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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提出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但目前国内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还未形成统一定论,尤其在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类型及实现模式方面。在此情况下,对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用教育的投入均等化和产出均等化指标进行评价,以此分析适合中国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方式。主要结论:一是认为目前中国教育这一公共产品不仅未实现均等化,教育均等化水平在地区间还有扩大的趋势;二是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难以实现公共服务的产出均等化,应以首先实现投入均等化,然后再逐步促进产出均等化;三是应加快建立评价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