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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6日,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此次专项规划获批复意味着南京开始全面实施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旨在统筹解决内涝、城市面源污染、水生态破坏、水资源利用率低等关键问题,选取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四大类10项指标,分别提出管控要求。专项规划还从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四个方面给出了具体规划措施,适用于南京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广场、地下空间等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