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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翔留给人们最大的疑团,是他在壮年当红的时候突然抛开名利去了美国,问到这个问题,他回忆早年出道时的一段作为答案。他说:“我明白一炮而红的意思,经历过一次后,我在第二次到来时选择离开。”
那是1981年,张艾嘉的台视单元剧《十一个女人系列——去年夏天》正招募男演员,角色是个盲人,需要空洞的眼神与华丽的面孔,20岁的费翔带着飘忽不定的神情赢取了这个角色。随之而来的并不是更多片约,而是唱片公司。隔年他出了首张个人专辑《流连》。彼时台湾歌坛是刘文正和罗大佑的天下,缺的正是费翔这种青春小生偶像,看他早年的宣传照,不得不佩服张艾嘉与唱片业猎头的眼光:洋溢的是即使穿越时空也能打动人心的青春,那种爱抚、亲切、顺从,甚至忧伤都通过他梦幻般迷蒙、神秘的外表流露,只凭这幅长相就够了,哪用关心他是不是会唱歌。可这正是费翔要挣脱的过去:“一张漂亮的照片太简单了。全是唱片公司的安排,一切受制于人,只要帅就好,任何其余的都不要。”他迅速领受了名利的魅力:万众欢呼、追捧、流言飞语、溢美之词、同行在暗暗妒忌中的呻吟……惟独缺少的是“自我”。
费翔自称那时的自己是唱片公司的摇钱树、傀儡,精心包装后用以贩卖的产品:“我的确明白了‘红’的力量,可以推动很多事,但看上去轰轰烈烈,生活却畸形,没有办法与人正常的交流。我感到不舒服,我并不习惯名气,本性不是个招摇的人。在媒体前又不懂得自我保护,乱说话,伤害了许多那时候与我交往的女孩子,至今我都感到内疚。”对于他目前神秘莫测的感情生活,我问他,是因为果真一片空白呢,还是成熟了,不肯再对媒体讲太多,他大笑起来:“说实话,我真的是就不告诉你。”
费翔好几次提到安迪·沃霍尔,谈到他在汤罐头盒上涂画的明星肖像,他近乎疯狂地追求知名度,留下了“在未来,人人都能当15分钟名人”的名言。
1987年春晚的《冬天里的一把火》和《故乡的云》,被看成费翔“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明智决定,放弃即将忘记他的台湾市场转投内地。可不如说这是命运的偶然安排。那年年初,拿美国护照的费翔突破“戒严”回到北京探亲,他第一次见到了姥姥,见到母亲长大的地方,顺带手在广州的太平洋影音公司录一组台湾当红流行歌曲。当年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的导演邓在军正在搜寻节目,听说了此人,通过东方歌舞团团长找到费翔,听了几首歌,调查了一下他的政治背景,当即拍板上“春晚”。“当时一切都是我的决定,选歌、发型、服装、表演方式,我已经当了5年歌手,懂得掌控自己。中央电视台唯一的担心
是舞蹈太煽情,在邓在军导演的坚持下还是保留了,更让我感激的是她让我演唱了两首风格截然不同的歌,如果只有一首,也不会有后来的费翔。”
“春晚”后的费翔没有政治麻烦,不像他自己担心的那样被当成个神经病,相反,就像我们后来看到的那样,他用鲜活的风格让娱乐圈大吃一惊。就像初出道时那样,他又一次领会了一炮而红的含义:“我感到迷茫,到1990年我出了13张专辑,不停地周转、拍照、宣传、炒作,有门打开了,有许多便利和好处,可我突然不明白是什么让我留在舞台上,我对自己失去了判断,如果撤掉舞台上的钢丝、灿烂浮华的包装,人们是否还会细心斟酌地赞赏和认同我?”
1990~1997年,30岁至37岁的费翔待在纽约。他差不多11点才起床,打许多电话,喝很多咖啡,下午出门办点儿事,大都是与朋友见面或看看电影,晚上7点有演出就去了剧场,没有则去健身房。他喜欢请朋友们到家里吃饭,不善烹饪,厨房里有70多张各色餐厅的外卖单。他在纽约的公寓有一面墙都是落地窗,窗外是时代广场,窗内有宝蓝色的中国味儿地毯、古董镜子、安迪·沃霍尔和罗依·李奇登斯坦的画、和一群猫。他过着最平常、最安宁的日子。
“当我站在《西贡小姐》的演员筛选现场,我想没有人再像我一样富有舞台经验了,但我们都一样,没有工会卡,站在那里排着队,等待被挑选。可这就是我想要的,把华丽的光环搁置,仅仅凭嗓子,看看是否能够映照到百老汇。”转投百老汇的费翔总被说成混得不怎么样,不够红,最常挂在嘴边儿的是百老汇处女作《西贡小姐》和他的伯乐——音乐剧作曲家安德鲁·韦伯,间或演演诸如《歌厅》这样的经典剧目,费翔和他的同行并不是报章青睐的对象。没有什么报纸整天报道一个百老汇演员,那些版面都被离婚的女演员、吸毒的制作人或者流出艳照的名门女继承人占据了。费翔把这感觉称为美妙:“没有人认得我,一场表演结束,卸了妆后我站在剧场门口,可以与刚刚看完我表演的人擦身而过。”
也会有同行流露艳羡与不解,每逢讨论起来,费翔就泼冷水:“除了挣更多的钱,没有什么比在百老汇更能实现作为一个演员的价值。”也许这片天地更能实现费翔的“控制欲”,灯光打起来,他戴着高顶礼帽或者穿身燕尾服,就是这一小片舞台的国王,不被别人决定命运,没有人推翻,他演得虽然是别人,却感受到自己。
费翔突然回忆起1980年代初出道时拍的电影和电视剧,也见了琼瑶,也拍了几个可有可无的片子:“我就像个机器一样在镜头前做出某种动作,说出背好的台词,并不清楚我会被安排在故事的哪个段落,不明白最后会剪接出个什么样儿的怪胎。电影导演是电影绝对的独裁者,这让我特别难受。”
出生在台湾的费翔小时候身材肥胖,性格内向。“你要问我小时候喜欢玩儿什么,为了戏剧性,我可以回答说养了宠物蛇或者一条蝎子,可说实话,我很闷的,只玩泥巴和书。经常拿一本与年龄不相符的书,比如《战争与和平》,也看不懂,就是装装样子是个保护自己的姿态吧。”
他说这孤僻和固执传自父亲,那位费翔并不经常在媒体上谈到的前美国军人,在50年代就对中国产生兴趣,跑到台湾学中文,认识了母亲并娶了这位中国女性,“在那个年头,他们都是勇敢的。”费翔的母亲叫毕丽娜,出生于哈尔滨,生长在北京,又转道上海去了台湾,“是个有想象空间的人”。10多岁的时候放学回家的他总会遇到母亲在家里办“油画沙龙”,请几个学绘画的老同学,再找位模特,小伙子费翔冒失进门,见着裸体模特也只能佯装镇定。“这是母亲追忆青春的一种方式,在我看来像京剧票友凑一起唱戏一样可爱。”文艺气质得自母亲,费翔虽然内向,却是校园剧社的活跃分子,就像话剧里演的“下一次我该扮演谁”,台下沉闷的他迷恋在舞台上激情地演绎另一个人,“我站上舞台的最大动机,就是想释放自己。”误投歌唱业之前,他上的是纽约的戏剧学校,学的是舞台剧表演。
或多或少,与“9·11”有点关系,他在心灵上感觉与美国疏远。飞机撞大楼时,费翔恰好在中国内地演出。作为纽约人,他也感到震惊,为朋友们揪心,可事后“疯狗一样的民族情绪”让他厌恶。“这个崇尚物质,精神匮乏的民族遭到了打击,他们不肯接受自己不是世界的老大,一般的美国人对世界是没概念的,只懂得‘我’和‘美国’,但大部分美国人,那种被称为社会中坚的中产阶层,自大地认为美国最棒美国最好,跑到伊拉克发起战争5年了,拿一张地图给这些人,他们还是不知道伊拉克在哪儿。”费翔又把这种疏远解释为岁月:“美国只有200年历史,像个小孩子,是个适合年轻人的刺激、光怪陆离的地方,而我,可能年纪大了吧。”
(摘自浙江文艺出版社《不上流,不下流》 作者:困困)
那是1981年,张艾嘉的台视单元剧《十一个女人系列——去年夏天》正招募男演员,角色是个盲人,需要空洞的眼神与华丽的面孔,20岁的费翔带着飘忽不定的神情赢取了这个角色。随之而来的并不是更多片约,而是唱片公司。隔年他出了首张个人专辑《流连》。彼时台湾歌坛是刘文正和罗大佑的天下,缺的正是费翔这种青春小生偶像,看他早年的宣传照,不得不佩服张艾嘉与唱片业猎头的眼光:洋溢的是即使穿越时空也能打动人心的青春,那种爱抚、亲切、顺从,甚至忧伤都通过他梦幻般迷蒙、神秘的外表流露,只凭这幅长相就够了,哪用关心他是不是会唱歌。可这正是费翔要挣脱的过去:“一张漂亮的照片太简单了。全是唱片公司的安排,一切受制于人,只要帅就好,任何其余的都不要。”他迅速领受了名利的魅力:万众欢呼、追捧、流言飞语、溢美之词、同行在暗暗妒忌中的呻吟……惟独缺少的是“自我”。
费翔自称那时的自己是唱片公司的摇钱树、傀儡,精心包装后用以贩卖的产品:“我的确明白了‘红’的力量,可以推动很多事,但看上去轰轰烈烈,生活却畸形,没有办法与人正常的交流。我感到不舒服,我并不习惯名气,本性不是个招摇的人。在媒体前又不懂得自我保护,乱说话,伤害了许多那时候与我交往的女孩子,至今我都感到内疚。”对于他目前神秘莫测的感情生活,我问他,是因为果真一片空白呢,还是成熟了,不肯再对媒体讲太多,他大笑起来:“说实话,我真的是就不告诉你。”
费翔好几次提到安迪·沃霍尔,谈到他在汤罐头盒上涂画的明星肖像,他近乎疯狂地追求知名度,留下了“在未来,人人都能当15分钟名人”的名言。
1987年春晚的《冬天里的一把火》和《故乡的云》,被看成费翔“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明智决定,放弃即将忘记他的台湾市场转投内地。可不如说这是命运的偶然安排。那年年初,拿美国护照的费翔突破“戒严”回到北京探亲,他第一次见到了姥姥,见到母亲长大的地方,顺带手在广州的太平洋影音公司录一组台湾当红流行歌曲。当年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的导演邓在军正在搜寻节目,听说了此人,通过东方歌舞团团长找到费翔,听了几首歌,调查了一下他的政治背景,当即拍板上“春晚”。“当时一切都是我的决定,选歌、发型、服装、表演方式,我已经当了5年歌手,懂得掌控自己。中央电视台唯一的担心
是舞蹈太煽情,在邓在军导演的坚持下还是保留了,更让我感激的是她让我演唱了两首风格截然不同的歌,如果只有一首,也不会有后来的费翔。”
“春晚”后的费翔没有政治麻烦,不像他自己担心的那样被当成个神经病,相反,就像我们后来看到的那样,他用鲜活的风格让娱乐圈大吃一惊。就像初出道时那样,他又一次领会了一炮而红的含义:“我感到迷茫,到1990年我出了13张专辑,不停地周转、拍照、宣传、炒作,有门打开了,有许多便利和好处,可我突然不明白是什么让我留在舞台上,我对自己失去了判断,如果撤掉舞台上的钢丝、灿烂浮华的包装,人们是否还会细心斟酌地赞赏和认同我?”
1990~1997年,30岁至37岁的费翔待在纽约。他差不多11点才起床,打许多电话,喝很多咖啡,下午出门办点儿事,大都是与朋友见面或看看电影,晚上7点有演出就去了剧场,没有则去健身房。他喜欢请朋友们到家里吃饭,不善烹饪,厨房里有70多张各色餐厅的外卖单。他在纽约的公寓有一面墙都是落地窗,窗外是时代广场,窗内有宝蓝色的中国味儿地毯、古董镜子、安迪·沃霍尔和罗依·李奇登斯坦的画、和一群猫。他过着最平常、最安宁的日子。
“当我站在《西贡小姐》的演员筛选现场,我想没有人再像我一样富有舞台经验了,但我们都一样,没有工会卡,站在那里排着队,等待被挑选。可这就是我想要的,把华丽的光环搁置,仅仅凭嗓子,看看是否能够映照到百老汇。”转投百老汇的费翔总被说成混得不怎么样,不够红,最常挂在嘴边儿的是百老汇处女作《西贡小姐》和他的伯乐——音乐剧作曲家安德鲁·韦伯,间或演演诸如《歌厅》这样的经典剧目,费翔和他的同行并不是报章青睐的对象。没有什么报纸整天报道一个百老汇演员,那些版面都被离婚的女演员、吸毒的制作人或者流出艳照的名门女继承人占据了。费翔把这感觉称为美妙:“没有人认得我,一场表演结束,卸了妆后我站在剧场门口,可以与刚刚看完我表演的人擦身而过。”
也会有同行流露艳羡与不解,每逢讨论起来,费翔就泼冷水:“除了挣更多的钱,没有什么比在百老汇更能实现作为一个演员的价值。”也许这片天地更能实现费翔的“控制欲”,灯光打起来,他戴着高顶礼帽或者穿身燕尾服,就是这一小片舞台的国王,不被别人决定命运,没有人推翻,他演得虽然是别人,却感受到自己。
费翔突然回忆起1980年代初出道时拍的电影和电视剧,也见了琼瑶,也拍了几个可有可无的片子:“我就像个机器一样在镜头前做出某种动作,说出背好的台词,并不清楚我会被安排在故事的哪个段落,不明白最后会剪接出个什么样儿的怪胎。电影导演是电影绝对的独裁者,这让我特别难受。”
出生在台湾的费翔小时候身材肥胖,性格内向。“你要问我小时候喜欢玩儿什么,为了戏剧性,我可以回答说养了宠物蛇或者一条蝎子,可说实话,我很闷的,只玩泥巴和书。经常拿一本与年龄不相符的书,比如《战争与和平》,也看不懂,就是装装样子是个保护自己的姿态吧。”
他说这孤僻和固执传自父亲,那位费翔并不经常在媒体上谈到的前美国军人,在50年代就对中国产生兴趣,跑到台湾学中文,认识了母亲并娶了这位中国女性,“在那个年头,他们都是勇敢的。”费翔的母亲叫毕丽娜,出生于哈尔滨,生长在北京,又转道上海去了台湾,“是个有想象空间的人”。10多岁的时候放学回家的他总会遇到母亲在家里办“油画沙龙”,请几个学绘画的老同学,再找位模特,小伙子费翔冒失进门,见着裸体模特也只能佯装镇定。“这是母亲追忆青春的一种方式,在我看来像京剧票友凑一起唱戏一样可爱。”文艺气质得自母亲,费翔虽然内向,却是校园剧社的活跃分子,就像话剧里演的“下一次我该扮演谁”,台下沉闷的他迷恋在舞台上激情地演绎另一个人,“我站上舞台的最大动机,就是想释放自己。”误投歌唱业之前,他上的是纽约的戏剧学校,学的是舞台剧表演。
或多或少,与“9·11”有点关系,他在心灵上感觉与美国疏远。飞机撞大楼时,费翔恰好在中国内地演出。作为纽约人,他也感到震惊,为朋友们揪心,可事后“疯狗一样的民族情绪”让他厌恶。“这个崇尚物质,精神匮乏的民族遭到了打击,他们不肯接受自己不是世界的老大,一般的美国人对世界是没概念的,只懂得‘我’和‘美国’,但大部分美国人,那种被称为社会中坚的中产阶层,自大地认为美国最棒美国最好,跑到伊拉克发起战争5年了,拿一张地图给这些人,他们还是不知道伊拉克在哪儿。”费翔又把这种疏远解释为岁月:“美国只有200年历史,像个小孩子,是个适合年轻人的刺激、光怪陆离的地方,而我,可能年纪大了吧。”
(摘自浙江文艺出版社《不上流,不下流》 作者:困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