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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以后,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内需的政策,以应对美国乃至全球金融危机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从11月份后的股市走势来看,虽然上证指数有所回升,但依然乏力,因此,如何有效激活股市,发挥其在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和经济发展中的应有作用,还是一个需要各方献计献策的重要问题。
中国股市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不论是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还是进一步发挥和拓展其功能,都只能在发展中展开。从激活股市来看,可以选择的制度性政策措施包括:
一、调整涨跌停板制度
在国际股市中,涨跌停板制度是交易所掌握的一项应急性临时措施,一般实行1—3天。我国上世纪90年代初曾经实行过涨跌停板制度,1992年5月取消,1996年底又重新实行,迄今已有12年之久。如此长久地实行涨跌停板制度,不利于股市的正常发展。
内在机理是,在涨跌停板均为10%的条件下,跌停后的同一涨幅,股指和股价的上涨绝对值小于跌落的绝对值。例如,3000点下跌10%为2700点,而2700点上涨10%为2970点。这实际上给了投资者一个股市走势的限定区间。受此影响,投资者的选择常常是谨慎入市,待股指或股价下跌到一定程度后,再考虑投资购股。由此,在股市下行行情中,投资者抱着不论股指或股价如何下跌,且每日上涨的空间充其量仅有10%的心理,宁愿长时间持币待购,对待股市的持续下行,也不愿入市购股。在当今股市已具备良好投资价值、投资者手中拥有充分资金的条件下,投资者依然不愿入市购股,与这种心理直接相关。
要激活中国股市,必须改变这种由涨跌停板制度引致的投资心理,为此,需要调整涨跌停板制度。调整的方式大致可以有三:一是取消涨跌停板制度,令股指和股价随行就市,不再由制度限制。二是扩大涨停板的幅度,例如,在跌停板幅度不变的条件下,将涨停板幅度扩大到20%以上(也可考虑做更大幅度的扩大)。三是同时扩大涨跌停板幅度。
在取消了涨跌停板制度或扩大了涨停板幅度以后,投资者的投资心理将发生明显变化。如果继续贯彻持币待购的策略,就可能在股指和股价大幅上涨中踏空,由此,积极购股的行为就将展开,股市将被激活。1992年5月26日,沪市取消涨跌停板制度引致的股市快速上行的行情,就可能再现。
二、在一段时间内实行T+0制度
就全国而言,目前资金并不紧张匮乏,但就股市而言,资金供给不足的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这是引致多方上行屡屡不能有效展开的一个主要原因。从就行情而言,多空双方在一定程度上打的就是资金战,没有充足的资金,多方是很难将行情上拉的。在入市资金比较有限的条件下,可以考虑的一个选择是,在一段时间内(例如,2个月左右)变T+1为T+0的交割方式,使目前股市中已有的资金能够发挥倍加的作用,由此,激发股市交易行情的活跃。
三、调整证券公司自营的净资本计算方式
证券公司自营的资金量不得超过其净资本的80%,这是一条监管规则。在2008年之前,这一比例是按照证券公司购股成本价计算的,但从2008年1月起,这一比例改为按照股票市值计算,使得证券公司自营中的可用净资本大幅减少。例如,某家证券公司有净资本10亿元,按规定可投资于股市的资金为8亿元,在实行按成本计算的方法中8亿元资金全部可投资于股市,在股市上行中亦可不卖出股票,但在按市值计算的方法中,考虑到一旦股价上扬因素,可投资于股市的资金只能少于8亿元,并且在股价上扬过程中,需要不断卖出浮盈股票,以保证自营规模不超过相关规定。显然,按市值计算自营比例,是一个不利于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入市的措施。它与所谓公允价值无关,却是一个抑制证券公司自营投资从而抑制股市上行的措施。为此,建议恢复按购股成本价计算证券公司自营规模。
四、准许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适度地进行直接股权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是A股市场中的主要机构投资者,但它长期来靠股票二级市场“吃饭”。当行情好时,基金收益大幅增加,投资者踊跃认购基金;行情差时,基金净值大幅缩水,基民叫苦不迭,新的投资者也不愿再继续认购基金。要改变证券投资基金简单靠股票交易“吃饭”的格局,在我国可投资的证券品种有限的条件下,应当考虑准许证券投资基金按照一定比例(如按照基金净值的10—20%)进行直接股权投资,以提高证券投资基金对基民的吸引力。
五、鼓励央企等机构投资者根据自己的情况投资于股市
在股市严重超跌的条件下,相当一些股票的市值已明显具有投资价值。在此背景下,投资购股、股份回购和公司并购等条件都比较成熟,因此,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公司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入市购股,已是一个可以选择的方案。这既有利于增加股市资金来源,推进股市投资者结构的改善,也有利于增强这些机构投资者的金融投资选择和优化资产结构。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副所长)
中国股市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不论是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还是进一步发挥和拓展其功能,都只能在发展中展开。从激活股市来看,可以选择的制度性政策措施包括:
一、调整涨跌停板制度
在国际股市中,涨跌停板制度是交易所掌握的一项应急性临时措施,一般实行1—3天。我国上世纪90年代初曾经实行过涨跌停板制度,1992年5月取消,1996年底又重新实行,迄今已有12年之久。如此长久地实行涨跌停板制度,不利于股市的正常发展。
内在机理是,在涨跌停板均为10%的条件下,跌停后的同一涨幅,股指和股价的上涨绝对值小于跌落的绝对值。例如,3000点下跌10%为2700点,而2700点上涨10%为2970点。这实际上给了投资者一个股市走势的限定区间。受此影响,投资者的选择常常是谨慎入市,待股指或股价下跌到一定程度后,再考虑投资购股。由此,在股市下行行情中,投资者抱着不论股指或股价如何下跌,且每日上涨的空间充其量仅有10%的心理,宁愿长时间持币待购,对待股市的持续下行,也不愿入市购股。在当今股市已具备良好投资价值、投资者手中拥有充分资金的条件下,投资者依然不愿入市购股,与这种心理直接相关。
要激活中国股市,必须改变这种由涨跌停板制度引致的投资心理,为此,需要调整涨跌停板制度。调整的方式大致可以有三:一是取消涨跌停板制度,令股指和股价随行就市,不再由制度限制。二是扩大涨停板的幅度,例如,在跌停板幅度不变的条件下,将涨停板幅度扩大到20%以上(也可考虑做更大幅度的扩大)。三是同时扩大涨跌停板幅度。
在取消了涨跌停板制度或扩大了涨停板幅度以后,投资者的投资心理将发生明显变化。如果继续贯彻持币待购的策略,就可能在股指和股价大幅上涨中踏空,由此,积极购股的行为就将展开,股市将被激活。1992年5月26日,沪市取消涨跌停板制度引致的股市快速上行的行情,就可能再现。
二、在一段时间内实行T+0制度
就全国而言,目前资金并不紧张匮乏,但就股市而言,资金供给不足的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这是引致多方上行屡屡不能有效展开的一个主要原因。从就行情而言,多空双方在一定程度上打的就是资金战,没有充足的资金,多方是很难将行情上拉的。在入市资金比较有限的条件下,可以考虑的一个选择是,在一段时间内(例如,2个月左右)变T+1为T+0的交割方式,使目前股市中已有的资金能够发挥倍加的作用,由此,激发股市交易行情的活跃。
三、调整证券公司自营的净资本计算方式
证券公司自营的资金量不得超过其净资本的80%,这是一条监管规则。在2008年之前,这一比例是按照证券公司购股成本价计算的,但从2008年1月起,这一比例改为按照股票市值计算,使得证券公司自营中的可用净资本大幅减少。例如,某家证券公司有净资本10亿元,按规定可投资于股市的资金为8亿元,在实行按成本计算的方法中8亿元资金全部可投资于股市,在股市上行中亦可不卖出股票,但在按市值计算的方法中,考虑到一旦股价上扬因素,可投资于股市的资金只能少于8亿元,并且在股价上扬过程中,需要不断卖出浮盈股票,以保证自营规模不超过相关规定。显然,按市值计算自营比例,是一个不利于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入市的措施。它与所谓公允价值无关,却是一个抑制证券公司自营投资从而抑制股市上行的措施。为此,建议恢复按购股成本价计算证券公司自营规模。
四、准许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适度地进行直接股权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是A股市场中的主要机构投资者,但它长期来靠股票二级市场“吃饭”。当行情好时,基金收益大幅增加,投资者踊跃认购基金;行情差时,基金净值大幅缩水,基民叫苦不迭,新的投资者也不愿再继续认购基金。要改变证券投资基金简单靠股票交易“吃饭”的格局,在我国可投资的证券品种有限的条件下,应当考虑准许证券投资基金按照一定比例(如按照基金净值的10—20%)进行直接股权投资,以提高证券投资基金对基民的吸引力。
五、鼓励央企等机构投资者根据自己的情况投资于股市
在股市严重超跌的条件下,相当一些股票的市值已明显具有投资价值。在此背景下,投资购股、股份回购和公司并购等条件都比较成熟,因此,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公司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入市购股,已是一个可以选择的方案。这既有利于增加股市资金来源,推进股市投资者结构的改善,也有利于增强这些机构投资者的金融投资选择和优化资产结构。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