随着大量外国民间儿童文学的翻译出版,我国儿童文学先驱们逐渐注意到《格林童话》《贝洛童话》等优秀外国民间儿童文学,并开始正视长期被排斥在正统之外的民间文学。儿童文学界和民俗学界人士不仅开始收集和整理民间童话、故事、童谣等,还对这些作品进行了较为系统和深入的理论研究。这既有利于保存我国珍贵的民间儿童文学资源,也便于形成基于我国本土作品的现代儿童文学理论。此外,人们还积极学习《格林童话》《贝洛童话》等优秀外国民间儿童文学的采集标准和方法,形成了颇具本土特色的筛选及改编标准,并在此基础上为儿童读者献上了大批符合其阅读趣味的民间文学作品,为我国民间儿童文学的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除上述作用与影响外,五四时期外国民间儿童文学的翻译出版对当下儿童文学的编辑出版仍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重视作品质量,发挥品牌效应
五四时期外国民间儿童文学的译介之所以能产生如此广泛的影响力,与作品本身出色的翻译、印刷及装帧质量密不可分。该时期民间儿童文学的主要译者—孙毓修、茅盾、赵景深、顾均正、CF女士(张近芬)等,均具有相当高的文学素养,有效保证了译文质量。另外,商务印书馆、崇文书局等对印刷及装帧的重视同样促进了作品的广泛传播。此外,该时期出版机构还积极发挥品牌效应,增强作品竞争力,如前文提到的《三姊妹》《红帽儿》《海斯交运》等均由商务印书馆翻译出版,被列入“童话”丛书。该丛书影响深远,冰心、张天翼、赵景深、张若谷等都曾提及孩提时代对该丛书的喜爱。由于商务印书馆“童话”丛书之品牌效应及其作品本身的巨大吸引力,《三姊妹》和《红帽儿》初版于1917年推出,至1922年时已经推出第4版,成为该时期颇受欢迎的畅销书。
(二)明确读者对象,做到量体裁衣
五四时期,商务印书馆、开明书店等出版机构的译者和编辑具有明确的儿童读者意识以及先进的编辑思想和出版理念,主张在儿童文学翻译出版中做到以儿童为本位。如孙毓修在翻译和编辑“童话”丛书时,尽量添加图画,使用浅近文言,以提升儿童阅读兴趣与效果。此外,该时期外国儿童文学(包括民间儿童文学)的译介和出版已经呈现较为明确的分级阅读思想。如商务印书馆“童话”丛书“文字之浅深,卷帙之多寡,随集而异”[9]。换言之,“童话”丛书根据字数多少、难易程度等分为1-3集,适合不同年龄段儿童阅读。开明书店在翻译出版《鹅妈妈的故事》时也提到“幼儿期以奇异幻想为尚,所以童话、故事、儿歌等是适宜于这期的”,十分重视特定年龄段儿童的阅读特征[10]。正是由于五四时期译者和编辑们拥有明确的儿童读者意识和先进的编辑出版理念,该时期才能产生大量经久不衰的儿童文学经典,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儿童及成人读者。
(三)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
五四时期,译者、编辑以及出版机构在翻译出版包括民间儿童文学在内的外国儿童文学作品时,不只注重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敢于坚守自身文化理想,引领时代风气之先,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将翻译出版与儿童教育事业相结合。在“父为子纲”封建儿童观的影响下,我国古代儿童读物以《三字经》《百家姓》等“识字”书以及《小学》《圣谕广训》等伦理书为主。五四时期,大量外国儿童文学的翻译出版打破了我国儿童读物传统格局,高质量的翻译出版为儿童带来了《格林童话》《贝洛童话》《天方夜谭》等孩提时代的“恩物与好伴侣”。该时期儿童文学译作大多内容新颖、图文并茂,不仅有助于儿童增长知识、拓寬视野,还有利于其提高审美意识,塑造符合时代需求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由五四时期儿童文学翻译出版成功案例可见,出版机构只有不忘为儿童出版优质读物之初心,牢记社会责任与使命,坚持社会效益放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才能真正成为对社会、国家有用的可持续发展的文化企业。
[参考文献]
[1]周作人.童话研究[J].教育部编纂处月刊,1913(07):13.
[2]叶圣陶.我和儿童文学[M].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1980.
[3]张梓生.论童话[J].妇女杂志,1921(07):39-40.
[4]郭沫若.儿童文学之管见[J].民铎,1921(04):6.
[5]王泉根.现代中国儿童文学主潮[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0.
[6]岂明.关于“狐外婆”[J].语丝,1926(61):8.
[7]周作人.童话略论[J].教育部编纂处月刊,1913(08):6-7.
[8]江.关于“儿童文学”[J].文学,1935(02):276.
[9]孙毓修.童话序[J].东方杂志,1909(12):179.
[10] [法]贝洛尔,鹅妈妈的故事[M].戴望舒,译.上海:开明书店,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