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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7年开始的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金融动荡,从会计信息披露的视角分析了美国次贷危机发生的根源,同时对资产证券化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相关问题予以揭示,指出资产证券化市场存在问题解决的方法,即完善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的立法,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关键词:美国次贷危机;会计信息披露;透明度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6-0197-02
美国次贷危机于2007年4月爆发,以美国第二大次级房贷公司新世纪金融公司破产事件为标志,由房地产市场蔓延到信贷市场,进而演变为全球性金融危机。危机发生以来,对各国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加深,多家金融机构出现巨额亏损甚至倒闭,股市债市剧烈波动。此次危机起源于经济实力最强、金融体系最发达的美国,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肇始,迅速波及世界。研究美国次贷危机发生的根源对于我国刚刚起步的资产证券化市场来说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可以解决我国要不要继续进行资产证券化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提供借鉴意义。
1从会计信息披露视角看美国次贷危机的深层次原因
从2007年初次贷危机初现开始,就有很多学者开始分析这次美国次贷危机发生的原因。大多数学者都从金融创新的视角把次贷危机发生的原因归结为资产证券化工具的滥用加剧了投资的风险,最终由于房地产泡沫的破灭而引发了危机。诚然,美国次贷危机发生是由于对次级贷款进行了证券化,并且是由于美国贷款银行把次级贷款进行证券化之后又打包成CDO或者CDO再进一步证券化,这无疑加剧了证券的风险,但是如果我们从更深的层次来考虑,为什么次级债进行证券或者进一步证券化后仍然会有投资者趋之若鹜,争相购买?这就涉及到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问题,高透明度的会计信息能够保护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如果相关证券的会计信息能够真实充分地披露出来,相信投资机构在投资于这些证券时一定会有所考虑,而不至于使美国次级贷款债券市场如此火爆。因此笔者认为,美国次贷危机的真正根源其实并不是资产证券化本身,而在于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如果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会计信息能够得以充分适当地披露,那么次贷危机也许根本就不会发生了。
2资产证券化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相关问题
证券化资产的会计处理,历经会计确认、会计计量和会计记录后,紧接着的内容即是发起人的会计信息披露。所谓的会计信息的披露即是向外界提供合规的财务会计报告来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各个方面的信息。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和核心内容是财务会计报表,它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报表附注。随着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和发展,附注这种表外披露的形式,越来越重要,其披露的会计信息也越来越多。下面分别从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会计准则来考察资产证券化会计信息披露,同时分析资产证券化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1国际会计准则对资产证券化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第39号国际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IAS39)中关于披露的部分是建立在金融合成分析法上的。根据规定,如果企业进行了证券化或签订了回购协议,则应就发生在当前财务报告期的这些交易和发生在以前财务报告期的交易形成的剩余留存利息进行单独披露,披露的内容包括:①这些交易的性质和范围,包括相关担保的说明、有关用于计算新利息和留存利息公允价值的关键假设的数量信息。②金融资产是否已终止确认。为了能够让投资者增进理解资产负债表内和表外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重要性的信息,帮助评价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确定性。除了提供判断特定金融工具余额和交易的特定信息外,IAS还鼓励企业提供关于金融工具使用范围、相联系的风险、所服务的经营目的和评述,关于管理层为控制与金融工具相联系的风险而采取的政策的评述等相关的信息。
2.2美国对资产证券化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
为了加强对证券化资产的信息披露的管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也对此做出了规定,SFAS—No1140披露准则除了要求企业披露与证券化有关的会计政策、现金流量、关键假设以及公允价值对关键假设变动的敏感程度,还要求披露以下内容:①资产组合的现状以及预计损失;②由于提前支付、损失及折扣率的不利变化减低权益的公允价值的测试;③本期特殊目的主体与转让人之间全部现金流量;④转让人所管理期末拖欠债务以及净信用损失。
3完善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的立法,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信贷资产证券化能够有效化解金融体系风险,实现由间接融资为主向直接融资为主的转变,对我国国有银行而言还可能成为其解决其不良资产的有效途径。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因为美国次贷危机的发生而停止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进程,而应汲取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完善我国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的立法,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使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得以健康发展。
早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SEC前任主席A·Levitt在一次关于“高质量会计准则的重要性”的演讲中,提出了代表准则高质量的一个重要质量特征:透明度。在2008年11月召开的G20峰会上,美国财务部秘书长大卫·麦考密克对于全球会计准则提出了四点要求,即透明度、责任感、合理的监管、金融市场的完善和国际合作。可见会计信息的透明度问题已经引起了普遍重视。
根据我国学者魏明海、刘峰的研究,会计信息透明度是一个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的全面的概念,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一套清晰、准确、正式、易理解、普遍认可的准则和有关会计信息披露的各种监管体制;②对会计准则的高度遵循;③对外报告和披露高频率的准确信息。它的提出是对会计信息质量标准和一般意义上的会计信息披露要求的发展。显然,会计透明度概念是一个更为全面综合的概念,它是继美国FASB的第二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相关性和可靠性)发布以来有关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研究的又一次飞跃。
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刚刚起步,会计规范相对于实务存在滞后性。然而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存在需要会计核算的反映,业务中潜在的风险又需要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予以控制,会计准则的制定应与金融等相关经济领域的发展相适应,并适当具有超前性。我们可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美国制定相关会计准则的经验,同时考虑我国会计制度改革围绕国际会计准则进行这一事实,制定《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定义、初始确认和终止确认,计量与其它金融工具会计问题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金融工具会计处理体系,以此来指导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有关特殊目的实体的合并问题,可在将来制定《合并报表》会计准则中予以考虑,使资产证券化业务中涉及的会计处理在会计准则中切实有章可循,为以后把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审计纳入监管体系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
[1]LewisD.JohnsonandEdwinH.Neave.Thesubprimemortgagemarket:familiarlessonsinanewcontext.ManagementResearchNews.2008(1).12-26.
[2]Check-TeckFoo.ConceptuallessonsonfinancialstrategyfollowingtheUSsub-primecrisis.TheJournalofRiskFinance,2008(3).292-302.
[3]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译《国际会计准则(2002)》[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4]魏明海,刘峰,施鲲翔.论会计透明度[J].会计研究,2001(9).16-21.
关键词:美国次贷危机;会计信息披露;透明度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6-0197-02
美国次贷危机于2007年4月爆发,以美国第二大次级房贷公司新世纪金融公司破产事件为标志,由房地产市场蔓延到信贷市场,进而演变为全球性金融危机。危机发生以来,对各国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加深,多家金融机构出现巨额亏损甚至倒闭,股市债市剧烈波动。此次危机起源于经济实力最强、金融体系最发达的美国,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肇始,迅速波及世界。研究美国次贷危机发生的根源对于我国刚刚起步的资产证券化市场来说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可以解决我国要不要继续进行资产证券化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提供借鉴意义。
1从会计信息披露视角看美国次贷危机的深层次原因
从2007年初次贷危机初现开始,就有很多学者开始分析这次美国次贷危机发生的原因。大多数学者都从金融创新的视角把次贷危机发生的原因归结为资产证券化工具的滥用加剧了投资的风险,最终由于房地产泡沫的破灭而引发了危机。诚然,美国次贷危机发生是由于对次级贷款进行了证券化,并且是由于美国贷款银行把次级贷款进行证券化之后又打包成CDO或者CDO再进一步证券化,这无疑加剧了证券的风险,但是如果我们从更深的层次来考虑,为什么次级债进行证券或者进一步证券化后仍然会有投资者趋之若鹜,争相购买?这就涉及到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问题,高透明度的会计信息能够保护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如果相关证券的会计信息能够真实充分地披露出来,相信投资机构在投资于这些证券时一定会有所考虑,而不至于使美国次级贷款债券市场如此火爆。因此笔者认为,美国次贷危机的真正根源其实并不是资产证券化本身,而在于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如果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会计信息能够得以充分适当地披露,那么次贷危机也许根本就不会发生了。
2资产证券化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相关问题
证券化资产的会计处理,历经会计确认、会计计量和会计记录后,紧接着的内容即是发起人的会计信息披露。所谓的会计信息的披露即是向外界提供合规的财务会计报告来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各个方面的信息。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和核心内容是财务会计报表,它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报表附注。随着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和发展,附注这种表外披露的形式,越来越重要,其披露的会计信息也越来越多。下面分别从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会计准则来考察资产证券化会计信息披露,同时分析资产证券化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1国际会计准则对资产证券化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第39号国际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IAS39)中关于披露的部分是建立在金融合成分析法上的。根据规定,如果企业进行了证券化或签订了回购协议,则应就发生在当前财务报告期的这些交易和发生在以前财务报告期的交易形成的剩余留存利息进行单独披露,披露的内容包括:①这些交易的性质和范围,包括相关担保的说明、有关用于计算新利息和留存利息公允价值的关键假设的数量信息。②金融资产是否已终止确认。为了能够让投资者增进理解资产负债表内和表外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重要性的信息,帮助评价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确定性。除了提供判断特定金融工具余额和交易的特定信息外,IAS还鼓励企业提供关于金融工具使用范围、相联系的风险、所服务的经营目的和评述,关于管理层为控制与金融工具相联系的风险而采取的政策的评述等相关的信息。
2.2美国对资产证券化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
为了加强对证券化资产的信息披露的管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也对此做出了规定,SFAS—No1140披露准则除了要求企业披露与证券化有关的会计政策、现金流量、关键假设以及公允价值对关键假设变动的敏感程度,还要求披露以下内容:①资产组合的现状以及预计损失;②由于提前支付、损失及折扣率的不利变化减低权益的公允价值的测试;③本期特殊目的主体与转让人之间全部现金流量;④转让人所管理期末拖欠债务以及净信用损失。
3完善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的立法,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信贷资产证券化能够有效化解金融体系风险,实现由间接融资为主向直接融资为主的转变,对我国国有银行而言还可能成为其解决其不良资产的有效途径。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因为美国次贷危机的发生而停止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进程,而应汲取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完善我国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的立法,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使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得以健康发展。
早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SEC前任主席A·Levitt在一次关于“高质量会计准则的重要性”的演讲中,提出了代表准则高质量的一个重要质量特征:透明度。在2008年11月召开的G20峰会上,美国财务部秘书长大卫·麦考密克对于全球会计准则提出了四点要求,即透明度、责任感、合理的监管、金融市场的完善和国际合作。可见会计信息的透明度问题已经引起了普遍重视。
根据我国学者魏明海、刘峰的研究,会计信息透明度是一个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的全面的概念,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一套清晰、准确、正式、易理解、普遍认可的准则和有关会计信息披露的各种监管体制;②对会计准则的高度遵循;③对外报告和披露高频率的准确信息。它的提出是对会计信息质量标准和一般意义上的会计信息披露要求的发展。显然,会计透明度概念是一个更为全面综合的概念,它是继美国FASB的第二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相关性和可靠性)发布以来有关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研究的又一次飞跃。
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刚刚起步,会计规范相对于实务存在滞后性。然而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存在需要会计核算的反映,业务中潜在的风险又需要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予以控制,会计准则的制定应与金融等相关经济领域的发展相适应,并适当具有超前性。我们可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美国制定相关会计准则的经验,同时考虑我国会计制度改革围绕国际会计准则进行这一事实,制定《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定义、初始确认和终止确认,计量与其它金融工具会计问题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金融工具会计处理体系,以此来指导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有关特殊目的实体的合并问题,可在将来制定《合并报表》会计准则中予以考虑,使资产证券化业务中涉及的会计处理在会计准则中切实有章可循,为以后把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审计纳入监管体系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
[1]LewisD.JohnsonandEdwinH.Neave.Thesubprimemortgagemarket:familiarlessonsinanewcontext.ManagementResearchNews.2008(1).12-26.
[2]Check-TeckFoo.ConceptuallessonsonfinancialstrategyfollowingtheUSsub-primecrisis.TheJournalofRiskFinance,2008(3).292-302.
[3]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译《国际会计准则(2002)》[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4]魏明海,刘峰,施鲲翔.论会计透明度[J].会计研究,2001(9).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