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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人类开展了一项最富有历史智慧、最明智的行为,那就是在全球范围内对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进行的保护工作。在对这些文化遗产的保护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成为人们最为关注的焦点和热门话题。这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不等同于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保护,因为这两类遗产只要被列入保护范围,政府和相关的机构予以足够的重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投入一定的财力、物力、人力,并采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将它们保护起来,让他们免遭人为和自然的破坏,保护的目的基本上就达到了。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灵魂是突出它的活态生存,强调它的时代传承性和以人为载体的特性。当今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受现代文化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影响、强势文化和潮流文化的冲击、文化的标准化对文化多样性的破坏,使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呼唤文化的多样性,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建立起民族文化的自信心和良性的传承机制,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愈显重要。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的保护种类中,民歌是最具代表性种类之一。因为在人类的生产生活实践中,民歌是产生最早的语言艺术,它能最真实地表达出劳动者的情感、情绪与情思。世界上无论哪个民族,她可能没有本民族的乐器、戏剧,但不能没有本民族的民歌。所以早在古代就有了统治阶级搜集民歌以供了解民情风俗、考察政治得失的采诗观风制度。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收集了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约五百年间的诗歌305篇。其中的《国风》和《小雅》的一部分,便是周朝廷的乐师到民间采风所记录整理的民间歌谣。自此民间诗歌被历代统治阶级所重视,对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歌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开始由民间艺术登入了大雅之堂,各民族的民歌成为了传承一个民族文化和体现民族精神、信念、气质的最重要的标志。
在中国大地上,不同地区、不同民族都创造出属于本地区、本民族的优秀的民歌。在祖国大西北就盛行着一种最具浪漫情怀和富有诗情画意的民歌——“花儿”。“花儿”是流行于我国西部地区的一种民歌,根据她们不同特点,“花儿”又分为河湟“花儿”(也称“少年”)、洮岷“花儿”和陇中“花儿”三大种类。其中,河湟“花儿”是流传在青海、甘肃、宁夏、新疆部分地区,有汉、回、土、撒拉、东乡、保安、藏族(部分)、裕固族(部分)八个民族共同用汉语歌唱,并以其独特的诗歌格律、丰富的曲调数量、多样的内容形式,成为“花儿”中最典型、最具有代表性的一种民歌。洮岷“花儿”是流行甘肃洮州、岷州地区的一种民歌,陇中“花儿”是流行于甘肃陇中南地区的一种民歌。这两种“花儿”与其他地区、民族的民歌没有本质的区别,演唱民族基本是汉族,她们是河湟“花儿”的姊妹艺术。
“花儿”,对于生活在西部地区的人民真可谓是一部唱不够、说不完、写不尽的歌与诗。她是四省区人民共同的精神财富,是这些地区民族文化的重要标志和人民的生命记忆,她传承着这一地区民族和群众的文化密码,是西北人民智慧的结晶。保护、传承和利用好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时也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文化,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非常值得庆幸的是,“花儿”在这些流传区域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与发展,政府的倡导、群众的喜爱,让“花儿”的生存空间、环境得到了很好的改善,“花儿”的传承地纷纷把她列入了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就在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中:甘肃省康乐县莲花山“花儿”会、岷县二郎山“花儿”会、青海大通县老爷山“花儿”会、互助县丹麻“花儿”会以及宁夏回族山“花儿”会都榜上有名。
“花儿”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她的“申遗”工作在她的流传区域都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也为“花儿”下一步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奠定了基础。接下来是在“花儿”流传地区如何把这种原生态的民歌保护和发展好,让她真正成为西北文化的一张品牌,这才是需要“花儿”流传地政府主管部门和广大群众需要长期努力和不断实践的事情。否则,就是把“花儿”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那也是形同虚设。这说明一种传统文化在当代语境中有没有生命力,并不完全取决于是否具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国家颁发的遗产身份,重要的是取决于这种文化传承者自身对本地区、本民族文化的真情实感和文化的自觉与自信。
关于“花儿”的保护与发展。在“花儿”的流传地区情况可能不尽相同,但从各种媒体和信息可以表明,说“花儿”在她们的流传区濒危,多少有些危言耸听。因为几百年来“花儿”一直受到流传区域各民族群众的喜爱,是他们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便是在“文革”十年,“花儿”也没销声匿迹。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更是为民族民间艺术的保护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就在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面对主流文化和强势文化的侵袭,“花儿”依旧傲骨迎风,不但没有枯萎,相反四季绽放,香飘万里,深深根植于群众生活之中。群众热爱她并不存什么功名目的,完全是感情与生活的需要,而且“花儿”在改革开放前基本上是盛行于农村,到改革开放后已涌入到城镇。在青海,“花儿”还成为一种新的文化产业。
“花儿”的流传地今后应进一步做好保护工作。
首先,要正确认识“花儿”的原生态。这些年原生态是高频率的词汇,这是人们享受现代文明之余,又渴望高层次的人性返璞归真、情感的真实流露。所以一提原生态,人们就认为越土得掉渣的东西,就越是原生态。但是在对待这个问题上,笔者认为也要与时俱进去看待。就“花儿”而言,在新中国成立前,西部地区经济十分落后,贫困、艰辛的生活让劳动人民群众不堪负重。过去内地人到了青海,听青海人唱“花儿”,说是走一路,哭一路。就是在改革开放前,西北地区群众的生活还不富裕,“花儿”的歌声依然流露出苦涩,这种歌唱特点在老一代歌手的演唱风格中有很深的印迹。改革开放后,随着群众的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美好生活充满了憧憬。生活环境、精神面貌和生活情绪的变化影响着歌声的变化,所以,要叫青年一代歌手再唱出那种心酸的苦音,已不可能了,这就是古人所言“诗言志,歌咏声”。这“声”就是他们的心声。
“花儿”歌唱这种细微的变化,引起很多专家学者关注,有学者认为在新一代歌手身上已失去“花儿”的原汁原味,离原生态已经拉开了距离。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任何一种艺术从产生到发展过程不可能一成不变,这也如同一条滚滚东流的长河,流入不同时空都会产生变化,这种变化不是质变。那么,我们强调保护“花儿”的原生态,核心应该是让她已形成的传统“花儿”曲令,在不改变语音、不改变民族地域特色的状态下永久传承下去。至于歌者的情绪、风格和特色就不能简单地、机械地去跟老一辈歌手对比,寻求那种所谓的原始。特别是现在有一批职业、半职业“花儿”歌手长期活跃在各种舞台、演艺场所。相当一部分受过基本的专业训练,加之他们的演唱都有乐队伴奏,准确的定调、强烈的节奏,使他们的歌唱已经走向专业化、舞台化,但我们不能教条地说他们的演唱已是“洋花儿”,而不是原生态。因为这些歌手们自幼生活在这片土地上,耳濡目染这种地域文化,歌唱的语言完全是地道的方言语音,所以他们的歌唱完全属于原生态范畴。像已故“花儿王”朱仲禄先生就是受过严格专业训练的职业“花儿”歌唱家。由此,我们对原生态的定义还应该在现实发展中认真加以总结认识。
其次,“花儿”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她的保护最终要落实在传承的主体上。我们对“花儿”的保护,不论政府倡导也好,采取什么相关措施也好,都十分必要,它对“花儿”的宣传、保护都会产生积极作用。但保护与传承的终极还是要落实到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群众,只有让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拥有的这份文化遗产的特殊价值,他们就会心甘情愿承担起这一使命,这种文化的传承才会由自发上升到自觉。如果有人设想依赖专家学者或专业人士来承担起抢救、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那就大错特错了。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中,确实需要专家和一批专业人士对一些艺人和濒危的艺术(包括一些传统的“花儿”曲令)进行录制、编写、入库和采用一些高科技手段把原始的资料保护下来。但花儿最终还要靠活态传承,不然的话,非物质文化遗产又变成了物质文化遗产了。所以政府主管部门,学术机构和传媒部门一定要有正确的导向,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引领“花儿”流传地的群众自觉自愿地做“花儿”艺术的传承者。
再次,对“花儿”的保护切忌做失实的宣传。进入二十一世纪,人类口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已成为全人类关注的热点。在这种背景下“花儿”也越来越受到她的流传地区的政府和学术机构的重视,打造“花儿”文化品牌已在“花儿”流传地区成为一种共识。这本来是件好事情。但这个过程也有些走样,一些人人为地煽情、炒作,大言“花儿”已濒临失传、后继无人;有的为了人为提高“花儿”身价,捕风捉影,以点代面,无依据扩大“花儿”传唱地区、演唱民族、曲令数量;一些有失偏颇、狭隘的学术观点时而困惑着人们,至于粗制滥造的各类“花儿”出版物更是比比皆是。一些缺乏深厚的民间流唱功底跟着光盘、磁带学唱的速成“花儿”歌手或不具备大家风范的“花儿”歌手也纷纷被媒体炒成“花儿王”、“花儿皇后”等,这些现象对“花儿”的保护犹如饮鸠止渴,只能适得其反。其实,对“花儿”的保护还是应实事求是还原到她的本来面目。据笔者了解,“花儿”在她的流传地区传承还都是呈现出良好的态势,演唱的群体在扩大,民间优秀歌手层出不穷,群众喜爱程度有增无减。至于对“花儿”传唱地区、演唱民族、曲令多少的界定的问题上,必须要持严谨的学术态度。我们说一种民歌的族属问题,应该有个基本的标准,即这种民歌是不是在这个民族的聚居地,被群众普遍接受广为传唱;这种民歌是不是渗透到该地区的民族音乐成分,形成了代表性曲调;有没有一批优秀的民间歌手。这应该是衡量一种民歌在地区和民族流传的基本标准。而在这个问题绝对不能以点代面,以现象代替本质,为了提高“花儿”身价,不负责任地随便扩大她的流传地和演唱民族及演唱曲令。
最后,“花儿”不同的流传地对“花儿”的保护还应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如在“花儿”演唱人才的培养上,虽然各流传地都推出了不少“歌王”、“歌后”,但他们能够像已故“花儿王”朱仲禄先生和“花儿皇后”苏平这样蜚声海内外的唱家,还是凤毛麟角。再就是要维护传统的“花儿”会,要尽量还原传统“花儿”会的原生态。现在甘肃、青海等地许多传统“花儿”会都逐渐走样,群众大规模自发的歌唱和对歌情景已日趋冷淡,民俗意义上的“花儿”会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政府主管部门和文化团体组织的优秀“花儿”歌手演唱会,甚至传统“花儿”会开始演变为商品交易会。这一点应该是“花儿”保护工作中特别值得引起注意的,因为甘、青两省“花儿”的“申遗”都是以传统“花儿”会申报的,如果让传统“花儿”会内容与形式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代彻底变样,那可真是令人痛心疾首。所以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和媒介一定要发挥引领、引导作用,维护传统“花儿”会的原生态面貌。
在强调保护原生态的同时,要允许“花儿”多样化的发展。我们不能把保护原生态“花儿”与丰富、发展、演绎和创作“花儿”对立起来。传统的“花儿”曲令也不是与生俱来的,一下就产生那么多的,她也是通过劳动群众上百年来不断丰富创造出来的。所以,“花儿”的发展要鼓励创新,包括所谓的“洋花儿”,都应大力倡导。应该让原生态文化与现代文化找到平衡点和制约点,所谓平衡是两种文化能遥相呼应,相映生辉,相得宜彰。所谓制约点就是原生态文化要保持她的独特性,不能被现代文化异化。同时,发展“花儿”还是要搞经典、精品工程,二十世纪50年代由朱仲禄等人创作的《“花儿”与少年》就是最成功的范例。惟这样才能提高“花儿”知名度。虽然“花儿”属于孕育了她的西北人民,但应让世人尽可能都知道“花儿”特殊的美学、民俗、社会、语言、诗歌学等各方面的价值。
最后,在“花儿”流传地区的“花儿”学者、爱好者应借助政府主管部门或学术团体的作用,加强横向联系,共同研究、探讨、交流“花儿”在不同流传地区保护、发展及研究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和成功做法与经验,让“花儿”成为架起联系西北民族民间文化的一座桥梁,共同推动西北民族民间文化走向全国、走向世界、走向未来。
(作者简介:马骏,东乡族,青海省“花儿”研究会副会长,著名“花儿”演唱家。王国林,青海省彩陶博物馆馆长,青海省“花儿”研究会理事。)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的保护种类中,民歌是最具代表性种类之一。因为在人类的生产生活实践中,民歌是产生最早的语言艺术,它能最真实地表达出劳动者的情感、情绪与情思。世界上无论哪个民族,她可能没有本民族的乐器、戏剧,但不能没有本民族的民歌。所以早在古代就有了统治阶级搜集民歌以供了解民情风俗、考察政治得失的采诗观风制度。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收集了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约五百年间的诗歌305篇。其中的《国风》和《小雅》的一部分,便是周朝廷的乐师到民间采风所记录整理的民间歌谣。自此民间诗歌被历代统治阶级所重视,对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歌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开始由民间艺术登入了大雅之堂,各民族的民歌成为了传承一个民族文化和体现民族精神、信念、气质的最重要的标志。
在中国大地上,不同地区、不同民族都创造出属于本地区、本民族的优秀的民歌。在祖国大西北就盛行着一种最具浪漫情怀和富有诗情画意的民歌——“花儿”。“花儿”是流行于我国西部地区的一种民歌,根据她们不同特点,“花儿”又分为河湟“花儿”(也称“少年”)、洮岷“花儿”和陇中“花儿”三大种类。其中,河湟“花儿”是流传在青海、甘肃、宁夏、新疆部分地区,有汉、回、土、撒拉、东乡、保安、藏族(部分)、裕固族(部分)八个民族共同用汉语歌唱,并以其独特的诗歌格律、丰富的曲调数量、多样的内容形式,成为“花儿”中最典型、最具有代表性的一种民歌。洮岷“花儿”是流行甘肃洮州、岷州地区的一种民歌,陇中“花儿”是流行于甘肃陇中南地区的一种民歌。这两种“花儿”与其他地区、民族的民歌没有本质的区别,演唱民族基本是汉族,她们是河湟“花儿”的姊妹艺术。
“花儿”,对于生活在西部地区的人民真可谓是一部唱不够、说不完、写不尽的歌与诗。她是四省区人民共同的精神财富,是这些地区民族文化的重要标志和人民的生命记忆,她传承着这一地区民族和群众的文化密码,是西北人民智慧的结晶。保护、传承和利用好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时也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文化,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非常值得庆幸的是,“花儿”在这些流传区域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与发展,政府的倡导、群众的喜爱,让“花儿”的生存空间、环境得到了很好的改善,“花儿”的传承地纷纷把她列入了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就在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中:甘肃省康乐县莲花山“花儿”会、岷县二郎山“花儿”会、青海大通县老爷山“花儿”会、互助县丹麻“花儿”会以及宁夏回族山“花儿”会都榜上有名。
“花儿”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她的“申遗”工作在她的流传区域都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也为“花儿”下一步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奠定了基础。接下来是在“花儿”流传地区如何把这种原生态的民歌保护和发展好,让她真正成为西北文化的一张品牌,这才是需要“花儿”流传地政府主管部门和广大群众需要长期努力和不断实践的事情。否则,就是把“花儿”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那也是形同虚设。这说明一种传统文化在当代语境中有没有生命力,并不完全取决于是否具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国家颁发的遗产身份,重要的是取决于这种文化传承者自身对本地区、本民族文化的真情实感和文化的自觉与自信。
关于“花儿”的保护与发展。在“花儿”的流传地区情况可能不尽相同,但从各种媒体和信息可以表明,说“花儿”在她们的流传区濒危,多少有些危言耸听。因为几百年来“花儿”一直受到流传区域各民族群众的喜爱,是他们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便是在“文革”十年,“花儿”也没销声匿迹。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更是为民族民间艺术的保护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就在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面对主流文化和强势文化的侵袭,“花儿”依旧傲骨迎风,不但没有枯萎,相反四季绽放,香飘万里,深深根植于群众生活之中。群众热爱她并不存什么功名目的,完全是感情与生活的需要,而且“花儿”在改革开放前基本上是盛行于农村,到改革开放后已涌入到城镇。在青海,“花儿”还成为一种新的文化产业。
“花儿”的流传地今后应进一步做好保护工作。
首先,要正确认识“花儿”的原生态。这些年原生态是高频率的词汇,这是人们享受现代文明之余,又渴望高层次的人性返璞归真、情感的真实流露。所以一提原生态,人们就认为越土得掉渣的东西,就越是原生态。但是在对待这个问题上,笔者认为也要与时俱进去看待。就“花儿”而言,在新中国成立前,西部地区经济十分落后,贫困、艰辛的生活让劳动人民群众不堪负重。过去内地人到了青海,听青海人唱“花儿”,说是走一路,哭一路。就是在改革开放前,西北地区群众的生活还不富裕,“花儿”的歌声依然流露出苦涩,这种歌唱特点在老一代歌手的演唱风格中有很深的印迹。改革开放后,随着群众的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美好生活充满了憧憬。生活环境、精神面貌和生活情绪的变化影响着歌声的变化,所以,要叫青年一代歌手再唱出那种心酸的苦音,已不可能了,这就是古人所言“诗言志,歌咏声”。这“声”就是他们的心声。
“花儿”歌唱这种细微的变化,引起很多专家学者关注,有学者认为在新一代歌手身上已失去“花儿”的原汁原味,离原生态已经拉开了距离。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任何一种艺术从产生到发展过程不可能一成不变,这也如同一条滚滚东流的长河,流入不同时空都会产生变化,这种变化不是质变。那么,我们强调保护“花儿”的原生态,核心应该是让她已形成的传统“花儿”曲令,在不改变语音、不改变民族地域特色的状态下永久传承下去。至于歌者的情绪、风格和特色就不能简单地、机械地去跟老一辈歌手对比,寻求那种所谓的原始。特别是现在有一批职业、半职业“花儿”歌手长期活跃在各种舞台、演艺场所。相当一部分受过基本的专业训练,加之他们的演唱都有乐队伴奏,准确的定调、强烈的节奏,使他们的歌唱已经走向专业化、舞台化,但我们不能教条地说他们的演唱已是“洋花儿”,而不是原生态。因为这些歌手们自幼生活在这片土地上,耳濡目染这种地域文化,歌唱的语言完全是地道的方言语音,所以他们的歌唱完全属于原生态范畴。像已故“花儿王”朱仲禄先生就是受过严格专业训练的职业“花儿”歌唱家。由此,我们对原生态的定义还应该在现实发展中认真加以总结认识。
其次,“花儿”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她的保护最终要落实在传承的主体上。我们对“花儿”的保护,不论政府倡导也好,采取什么相关措施也好,都十分必要,它对“花儿”的宣传、保护都会产生积极作用。但保护与传承的终极还是要落实到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群众,只有让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拥有的这份文化遗产的特殊价值,他们就会心甘情愿承担起这一使命,这种文化的传承才会由自发上升到自觉。如果有人设想依赖专家学者或专业人士来承担起抢救、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那就大错特错了。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中,确实需要专家和一批专业人士对一些艺人和濒危的艺术(包括一些传统的“花儿”曲令)进行录制、编写、入库和采用一些高科技手段把原始的资料保护下来。但花儿最终还要靠活态传承,不然的话,非物质文化遗产又变成了物质文化遗产了。所以政府主管部门,学术机构和传媒部门一定要有正确的导向,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引领“花儿”流传地的群众自觉自愿地做“花儿”艺术的传承者。
再次,对“花儿”的保护切忌做失实的宣传。进入二十一世纪,人类口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已成为全人类关注的热点。在这种背景下“花儿”也越来越受到她的流传地区的政府和学术机构的重视,打造“花儿”文化品牌已在“花儿”流传地区成为一种共识。这本来是件好事情。但这个过程也有些走样,一些人人为地煽情、炒作,大言“花儿”已濒临失传、后继无人;有的为了人为提高“花儿”身价,捕风捉影,以点代面,无依据扩大“花儿”传唱地区、演唱民族、曲令数量;一些有失偏颇、狭隘的学术观点时而困惑着人们,至于粗制滥造的各类“花儿”出版物更是比比皆是。一些缺乏深厚的民间流唱功底跟着光盘、磁带学唱的速成“花儿”歌手或不具备大家风范的“花儿”歌手也纷纷被媒体炒成“花儿王”、“花儿皇后”等,这些现象对“花儿”的保护犹如饮鸠止渴,只能适得其反。其实,对“花儿”的保护还是应实事求是还原到她的本来面目。据笔者了解,“花儿”在她的流传地区传承还都是呈现出良好的态势,演唱的群体在扩大,民间优秀歌手层出不穷,群众喜爱程度有增无减。至于对“花儿”传唱地区、演唱民族、曲令多少的界定的问题上,必须要持严谨的学术态度。我们说一种民歌的族属问题,应该有个基本的标准,即这种民歌是不是在这个民族的聚居地,被群众普遍接受广为传唱;这种民歌是不是渗透到该地区的民族音乐成分,形成了代表性曲调;有没有一批优秀的民间歌手。这应该是衡量一种民歌在地区和民族流传的基本标准。而在这个问题绝对不能以点代面,以现象代替本质,为了提高“花儿”身价,不负责任地随便扩大她的流传地和演唱民族及演唱曲令。
最后,“花儿”不同的流传地对“花儿”的保护还应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如在“花儿”演唱人才的培养上,虽然各流传地都推出了不少“歌王”、“歌后”,但他们能够像已故“花儿王”朱仲禄先生和“花儿皇后”苏平这样蜚声海内外的唱家,还是凤毛麟角。再就是要维护传统的“花儿”会,要尽量还原传统“花儿”会的原生态。现在甘肃、青海等地许多传统“花儿”会都逐渐走样,群众大规模自发的歌唱和对歌情景已日趋冷淡,民俗意义上的“花儿”会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政府主管部门和文化团体组织的优秀“花儿”歌手演唱会,甚至传统“花儿”会开始演变为商品交易会。这一点应该是“花儿”保护工作中特别值得引起注意的,因为甘、青两省“花儿”的“申遗”都是以传统“花儿”会申报的,如果让传统“花儿”会内容与形式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代彻底变样,那可真是令人痛心疾首。所以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和媒介一定要发挥引领、引导作用,维护传统“花儿”会的原生态面貌。
在强调保护原生态的同时,要允许“花儿”多样化的发展。我们不能把保护原生态“花儿”与丰富、发展、演绎和创作“花儿”对立起来。传统的“花儿”曲令也不是与生俱来的,一下就产生那么多的,她也是通过劳动群众上百年来不断丰富创造出来的。所以,“花儿”的发展要鼓励创新,包括所谓的“洋花儿”,都应大力倡导。应该让原生态文化与现代文化找到平衡点和制约点,所谓平衡是两种文化能遥相呼应,相映生辉,相得宜彰。所谓制约点就是原生态文化要保持她的独特性,不能被现代文化异化。同时,发展“花儿”还是要搞经典、精品工程,二十世纪50年代由朱仲禄等人创作的《“花儿”与少年》就是最成功的范例。惟这样才能提高“花儿”知名度。虽然“花儿”属于孕育了她的西北人民,但应让世人尽可能都知道“花儿”特殊的美学、民俗、社会、语言、诗歌学等各方面的价值。
最后,在“花儿”流传地区的“花儿”学者、爱好者应借助政府主管部门或学术团体的作用,加强横向联系,共同研究、探讨、交流“花儿”在不同流传地区保护、发展及研究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和成功做法与经验,让“花儿”成为架起联系西北民族民间文化的一座桥梁,共同推动西北民族民间文化走向全国、走向世界、走向未来。
(作者简介:马骏,东乡族,青海省“花儿”研究会副会长,著名“花儿”演唱家。王国林,青海省彩陶博物馆馆长,青海省“花儿”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