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伴随“微店、微商”出现的,则是“招加盟、代理”热潮。加盟商招揽者声称,只需几百元的费用,加盟者就能通过转发商品信息赚取差价。不过,几百元换来的“加盟”资格,真能赚钱吗?“加盟”背后,又存在哪些陷阱?
160元就能当上“加盟商”
“如果有上进心肯努力,新手加盟第一个月一般月赚1000左右了……你付出的越多得到就越多,到时收入在2000—3000元甚至更多的利润……”翻看某护肤品“总代理”QQ空间的加盟宣传语,28岁的白领“春晓”多少有些心动。
2014年7月,她第一次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朋友的卖货消息,那是一组童装试穿的照片,“模特”就是朋友的孩子。照片贴了不到一天,就有十多个朋友点赞。
9月初,“春晓”遇到了下海的朋友,可一问才知道,卖货并非朋友的主业,只是业余赚点小钱,这一次,她终于打听到朋友的门路——“加盟代理”。
所谓“加盟代理”,与传统意义上的“加盟店”略有相似之处,都有一个拥有掌握货源的“盟主”,只不过“盟主”与“加盟商”的交流都搬到了网上,而“加盟”过程,也显得颇为随意。
“加盟是什么来的?加盟就是代理我的货物。把我的货物放到你们空间或者店里去卖。只要是你人气比较好的地方即可。”网络上一家化妆品总代理的介绍中称,加盟商可以得到商品的“加盟价格”,这一价格要比商品的网上标价低。
“加盟商”所需要做的,只是在网上张贴商品信息,并接受客户咨询,如果达成交易,加盟商可以按照“加盟价格”支付货款,并将客户资料提供给“盟主”,由其负责打包发货,至于销售价格,完全由加盟商自行决定:“随便你标多少都好。例如我1件衣服给你50元拿货,而你卖给客人是100。那么就是你要给我50+对应的运费(例如15元)总共65元成本价汇给我。剩下的35元就叫做差价,也就是你的纯利润了。”
无需挑货、抄单、打包发货,更不用担心压货,在“盟主”口中,加盟代理开设微店的过程异常简单。而“春晓”咨询了几家“盟主”的加盟过程,似乎也过于随意——全程网络联系,加个QQ、微信,再把加盟费转账给“盟主”,加盟代理关系就算建立。
如此“便捷”的买卖,加盟费也不贵——无论是化妆品还是服装,加盟费普遍只有二三百元,甚至一个商家表示,由于正处于“促销”阶段,加盟只需160元。
假仿品也能招来真买家
低廉的加盟费背后,自然不会出现一份正式的商业合同。然而商家的承诺,未必会成为现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网络加盟者就声称,曾受过一家化妆品牌代理商的欺骗:“加盟费300块,刚把钱打过去,直接把我拉黑了。”
不考虑被骗,网络加盟店所提供的商品,其质量也是疑云重重。由于“微店”经营的产品往往以化妆品、服装为主,存在品牌繁多、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其中许多化妆品的品牌信息,无法在网上查找到相关信息。
一家经营服装的总代理商家就在产品说明中直言:“产品为仿版的,正品一件都要几百块,我们不能保证衣服和图片各个方面完全一样,若想花几十块买几百块的质量,请您考虑清楚。”即便是如此不正规,“春晓”坦言“加盟代理”仍然有其市场,其原因就是朋友圈销售的日益火爆:“赚大钱是不大可能,但总有几个买你账的朋友,一个月卖几件衣服,加盟费就赚出来了。”
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ayaya”,专门销售儿童用品,每天利用下班时间经营微店的她,对于微店的未来仍持乐观态度:“我有个卖面膜的朋友,平时吆喝一下,就能卖出去几箱。”
“面膜等产品的成本很低,衣服也没有准数。不光微店是这样,淘宝也一样,同样一件衣服,价格浮动几十到几百都很正常,定价空间比较大,这就给了商家赚钱的机会。”只要价格合适,明知是仿品,消费者同样会买账,“ayaya”坦言这样的“中国特色”给了加盟代理商立足的空间:“其实想想,淘宝当年就是这么火起来的。”
然而吊诡的现实是,纵然每一个受访商家都表示对微店微商充满希望,但问及具体销售状况,商家们却讳莫如深,称自己的经营“刚刚起步”。
“金字塔营销”存法律隐患
在加盟商眼中,想要赚钱,只加盟代理一家的商品,一个一个朋友地宣传,显然不是最好的方法。“发展下线”,才是最快的盈利模式。
所谓“发展下线”,就是加盟商作为“盟主”,再去发展属于自己的加盟商,从而形成树枝状下延发展的营销模式,这一模式被媒体称为“金字塔营销”。
遑论逐级加价的模式能否真正盈利,“下线”再发展“下线”的方式,很难不让人联想到早已被明令禁止的另一种营销模式——传销。
“很多招加盟的宣传语都很蛊惑,动不动就是如何挣大钱,但对产品的描述很少,这种跟当年传销的感觉很像。”百度加盟网店吧中,不乏心灵鸡汤式的标语,“春晓”总结其内容的重点,往往都集中于一点——努力才能挣钱,甚至改变命运——而标语的宣传对象,往往是学生或在职员工,这也是“下线”的潜在人群。
而在法律人士看来,如此“加盟”,蕴含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北京市清华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华表示,首先从民事法律关系上来说,这种“加盟”法律性质不明确,商家和加盟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对等,信息不透明、不对称,涉嫌违背民法中的平等与公平原则;其次,从行政管理角度上讲,这些所谓加盟大多没有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办理连锁店登记管理手续,也可以认为是没有取得合法地位;第三,由于上述两点,在实践中发生大量利用加盟为幌子,骗取当事人钱财的案件;同时也发生过加盟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推广和销售假冒伪劣、侵权产品乃至违禁物品的事件。
微店刚兴起不久,确实存在着很多法律上的风险。微店上假货横行,这很容易构成侵犯商标权。一旦商标权人提起侵权诉讼,赔偿金额会比较大。有些微店代购实际上形成了一种类似于“金字塔”一样的经营模式,这样的模式是否构成“传销”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传销是我国法律严格禁止的。微店营销,存在着偷逃税的风险。一旦税务监管确认偷逃税行为成立,除补交税款,还面临巨额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160元就能当上“加盟商”
“如果有上进心肯努力,新手加盟第一个月一般月赚1000左右了……你付出的越多得到就越多,到时收入在2000—3000元甚至更多的利润……”翻看某护肤品“总代理”QQ空间的加盟宣传语,28岁的白领“春晓”多少有些心动。
2014年7月,她第一次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朋友的卖货消息,那是一组童装试穿的照片,“模特”就是朋友的孩子。照片贴了不到一天,就有十多个朋友点赞。
9月初,“春晓”遇到了下海的朋友,可一问才知道,卖货并非朋友的主业,只是业余赚点小钱,这一次,她终于打听到朋友的门路——“加盟代理”。
所谓“加盟代理”,与传统意义上的“加盟店”略有相似之处,都有一个拥有掌握货源的“盟主”,只不过“盟主”与“加盟商”的交流都搬到了网上,而“加盟”过程,也显得颇为随意。
“加盟是什么来的?加盟就是代理我的货物。把我的货物放到你们空间或者店里去卖。只要是你人气比较好的地方即可。”网络上一家化妆品总代理的介绍中称,加盟商可以得到商品的“加盟价格”,这一价格要比商品的网上标价低。
“加盟商”所需要做的,只是在网上张贴商品信息,并接受客户咨询,如果达成交易,加盟商可以按照“加盟价格”支付货款,并将客户资料提供给“盟主”,由其负责打包发货,至于销售价格,完全由加盟商自行决定:“随便你标多少都好。例如我1件衣服给你50元拿货,而你卖给客人是100。那么就是你要给我50+对应的运费(例如15元)总共65元成本价汇给我。剩下的35元就叫做差价,也就是你的纯利润了。”
无需挑货、抄单、打包发货,更不用担心压货,在“盟主”口中,加盟代理开设微店的过程异常简单。而“春晓”咨询了几家“盟主”的加盟过程,似乎也过于随意——全程网络联系,加个QQ、微信,再把加盟费转账给“盟主”,加盟代理关系就算建立。
如此“便捷”的买卖,加盟费也不贵——无论是化妆品还是服装,加盟费普遍只有二三百元,甚至一个商家表示,由于正处于“促销”阶段,加盟只需160元。
假仿品也能招来真买家
低廉的加盟费背后,自然不会出现一份正式的商业合同。然而商家的承诺,未必会成为现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网络加盟者就声称,曾受过一家化妆品牌代理商的欺骗:“加盟费300块,刚把钱打过去,直接把我拉黑了。”
不考虑被骗,网络加盟店所提供的商品,其质量也是疑云重重。由于“微店”经营的产品往往以化妆品、服装为主,存在品牌繁多、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其中许多化妆品的品牌信息,无法在网上查找到相关信息。
一家经营服装的总代理商家就在产品说明中直言:“产品为仿版的,正品一件都要几百块,我们不能保证衣服和图片各个方面完全一样,若想花几十块买几百块的质量,请您考虑清楚。”即便是如此不正规,“春晓”坦言“加盟代理”仍然有其市场,其原因就是朋友圈销售的日益火爆:“赚大钱是不大可能,但总有几个买你账的朋友,一个月卖几件衣服,加盟费就赚出来了。”
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ayaya”,专门销售儿童用品,每天利用下班时间经营微店的她,对于微店的未来仍持乐观态度:“我有个卖面膜的朋友,平时吆喝一下,就能卖出去几箱。”
“面膜等产品的成本很低,衣服也没有准数。不光微店是这样,淘宝也一样,同样一件衣服,价格浮动几十到几百都很正常,定价空间比较大,这就给了商家赚钱的机会。”只要价格合适,明知是仿品,消费者同样会买账,“ayaya”坦言这样的“中国特色”给了加盟代理商立足的空间:“其实想想,淘宝当年就是这么火起来的。”
然而吊诡的现实是,纵然每一个受访商家都表示对微店微商充满希望,但问及具体销售状况,商家们却讳莫如深,称自己的经营“刚刚起步”。
“金字塔营销”存法律隐患
在加盟商眼中,想要赚钱,只加盟代理一家的商品,一个一个朋友地宣传,显然不是最好的方法。“发展下线”,才是最快的盈利模式。
所谓“发展下线”,就是加盟商作为“盟主”,再去发展属于自己的加盟商,从而形成树枝状下延发展的营销模式,这一模式被媒体称为“金字塔营销”。
遑论逐级加价的模式能否真正盈利,“下线”再发展“下线”的方式,很难不让人联想到早已被明令禁止的另一种营销模式——传销。
“很多招加盟的宣传语都很蛊惑,动不动就是如何挣大钱,但对产品的描述很少,这种跟当年传销的感觉很像。”百度加盟网店吧中,不乏心灵鸡汤式的标语,“春晓”总结其内容的重点,往往都集中于一点——努力才能挣钱,甚至改变命运——而标语的宣传对象,往往是学生或在职员工,这也是“下线”的潜在人群。
而在法律人士看来,如此“加盟”,蕴含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北京市清华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华表示,首先从民事法律关系上来说,这种“加盟”法律性质不明确,商家和加盟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对等,信息不透明、不对称,涉嫌违背民法中的平等与公平原则;其次,从行政管理角度上讲,这些所谓加盟大多没有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办理连锁店登记管理手续,也可以认为是没有取得合法地位;第三,由于上述两点,在实践中发生大量利用加盟为幌子,骗取当事人钱财的案件;同时也发生过加盟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推广和销售假冒伪劣、侵权产品乃至违禁物品的事件。
微店刚兴起不久,确实存在着很多法律上的风险。微店上假货横行,这很容易构成侵犯商标权。一旦商标权人提起侵权诉讼,赔偿金额会比较大。有些微店代购实际上形成了一种类似于“金字塔”一样的经营模式,这样的模式是否构成“传销”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传销是我国法律严格禁止的。微店营销,存在着偷逃税的风险。一旦税务监管确认偷逃税行为成立,除补交税款,还面临巨额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