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农网改造后,加强农村用电营业管理,降低农村线损是体现网改效果,防止企业经济效益流失、提高经营质效的关键。本文主要阐述了在影响农村低压线损的诸多管理因素中,抄表、审核方面的问题属纯内部管理问题,而“潜规则”问题的存在则是涉及到供用电环境问题。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线损管理;抄表工作;审核
线损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供电企业生产营销综合管理水平, 而10 kV及以下配网线损因其直接面对用户,加强配网线损管理, 除了改善电网结构、更新配电设备、投入和使用先进技术的等手段外, 笔者认为: 经过一、二期农网改造以后,农村低压线路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供电半径、线路载流容量、负荷平衡、无功补偿等技术要求,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满足。从整体上说,技术条件虽然是影响农村低压线损的客观因素,但已经不再是主要原因。下面,笔者结合日常农电管理工作中的体会,仅就影响农村低压线损的管理因素作一些简单分析。
1、抄表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抄表工作是农电经营的第一道工序,很多问题出现在抄表环节,因此,把好抄表关对降低线损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抄表不及时
正常情况下,一个抄表周期内抄表人员至少要对表区内的计费电能表抄录一次,对比较重要的电能表还要不定期进行中间查抄。抄表不及时、不到位,影响了数据的准确性;放松了中间查抄,电能表走字方面的异常情况、客户人为因素等不能及时发现,直接影响到线损管理水平。
抄表不认真
抄表人员的职责不仅仅是按月抄录数据,更主要的是在抄表的同时,完成检查表计的接线、走字是否正常,电量有无突增突减,防伪装置有无人为动过的痕迹,安全上是否存在隐患,用电分类是否正确等工作。以上任何一个方面出现问题,而抄表人员没能及时发现,必然影响计量的准确度,影响到线损升高。
抄收不分离
抄收不分离,即:抄表、收费为同一人,由此带来诸多问题。如:抄录的数据只求对够考核指标,多抄部分预留下来作为“调济”备用,形成人为的瞒户、漏户;长期抄收为同一人,势必走向管理懈怠,一旦出现线损升高,错码、估码,甚至推码、加码等问题的出现也是预料之中的事。
抄表不轮换
一般情况下,抄表人员每隔一段时间要进行抄表工作区域互换,目的在于防止两种现象的发生:一是当抄表人员对工作区计量装置熟悉到一定程度时,往往心理上会产生“自负感”,认为自己业务“熟练”,闭着眼也能找到表位,以至于形成职责履行不到位;二是当抄表人员对固定的客户群熟悉到一定程度时,一些不应该有的“人情电”现象便会出现。
2、审核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数据审核是抄表工作的第二道工序,如审核不及时、不到位,第一道工序中出现的问题便不能及时发现,更不能予以及时纠正。
自审不到位
正常情况下,抄表人员应在抄表结束后对当月抄见的数据进行审核,初算出低压线损百分比,并与上月进行比较。而实际工作中,抄表人员往往“厌烦”于月复以月的单调工作,自审不认真、不到位,甚至干脆不审。
录入前审核不到位
经抄表人员初审后的数据传递到核算人员后,通常要进行一次审核,尤其对重点客户数据。审核无误的数据供电所所长签字后输入微机运算发行。一旦出现问题时,抄表人员与电量录入人员甚至会产生相互推诿、埋怨、扯皮现象。
(3)“四分”考核不到位
对于农电线损的管理有着已越来越精细的发展趋势,各地大都采取“四分”的管理方法,即:分所、分压、分线、分台区。从供电所层面上讲,分线、分台区尤其重要。实践证明,开展好月度分线、分台区线损分析与考核,对降低低压线损十分有效。从日常检查中发现,供电所在开展线损“四分”管理时普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分析不深、不细、不具体,分析不出问题,更没有针对性措施。二是没有真正按分线、分台区进行经济考核,不少供电所仍然存在给责任人“算总账”的现象,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种现象的实质仍是“变相承包”。
3、“潜规则”(“新三电”)对低压线损的影响
在供电所低压线损管理中,一些“潜规则”的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让农电管理人员欲说不能,挥之不去,叫苦不叠。
(1)“权势电”
供电所在农村开展工作,迫切需要相关单位、部门、人员的支持,但是,不能谈电费,谈了也无用。不少供电所采取安装IC电能表的方式,但收效甚微。供电所在用电上给予照顾实属无奈之举。
(2)“协调电”
基层供电所在开展施工、清障、用电检查等工作时,需要当地方方面面的配合、支持,用电上的照顾便自然作为条件提出来。
(3)“面子电”
一些地方名流、要人本来很富足,也不在乎每月为数不多电费。但他们认为用电享受不到照顾没有面子,往往会千方百计地提出照顾请求。得不到满足,关系便不和谐,一些意想不到的障碍便会出现。
4、解决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在影响农村低压线损的诸多管理因素中,抄表、审核方面的问题属纯内部管理问题,而“潜规则”问题的存在则是涉及到供用电环境问题。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与对策。
(1) 审核落实“工序化”
抄表工作结束后,按一定的工序要求设计成“审核流转单”,由每一道工序人员审核签字认可后传递流转发行(条件成熟时可在网上流转)。具体流程宜为:抄表员自审确认——核算人员审核确认——供电所所长确认——输入发行——大厅(或收费点)收费。每一环节发现问题返回给上一环节,哪一环节没有到位追究哪一环节责任人责任,力避推诿、扯皮,责任不清,事后麻烦多、影响大、难以解决的问题。
(2)抄表实行“五定一查”
抄表工作实行“五定”,即定人、定区域、定指标、定检查任务、定期轮换。对供电区域内按台区、户数分配给抄表责任人,根据设备状况确定抄回指标;结合每月的线损分析情况,对抄表人员定期交流轮换(一般半年到一年为一个轮换周期)。为了抄表的真实性,杜绝人为因素的发生,供电所每月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中间查抄”,发现问题按规章制度严肃追究。
(3)“两分”认真、考核到位
“两分”即分压、分台区。每月发行结束后,核员人员及时统计出线损超标的线路和台区,在月度经营分析会上由责任人“说清楚”,必要时及时到现场核实问题、核查数据,并采取针对性降损措施。因管理不到位引起的线损超标,对责任人按章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要按台区逐台核算奖罚金额,奖罚分明,一月一兑现,坚决不能与责任人“算总账”,搞变相承包。
综合治理“潜规则”
“潜规则”问题由来已久,成因复杂,也决非供电所一朝一夕、一时一地可以彻底解决的。但农电管理人员要敢于挑战“潜规则”,要采取不同的方式,从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综合治理。
1)要长期坚持并广泛宣传电能的商品性和供电部门的企业性,增强公众的用电交费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用电交费氛围,引导其交费。
2)供电企业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张帖交费清单,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等公告欠费客户,让客户评说、传播,形成一定的舆论缱责氛围,敦促其交费。
3)供电企业利用内部稽查,通过一定的形式,在一定的范围内通报自己的过错,进行自我处罚,让享有“特权”的单位和个人“于心不忍”,施“苦肉计”感化其交費。
4)供电企业要多方协调、多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发扬“三千”精神(千言万语、千辛万苦、千方百计),争取方方面面的理解与支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麻烦”其交费。
5)相信各级政府、依靠各级政府是供电企业应对“潜规则”的根本途径。地方政府部门的职能之一是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协调解决行政区域内的各种问题,发展经济,富民一方。事实上,地方政府也十分关心、关注农村电气化事业的发展,区(县)有分管区(县)长主管部门有经贸委,乡镇、行政村同样都有分管理领导,这足以说明电力在各级政府工作议事日程中的位置。多年的农村电力建设和用电管理方面的实践告诉我们,在电力建设、供用电管理中的许多重大问题都是通过政府部门参与协调解决的。因此,供电所在对待“潜规则”问题上必需依靠地方政府,有效地解决残存在人们思想观念中的这一“顽疾”。
关键词:线损管理;抄表工作;审核
线损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供电企业生产营销综合管理水平, 而10 kV及以下配网线损因其直接面对用户,加强配网线损管理, 除了改善电网结构、更新配电设备、投入和使用先进技术的等手段外, 笔者认为: 经过一、二期农网改造以后,农村低压线路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供电半径、线路载流容量、负荷平衡、无功补偿等技术要求,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满足。从整体上说,技术条件虽然是影响农村低压线损的客观因素,但已经不再是主要原因。下面,笔者结合日常农电管理工作中的体会,仅就影响农村低压线损的管理因素作一些简单分析。
1、抄表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抄表工作是农电经营的第一道工序,很多问题出现在抄表环节,因此,把好抄表关对降低线损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抄表不及时
正常情况下,一个抄表周期内抄表人员至少要对表区内的计费电能表抄录一次,对比较重要的电能表还要不定期进行中间查抄。抄表不及时、不到位,影响了数据的准确性;放松了中间查抄,电能表走字方面的异常情况、客户人为因素等不能及时发现,直接影响到线损管理水平。
抄表不认真
抄表人员的职责不仅仅是按月抄录数据,更主要的是在抄表的同时,完成检查表计的接线、走字是否正常,电量有无突增突减,防伪装置有无人为动过的痕迹,安全上是否存在隐患,用电分类是否正确等工作。以上任何一个方面出现问题,而抄表人员没能及时发现,必然影响计量的准确度,影响到线损升高。
抄收不分离
抄收不分离,即:抄表、收费为同一人,由此带来诸多问题。如:抄录的数据只求对够考核指标,多抄部分预留下来作为“调济”备用,形成人为的瞒户、漏户;长期抄收为同一人,势必走向管理懈怠,一旦出现线损升高,错码、估码,甚至推码、加码等问题的出现也是预料之中的事。
抄表不轮换
一般情况下,抄表人员每隔一段时间要进行抄表工作区域互换,目的在于防止两种现象的发生:一是当抄表人员对工作区计量装置熟悉到一定程度时,往往心理上会产生“自负感”,认为自己业务“熟练”,闭着眼也能找到表位,以至于形成职责履行不到位;二是当抄表人员对固定的客户群熟悉到一定程度时,一些不应该有的“人情电”现象便会出现。
2、审核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数据审核是抄表工作的第二道工序,如审核不及时、不到位,第一道工序中出现的问题便不能及时发现,更不能予以及时纠正。
自审不到位
正常情况下,抄表人员应在抄表结束后对当月抄见的数据进行审核,初算出低压线损百分比,并与上月进行比较。而实际工作中,抄表人员往往“厌烦”于月复以月的单调工作,自审不认真、不到位,甚至干脆不审。
录入前审核不到位
经抄表人员初审后的数据传递到核算人员后,通常要进行一次审核,尤其对重点客户数据。审核无误的数据供电所所长签字后输入微机运算发行。一旦出现问题时,抄表人员与电量录入人员甚至会产生相互推诿、埋怨、扯皮现象。
(3)“四分”考核不到位
对于农电线损的管理有着已越来越精细的发展趋势,各地大都采取“四分”的管理方法,即:分所、分压、分线、分台区。从供电所层面上讲,分线、分台区尤其重要。实践证明,开展好月度分线、分台区线损分析与考核,对降低低压线损十分有效。从日常检查中发现,供电所在开展线损“四分”管理时普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分析不深、不细、不具体,分析不出问题,更没有针对性措施。二是没有真正按分线、分台区进行经济考核,不少供电所仍然存在给责任人“算总账”的现象,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种现象的实质仍是“变相承包”。
3、“潜规则”(“新三电”)对低压线损的影响
在供电所低压线损管理中,一些“潜规则”的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让农电管理人员欲说不能,挥之不去,叫苦不叠。
(1)“权势电”
供电所在农村开展工作,迫切需要相关单位、部门、人员的支持,但是,不能谈电费,谈了也无用。不少供电所采取安装IC电能表的方式,但收效甚微。供电所在用电上给予照顾实属无奈之举。
(2)“协调电”
基层供电所在开展施工、清障、用电检查等工作时,需要当地方方面面的配合、支持,用电上的照顾便自然作为条件提出来。
(3)“面子电”
一些地方名流、要人本来很富足,也不在乎每月为数不多电费。但他们认为用电享受不到照顾没有面子,往往会千方百计地提出照顾请求。得不到满足,关系便不和谐,一些意想不到的障碍便会出现。
4、解决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在影响农村低压线损的诸多管理因素中,抄表、审核方面的问题属纯内部管理问题,而“潜规则”问题的存在则是涉及到供用电环境问题。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与对策。
(1) 审核落实“工序化”
抄表工作结束后,按一定的工序要求设计成“审核流转单”,由每一道工序人员审核签字认可后传递流转发行(条件成熟时可在网上流转)。具体流程宜为:抄表员自审确认——核算人员审核确认——供电所所长确认——输入发行——大厅(或收费点)收费。每一环节发现问题返回给上一环节,哪一环节没有到位追究哪一环节责任人责任,力避推诿、扯皮,责任不清,事后麻烦多、影响大、难以解决的问题。
(2)抄表实行“五定一查”
抄表工作实行“五定”,即定人、定区域、定指标、定检查任务、定期轮换。对供电区域内按台区、户数分配给抄表责任人,根据设备状况确定抄回指标;结合每月的线损分析情况,对抄表人员定期交流轮换(一般半年到一年为一个轮换周期)。为了抄表的真实性,杜绝人为因素的发生,供电所每月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中间查抄”,发现问题按规章制度严肃追究。
(3)“两分”认真、考核到位
“两分”即分压、分台区。每月发行结束后,核员人员及时统计出线损超标的线路和台区,在月度经营分析会上由责任人“说清楚”,必要时及时到现场核实问题、核查数据,并采取针对性降损措施。因管理不到位引起的线损超标,对责任人按章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要按台区逐台核算奖罚金额,奖罚分明,一月一兑现,坚决不能与责任人“算总账”,搞变相承包。
综合治理“潜规则”
“潜规则”问题由来已久,成因复杂,也决非供电所一朝一夕、一时一地可以彻底解决的。但农电管理人员要敢于挑战“潜规则”,要采取不同的方式,从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综合治理。
1)要长期坚持并广泛宣传电能的商品性和供电部门的企业性,增强公众的用电交费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用电交费氛围,引导其交费。
2)供电企业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张帖交费清单,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等公告欠费客户,让客户评说、传播,形成一定的舆论缱责氛围,敦促其交费。
3)供电企业利用内部稽查,通过一定的形式,在一定的范围内通报自己的过错,进行自我处罚,让享有“特权”的单位和个人“于心不忍”,施“苦肉计”感化其交費。
4)供电企业要多方协调、多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发扬“三千”精神(千言万语、千辛万苦、千方百计),争取方方面面的理解与支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麻烦”其交费。
5)相信各级政府、依靠各级政府是供电企业应对“潜规则”的根本途径。地方政府部门的职能之一是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协调解决行政区域内的各种问题,发展经济,富民一方。事实上,地方政府也十分关心、关注农村电气化事业的发展,区(县)有分管区(县)长主管部门有经贸委,乡镇、行政村同样都有分管理领导,这足以说明电力在各级政府工作议事日程中的位置。多年的农村电力建设和用电管理方面的实践告诉我们,在电力建设、供用电管理中的许多重大问题都是通过政府部门参与协调解决的。因此,供电所在对待“潜规则”问题上必需依靠地方政府,有效地解决残存在人们思想观念中的这一“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