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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北京11月2日电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的具体措施,2日,北京市政府发布首批11项开放措施,涉及科技、金融、文化、商务和旅游、医疗等多个服务领域。此次公布的11项措施具体包括:允许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