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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翻译是一种戴着镣铐跳舞的艺术。一方面译者必须遵循和体现原作品的风格,另一方面译者又必须形成自己的翻译风格,使之成为读者喜闻乐见的译品。本文试从张谷若先生的《大卫·科波菲尔》译本讨论了译者风格和作者风格的统一性。
【关键词】风格;用词;修辞;统一性
一、什么是风格
风格是什么?布封说:“风格即其人”。福楼拜说:“风格不但就是其人,而且还是一个具体的、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由于风格概念的不一致,使得翻译界对风格的概念历来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和认识。翻译界对文艺作品风格的翻译有不少论说,尤其对风格是否可译的问题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风格是一个作家在其作品中所表现出的主要的思想特点和艺术特点,因此,在翻译一部作品时,风格不能不译。
二、译者的风格和作者风格
英语翻译理论家泰特勒在《翻译原理简述》一文中写到:“译文的风格和笔调应和原作属于统一性质”。他在阐述这一法则时说:“一个好的翻译者必须能立即发现作者风格的真正性质。他必须准确弄清作者的风格属于哪一类:是属于庄严一类、典雅一类、平易一类、活泼一类、绮丽华美一类,还是属于质朴自然一类。”这里,他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译者的风格和作者风格的统一性。
矛盾说:“譬如原作的文字是朴素的,译文却成了浓艳,原文的文字是生硬的,译文却成了流利,要有了这种情形,既使译得并没有错误,人人看得懂,可是实际上总也是歪曲了原作,这种朴素、浓艳、生硬、流利本身就是作品的风格特点。我们在翻译时要考虑它们,并在译文中表现出这种或是朴素、或是浓艳、或是生硬、或是流利的特点来,这本身就是在传达原文的风格。
三、《大卫·科波菲尔》原作的风格
狄更斯(1812-1870)是英国十九世纪伟大的作家。他一生的创作广泛地描绘了维多利亚时代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在司各特的历史小说和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浪漫主义文学之后,开创了现实主义的新天地,揭开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幕,赢得了广大的读者。狄更斯的风格,是那样的兼容文雅与幽默,深刻地揭示人物内心的悲凉和世界的苦难,夸张地表现人物的个性和作风。读来久不忍释,回味无穷。狄更斯很善于描写景物,特别是阴郁、恐怖、黑暗和神秘的景物。这些景物都很好地衬托了人物的内心活动,颇有神来之笔。
《大卫·科波菲尔》是狄更斯第八部长篇小说。这时,他在文学事业上已获得极大的成功,生活也十分优裕,这是他感到满意的.狄更斯是个人生奋斗的成功者。小说主人公大卫也由一个贫苦的孤儿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作家,有了财产,有了体面,跻身于上流社会。可以这样说,小说《大卫·科波菲尔》是狄更斯奋斗的人生道路的满意的回顾,是他自己身世的文学再现。
四、试析风格的统一性
风格是和语言联系在一起的,语言的不同,必然会使风格产生变化,这就给翻译者带来不可克服的困难。我们知道风格是通过语言应用而得以体现的。风格翻译所采用的语言应该是最能体现原作风格的语言,是传神的语言,艺术的语言,与一般“达意”的语言相比,这种语言更具有形象生动、准确凝神和富有感情色彩等特点。翻译必须以对原文的用词用句的分析作为基础。下面试从张先生的《大卫·科波菲尔》译本来看看译者和作者风格的统一性。
(一)词语选择与原作的风格
英语与汉语的词汇都极其丰富,一词多义现象都比较突出,如何在翻译中掌握准确的词义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在翻译中,最重要的就是从汉语中选择恰当的词汇来表达原文中的词义。英语中一词多义和一词多用现象比较普遍,而这个词的每一种含义在汉语中又并非只有一个对应的词,因而选词问题就显得更复杂了。翻译时,首先要根据上下文确定这个词在原文中的特定含义,然后再确定符合汉语习惯的译词。试看下面的例子:
①“What! My flower!”,“oh”“up to mischief” “…downy fellow…”“what a comfort you…” “over one of my shoulders and I don’t say which…”“…a pleasant wretch…”“…he wants principle…”“…and was busily engaged in …”“confidently”“Ya-a-ah" said my aunt with such a narl at him.
看张先生的译文:“哟,我的花花大少”、“哟”、“耍鬼把戏来了”、“机伶家伙”、“开心丸儿”、“……可有偏袒的意思,……往左偏还是往右偏……”、“倒霉鬼儿”、“没正经的”、“正忙忙叨叨地”、“体己话”、“呀一呀一呀!,我姨婆说,说的是时候。那样恶狠狠地一龇牙、一咧嘴……”
“flower”的基本意思是“花”,然而“花”并不是原文的真正含义。而张采用意译的手法,译为“花花大少”,既准确传达了原文的意思,又准确把握了原文的了写作风格。叹词“哟”体现了人物开朗活泼的性格。“snarl”一词在《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辞典》中解释为:(1)to growl viciously while baring the teeth.狂吠嗥叫露出牙齿凶猛地咆哮。(2)To speak angrily or threateningly,吼叫气愤地,带有威胁地说话。张先生把snarl译得惟妙惟肖,非常生动,使人不禁想起犬的毗牙咧嘴的样子。
大量使用口语是张谷若先生一贯的翻译风格。对《大卫·科波菲尔》这部小说的翻译也不例外。从以上译文可以看出张先生在使用口语方面有独到之处。人物的语言代表人物的性格。译者应该根据人物的性格,该文则文,该俗则俗。以上原文的用词我们可以看出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写作的口语化风格以及小说中人物的性格特征。而张先生的译文从用词的角度准确的把握了这一风格,使读者能领会到原作中的人物性格和原作的写作风格。
(二)修辞的运用与原作的风格
翻译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理解和表达的过程,但理解了原文并不等于就能把原文翻译好,透彻的理解要靠恰当的译文来表达。因此,表达是保证译文质量的关键。在表达过程中,正确理解把握原作的修辞风格,又是再现原作的风格,确保高质量译文的重要环节。
②“he was once seen riding on an elephant, in company with a Baboon;but i think it must have been a Baboo or a Begum…”译文:不过据我想,和他一块儿骑在象身上的,决不会是马猴而一定是公候之类,再不就是母后什么的。
③“what a world of gammon and spinnage it is, though, ain’t it!”译文:“净是猪鼻子插葱,装象!”
④“Go along, you dog, do”译文:“去你的,你这个小哈巴狗儿。去!”
“baboon”马猴、“baboo”公侯、“begum”母后二个词译得好!原文这几个字以音近而误传,译文改为马猴、公侯、母后,词尾压韵读起来朗朗上口。
在这篇译文中张先生善于运用各种修辞手法,如:排比、对仗、压韵等。既是对原作的修辞风格的准确把握,也大都采用了与之对应的汉语修辞手法。使得译者的风格和作者的风格得以很好的体现。
(三)译本与原作风格相违背的问题
任何人的翻译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张先生也不例外。正如一位围棋的九段高手偶尔也会出昏招。看下面的例子:
⑤I told Emily I adored her, and that unless she confessed she adored me.I should be reduced to the necessity of killing myself with a sword.She said, and have no doubt she did.
译:我对爱弥丽说.她就是我的命根子。要是她不亲口承认,说我也是她的命根子。那我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找刀子,不活着啦。她说我也是她的命根子我也认为一点儿不错。我是她的命根子。
⑥You couldn’t expect her to throw her arms round’ee. an' to kiss and call' ee all at once.
张先生在这里口语化表达给人有一种调侃的感觉。但是在原文中,此处描写的是主人公的初恋,应该是美好的,况且他那时还是个孩子也不会有这样的感觉。把“throw her arms round' ee.an' to kiss and call' e”译为“抱上锅,撮上炕”。带有过于浓厚的地方方言特色,造成了新的语言理解障。这种问题的造成是因为译者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在翻译的时候会自然而然的体现出来,但是一旦过于偏向于译者本人的风格就会对原作作者风格的传达造成一定的影响,有时甚至会偏离原作的风格。这是作为译者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
总体上来说,张先生《大卫·科波菲尔》的译本是准确的传达了原作的风格,体现了译者和作者风格的统一性。
翻译是用一种语言再现另一种语言的信息。各种语言之间的共通性,是使翻译得以实现的基础,作品风格的翻译也因之成为可能。各种语言的独特性,又使风格的翻译变得困难,使原著风格不可能完全地再现于译入语中。风格难译,但又不能不译,不译则是对原文的不信。翻译工作者应在翻译“信”的原则指导下,尽可能地在译入语中将原作风格的整体面貌再现出来,实现译者和作者风格的统一。
参考文献
[1]许钧.翻译思考录[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8.
[2]杨自俭,刘学云.翻译新论[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4.
[3]马丽.翻译理论与实践[J].语言与翻译,1996,(1).
[4]刘明.试析张谷若先生的翻译风格[J].安徽工业大学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5).
[5]陈苏彬.从《大卫科波菲尔》看狄更斯的创作思想[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22(3).
作者简介:刘萍,硕士,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外语系教师,主要研究方向:教学法、翻译。
【关键词】风格;用词;修辞;统一性
一、什么是风格
风格是什么?布封说:“风格即其人”。福楼拜说:“风格不但就是其人,而且还是一个具体的、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由于风格概念的不一致,使得翻译界对风格的概念历来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和认识。翻译界对文艺作品风格的翻译有不少论说,尤其对风格是否可译的问题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风格是一个作家在其作品中所表现出的主要的思想特点和艺术特点,因此,在翻译一部作品时,风格不能不译。
二、译者的风格和作者风格
英语翻译理论家泰特勒在《翻译原理简述》一文中写到:“译文的风格和笔调应和原作属于统一性质”。他在阐述这一法则时说:“一个好的翻译者必须能立即发现作者风格的真正性质。他必须准确弄清作者的风格属于哪一类:是属于庄严一类、典雅一类、平易一类、活泼一类、绮丽华美一类,还是属于质朴自然一类。”这里,他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译者的风格和作者风格的统一性。
矛盾说:“譬如原作的文字是朴素的,译文却成了浓艳,原文的文字是生硬的,译文却成了流利,要有了这种情形,既使译得并没有错误,人人看得懂,可是实际上总也是歪曲了原作,这种朴素、浓艳、生硬、流利本身就是作品的风格特点。我们在翻译时要考虑它们,并在译文中表现出这种或是朴素、或是浓艳、或是生硬、或是流利的特点来,这本身就是在传达原文的风格。
三、《大卫·科波菲尔》原作的风格
狄更斯(1812-1870)是英国十九世纪伟大的作家。他一生的创作广泛地描绘了维多利亚时代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在司各特的历史小说和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浪漫主义文学之后,开创了现实主义的新天地,揭开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幕,赢得了广大的读者。狄更斯的风格,是那样的兼容文雅与幽默,深刻地揭示人物内心的悲凉和世界的苦难,夸张地表现人物的个性和作风。读来久不忍释,回味无穷。狄更斯很善于描写景物,特别是阴郁、恐怖、黑暗和神秘的景物。这些景物都很好地衬托了人物的内心活动,颇有神来之笔。
《大卫·科波菲尔》是狄更斯第八部长篇小说。这时,他在文学事业上已获得极大的成功,生活也十分优裕,这是他感到满意的.狄更斯是个人生奋斗的成功者。小说主人公大卫也由一个贫苦的孤儿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作家,有了财产,有了体面,跻身于上流社会。可以这样说,小说《大卫·科波菲尔》是狄更斯奋斗的人生道路的满意的回顾,是他自己身世的文学再现。
四、试析风格的统一性
风格是和语言联系在一起的,语言的不同,必然会使风格产生变化,这就给翻译者带来不可克服的困难。我们知道风格是通过语言应用而得以体现的。风格翻译所采用的语言应该是最能体现原作风格的语言,是传神的语言,艺术的语言,与一般“达意”的语言相比,这种语言更具有形象生动、准确凝神和富有感情色彩等特点。翻译必须以对原文的用词用句的分析作为基础。下面试从张先生的《大卫·科波菲尔》译本来看看译者和作者风格的统一性。
(一)词语选择与原作的风格
英语与汉语的词汇都极其丰富,一词多义现象都比较突出,如何在翻译中掌握准确的词义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在翻译中,最重要的就是从汉语中选择恰当的词汇来表达原文中的词义。英语中一词多义和一词多用现象比较普遍,而这个词的每一种含义在汉语中又并非只有一个对应的词,因而选词问题就显得更复杂了。翻译时,首先要根据上下文确定这个词在原文中的特定含义,然后再确定符合汉语习惯的译词。试看下面的例子:
①“What! My flower!”,“oh”“up to mischief” “…downy fellow…”“what a comfort you…” “over one of my shoulders and I don’t say which…”“…a pleasant wretch…”“…he wants principle…”“…and was busily engaged in …”“confidently”“Ya-a-ah" said my aunt with such a narl at him.
看张先生的译文:“哟,我的花花大少”、“哟”、“耍鬼把戏来了”、“机伶家伙”、“开心丸儿”、“……可有偏袒的意思,……往左偏还是往右偏……”、“倒霉鬼儿”、“没正经的”、“正忙忙叨叨地”、“体己话”、“呀一呀一呀!,我姨婆说,说的是时候。那样恶狠狠地一龇牙、一咧嘴……”
“flower”的基本意思是“花”,然而“花”并不是原文的真正含义。而张采用意译的手法,译为“花花大少”,既准确传达了原文的意思,又准确把握了原文的了写作风格。叹词“哟”体现了人物开朗活泼的性格。“snarl”一词在《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辞典》中解释为:(1)to growl viciously while baring the teeth.狂吠嗥叫露出牙齿凶猛地咆哮。(2)To speak angrily or threateningly,吼叫气愤地,带有威胁地说话。张先生把snarl译得惟妙惟肖,非常生动,使人不禁想起犬的毗牙咧嘴的样子。
大量使用口语是张谷若先生一贯的翻译风格。对《大卫·科波菲尔》这部小说的翻译也不例外。从以上译文可以看出张先生在使用口语方面有独到之处。人物的语言代表人物的性格。译者应该根据人物的性格,该文则文,该俗则俗。以上原文的用词我们可以看出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写作的口语化风格以及小说中人物的性格特征。而张先生的译文从用词的角度准确的把握了这一风格,使读者能领会到原作中的人物性格和原作的写作风格。
(二)修辞的运用与原作的风格
翻译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理解和表达的过程,但理解了原文并不等于就能把原文翻译好,透彻的理解要靠恰当的译文来表达。因此,表达是保证译文质量的关键。在表达过程中,正确理解把握原作的修辞风格,又是再现原作的风格,确保高质量译文的重要环节。
②“he was once seen riding on an elephant, in company with a Baboon;but i think it must have been a Baboo or a Begum…”译文:不过据我想,和他一块儿骑在象身上的,决不会是马猴而一定是公候之类,再不就是母后什么的。
③“what a world of gammon and spinnage it is, though, ain’t it!”译文:“净是猪鼻子插葱,装象!”
④“Go along, you dog, do”译文:“去你的,你这个小哈巴狗儿。去!”
“baboon”马猴、“baboo”公侯、“begum”母后二个词译得好!原文这几个字以音近而误传,译文改为马猴、公侯、母后,词尾压韵读起来朗朗上口。
在这篇译文中张先生善于运用各种修辞手法,如:排比、对仗、压韵等。既是对原作的修辞风格的准确把握,也大都采用了与之对应的汉语修辞手法。使得译者的风格和作者的风格得以很好的体现。
(三)译本与原作风格相违背的问题
任何人的翻译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张先生也不例外。正如一位围棋的九段高手偶尔也会出昏招。看下面的例子:
⑤I told Emily I adored her, and that unless she confessed she adored me.I should be reduced to the necessity of killing myself with a sword.She said, and have no doubt she did.
译:我对爱弥丽说.她就是我的命根子。要是她不亲口承认,说我也是她的命根子。那我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找刀子,不活着啦。她说我也是她的命根子我也认为一点儿不错。我是她的命根子。
⑥You couldn’t expect her to throw her arms round’ee. an' to kiss and call' ee all at once.
张先生在这里口语化表达给人有一种调侃的感觉。但是在原文中,此处描写的是主人公的初恋,应该是美好的,况且他那时还是个孩子也不会有这样的感觉。把“throw her arms round' ee.an' to kiss and call' e”译为“抱上锅,撮上炕”。带有过于浓厚的地方方言特色,造成了新的语言理解障。这种问题的造成是因为译者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在翻译的时候会自然而然的体现出来,但是一旦过于偏向于译者本人的风格就会对原作作者风格的传达造成一定的影响,有时甚至会偏离原作的风格。这是作为译者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
总体上来说,张先生《大卫·科波菲尔》的译本是准确的传达了原作的风格,体现了译者和作者风格的统一性。
翻译是用一种语言再现另一种语言的信息。各种语言之间的共通性,是使翻译得以实现的基础,作品风格的翻译也因之成为可能。各种语言的独特性,又使风格的翻译变得困难,使原著风格不可能完全地再现于译入语中。风格难译,但又不能不译,不译则是对原文的不信。翻译工作者应在翻译“信”的原则指导下,尽可能地在译入语中将原作风格的整体面貌再现出来,实现译者和作者风格的统一。
参考文献
[1]许钧.翻译思考录[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8.
[2]杨自俭,刘学云.翻译新论[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4.
[3]马丽.翻译理论与实践[J].语言与翻译,1996,(1).
[4]刘明.试析张谷若先生的翻译风格[J].安徽工业大学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5).
[5]陈苏彬.从《大卫科波菲尔》看狄更斯的创作思想[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22(3).
作者简介:刘萍,硕士,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外语系教师,主要研究方向:教学法、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