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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系医院之所以能够风生水起,也是因为沾了公立医院不少的光。这也让公立医院“科室外包”的现象进入大众视野。同时,互联网医疗也被卷入了舆论的漩涡。一位业内专家指出,“百度竞价排名+某些部队/武警医院+某些莆田系=医疗毒瘤。”
公立医院“科室外包”的前世今生
据了解,早在2004年,原卫生部就发出过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医疗机构严禁出租承包科室,并根据有关行政、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等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严肃查处。之后,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中,“科室外包”一直属于政策禁区。
去年,国务院出台政策,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目前,各地对于医疗领域“公私合作”已有多种形式,包含“院旁院”、委托管理、特许经营等等。不过,相关专家指出,公立医院和社会资本进行“公私合作”的政策主要界线,是不得在公立医院内设立“非独立法人”形式存在的营利性实体。
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卫平此前曾撰文称,我国公立医院公私合作至少有11类。目前,政策禁止的公私合作形式主要是“院中院”。是指在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设立的营利性医疗实体,或指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或组织承包医院科室并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像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或组织承包医院科室并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
据了解,这一政策源头可追溯至2000年,在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投资与其他组织合资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的“科室”、“病区”、“项目”。
根据意见,已投资与其他组织合资合作举办营利性的“科室”、“病区”、“项目”的,要求停办,也可经卫生行政和财政等部门批准转为独立法人单位。
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依然被明令列入政策禁区。
著名医院管理学家王健康指出,“科室外包”的概念由土地外包延伸而来,但土地的承包是相对粗放,医院的管理却十分精细化,将科室出租外包,意味着医疗产品和医疗质量得不到有效的监管与控制,因此隐藏着巨大的危害性。
三令五申,咋挡不住外包“浊流”
对于公立医院私自承包科室的行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已多次下禁令,但仍挡不住这股“浊流”,这究竟是为何?
据悉,近几年,国家卫计委多次发“批复”禁止科室外包,也经过几轮监督打击,基本上,大的公立医院外包科室都被清理了,但部队医院大量科室被外包的现象却难以遏制。早在2006年,原总后卫生部就下达了禁令,不允许部队医院将科室“外包”。然而,10年过去了,在规模扩张的逐利冲动下,仍有少数单位置禁令于罔顾。
中国妇产科网创始人龚晓明医生曾在自己的微信公号上撰文称:“除了几家大的部队医院,大部分的军队医院的妇产科、皮肤科、耳鼻喉科,都是被私人承包出去了,承包人就是借了解放军医院的牌子,唯利是图,做过度医疗的事情,因为军队医院不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
这些禁令“只能针对地方的医院,部队医院不受卫生部管理,所以他们继续把科室承包出去。”一位业内专家表示。
监管的交叉和查处力量的不足,是导致部队医院科室外包禁而不止的主因,而且还有可能伴随着腐败。从2013年9月开始,自称莆田系上海康新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区经理的陈元发,就持续曝光该公司向多家部队医院领导送礼的名单,礼金数额由几千元至数十万元不等。不过这些名单的真实性,未得到当事者确认。
另外,在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廖天虎看来,各种政策层面留给医院外包的唯一途径就是“特许经营”,但对相关细则并无规定。
“由于对公立医院设立特许经营科室的基本标准和审批程序没有明确,给外包科室留下了空间。”至于“特许经营”与科室外包有何区别,不少医疗专家表示,两者界限很难厘清,总有人想办法钻空子。
医院外包需要一场专项整治
对于公立医院科室外包,政府欢迎各界举报投诉,这是一个不错的姿态和不错的措施,但是,在欢迎外部监督的同时,也应该主动开展强有力的内部监督,把自上而下的内部监督和四面八方的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把主动发现问题和不告不发结合起来,其具体的措施,应该是在全国的医疗系统,进行一次取缔科室外包的专项整治,而欢迎举报投诉只是专项整治的一个方面的措施。
公立医院外包是整个医疗肌体上的一颗大毒瘤,必须坚决割掉。所谓科室外包或出租科室是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医疗机构,通过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将其内部的某一个或某一些科室交由一定的租赁或承包主体,以医疗机构的名义进行经营的行为,医院会收取一定的承包金,或者再与承包人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收益分成。这样一来,医院和承租者的关系变成了完全的利益关系,而放弃了对业务的监管责任,结果可能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实际上是拿广大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医院的声誉换钱;而对于承租者,他们除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尽快收回投资和赚取利润,往往不会考虑患者的利益,一些欺诈行为也必然产生,甚至贻误了患者的治疗,成为谋财害命的刽子手。所以,“科室外包”的最大恶果是,让公立医院丧失公益性,成为商人欺骗患者、攫取暴利的工具。
鉴于目前公立医院的“科室外包”泛滥成灾,正常的监管已经不足以挡住这股“浊流”,只有待大刀阔斧地砍掉公立醫院“科室外包”的野蛮枝叶之后,才能通过建立正常制度进入常规监管,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对医疗领域的“科室外包”进行一次集中的专项整治,还医疗系统一个规范、安全的环境。
当然这种专项整治显然不是卫生部门一家可以完成的,起码还需要工商、纪检、司法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所以应该由各级政府出面牵头组织实施。
互联网医疗困局该如何打破 一位医疗界媒体人称,公立医院和军队医院的部分科室被承包早就不是秘密,而是业内常识。“百度竞价排名+某些部队/武警医院+某些莆田系=医疗毒瘤。”一位业内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通过百度这种竞价排名的搜索,表面是把病人引到部队医院,但实际上背后操作的是莆田系,而莆田系又没有亲自出面,那么老百姓因为相信部队,相信百度,也就大量的被骗来这边看病。”
因此,在整个“魏则西事件”中,除了“科室外包”外,百度也成为舆论漩涡,进而引发了人们对互联网医疗的关注。
莆田系医院成功的一大秘诀是,重金砸向各种媒介,进行“广告轰炸”,以吸引患者就医。在进入“互联网+”时代后,莆田系医院更是借助互联网手段,使得医疗广告“无孔不入”,这些医疗广告往往夸大治疗效果,诱导患者前来就医。据媒体报道,百度2013年的广告总量是260亿元,其中,莆田系医院在百度上就做了120亿元的广告,而且这些广告费用的60%投向了搜索引擎。
其实,在“互联网+”时代,民营医院利用互联网传播手段本无可厚非。毕竟,民营医院与众多实力雄厚的公立医院相比,缺乏自身的品牌效应,把广告宣传当成其营销的利器,也是必然的选择。但令人遗憾的是,民营医院往往利用监管不力的漏洞,采取与公立医院“合作”的方式,穿上公立医院的“马甲”,并砸钱互联网竞价排名,推广自身不存在的医疗优势,误导求医、求生的患者。
可以说,互联网带着与生俱来的优越,但同时也带着与生俱来的缺陷。很多构建于互联网之上的公司并没有按这个世界基本的游戏规则行事,用户的知情权、财产权、生命权……这些在传统的业态中被严格保护的权力,在互联网的世界却被无情地漠视了。一些公司仿佛依靠互联网获得了一块化外之地,获得了一种额外的作恶权,并且通过互联网有意无意地将这种权力尽可能地放大。
从经济的角度而言,如果能获得同样的收益,没有人希望选择作恶的方式。但对于很多公司而言,当作恶和其基础商业逻辑密不可分时,它的最終取舍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了。这也使得互联网公司陷入一个伦理死局之中:不作恶,则商业模式难以为继;作恶,则不得不将自身放置在一个不堪的位置。
而要打破这种死局,行政主管部门就应该进行规范与引导,要尽快完善互联网医疗广告的监管体制,改变我国多头监管的局面,形成审查和处罚相统一的管理机制,避免多头管理所造成的漏洞。此外,行政主管部门还应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调整对医疗广告的处罚额度,让违法者付出更高的违法成本,从而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广告的服务商形成震慑,以此来防范“魏则西事件”的再现。
公立医院“科室外包”的前世今生
据了解,早在2004年,原卫生部就发出过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医疗机构严禁出租承包科室,并根据有关行政、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等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严肃查处。之后,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中,“科室外包”一直属于政策禁区。
去年,国务院出台政策,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目前,各地对于医疗领域“公私合作”已有多种形式,包含“院旁院”、委托管理、特许经营等等。不过,相关专家指出,公立医院和社会资本进行“公私合作”的政策主要界线,是不得在公立医院内设立“非独立法人”形式存在的营利性实体。
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卫平此前曾撰文称,我国公立医院公私合作至少有11类。目前,政策禁止的公私合作形式主要是“院中院”。是指在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设立的营利性医疗实体,或指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或组织承包医院科室并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像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或组织承包医院科室并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
据了解,这一政策源头可追溯至2000年,在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投资与其他组织合资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的“科室”、“病区”、“项目”。
根据意见,已投资与其他组织合资合作举办营利性的“科室”、“病区”、“项目”的,要求停办,也可经卫生行政和财政等部门批准转为独立法人单位。
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依然被明令列入政策禁区。
著名医院管理学家王健康指出,“科室外包”的概念由土地外包延伸而来,但土地的承包是相对粗放,医院的管理却十分精细化,将科室出租外包,意味着医疗产品和医疗质量得不到有效的监管与控制,因此隐藏着巨大的危害性。
三令五申,咋挡不住外包“浊流”
对于公立医院私自承包科室的行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已多次下禁令,但仍挡不住这股“浊流”,这究竟是为何?
据悉,近几年,国家卫计委多次发“批复”禁止科室外包,也经过几轮监督打击,基本上,大的公立医院外包科室都被清理了,但部队医院大量科室被外包的现象却难以遏制。早在2006年,原总后卫生部就下达了禁令,不允许部队医院将科室“外包”。然而,10年过去了,在规模扩张的逐利冲动下,仍有少数单位置禁令于罔顾。
中国妇产科网创始人龚晓明医生曾在自己的微信公号上撰文称:“除了几家大的部队医院,大部分的军队医院的妇产科、皮肤科、耳鼻喉科,都是被私人承包出去了,承包人就是借了解放军医院的牌子,唯利是图,做过度医疗的事情,因为军队医院不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
这些禁令“只能针对地方的医院,部队医院不受卫生部管理,所以他们继续把科室承包出去。”一位业内专家表示。
监管的交叉和查处力量的不足,是导致部队医院科室外包禁而不止的主因,而且还有可能伴随着腐败。从2013年9月开始,自称莆田系上海康新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区经理的陈元发,就持续曝光该公司向多家部队医院领导送礼的名单,礼金数额由几千元至数十万元不等。不过这些名单的真实性,未得到当事者确认。
另外,在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廖天虎看来,各种政策层面留给医院外包的唯一途径就是“特许经营”,但对相关细则并无规定。
“由于对公立医院设立特许经营科室的基本标准和审批程序没有明确,给外包科室留下了空间。”至于“特许经营”与科室外包有何区别,不少医疗专家表示,两者界限很难厘清,总有人想办法钻空子。
医院外包需要一场专项整治
对于公立医院科室外包,政府欢迎各界举报投诉,这是一个不错的姿态和不错的措施,但是,在欢迎外部监督的同时,也应该主动开展强有力的内部监督,把自上而下的内部监督和四面八方的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把主动发现问题和不告不发结合起来,其具体的措施,应该是在全国的医疗系统,进行一次取缔科室外包的专项整治,而欢迎举报投诉只是专项整治的一个方面的措施。
公立医院外包是整个医疗肌体上的一颗大毒瘤,必须坚决割掉。所谓科室外包或出租科室是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医疗机构,通过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将其内部的某一个或某一些科室交由一定的租赁或承包主体,以医疗机构的名义进行经营的行为,医院会收取一定的承包金,或者再与承包人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收益分成。这样一来,医院和承租者的关系变成了完全的利益关系,而放弃了对业务的监管责任,结果可能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实际上是拿广大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医院的声誉换钱;而对于承租者,他们除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尽快收回投资和赚取利润,往往不会考虑患者的利益,一些欺诈行为也必然产生,甚至贻误了患者的治疗,成为谋财害命的刽子手。所以,“科室外包”的最大恶果是,让公立医院丧失公益性,成为商人欺骗患者、攫取暴利的工具。
鉴于目前公立医院的“科室外包”泛滥成灾,正常的监管已经不足以挡住这股“浊流”,只有待大刀阔斧地砍掉公立醫院“科室外包”的野蛮枝叶之后,才能通过建立正常制度进入常规监管,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对医疗领域的“科室外包”进行一次集中的专项整治,还医疗系统一个规范、安全的环境。
当然这种专项整治显然不是卫生部门一家可以完成的,起码还需要工商、纪检、司法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所以应该由各级政府出面牵头组织实施。
互联网医疗困局该如何打破 一位医疗界媒体人称,公立医院和军队医院的部分科室被承包早就不是秘密,而是业内常识。“百度竞价排名+某些部队/武警医院+某些莆田系=医疗毒瘤。”一位业内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通过百度这种竞价排名的搜索,表面是把病人引到部队医院,但实际上背后操作的是莆田系,而莆田系又没有亲自出面,那么老百姓因为相信部队,相信百度,也就大量的被骗来这边看病。”
因此,在整个“魏则西事件”中,除了“科室外包”外,百度也成为舆论漩涡,进而引发了人们对互联网医疗的关注。
莆田系医院成功的一大秘诀是,重金砸向各种媒介,进行“广告轰炸”,以吸引患者就医。在进入“互联网+”时代后,莆田系医院更是借助互联网手段,使得医疗广告“无孔不入”,这些医疗广告往往夸大治疗效果,诱导患者前来就医。据媒体报道,百度2013年的广告总量是260亿元,其中,莆田系医院在百度上就做了120亿元的广告,而且这些广告费用的60%投向了搜索引擎。
其实,在“互联网+”时代,民营医院利用互联网传播手段本无可厚非。毕竟,民营医院与众多实力雄厚的公立医院相比,缺乏自身的品牌效应,把广告宣传当成其营销的利器,也是必然的选择。但令人遗憾的是,民营医院往往利用监管不力的漏洞,采取与公立医院“合作”的方式,穿上公立医院的“马甲”,并砸钱互联网竞价排名,推广自身不存在的医疗优势,误导求医、求生的患者。
可以说,互联网带着与生俱来的优越,但同时也带着与生俱来的缺陷。很多构建于互联网之上的公司并没有按这个世界基本的游戏规则行事,用户的知情权、财产权、生命权……这些在传统的业态中被严格保护的权力,在互联网的世界却被无情地漠视了。一些公司仿佛依靠互联网获得了一块化外之地,获得了一种额外的作恶权,并且通过互联网有意无意地将这种权力尽可能地放大。
从经济的角度而言,如果能获得同样的收益,没有人希望选择作恶的方式。但对于很多公司而言,当作恶和其基础商业逻辑密不可分时,它的最終取舍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了。这也使得互联网公司陷入一个伦理死局之中:不作恶,则商业模式难以为继;作恶,则不得不将自身放置在一个不堪的位置。
而要打破这种死局,行政主管部门就应该进行规范与引导,要尽快完善互联网医疗广告的监管体制,改变我国多头监管的局面,形成审查和处罚相统一的管理机制,避免多头管理所造成的漏洞。此外,行政主管部门还应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调整对医疗广告的处罚额度,让违法者付出更高的违法成本,从而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广告的服务商形成震慑,以此来防范“魏则西事件”的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