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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军队物资采购在整个军事后勤服务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保证定标的科学性和公平性。本文主要介绍了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在物资采购招标过程中的运用,并分别给出实例进行说明,以提高组织招标采购、分析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
关键词:军队物资;招标采购;评标方法
评标是决定最终招标采购结果的重要环节。《军队物资招标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军队物资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在招投标活动中,价格一般是评标的核心内容,是评价投标的一种衡量标准或尺度。不同的采购项目,其评标办法也应当有所不同。然而,在物资采购具体活动中,也出现过同样的采购项目,由于采用的评标方法不同,其结果也是不同的现象。以计算机采购为例,对于CPU、硬盘、内存、显示器等主要配置技术参数完全相同的计算机,因各自品牌不同,品质各有千秋,价格大相径庭,采用不同的评标办法,其结果完全不一样。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则价格最低者中标;若采用综合评分法,则很可能由规模较大而价格不一定较低的供应商中标;如采用性价比法,则对大品牌产品极为有利。所以在评标过程中具体选择哪种评标办法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评标的结果。本文试对三种评标方法作一探讨。
一、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在评标过程中,物资采购机构需要事先确定采购项目的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以评标标准为依据,评定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方中标。采用此种方法评标,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各种因素对投标报价的影响。因此,物资采购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考虑周全,评标的标准要制定详细,以避免招标过程中发生争议。根据不同的采购项目,物资采购机构在确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其评审的方法可以选择三种形式。
一是以标底为评标标准。开标前,物资采购机构可以预先确定一个标底,评标时当合格最低投标报价未超过标底时即可评标。
二是以标底为参考标准。物资采购机构在开标前确定了标底,但标底仅为参考。评标时,如果投标报价超过此参考标底,但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报价合格时,也可进行评标。
三是无标底评标。物资采购机构对采购项目没有事先确定标底或参考标底时,则需在评标前分析合格最低标的报价是否合理,合理时即可进行评标。分析报价是否合理,不能只看总价,还需要审查单价及各项费用的构成的合理性。因此,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供应商投标时须列明那些项目的单价、费用构成等供采购机构审查。
设有标底的招标方式能否成功,标底的正确性是核心。虽然标底的计算和确定由专家做出,并经过了审查复核,但也可能出现系统误差,如果误差方向和幅度與某个投标人的报价误差方向与幅度相同,则该投标人可能成为最接近标底的报价;如果某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编制的报价误差很小,几乎接近理想的无误差的程度,但标底的误差反而可能导致投标报价超出有效范围。因此,在评标过程中应当淡化标底的作用,只须提出一个评价的标准和方法较为妥当。
二、综合评分法
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时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种因素,比如投标报价及价格构成、标的物的质量技术性能及适应性、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投标人的信誉程度、投标人的业绩和供货能力、投标人的服务质量和承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要将影响评标的各种因素给予相应的比重或者权重以分值体现,通过打分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因此,各种因素在整个评标总分中所占比重(权重)的划分,是保证评标目标实现的关键。
一是要规范评标标准。在《军队物资招标管理规定》中,对评标标准的内容及其比重或权值有了原则性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必须细化,至少要做到以下三点:1、突出采购项目的特点。无论采购哪一类物资,都有一个特定内容和特定的用途,相应地总有其特殊的要求。2、增强评标的操作性。评标标准中的内容要便于获得,易于测算。对需要供应商提供的应在标书中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供应商不能提供的数据,采购机构应提供相应的数据和资料。3、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坚持以定量分析为主,以定性分析为辅,对一些习惯上进行定性分析的指标要尽可能变为量化指标。
二是要建立评估机制。建立由专家组成的评标标准评估、咨询小组,对通用性较强的物资采购项目,可由专家根据不同用途分别制定统一的评标标准。同时要建立统一的产品、企业状况数据库,可由总部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共享工商、税务、劳动、统计、银行等部门的数据,为评标的量化提供准确的数据。
三是要公开评标标准。《军队物资招标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但有些招标文件中往往仅公布评标标准的内容而不公布比重或权值;或仅公布评标标准而将制定的评标细则不予公布;有的在答辩会、开标过程中没有把审议评标标准作为一项必经程序。要公开评标标准至少做到在招标文件中公布评标标准及其比重或权值;有评分细则的应同时予以公布,未事先公布的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在答辩会或开标仪式上要对制订评标标准的依据作出解释及接受供应商的质询等。
四是要规范评标行为。必须规范评审专家的评标行为,在评标前集体讨论评标办法,统一评标标准,确定具体评审方法,在评标过程中对评分情况要作出书面的说明。同时要加大评审专家库建设,不断更新专家库人员数量,细分专家的评审专业,严格按程序选择专家,不断提高评审专家的工作质量。
三、性价比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比如采购项目的经济技术指标、性能和质量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信誉和业绩、生产能力、售后服务等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为性价比法。
采取性价比法进行评标,与综合评分法比较相近,但最根本的区别或关注点在于采购项目的性能和价格。在实际操作中,必须着重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做好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具备良好资质的供应商是保证采购质量的基础。对投标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一方面要搞好资格性审查。重点审查投标人是否具有稳定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市场信誉,是否具有雄厚的技术力量,是否具有较为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其产品是否具有较强的市场占有率等。另一方面要搞好符合性审查。重点从投标文件对招标项目的实质性响应情况进行审查,保证入围的投标方案均符合采购要求。
二是要确定采购项目技术性能部分的评判要点。性价比法,重点在采购项目的性能与价格两个方面。因此,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性能,要制定统一明确的标准,通过分值进行量化。如采购项目是否符合国标或军标;通用性产品有无国家强制性质量认证证明文件;招标人提供的采购项目的其他优点等等。通过将采购项目的技术性能部分进行量化打分,能够分辨投标人提供的采购项目质量的好坏和技术方案的优劣,从而选择出最好的供应商。
参考文献:
[1]刘维珍.谈物资招标采购关键点的过程控制[J].中国物流与采购.2012(21)
[2]胡玉清;张敏芳;李少波军队物资招标采购的几个关键问题[J].经济研究导刊2014(21).
关键词:军队物资;招标采购;评标方法
评标是决定最终招标采购结果的重要环节。《军队物资招标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军队物资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在招投标活动中,价格一般是评标的核心内容,是评价投标的一种衡量标准或尺度。不同的采购项目,其评标办法也应当有所不同。然而,在物资采购具体活动中,也出现过同样的采购项目,由于采用的评标方法不同,其结果也是不同的现象。以计算机采购为例,对于CPU、硬盘、内存、显示器等主要配置技术参数完全相同的计算机,因各自品牌不同,品质各有千秋,价格大相径庭,采用不同的评标办法,其结果完全不一样。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则价格最低者中标;若采用综合评分法,则很可能由规模较大而价格不一定较低的供应商中标;如采用性价比法,则对大品牌产品极为有利。所以在评标过程中具体选择哪种评标办法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评标的结果。本文试对三种评标方法作一探讨。
一、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在评标过程中,物资采购机构需要事先确定采购项目的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以评标标准为依据,评定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方中标。采用此种方法评标,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各种因素对投标报价的影响。因此,物资采购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考虑周全,评标的标准要制定详细,以避免招标过程中发生争议。根据不同的采购项目,物资采购机构在确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其评审的方法可以选择三种形式。
一是以标底为评标标准。开标前,物资采购机构可以预先确定一个标底,评标时当合格最低投标报价未超过标底时即可评标。
二是以标底为参考标准。物资采购机构在开标前确定了标底,但标底仅为参考。评标时,如果投标报价超过此参考标底,但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报价合格时,也可进行评标。
三是无标底评标。物资采购机构对采购项目没有事先确定标底或参考标底时,则需在评标前分析合格最低标的报价是否合理,合理时即可进行评标。分析报价是否合理,不能只看总价,还需要审查单价及各项费用的构成的合理性。因此,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供应商投标时须列明那些项目的单价、费用构成等供采购机构审查。
设有标底的招标方式能否成功,标底的正确性是核心。虽然标底的计算和确定由专家做出,并经过了审查复核,但也可能出现系统误差,如果误差方向和幅度與某个投标人的报价误差方向与幅度相同,则该投标人可能成为最接近标底的报价;如果某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编制的报价误差很小,几乎接近理想的无误差的程度,但标底的误差反而可能导致投标报价超出有效范围。因此,在评标过程中应当淡化标底的作用,只须提出一个评价的标准和方法较为妥当。
二、综合评分法
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时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种因素,比如投标报价及价格构成、标的物的质量技术性能及适应性、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投标人的信誉程度、投标人的业绩和供货能力、投标人的服务质量和承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要将影响评标的各种因素给予相应的比重或者权重以分值体现,通过打分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因此,各种因素在整个评标总分中所占比重(权重)的划分,是保证评标目标实现的关键。
一是要规范评标标准。在《军队物资招标管理规定》中,对评标标准的内容及其比重或权值有了原则性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必须细化,至少要做到以下三点:1、突出采购项目的特点。无论采购哪一类物资,都有一个特定内容和特定的用途,相应地总有其特殊的要求。2、增强评标的操作性。评标标准中的内容要便于获得,易于测算。对需要供应商提供的应在标书中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供应商不能提供的数据,采购机构应提供相应的数据和资料。3、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坚持以定量分析为主,以定性分析为辅,对一些习惯上进行定性分析的指标要尽可能变为量化指标。
二是要建立评估机制。建立由专家组成的评标标准评估、咨询小组,对通用性较强的物资采购项目,可由专家根据不同用途分别制定统一的评标标准。同时要建立统一的产品、企业状况数据库,可由总部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共享工商、税务、劳动、统计、银行等部门的数据,为评标的量化提供准确的数据。
三是要公开评标标准。《军队物资招标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但有些招标文件中往往仅公布评标标准的内容而不公布比重或权值;或仅公布评标标准而将制定的评标细则不予公布;有的在答辩会、开标过程中没有把审议评标标准作为一项必经程序。要公开评标标准至少做到在招标文件中公布评标标准及其比重或权值;有评分细则的应同时予以公布,未事先公布的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在答辩会或开标仪式上要对制订评标标准的依据作出解释及接受供应商的质询等。
四是要规范评标行为。必须规范评审专家的评标行为,在评标前集体讨论评标办法,统一评标标准,确定具体评审方法,在评标过程中对评分情况要作出书面的说明。同时要加大评审专家库建设,不断更新专家库人员数量,细分专家的评审专业,严格按程序选择专家,不断提高评审专家的工作质量。
三、性价比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比如采购项目的经济技术指标、性能和质量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信誉和业绩、生产能力、售后服务等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为性价比法。
采取性价比法进行评标,与综合评分法比较相近,但最根本的区别或关注点在于采购项目的性能和价格。在实际操作中,必须着重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做好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具备良好资质的供应商是保证采购质量的基础。对投标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一方面要搞好资格性审查。重点审查投标人是否具有稳定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市场信誉,是否具有雄厚的技术力量,是否具有较为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其产品是否具有较强的市场占有率等。另一方面要搞好符合性审查。重点从投标文件对招标项目的实质性响应情况进行审查,保证入围的投标方案均符合采购要求。
二是要确定采购项目技术性能部分的评判要点。性价比法,重点在采购项目的性能与价格两个方面。因此,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性能,要制定统一明确的标准,通过分值进行量化。如采购项目是否符合国标或军标;通用性产品有无国家强制性质量认证证明文件;招标人提供的采购项目的其他优点等等。通过将采购项目的技术性能部分进行量化打分,能够分辨投标人提供的采购项目质量的好坏和技术方案的优劣,从而选择出最好的供应商。
参考文献:
[1]刘维珍.谈物资招标采购关键点的过程控制[J].中国物流与采购.2012(21)
[2]胡玉清;张敏芳;李少波军队物资招标采购的几个关键问题[J].经济研究导刊20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