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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各级党委常委会在中国实际政治运作过程中处于枢纽地位,成为了一种核心领导体制。从理论逻辑来看,常委会是中共党委制的常设形态,其制度设计的理论基础就是民主集中制。从历史逻辑看,常委会体制的产生和长期存在是不断适应环境变化的产物。作为核心领导体制和决策体制,从实然的角度看,常委会体制的产生以及长期存在具有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的双重合理性。因此,地方党委常委会改革的方向应该不是简单地加以取消,而是通过明确常委会的权限、细化其内部决策规则以及加强监督体系建设等措施来健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