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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土地制度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的稳定,所以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发展。本文從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绩效评估入手分析,归纳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创新的发展方向,并对以后的发展提出了展望。
【关键词】农村土地 管理制度 改革与创新
1.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绩效评估
中国农业经济受经济制度转折的冲击明显。但是,农业经济制度对农业经济的激励作用都是有边界的。中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已经越来越缺乏制度张力,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
1.1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结构
研究表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上升的原因是来自于农业技术进步,而技术效率却下降了。显然中国农业TFP的增长属于技术诱导型的增长模式。农业技术效率的持续性下降表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励作用的下降。
1.2农地流动性的制度性障碍
农地流转包括了农业内部的农地流转和农地非农化流转。在当前土地制度下,除了农地买卖外,只要不改变耕地属性,农民已经拥有了农业内部流转农地的自由。但是,由于这种流转缺乏稳定的产权基础,导致当前农地流转的低效率。另外,农地的非农化流转为政府所严格控制,缺乏自由。
1.3农地资本功能没有得到彰显
农地是农民所拥有的唯一生产要素,也是唯一可以转换为资本的要素。在城市化高度发展的今天,农民进入城市成为了大势所趋。但是,这个过程是有成本的,要求农民具备足够的人力资本或其他资本用于支付住房、教育和日常生活等支出。然而,中国农地产权不清,被禁止参与金融市场,事实上也是降低了农民进城的可能性,限制了城镇化进程。
2.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创新发展
2.1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土地管理制度更加严格和规范
(1)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化、规范化。第一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第二是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这两个制度配套进行双边约束,实际对整个中国的土地管理是一个非常严格的要求。原因在于:首先,我国人均土地非常稀缺,现在耕地面积已经下降到了18.26亿亩,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38亩,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如果再减少就会危及到国家的粮食安全乃至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其次,建设用地是投资的载体,是宏观调控的闸门。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许多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始终不能被关停,其重要原因就是和超计划的建设用地供给有关系。只有严格规范建设用地的审批,才能更有效的保护耕地。
(2)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这对于农民而言意义重大。只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农民才会更加珍惜土地,更多的投资土地,更放心的自由流转土地。进一步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但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坚持三个“不得”: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2.2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创新要立足国情,尊重科学,遵守法律
(1)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前提。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其特点决定了在很多方面有别于一般的经济要素和自然资源,所以在任何国家,土地制度的确立都有一定的前提。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确立、改革和创新同样必须在一定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从我国当前的现实国情来看,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创新需要以下三大前提:第一,,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必须有利于推进农业科学发展,并促进社会和谐。第二,农村土地的管理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律。土地管理在任何现代国家都有其特殊规律,在我国农村土地的管理必须遵循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用途管制、严格审批这一规律。第三,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必须遵守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2)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创新的原则。首先,产权明晰,不仅是改革完善土地制度、实现土地有序流转和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前提,也是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根本举措。当前我国要重申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改变。同时要做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颁证工作,建设与改革发展相适应的土地产权制度。其次,用途管制,就是要按照土地利用规划管地用地,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使土地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相适应、相协调。土地利用规划不仅要有科学性,有前瞻性,而且要通过立法程序,确立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有效实现依法管理土地用途。再次,节约集约,既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要求,也是我国解决发展用地的重要原则。最后,严格管理,是落实土地管理法规和各项政策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土地管理目标的根本保障。当前既要抓紧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抓紧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还要建立严格依法监管的执法体系。
3.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发展与展望
3.1因地制宜,开展试点,逐步推广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社会经济条件各不相同并且存在较大差异,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也表现出参差不齐的发展趋势,农民的思想观念也存在差异。因此,即使一种制度在某些地区实施的效果很好,也不代表它具有普遍性。只有因地制宜地进行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才能充分发挥不同地区土地资源的最大潜能。
3.2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多来自农民,农民具有创新土地制度的独特优势。另外,一种土地制度是否合理有效,最终只能通过农民在这种制度下的实践来得到检验。因
此,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农民的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在重视农民作用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通过对农民的培训,使农民能够了解和掌握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基本知识,为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建立提供条件,保证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在具体实践过程中顺利进行。
3.3完善法律法规,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
政府对土地流转的宏观调控应至少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国家宏观调控为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和条件。第二,国家宏观调控要通过土地政策等宏观政策来弥补市场机制运行过程中的不足,使土地的流转规范化。
3.4加强农村配套改革,保障农民利益
政府可以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建设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通过改革为基本制度改革创造好的外部条件, 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为了确保土地制度改革顺利推进,还必须适时推动相关制度的配套改革。比如完善和健全县乡行政体制、财政制度,落实严格保护耕地的国策。改革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给农民迁徙自由的权利、平等就业的权利、公平享受社会福利和保障的权利,等等。
【参考文献】
【1】范雁存,李战.我国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管理制度[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6).
【2】刘权莹.探究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新改革[J].技术与市场.2012(02).
【3】关晓松.农村土地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探析[J].商场现代化.2012(01).
【关键词】农村土地 管理制度 改革与创新
1.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绩效评估
中国农业经济受经济制度转折的冲击明显。但是,农业经济制度对农业经济的激励作用都是有边界的。中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已经越来越缺乏制度张力,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
1.1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结构
研究表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上升的原因是来自于农业技术进步,而技术效率却下降了。显然中国农业TFP的增长属于技术诱导型的增长模式。农业技术效率的持续性下降表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励作用的下降。
1.2农地流动性的制度性障碍
农地流转包括了农业内部的农地流转和农地非农化流转。在当前土地制度下,除了农地买卖外,只要不改变耕地属性,农民已经拥有了农业内部流转农地的自由。但是,由于这种流转缺乏稳定的产权基础,导致当前农地流转的低效率。另外,农地的非农化流转为政府所严格控制,缺乏自由。
1.3农地资本功能没有得到彰显
农地是农民所拥有的唯一生产要素,也是唯一可以转换为资本的要素。在城市化高度发展的今天,农民进入城市成为了大势所趋。但是,这个过程是有成本的,要求农民具备足够的人力资本或其他资本用于支付住房、教育和日常生活等支出。然而,中国农地产权不清,被禁止参与金融市场,事实上也是降低了农民进城的可能性,限制了城镇化进程。
2.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创新发展
2.1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土地管理制度更加严格和规范
(1)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化、规范化。第一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第二是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这两个制度配套进行双边约束,实际对整个中国的土地管理是一个非常严格的要求。原因在于:首先,我国人均土地非常稀缺,现在耕地面积已经下降到了18.26亿亩,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38亩,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如果再减少就会危及到国家的粮食安全乃至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其次,建设用地是投资的载体,是宏观调控的闸门。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许多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始终不能被关停,其重要原因就是和超计划的建设用地供给有关系。只有严格规范建设用地的审批,才能更有效的保护耕地。
(2)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这对于农民而言意义重大。只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农民才会更加珍惜土地,更多的投资土地,更放心的自由流转土地。进一步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但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坚持三个“不得”: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2.2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创新要立足国情,尊重科学,遵守法律
(1)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前提。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其特点决定了在很多方面有别于一般的经济要素和自然资源,所以在任何国家,土地制度的确立都有一定的前提。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确立、改革和创新同样必须在一定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从我国当前的现实国情来看,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创新需要以下三大前提:第一,,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必须有利于推进农业科学发展,并促进社会和谐。第二,农村土地的管理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律。土地管理在任何现代国家都有其特殊规律,在我国农村土地的管理必须遵循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用途管制、严格审批这一规律。第三,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必须遵守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2)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创新的原则。首先,产权明晰,不仅是改革完善土地制度、实现土地有序流转和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前提,也是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根本举措。当前我国要重申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改变。同时要做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颁证工作,建设与改革发展相适应的土地产权制度。其次,用途管制,就是要按照土地利用规划管地用地,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使土地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相适应、相协调。土地利用规划不仅要有科学性,有前瞻性,而且要通过立法程序,确立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有效实现依法管理土地用途。再次,节约集约,既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要求,也是我国解决发展用地的重要原则。最后,严格管理,是落实土地管理法规和各项政策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土地管理目标的根本保障。当前既要抓紧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抓紧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还要建立严格依法监管的执法体系。
3.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发展与展望
3.1因地制宜,开展试点,逐步推广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社会经济条件各不相同并且存在较大差异,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也表现出参差不齐的发展趋势,农民的思想观念也存在差异。因此,即使一种制度在某些地区实施的效果很好,也不代表它具有普遍性。只有因地制宜地进行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才能充分发挥不同地区土地资源的最大潜能。
3.2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多来自农民,农民具有创新土地制度的独特优势。另外,一种土地制度是否合理有效,最终只能通过农民在这种制度下的实践来得到检验。因
此,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农民的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在重视农民作用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通过对农民的培训,使农民能够了解和掌握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基本知识,为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建立提供条件,保证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在具体实践过程中顺利进行。
3.3完善法律法规,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
政府对土地流转的宏观调控应至少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国家宏观调控为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和条件。第二,国家宏观调控要通过土地政策等宏观政策来弥补市场机制运行过程中的不足,使土地的流转规范化。
3.4加强农村配套改革,保障农民利益
政府可以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建设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通过改革为基本制度改革创造好的外部条件, 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为了确保土地制度改革顺利推进,还必须适时推动相关制度的配套改革。比如完善和健全县乡行政体制、财政制度,落实严格保护耕地的国策。改革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给农民迁徙自由的权利、平等就业的权利、公平享受社会福利和保障的权利,等等。
【参考文献】
【1】范雁存,李战.我国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管理制度[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6).
【2】刘权莹.探究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新改革[J].技术与市场.2012(02).
【3】关晓松.农村土地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探析[J].商场现代化.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