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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山西省霍永高速公路第十三合同段的项目计划合同管理为实例,加以多年的计划管理工作实践体会,从四个方面来详细论述计划合同工作的管理体系。
[关键词]公路工程 计划合同 管理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4-0054-02
近年来,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飞速发展,而计划合同管理工作在项目建设中的作用与意义也愈来愈显著,它直接反映项目工作的经营成果,从施工准备阶段的预算,施工过程中的计划、合同、计量变更、结算,再到竣工阶段的决算及索赔,也可以说计划合同管理工作始终贯穿于整个项目工程建设中。下面以我的实际工作做简要的阐述:
一、工程项目概述
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东段路基第LJ13标段,全长3.42km,合同金额1.61 亿元。工程项目较复杂,有路基土石方、涵洞、桥梁、隧道等,工程量较大、工程较复杂,因此编制可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计划是非常重要的,对指导现场施工、控制工程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二、计划合同部的管理职能
1、合同管理;
2、计量、计价结算及变更索赔;
3、计划统计;
4、成本核算;
三、计划合同部各项职能的实施细则
(一) 合同管理
1、合同签订的原则:所有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原材料都必须执行先签合同后进场的原则,严禁口头协议。发生变更的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应遵循统一单价的原则
2、合同的内容: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内容和条款。合同内容和条款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约定,依合同的具体含义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和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即: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承包范围、工程内容、承包方式、分项工程的承包单价、包括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履行的期限、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的管辖地,并优先选择我公司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3、合同的签订:(1)、 工程合同的签订原则上以法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加盖法人单位的合同专用章。工程主体工程及大型临时设施工程原则上须上报公司经营部,经公司审批后签订或者委托签订;小型临时设施及附属工程由公司委托项目部签订。
(2)、签订合同所用印章由公司统一制作,由项目办公室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使用;所属施工队更不得冠以“中铁十二局一公司××队”名义私刻公章。
(3)、机械设备合同签订要按照合同统一文本。设备租赁同一条线要互相比对,采用统一的租赁单价,砼设备(吊车、罐车、泵车等)租赁最好以量控制,提高利用率,避免浪费。
4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形式
(1)、工程分包合同形式:法律法规或建设单位准许分包的单项工程,应与分包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合同文本采用公司制定下发的《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2)、劳务分包合同形式:法律法规或建设单位明确不准分包的工程项目,应与分包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具体操作办法为:①人工费:与分包方签订以人工费为主(含小型机具费、零星材料费和部分管理费)的劳务分包合同,合同文本采用集团公司制定的;②主要材料费:如发生甲方供应材料或委托乙方代购材料,采用 “甲方限额供应材料数量及单价一览表”确定的指标计算由甲方支付的材料费用;③机械设备台班费:如發生机械设备台班费或分包方自带机械设备施工的,甲方以租赁的形式另与分包方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确定费用。
(3)、严禁签订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
(4)、签订合同前,项目部必须根据不同分包形式的不同要求对分包方进行相应的资信审查,择优录用。分包方一般应具有营业执照、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符合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企业有关规定的相关条件。在严格审查分包方的资信证明原件后,将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分包方公章)留存备案并上报公司经济管理部。
(5)、合同签章手续必须完备。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亲自签字,同时加盖法人单位合同专用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两页以上的需加盖骑缝章。
(6)、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严格执行报批程序;由计划合同部具体负责实施,严格审查后报送项目经理签订,其他人不得以项目名义对外切丁合同。
(7)、严禁在合同中为分包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8)、严禁分包方再将分包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施工。
5、合同的履行
(1)、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履行期间,应严格按施工规范搞好工程签证,认真做好各种签字手续。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及时制作处理意见书或会议纪要,作为双方验工计价和竣(完)工结算的依据。
(2)、对分包方的验工计价和工程款拨付要及时准确。严禁任何形式的超付款,严禁无原则拖欠分包方的工程款;同时要严格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3)、分包方按合同工期和设计标准完成工程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进行竣(完)工验收和竣(完)工结算,不能以业主暂不验收为借口推迟、拖延(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竣(完)工结算应制作《竣(完)工结算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及时收集并保存有关施工资料和合同管理资料。收集保存的施工资料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变更设计资料、工程签证、验工计价单以及拨付工程款的签字凭证、材料设备检验单、开竣工报告等;合同管理资料主要包括:承发包合同书、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书、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件、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施工中各种会议纪要、文件、报告、通知等。上述资料原始件均应存入计划合同部合同档案,由专人管理。工程竣工后,随同竣工资料一起交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6、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合同,合同在履行中发生变化,一方要求变更合同部分内容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当签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应当对变更的内容明确约定。
(2)、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合同在履行中发生变化,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履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当签订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书面协议。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我方原因发生变更,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继续履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注意收集和保存有关证据。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分包方不能满足施工现场需要或者出现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应及时书面通知分包方限期整改或解除合同。限期整改的,如果整改后仍未满足需要应解除合同、及时清退。
7、合同纠纷的处理
(1)、合同纠纷的解决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以选择适用:自行和解或有关部门主持调解、仲裁或诉讼。
(2)、与分包方发生合同纠纷,需经仲裁或诉讼程序解決的,或对方已提起诉讼的案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由法律事务部门会同下属单位制定应对措施,并指导项目经理部参加应诉。
(3)、处理合同纠纷产生的费用和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合同履行单位承担。
(二)、计量、计价结算及变更索赔
1、依据
(1)、计价结算:项目部与劳务施工队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或补充合同);经现场核实验收并经安质部和工程部人员签认的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
(2)、计量: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变更索赔: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书、会议纪要及建设方下发的技术规范、技术文件。
2、办理时限
(1)、计价结算:每月二十五至三十日为计价结算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计价,否则当月不予办理。
(2)、计量:按建设方要求规定的时间及时上报计量报表,一般为当月二十日上报上月的工程量。
(3)、变更索赔:根据图纸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上报变更索赔资料,并跟踪尽快立项、审批。
3、办理程序
(1)、计价结算:严格按照合同明确的项目单价和实际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量计价,合同外新增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按补充协议计价。须经现场技术人员、工程部、安质部签字后,由计划合同部审核,送项目经理审批后,交由财务部。
(2)、计量:按合同有关规定和工程量清单(数量食欲业主核定后的施工图工程量、单价为中标清单或是修正后的单价)以及业主的规定办理。由计划合同部会同工程技术部对已完成的项目现在进行核对,准备好书面资料,与业主沟通,先经监理、总监认可签字,再统一上报业主,并及时跟踪进行批复计量
(3)、变更索赔:研读合同文本,全面掌握有关变更的合同条款,积极收集整理变更索赔资料,与工程部门和总工紧密配合,寻找变更的蛛丝马迹,加大变更索赔力度。要求和督促现场技术及管理人员熟读招标文件,掌握每个分项工程所包括的工作内容,若发现施工现场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以外的工作项目,应及时上报工程部,工程部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向提出变更设计,将变更设计文件报送驻地及总监审批。变更后的设计文件送交计划合同部,以便及时进行变更索赔。
(三) 计划统计
1、计划统计的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责任成本管理精神,使项目部的计划统计工作合理有序、项目部的责任成本管理行之有效,随时掌握各阶段各分项的工程完成情况和投资完成情况,提供准确的数据,为项目决策通过科学可靠的依据,最终确保本项目的经济效益。
2、计划统计的实施
(1)、根据业主、监理要求,专人负责编制各项计划图表及统计报表,送总工、项目经理审核后,及时上报。报业主的计划,根据工程部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结合施工实际情况,按要求编制,并写出详细说明;报公司的计划,根据公司下发的施工生产任务,分解到每一个月,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时间上报。
(2)、计划统计工作必须根据施工进展情况真实、准确、及时、系统地反映当期完成工程量及投资情况。每日统计当天完成工程量、现场施工人数、所用机械设备、物质材料数量包括合同内和合同外的工程量。对发生的合同外的工程数量和工程项目须签订确认单,并整理资料向业主上报变更及索赔。
(3)、根据项目部总体计划安排及实践情况,每月对各个分项工程下达每月施工计划。
(四) 成本核算
1、成本核算管理的理念
项目成本管理是工程项目的管理核心,以目标成本控制位中心,全面经济核算为基础,围绕降低成本开展工作,以实现利润最大化,对工程成本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考核、分析进行动态管理。
2、成本核算管理的原则
成本核算控制管理应遵循先策划、组织实施、检测、改进的循环的管理原则。
3、成本核算的目标
工程项目在投标中要充分考虑工程成本,在中标后,应马上认真核对图纸的工程数量,对每个分项的工、料、机市场单价进行调查,对清单进行分解,根据合同价(扣除暂定金)和施工环境、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目标成本。做为指导施工的前期目标。
4、成本核算的内容
(1)、项目成本核算的依据、工程数量、单件价和来源、核算方法及过程,以及完成目标成本应采取的措施。
(2)、工程成本核算的目标收益率。
5、成本核算动态控制
(1)、工程成本处于动态变化状态,由于各项费用引起成本发生变化,及时上报项目经理。
(2)、人工控制:劳务队的质量、数量根据施工项目的性质规模录用,当工程量或是工程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劳务,避免造成窝工现象。
(3)、材料控制:材料需求根据各分项工程所需材料用量进行详细核算,当施工项目或是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及时核算出新的采购数量,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材料单价发生变化时,项目成本应以新单价核算,并重新核算剩余工程量的成本。
(4)、实行日清月结制度,加大过程成本核算频率,通过及时进行成本核算,对超出目标成本的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及时上报项目经理,调整解决,不会无谓的再加大成本投入。
(5)、机械设备控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核算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对机械设备进行成本控制。对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和生产效益与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对比,对设备的台数、单价油耗详细记录,按照清单分项和施工实际情况分摊到对应的项目上,核算出实际成本消耗。对照目标成本,编制调整机械使用计划,避免机械闲置增加成本费用。
结语
工程计划合同管理工作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项目实施的有力保证,是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经过几个项目工程的实践工作,本人对计划合同管理工作有了一个完整的认识,也通过实践工作的沉淀,使我项目上的计划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全面化、科学化、法制化。它不仅能为项目提供全面直观的资料,最重要的是可作为项目进度、资金、利润计划调整的依据。
参考文献
[1] 范文清,《中国新技术新产品》浅谈公路施工合同管理, 2014。
[2] 吴炉庆,浅析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08(20)
[3] 马青嵘,西部探矿工程,2007(01)
作者简介
刘小梅,女,1978.12.05.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毕业院校: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关键词]公路工程 计划合同 管理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4-0054-02
近年来,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飞速发展,而计划合同管理工作在项目建设中的作用与意义也愈来愈显著,它直接反映项目工作的经营成果,从施工准备阶段的预算,施工过程中的计划、合同、计量变更、结算,再到竣工阶段的决算及索赔,也可以说计划合同管理工作始终贯穿于整个项目工程建设中。下面以我的实际工作做简要的阐述:
一、工程项目概述
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东段路基第LJ13标段,全长3.42km,合同金额1.61 亿元。工程项目较复杂,有路基土石方、涵洞、桥梁、隧道等,工程量较大、工程较复杂,因此编制可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计划是非常重要的,对指导现场施工、控制工程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二、计划合同部的管理职能
1、合同管理;
2、计量、计价结算及变更索赔;
3、计划统计;
4、成本核算;
三、计划合同部各项职能的实施细则
(一) 合同管理
1、合同签订的原则:所有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原材料都必须执行先签合同后进场的原则,严禁口头协议。发生变更的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应遵循统一单价的原则
2、合同的内容: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内容和条款。合同内容和条款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约定,依合同的具体含义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和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即: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承包范围、工程内容、承包方式、分项工程的承包单价、包括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履行的期限、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的管辖地,并优先选择我公司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3、合同的签订:(1)、 工程合同的签订原则上以法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加盖法人单位的合同专用章。工程主体工程及大型临时设施工程原则上须上报公司经营部,经公司审批后签订或者委托签订;小型临时设施及附属工程由公司委托项目部签订。
(2)、签订合同所用印章由公司统一制作,由项目办公室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使用;所属施工队更不得冠以“中铁十二局一公司××队”名义私刻公章。
(3)、机械设备合同签订要按照合同统一文本。设备租赁同一条线要互相比对,采用统一的租赁单价,砼设备(吊车、罐车、泵车等)租赁最好以量控制,提高利用率,避免浪费。
4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形式
(1)、工程分包合同形式:法律法规或建设单位准许分包的单项工程,应与分包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合同文本采用公司制定下发的《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2)、劳务分包合同形式:法律法规或建设单位明确不准分包的工程项目,应与分包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具体操作办法为:①人工费:与分包方签订以人工费为主(含小型机具费、零星材料费和部分管理费)的劳务分包合同,合同文本采用集团公司制定的;②主要材料费:如发生甲方供应材料或委托乙方代购材料,采用 “甲方限额供应材料数量及单价一览表”确定的指标计算由甲方支付的材料费用;③机械设备台班费:如發生机械设备台班费或分包方自带机械设备施工的,甲方以租赁的形式另与分包方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确定费用。
(3)、严禁签订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
(4)、签订合同前,项目部必须根据不同分包形式的不同要求对分包方进行相应的资信审查,择优录用。分包方一般应具有营业执照、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符合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企业有关规定的相关条件。在严格审查分包方的资信证明原件后,将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分包方公章)留存备案并上报公司经济管理部。
(5)、合同签章手续必须完备。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亲自签字,同时加盖法人单位合同专用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两页以上的需加盖骑缝章。
(6)、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严格执行报批程序;由计划合同部具体负责实施,严格审查后报送项目经理签订,其他人不得以项目名义对外切丁合同。
(7)、严禁在合同中为分包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8)、严禁分包方再将分包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施工。
5、合同的履行
(1)、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履行期间,应严格按施工规范搞好工程签证,认真做好各种签字手续。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及时制作处理意见书或会议纪要,作为双方验工计价和竣(完)工结算的依据。
(2)、对分包方的验工计价和工程款拨付要及时准确。严禁任何形式的超付款,严禁无原则拖欠分包方的工程款;同时要严格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3)、分包方按合同工期和设计标准完成工程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进行竣(完)工验收和竣(完)工结算,不能以业主暂不验收为借口推迟、拖延(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竣(完)工结算应制作《竣(完)工结算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及时收集并保存有关施工资料和合同管理资料。收集保存的施工资料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变更设计资料、工程签证、验工计价单以及拨付工程款的签字凭证、材料设备检验单、开竣工报告等;合同管理资料主要包括:承发包合同书、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书、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件、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施工中各种会议纪要、文件、报告、通知等。上述资料原始件均应存入计划合同部合同档案,由专人管理。工程竣工后,随同竣工资料一起交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6、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合同,合同在履行中发生变化,一方要求变更合同部分内容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当签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应当对变更的内容明确约定。
(2)、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合同在履行中发生变化,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履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当签订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书面协议。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我方原因发生变更,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继续履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注意收集和保存有关证据。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分包方不能满足施工现场需要或者出现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应及时书面通知分包方限期整改或解除合同。限期整改的,如果整改后仍未满足需要应解除合同、及时清退。
7、合同纠纷的处理
(1)、合同纠纷的解决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以选择适用:自行和解或有关部门主持调解、仲裁或诉讼。
(2)、与分包方发生合同纠纷,需经仲裁或诉讼程序解決的,或对方已提起诉讼的案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由法律事务部门会同下属单位制定应对措施,并指导项目经理部参加应诉。
(3)、处理合同纠纷产生的费用和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合同履行单位承担。
(二)、计量、计价结算及变更索赔
1、依据
(1)、计价结算:项目部与劳务施工队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或补充合同);经现场核实验收并经安质部和工程部人员签认的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
(2)、计量: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变更索赔: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书、会议纪要及建设方下发的技术规范、技术文件。
2、办理时限
(1)、计价结算:每月二十五至三十日为计价结算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计价,否则当月不予办理。
(2)、计量:按建设方要求规定的时间及时上报计量报表,一般为当月二十日上报上月的工程量。
(3)、变更索赔:根据图纸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上报变更索赔资料,并跟踪尽快立项、审批。
3、办理程序
(1)、计价结算:严格按照合同明确的项目单价和实际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量计价,合同外新增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按补充协议计价。须经现场技术人员、工程部、安质部签字后,由计划合同部审核,送项目经理审批后,交由财务部。
(2)、计量:按合同有关规定和工程量清单(数量食欲业主核定后的施工图工程量、单价为中标清单或是修正后的单价)以及业主的规定办理。由计划合同部会同工程技术部对已完成的项目现在进行核对,准备好书面资料,与业主沟通,先经监理、总监认可签字,再统一上报业主,并及时跟踪进行批复计量
(3)、变更索赔:研读合同文本,全面掌握有关变更的合同条款,积极收集整理变更索赔资料,与工程部门和总工紧密配合,寻找变更的蛛丝马迹,加大变更索赔力度。要求和督促现场技术及管理人员熟读招标文件,掌握每个分项工程所包括的工作内容,若发现施工现场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以外的工作项目,应及时上报工程部,工程部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向提出变更设计,将变更设计文件报送驻地及总监审批。变更后的设计文件送交计划合同部,以便及时进行变更索赔。
(三) 计划统计
1、计划统计的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责任成本管理精神,使项目部的计划统计工作合理有序、项目部的责任成本管理行之有效,随时掌握各阶段各分项的工程完成情况和投资完成情况,提供准确的数据,为项目决策通过科学可靠的依据,最终确保本项目的经济效益。
2、计划统计的实施
(1)、根据业主、监理要求,专人负责编制各项计划图表及统计报表,送总工、项目经理审核后,及时上报。报业主的计划,根据工程部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结合施工实际情况,按要求编制,并写出详细说明;报公司的计划,根据公司下发的施工生产任务,分解到每一个月,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时间上报。
(2)、计划统计工作必须根据施工进展情况真实、准确、及时、系统地反映当期完成工程量及投资情况。每日统计当天完成工程量、现场施工人数、所用机械设备、物质材料数量包括合同内和合同外的工程量。对发生的合同外的工程数量和工程项目须签订确认单,并整理资料向业主上报变更及索赔。
(3)、根据项目部总体计划安排及实践情况,每月对各个分项工程下达每月施工计划。
(四) 成本核算
1、成本核算管理的理念
项目成本管理是工程项目的管理核心,以目标成本控制位中心,全面经济核算为基础,围绕降低成本开展工作,以实现利润最大化,对工程成本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考核、分析进行动态管理。
2、成本核算管理的原则
成本核算控制管理应遵循先策划、组织实施、检测、改进的循环的管理原则。
3、成本核算的目标
工程项目在投标中要充分考虑工程成本,在中标后,应马上认真核对图纸的工程数量,对每个分项的工、料、机市场单价进行调查,对清单进行分解,根据合同价(扣除暂定金)和施工环境、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目标成本。做为指导施工的前期目标。
4、成本核算的内容
(1)、项目成本核算的依据、工程数量、单件价和来源、核算方法及过程,以及完成目标成本应采取的措施。
(2)、工程成本核算的目标收益率。
5、成本核算动态控制
(1)、工程成本处于动态变化状态,由于各项费用引起成本发生变化,及时上报项目经理。
(2)、人工控制:劳务队的质量、数量根据施工项目的性质规模录用,当工程量或是工程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劳务,避免造成窝工现象。
(3)、材料控制:材料需求根据各分项工程所需材料用量进行详细核算,当施工项目或是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及时核算出新的采购数量,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材料单价发生变化时,项目成本应以新单价核算,并重新核算剩余工程量的成本。
(4)、实行日清月结制度,加大过程成本核算频率,通过及时进行成本核算,对超出目标成本的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及时上报项目经理,调整解决,不会无谓的再加大成本投入。
(5)、机械设备控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核算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对机械设备进行成本控制。对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和生产效益与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对比,对设备的台数、单价油耗详细记录,按照清单分项和施工实际情况分摊到对应的项目上,核算出实际成本消耗。对照目标成本,编制调整机械使用计划,避免机械闲置增加成本费用。
结语
工程计划合同管理工作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项目实施的有力保证,是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经过几个项目工程的实践工作,本人对计划合同管理工作有了一个完整的认识,也通过实践工作的沉淀,使我项目上的计划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全面化、科学化、法制化。它不仅能为项目提供全面直观的资料,最重要的是可作为项目进度、资金、利润计划调整的依据。
参考文献
[1] 范文清,《中国新技术新产品》浅谈公路施工合同管理, 2014。
[2] 吴炉庆,浅析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08(20)
[3] 马青嵘,西部探矿工程,2007(01)
作者简介
刘小梅,女,1978.12.05.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毕业院校:西安建筑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