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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表哥请求表弟做一件事:我爱上了一个有夫之妇,你帮我做掉她丈夫,让我和她永远在一起。表弟仗义地答应了,成了谋杀表哥情敌的重要成员。
永远有多远?表哥的答案是:11年。11年后,表哥再次向表弟张开了请求之口:我和她结束了,我又爱上了另一个有夫之妇,我想和她结婚,能成全我吗?
这一次,表哥所说的有夫之妇不是别人,正是表弟的妻子,表弟岂能答应?可表弟偏偏就平静地答应了,只不过,随后他干了一件表哥绝对想不到的事情。
表哥一怒为红颜,表弟仗义夺人命
以下这个画面尽管已经过去了11年,但刘家明依然觉得仿若昨天,清晰得足以令他的灵魂战栗——
目标:杨啸天。
谋划者:刘家明、曾道均、李祥友(女)。
执行者:刘家明、李祥友。
时间:2003年12月14日。
地点:四川宜宾。
核心场面:(办案刑警讲述)11年前的寒冬深夜,刘家明、李祥友及其丈夫杨啸天,三个人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市郊。趁杨啸天不备,刘家明突然抽出表哥曾道均事先交给他的斧头,朝着杨的头部猛劈下去。杨啸天应声倒地后,李祥友也对其进行殴打,和刘家明一起将他打死。然后,刘、李和随后出现的曾道均,将尸体拉到李场镇后山上的一个地窖里进行了掩埋。
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刘家明与杨啸天无冤无仇,为什么要对他下此毒手?这一切都源于两个字:义气。因为义气,刘家明接受了表哥曾道均的求助,参与了这次罪恶的谋杀,而曾道均却是为了得到一个女人。
罪恶源于一段畸情:曾道均爱上了美丽少妇李祥友。曾道均,现年43岁,四川宜宾人。2002年初,曾道均在宜宾承包的建筑工程做得很大,三十出头了还没有成家。爱情总会以最离奇的方式出现,曾道均爱上已有家室且有一个3岁儿子的李祥友。李祥友,时年26岁,四川宜宾人。曾道均和她是在一个饭局上认识的,美丽少妇的风韵令他神魂颠倒。得知李祥友的丈夫杨啸天经常在外跑运输,曾道均向她展开了疯狂的攻势。没有丈夫在身边,寂寞和空虚往往会成为女人最大的漏洞,不久,李祥友就沦陷在曾道均的怀抱中。
两人的孽情持续了一年多,终于还是传到了杨啸天的耳朵里。案发前二十多天,李祥友正在家中和曾道均温存,被杨啸天当场抓获。曾道均无比狼狈地在杨啸天的拳头下落荒而逃。这之后,杨啸天不再外出,天天守着妻子,奈何李祥友的心早已不在丈夫身上,她和情人密谋着如何长相厮守。终于,曾道均一怒为红颜,决定除掉杨啸天,情人则选择了做他的帮手。杨啸天身材高大,明着来曾道均根本就不是对手,于是他找到表弟刘家明,要他出马。刘家明,现年37岁,四川宜宾人,其母亲是曾道均母亲的亲妹妹,兄弟俩的关系一直非常铁,因此表哥一开口,他就答应了:“难得哥哥终于有了自己喜爱的女人,这个忙,我帮定了。”谋杀方案很快出炉,并得以顺利实施——
时间:2003年12月14日下午~晚上11时许。
地点:刘家明的出租屋,内/外。
目标:杨啸天。
作案:(屋内)刘家明、李祥友;(屋外)曾道均。
无关人员:钟兰(刘家明的同居女友,与本案无关)、杨小君(时年3岁,杨啸天与李祥友的婚生子)。
具体步骤:(综合三名犯罪嫌疑人的交代整理而成)1.案发当日下午,李祥友故作悔改之态,陪丈夫杨啸天逛街,有意错过了到幼儿园接儿子小君的时间,便打电话让朋友帮忙接一下,这个“朋友”便是刘家明。2.到了晚上,李祥友让丈夫陪自己去接儿子,刘家明则早已在自己家里准备好了丰盛的晚餐和美酒。3.到刘家明家后,杨啸天经受不住他的“盛情相邀”,陪他一直喝酒到深夜11时许,直至醉意迷蒙。此时,钟兰已带着小君在卧室的床上睡着了。刘家明见作案时机成熟,便提出让杨啸天和妻子先回家,明早自己会亲自将小君给他们送过去。4.刘家明以担心喝醉酒的杨啸天摔跤为由,坚持要送上一程,在出门时一直躲在屋外观察局势的曾道均,悄悄递给表弟一把早准备好的斧头,并远远地尾随在三人后面……
半小时后,一条鲜活的生命变成了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一周后杨啸天的父亲到宜宾市公安局报了失踪,但警方一直无法找到破案线索,杨父到死也没再见到儿子一面。作案的顺利,或许在三个作案者的意料之中,但他们一定谁都没有意料到,罪恶过后他们的生活竟再也无法恢复正常。虽然他们暂时逃脱了法律的侦查,但灵魂却无时无刻不面临无形的拷打。
成功除掉了情敌,曾道均和李祥友反而丢失了偷情的刺激,取而代之的是惶惶不可终日的恐惧。因为害怕被警方怀疑,他们在案发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光明正大地在一起,激情就这样在漫长的煎熬中慢慢消失。直到两年后,他们才放松了警惕开始同居。但此时的曾道均早已无心干事业,成了一个手头拮据的屌丝。粗粝的生活养不出丰美的爱情,两个人都觉得生活越来越枯燥,越来越苍白。他们开始用吵架打发日子。李祥友不禁把眼前的日子,同过去和丈夫在一起的闲逸作对比,她开始懊悔,这种没有安全感、没有名分的生活根本就不是她想要的。对过去的怀念,加深了她的罪恶感,尤其是当一天天长大的儿子总追问她爸爸去了哪里的时候,她便更加厌恶那个杀掉儿子父亲的枕边人。觉得自己根本不配做母亲的她,只得忍痛割爱,将儿子送给了爷爷奶奶,从此再也无脸面对儿子。正当李祥友想抽身的时候,命运却给了她继续承受折磨的理由,她怀上了曾道均的孩子……
先后生下的三个女儿,非但没有给两人增添快乐,反倒让错位的生活徒增累赘。两人都心照不宣,谁也没有提去办结婚证的事,尽管此时李祥友符合“夫妻分居三年则可自动解除婚姻”获得自由身的条件。有实无名的婚姻、相互折磨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数年后曾道均生出又一段被披上了“真爱”外衣的孽情……
挣不脱灵魂的枷锁,孽情过后再生孽情
谋杀杨啸天的罪恶,就像那天晚上无边无际的黑暗,一直笼罩在三个命案制造者的灵魂深处,相比于曾道均和李祥友,另一个惨剧制造者刘家明的人生遭到了更大程度的破坏。因为杨啸天毕竟与他无冤无仇,他受到的良知拷问,更加沉重。刘家明有一个从少女时代就开始喜欢他的女孩,即前文提到过的钟兰。因为担心钟兰会害怕,当时在策划、执行那起谋杀案时,都是瞒着她进行的。可自从自己的手上沾满血腥之后,刘家明就再无勇气牵她的手走进那神圣的婚姻殿堂,一来是觉得那件罪恶之事如同一枚定时炸弹,指不定哪天会爆炸,伤及到无辜的她,二来是觉得如果办结婚证,自己的名字多了一次登记,就会多一分被侦查的风险。因此他也不敢同钟兰去办理结婚证,成了又一对有实无名的夫妻。好在钟兰是个单纯的女孩,她愿意死心塌地地跟着他,并在案发后的第二年就为他生下一个儿子。由于表哥的工程解散,在他手下做事的刘家明也只能靠开一家小吃店维持三个人的生活,生活并不如意。最让刘家明始料不及的是,那个罪恶之夜后,这对表兄弟之间似乎就再没有往日的情义,两人见面时最多的话题就是倾吐各自的恐惧,或是交流逃避侦查的办法。这时候,曾道均总要提醒刘家明:“你一定要小心行事,遇到天大的事,都要忍。否则一旦出什么事,把警方引来一调查,后果就不堪设想。你要知道,人是你杀的,你的罪最重……”
刘家明愕然发现,表哥在“关心”自己的时候,是那么陌生,甚至阴险,他是在暗示自己是主犯吗?刘家明突然发现,所谓的兄弟情义,在人命关天的利益面前,是多么的脆弱和可笑。因为表哥“可怕的暗示”,刘家明的恐惧和负罪感陡增。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可刘家明的心中藏着这么大的罪恶,怎能不草木皆兵!每天夜里,他都被噩梦惊醒,要么是梦见杨啸天举着血淋淋的斧头向他索命,要么是梦见警察追捕自己。哪怕是一阵风吹过窗户,也会把他从睡梦中惊醒。这种状态下,儿子成了刘家明的发泄对象。因为恐惧,他的睡眠质量本来就差,可儿子却每天晚上吵个不停,他居然轻信了别人的“偏方”,当孩子夜晚啼哭的时候,用点燃的蚊香灼他的嘴,试图用这样的方法治愈孩子的“哭病”。望着孩子被灼伤的嘴唇和舌头,钟兰心疼得流下了眼泪,她和不可理喻的丈夫大吵。怕被邻居举报扰民,继而招来警察调解,刘家明只得将心中的罪恶秘密告诉了钟兰。得知枕边人是如此残忍的杀人凶手,钟兰的确不敢再数落他了,而是害怕得和他同榻而眠都觉得胆寒。在两家人殊途同归毫无生气的糟糕生活中,日子一天天过去。
2010年,公安部门在全国范围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清网行动,很多存积多年的老案都被侦破,刘家明怕殃及自己,远走重庆打工。因为这些年生活封闭,他实在没交到可信赖的朋友,只得将妻儿托付给表哥,让他多关照钟兰母子。这事后来被刘家明证实为人生最大的“败笔”。
曾道均兑现承诺,表弟走后不久,就在自家附近给钟兰母子租了房子,称是为了更好地照顾娘俩。刘家明走后,钟兰也就没法工作,专门带孩子。曾道均隔三差五买些好吃的食物给她送过来,钟兰自然要留他吃饭。孤儿寡母,生活中困难的确也不少,每次都只能向表哥求助。有天深夜,和李祥友同床异梦的曾道均,接到钟兰的电话,称其儿子突发高烧,曾道均没有打招呼就直奔而去,李祥友非但不生气,反而露出了解脱的微笑。这天晚上,曾道均一夜未归。此后的很多个晚上曾道均都彻夜不归。正如李祥友想象的那样,曾道均已经和钟兰生出了不伦之情,他攻破了单纯孤苦生活正严重缺乏温暖的钟兰那并不牢固的防线。这是他的第二段感情,同样是有夫之妇,同样是夺人之爱,不同的是这一次因钟兰是表弟的女人更加危险,而他却铁心要将这高危之恋进行到底。
2013年3月,刘家明见风声平息回到了宜宾。这年11月,钟兰生下小儿子。刘家明隐约觉得孩子出生的时间比预想的提前了不少,但他顾不上多想,严酷的生活逼迫他把精力投入到了养家的新一轮焦虑中。新添的儿子,让他感到压力进一步增大,他甚至忽略了钟兰对他越来越冷淡这个明显的变化。肤浅的真相,终于到了不得不揭开的时候。曾道均为了捅破这个真相,勇敢地举行了两场滑稽的谈判。两次都很成功,尤其是这第一次,顺利得完全超过了他的想象——
时间:2014年7月14日。
地点:曾道均家。
在场人员:曾道均、李祥友、钟兰。
关键字:结束、解除。
核心内容:(由案件侦破后上述三人的讲述摘要而成)曾道均说,他和李祥友在一起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感情,婚姻已经名存实亡,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折磨,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这时候李祥友表现出了难能可贵的大度和善解人意,她替曾道均续上了他羞于启齿的内心话——她知道曾道均和钟兰的事,并相信他们是“真爱”,她愿意祝福他们,并且非常乐意解除自己和曾道均的事实婚姻,让他俩名正言顺地结婚。
一样的下场,不一样的“重来”
曾道均和钟兰的不伦之情在得到李祥友的认可和祝福后,进入到最艰难的环节:他还必须在表弟面前来一次谈判。他知道这有多难堪,但他别无选择——
时间:2014年7月15日。
地点:刘家明的临时出租屋。
关键词:请求、成全、重新开始。
参与人员:曾道均、刘家明、钟兰。
核心内容:(由案破后上述三人的讲述摘要而成)曾道均表达的大意是,他和李祥友已经结束了,解脱了,他知道这些年表弟和钟兰过着同样不堪的生活,他希望表弟也效仿他。钟兰则不失时机地细数了这些年她在刘家明身边经历的种种委屈和不安。在此二人发言的时候,刘家明一直用凌厉的眼光轮番扫射二人,却不发一语。僵局中,还是曾道均切入了要害,如实坦承在表弟离开家乡的这两年里他和钟兰“在患难之中建立起来的深厚感情”,并明白无误地告诉表弟,钟兰去年所生的儿子,其实就是自己的种。最后,曾道均和已经因难堪和愧疚早已泪流不止的钟兰,一起请求刘家明成全他们,并坚信这是唯一可以让大家重新开始各自生活的办法。刘家明沉默了半晌,表情突然变得无比的平静和愉快,他竟然微笑着答应了…… 事情正向着最完美的方向发展:当天曾道均就带着钟兰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这是11年前那场罪恶过后,所有双手沾满鲜血的人迎来的真正意义上的喜事,也是第一张结婚证。李祥友怕曾道均和钟兰在办证的过程中会遇到障碍,还主动要求陪他俩一起去,用最合法的途径解除与曾道均的事实婚姻。刘家明原本和钟兰也存在事实婚姻,他虽然没有同往,但他答应一旦需要他出场,一个电话他就立马赶到。下午,刘家明接到了表哥的电话,得知表哥和钟兰的结婚证顺利地办下来了,他再次送上自己的祝福。这个时候刘家明终于觉得可以办一件大事了,11年来他多次萌生把这件事给办了的念头,始终没有勇气。他感谢亲爱的表哥,是表哥无耻的夺妻之恨帮他下了这个决心——
时间:2014年7月15日下午4时许。
地点:宜宾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在场人物:刘家明、刑警多名。
现场实录:(刘家明原音放送)我是来报案的,11年前,我表哥曾道均和他的情人李祥友一起杀害了李祥友的丈夫杨啸天,并逼迫我帮忙埋尸,尸体埋在李场镇后山上废弃的苕窖里。档案室里,刑警翻出11年前杨啸天的失踪档案,上面已积了厚厚的灰尘。
2014年7月16日,刑侦人员在刘家明的带领下,来到埋尸现场,在地窖里挖出了一堆白骨。由于当年失踪案的报案人杨啸天的父亲已经去世多年,警方采集了杨啸天母亲的血样,以便和死者进行DNA对比。
2014年7月16日,毫无思想准备的曾道均、李祥友被拘捕。但是两人交代的作案经过与刘家明所述有较大出入,二人均指证杨啸天系被刘家明用斧头杀死的。两人的指证,正好符合警方对刘家明报案内容的诸多疑惑:假如真的如刘家明所言只是曾道均和李祥友为达到同居目的,单独杀害了杨啸天,那么为什么还要把刘家明拉进来?多一个人知道案情岂不是多一分败露的风险?警方认定刘家明也有作案嫌疑,将其拘留。
2014年7月31日,经宜宾市物证鉴定所鉴定,杨啸天母亲在15个STR基因座的分型,符合作为上述尸骨来源的生物学个体的生物学母亲的遗传必要基因条件,即可认定该尸骨正是11年前失踪的杨啸天。2014年8月8日,经宜宾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杨啸天系被他人用钝器多次击打头面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据此,警方开始正式对三名嫌疑人分开审讯,再结合尸检报告,最终确定此案系三人共同作案:曾道均、李祥友产生作案动机,并初拟了谋杀方案,再请刘家明加入共同策划。在三人的共同配合下将受害人杨啸天引入圈套,继而由刘家明持曾道均准备的斧头砍了杨啸天第一刀,待杨倒地后再和李祥友一起将受害人打死,并与随后赶来的曾道均共同掩埋了尸体。
让人意外的是,面对警方的侦破结果,三个人都出奇的平静。刘家明称自己在报案时的“诬告”本就是出于对表哥忘恩负义、夺妻之恨的报复,他其实很清楚,表哥和李祥友归案后真相必然会出来。他真正想要的结果是,他必须用这种玉石俱焚的方式让表哥付出代价,并以此否定表哥自私的“重新来过”。他的目的达到了,这才是他要的真正属于自己的“重来”。然而他依然悔恨,如果不是当年意气用事,为了表哥那并不道德的爱情,犯下如此罪行,他现在一定会和钟兰及孩子们,过着幸福的生活。曾道均和李祥友都痛陈了两人这十一年来错位的“痛苦生活”,所以曾道均移情钟兰才显得那么“合理”,李祥友见到曾道均出轨才那么高兴,他们都以为可以解脱了。殊不知,用孽情纠正孽情,只能让灵魂的枷锁更加沉重。11年罪孽过后殊途同归,一样的下场不一样的“重来”。时光不会倒流,所谓的“重来”也并不能回到11年前,他们都只能从戴上手铐的那一刻开始,重新来走接下来的人生。目前此案正在宜宾人民检察院诉讼过程中。
(除犯罪嫌疑人其余为化名)
编辑/李宗海