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发挥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其自我管理的能力与水平,进而达到民主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目的,已经成为解决独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困境的重要途径。文章在分析大学生自治的要义与内涵的基础上,指出现阶段大学生自治组织在学生党建工作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了完善此机制的意见与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自治组织;独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运行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进一步明确党委是独立学院的领导核心,也对独立学院党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办学性质、经费支持、人员编制等多方面原因,独立学院的党建工作一直相对滞后。学生党建工作是独立学院党建工作的核心与重点,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其自我管理的能力与水平,进而达到民主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目的,已经成为解决民办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困境的重要途径。在高校当中,大学生自治组织是合法存在的学生群体组织,也是学生实现自我管理与自我教育的有效载体。
一、大学生自治的要义与内涵
陶行知认为:“学生自治是学生结起团体来,大家学习自己管理自己的手续。”同时,他又指出:“学生自治,不是自由行动,乃是共同治理;不是打消规则,乃是大家立法守法;不是放任,不是和学校宣布独立,乃是练习自治的道理。”另有学者指出:“所谓学生自治,仅指学生本于自己所组织的团体,处理关系其学习与生活等事务,并以全体的名义,对外交涉并争取权益。简言之,就是学生自己组织一个代表全体的团体,处理同学之间的事务,并向学校或校外争取权益。”
可见,高校正式的学生群体组织,最有可能实现严格意义上的学生自治。一方面,其具有完备的机构,这是严格的学生自治得以展开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学生自治如同地方自治。地方自治之权,出于中央;学生自治之权,出自学校。所以学生自治,虽然可以由学生发动,但是学校认可一层,似乎也是应有的手续”。
综上所述,大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授权的合法机构,学生根据组织章程管理团体,同时拥有内部事务自主权和对外事务的参与权,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精神,使之具有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完善的能力。
二、大学生自治组织在独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中的运行现状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观能动性,为学生提供自我管理与自我教育的平台,摆脱独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的困境,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创建了党建会这个学生自治组织。作为学校党委直接授权成立的大学生自治组织,党建会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学生党员的管理下,在有限范围内参与与开展学校各项学生党建活动,完成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与培养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党员的党性与素养。
近几年,党建会在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运行平稳,已经成为基层党组织学生党建工作有力的助手。但是笔者发现,党建会更多承担的是学生党建工作中事务性的工作以及学校党委下派的各项主题学习服务活动,对于大学生自治的主要内涵却有所缺失,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与民主参与的功能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学校党政领导对学生自治持谨慎态度
处于青春年少时期的大学生,拥有似火的激情,拥有崇高的理想,拥有无可限量的潜力。如果能利用好这一切,无疑能够发挥相当大的益处;但是如果利用不好,则会造成相当大的麻烦。由于我国高校没有实行学生自治的传统,对于学生自治既缺乏理论与实践研究,又没有成功经验可参考借鉴,因此,如今学校党政领导,特别是独立学院,对于学生自治这个问题始终保持谨慎的态度,缺乏迈出第一步的勇气。
(二)学生自治主体弱化和学校主导强化
学生自治是以学生为主体,由学校负指导责任的一种教育管理模式。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教育观念、学生管理能力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学校的指导逐渐强化,变成了实际的领导,而学生主体地位则弱化,辅助性和工具性有一定的增强。因此,作为学生自治组织的党建会在实质上难以发挥自治作用。一方面,党建会的工作效能不高,因此与入党积极分子密切相关的很多实际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同学们的正当权益得不到表达和保障;另一方面,党建会容易成为“争权的器具”。陶行知认为:“大凡团体都有一种特别的势力,这种势力比个人的大得多。用得正当,就能为公众尽义务;用得不当,就会驱公众争权利。学生自治,是一种团体的组织,所以用得不妥当的时候,也有这种危险。”因此,如果运用不当,党建会也会因变成学生党员干部锻炼自我能力、实现自我价值或是获取个人政治资本的工具而失去原有的意义。
(三)党建会内部民主化程度不高
党建会实行的是从上至下的垂直集权式组织机构,其形式是“一室 多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由各部长负责,而各部长又是在主席的统一领导下。可见,党建会内部的权力是集中在几个主要的学生干部手中的,再加上推选学生干部的过程透明度很低,通常最后都演变成了教师变向任命。行政权力的介入直接影响了党建会内部的民主程度,也容易造成党建会成为争权夺利、为己谋私利的舞台,最后造成大部分学生对党建会持冷漠甚至敌意的态度,学生通过党建会工作的经历或组织的活动锻炼及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也就成了空谈。
(四)党建会只有自治的形式而无自治的实质
党建会虽然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它们还不是完全独立的组织,它们在经济上和组织上对学校的管理部门有较多的依赖,导致管理上必然是從属于学校领导的,其权力也是学校给予的,而不是来自学生内部。于是,从根本上说,党建会代表学校的利益,而不是代表学生的利益。在参与管理方面,党建会处于学校与学生之间,它们一方面要向上反映学生对学校各项学生党建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另一方面向下宣传、贯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文件要求。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党建会更多的是在组织党建活动,提高党性认识,而在代表学生权益方面所起的作用微弱,对于大学生党员自身的权益关注也不多,更不用说参与学校学生党建工作的讨论与提出意见了。 三、大学生自治组织在独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中运行机制的完善
(一)民主决策机制
建立党建会的民主决策机制,就是要把党建会的决策权完全交给主席团,其发展方向是主席团成员的民主决策。主席团由党建会成员民主选出,主席团是其民主决策机构,实行民主表决制,而不是主席一个人独断。在决策趋同的情况下,基层党组织行使活动的监督权,关注党建会的运行效果;在决策存异的情况下,主席团集体准备方案,交基层党组织裁决。同时,党建会内部各部室对主席团成员具有监督权,而不是盲目地跟随。
(二)动力激励机制
党建会运行的动力(或激励)从其来源来看可分为原动力、后发力和系统外推动力。原动力多来源于大学生自我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激励力量;后发力是指党建会内部各主体相互促进和竞争而体现出来的激发力;系统外推动力主要指學校对党建会的指导、规范等行为在党建会内部体现出来的力量。上述动力机制又可分为外部动力(或激励)和内部动力(或激励)。在现有体制下,由于党建会的行政化倾向、小集团主义等现象的存在,使得实现其工作目标的内部激励机制不足,学校的外部激励又很难达到效果。在新的运行体制下,由于党建会自治性质的回归,学生干部的自我激励机制将被激发。同时,结合外部激励,着眼于充分利用外部资源获得自身发展的机会。两种激励相互作用,保持平衡。应该建立以内部激励为主的组织内部文化,因为一旦偏重外部激励,就会引起内部成员争名夺利,不利于组织功能的发挥,不利于成员的成长。
(三)多重约束机制
约束机制包括章程约束、成员约束、经费约束和学校监督。恢复党建会的自治性群众组织性质后,要重视组织章程在党建会运行中的重要作用,使得组织章程在党建会活动中真正起到规范性的作用;成员约束是指每个成员对主席团的决策都有监督和检举的权利,党建会是学生利益的代表,其成员的利益一定要保障;经费约束是对党建会的收入及支出进行控制,最基本的方法是进行经费预算与审计。经费约束对一个组织来讲是刚性约束,也是学校最主要的监督方式。硬约束存在于对学生活动经费的控制上;软约束则来自个人的声誉、品行和公众评价。软约束在时间上滞后,但是一经形成就难以更改。一旦硬约束无效,软约束失灵,激励机制作用不足,党建会工作难免发生“偏航”。在新的运行机制下,党建会的约束机制注重控制个人主义和小集体主义,充分发挥硬性约束的刚性作用,尽可能使软性约束量化,同时落实到主席团与其成员的双向考评机制中。
党的十八大后,习主席提出在依法治国框架下依法执政、依法治党、民主治党和从严治党。高校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器,大学生是日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作为由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组成的学生组织,党建会更应该发挥大学生自治组织的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功能,培养新一代具有民主意识、民主参与能力、党性修养高的大学生党员,进而推动社会的创新与发展。
【参考文献】
[1]陶行知.陶行知文集[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1:18.
[2]陶行知.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M]//陶行知.陶行知全集(第一卷).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132-141.
[3]杨东平.大学精神[M].上海:文汇出版社,2003:188.
【关键词】大学生自治组织;独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运行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进一步明确党委是独立学院的领导核心,也对独立学院党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办学性质、经费支持、人员编制等多方面原因,独立学院的党建工作一直相对滞后。学生党建工作是独立学院党建工作的核心与重点,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其自我管理的能力与水平,进而达到民主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目的,已经成为解决民办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困境的重要途径。在高校当中,大学生自治组织是合法存在的学生群体组织,也是学生实现自我管理与自我教育的有效载体。
一、大学生自治的要义与内涵
陶行知认为:“学生自治是学生结起团体来,大家学习自己管理自己的手续。”同时,他又指出:“学生自治,不是自由行动,乃是共同治理;不是打消规则,乃是大家立法守法;不是放任,不是和学校宣布独立,乃是练习自治的道理。”另有学者指出:“所谓学生自治,仅指学生本于自己所组织的团体,处理关系其学习与生活等事务,并以全体的名义,对外交涉并争取权益。简言之,就是学生自己组织一个代表全体的团体,处理同学之间的事务,并向学校或校外争取权益。”
可见,高校正式的学生群体组织,最有可能实现严格意义上的学生自治。一方面,其具有完备的机构,这是严格的学生自治得以展开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学生自治如同地方自治。地方自治之权,出于中央;学生自治之权,出自学校。所以学生自治,虽然可以由学生发动,但是学校认可一层,似乎也是应有的手续”。
综上所述,大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授权的合法机构,学生根据组织章程管理团体,同时拥有内部事务自主权和对外事务的参与权,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精神,使之具有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完善的能力。
二、大学生自治组织在独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中的运行现状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观能动性,为学生提供自我管理与自我教育的平台,摆脱独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的困境,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创建了党建会这个学生自治组织。作为学校党委直接授权成立的大学生自治组织,党建会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学生党员的管理下,在有限范围内参与与开展学校各项学生党建活动,完成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与培养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党员的党性与素养。
近几年,党建会在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运行平稳,已经成为基层党组织学生党建工作有力的助手。但是笔者发现,党建会更多承担的是学生党建工作中事务性的工作以及学校党委下派的各项主题学习服务活动,对于大学生自治的主要内涵却有所缺失,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与民主参与的功能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学校党政领导对学生自治持谨慎态度
处于青春年少时期的大学生,拥有似火的激情,拥有崇高的理想,拥有无可限量的潜力。如果能利用好这一切,无疑能够发挥相当大的益处;但是如果利用不好,则会造成相当大的麻烦。由于我国高校没有实行学生自治的传统,对于学生自治既缺乏理论与实践研究,又没有成功经验可参考借鉴,因此,如今学校党政领导,特别是独立学院,对于学生自治这个问题始终保持谨慎的态度,缺乏迈出第一步的勇气。
(二)学生自治主体弱化和学校主导强化
学生自治是以学生为主体,由学校负指导责任的一种教育管理模式。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教育观念、学生管理能力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学校的指导逐渐强化,变成了实际的领导,而学生主体地位则弱化,辅助性和工具性有一定的增强。因此,作为学生自治组织的党建会在实质上难以发挥自治作用。一方面,党建会的工作效能不高,因此与入党积极分子密切相关的很多实际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同学们的正当权益得不到表达和保障;另一方面,党建会容易成为“争权的器具”。陶行知认为:“大凡团体都有一种特别的势力,这种势力比个人的大得多。用得正当,就能为公众尽义务;用得不当,就会驱公众争权利。学生自治,是一种团体的组织,所以用得不妥当的时候,也有这种危险。”因此,如果运用不当,党建会也会因变成学生党员干部锻炼自我能力、实现自我价值或是获取个人政治资本的工具而失去原有的意义。
(三)党建会内部民主化程度不高
党建会实行的是从上至下的垂直集权式组织机构,其形式是“一室 多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由各部长负责,而各部长又是在主席的统一领导下。可见,党建会内部的权力是集中在几个主要的学生干部手中的,再加上推选学生干部的过程透明度很低,通常最后都演变成了教师变向任命。行政权力的介入直接影响了党建会内部的民主程度,也容易造成党建会成为争权夺利、为己谋私利的舞台,最后造成大部分学生对党建会持冷漠甚至敌意的态度,学生通过党建会工作的经历或组织的活动锻炼及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也就成了空谈。
(四)党建会只有自治的形式而无自治的实质
党建会虽然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它们还不是完全独立的组织,它们在经济上和组织上对学校的管理部门有较多的依赖,导致管理上必然是從属于学校领导的,其权力也是学校给予的,而不是来自学生内部。于是,从根本上说,党建会代表学校的利益,而不是代表学生的利益。在参与管理方面,党建会处于学校与学生之间,它们一方面要向上反映学生对学校各项学生党建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另一方面向下宣传、贯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文件要求。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党建会更多的是在组织党建活动,提高党性认识,而在代表学生权益方面所起的作用微弱,对于大学生党员自身的权益关注也不多,更不用说参与学校学生党建工作的讨论与提出意见了。 三、大学生自治组织在独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中运行机制的完善
(一)民主决策机制
建立党建会的民主决策机制,就是要把党建会的决策权完全交给主席团,其发展方向是主席团成员的民主决策。主席团由党建会成员民主选出,主席团是其民主决策机构,实行民主表决制,而不是主席一个人独断。在决策趋同的情况下,基层党组织行使活动的监督权,关注党建会的运行效果;在决策存异的情况下,主席团集体准备方案,交基层党组织裁决。同时,党建会内部各部室对主席团成员具有监督权,而不是盲目地跟随。
(二)动力激励机制
党建会运行的动力(或激励)从其来源来看可分为原动力、后发力和系统外推动力。原动力多来源于大学生自我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激励力量;后发力是指党建会内部各主体相互促进和竞争而体现出来的激发力;系统外推动力主要指學校对党建会的指导、规范等行为在党建会内部体现出来的力量。上述动力机制又可分为外部动力(或激励)和内部动力(或激励)。在现有体制下,由于党建会的行政化倾向、小集团主义等现象的存在,使得实现其工作目标的内部激励机制不足,学校的外部激励又很难达到效果。在新的运行体制下,由于党建会自治性质的回归,学生干部的自我激励机制将被激发。同时,结合外部激励,着眼于充分利用外部资源获得自身发展的机会。两种激励相互作用,保持平衡。应该建立以内部激励为主的组织内部文化,因为一旦偏重外部激励,就会引起内部成员争名夺利,不利于组织功能的发挥,不利于成员的成长。
(三)多重约束机制
约束机制包括章程约束、成员约束、经费约束和学校监督。恢复党建会的自治性群众组织性质后,要重视组织章程在党建会运行中的重要作用,使得组织章程在党建会活动中真正起到规范性的作用;成员约束是指每个成员对主席团的决策都有监督和检举的权利,党建会是学生利益的代表,其成员的利益一定要保障;经费约束是对党建会的收入及支出进行控制,最基本的方法是进行经费预算与审计。经费约束对一个组织来讲是刚性约束,也是学校最主要的监督方式。硬约束存在于对学生活动经费的控制上;软约束则来自个人的声誉、品行和公众评价。软约束在时间上滞后,但是一经形成就难以更改。一旦硬约束无效,软约束失灵,激励机制作用不足,党建会工作难免发生“偏航”。在新的运行机制下,党建会的约束机制注重控制个人主义和小集体主义,充分发挥硬性约束的刚性作用,尽可能使软性约束量化,同时落实到主席团与其成员的双向考评机制中。
党的十八大后,习主席提出在依法治国框架下依法执政、依法治党、民主治党和从严治党。高校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器,大学生是日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作为由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组成的学生组织,党建会更应该发挥大学生自治组织的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功能,培养新一代具有民主意识、民主参与能力、党性修养高的大学生党员,进而推动社会的创新与发展。
【参考文献】
[1]陶行知.陶行知文集[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1:18.
[2]陶行知.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M]//陶行知.陶行知全集(第一卷).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132-141.
[3]杨东平.大学精神[M].上海:文汇出版社,2003: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